《烟华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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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华风云-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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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珣有些无奈,论起心狠手辣,他毫不怀疑叶琨对父亲的遗传几率。门一开,叶琨一个茶杯扔向他,叶珣侧身一躲,茶杯狠狠撞在门框上,碎了满地。

    “滚!”叶琨骂道。

    叶珣狠狠的摔门离开。

    楼下打扫的下人们纷纷驻足抬头,遭到老梁斥责,忙低下头各司其职。

    女佣正在哄喂华阳吃东西,叶珣见玉英坐在沙发上看着他,便走过去,声音带了分薄怒:“在这个家里,我说话不管用是吗?”

    “少跟我吹胡子瞪眼的。”玉英气道:“你还真打算饿他一上午啊?爹回来不得扒了你的皮。”

    “他乱扔东西,我难不成还要拍手夸赞他扔的好?”叶珣反问。

    “你讲不讲道理,小孩子哪有不发脾气的,我见到你时已经十七岁了,任性起来也比他好不到哪儿去。”

    叶珣语塞,喊老梁备车,惹不起躲得起。玉英拉住他按在沙发上。

    “姐,我忙的很。”

    “忙也听姐说完。”玉英焦急道:“弟弟,人家说兄弟阋于墙而外御其辱,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只有你们两个男人在,你们兄弟不和,最容易让人趁虚而入。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事吵成这样?”

    “怎么了?为什么?”叶珣冷笑着说:“往铭瑄身上泼脏水,说她是日本特务,他从小楼里带出来的女人,我上去问一句,上来就是一脚,到底是谁心里有鬼?他怀疑铭瑄,我还怀疑他呢。什么外御其辱,我看他就像外辱。”

    “你就不能好好说话,负气使性子有什么用?”玉英急了。

    叶珣有些孩子气的说:“我想好好说话,是他不肯。”

    玉英抹着眼泪道:“你们啊,急死人了。”

    叶珣叹了口气,捏着她的肩膀安慰道:“放心吧,天塌不下来。”

    接连几日,依然没有卓铭瑄的音讯,叶珣开始整晚整晚的失眠,吸烟,最后总要靠一点酒精才能睡一会,噩梦连连。华阳更不爱理他了,除了必要的话,不愿跟他多讲一个字,但他每每看到华阳憨态可掬的睡姿,便想到铭瑄,她帮助华阳走出阴影,自己却陷入无尽的阴诡地狱,看不见摸不着,更无力挽救。

    正当最苦恼的时候,柴三哥约见了他,在春秋楼的包厢里,柴铨将照片还给了叶珣。

    “他叫中琏,做五金生意的,原是个八旗子弟,还是什么睿亲王府的小贝勒,大清朝一倒台,这些王公贝勒没了俸禄,又难改奢靡挥霍的习惯,讲排场,比阔气,坐吃山空,只能靠变卖家产打发日子,据说他的两个兄长,变卖了庄地、府邸,最后将一千多亩养身地卖给了看坟人。后来实在穷的没办法,又想趁移灵的机会把祖宗棺材里的陪葬品偷出来卖钱,被人告发,判了徒刑,死在狱里了。两个哥哥把王府败的一干二净,这中琏一路靠讨饭来到青城,投靠了钱老板,这才有了今天。”

    “钱老板?”

    “你哥哥的岳父。”柴铨说:“钱老板的堂叔是前清巡抚。据说这钱老板从小父母亡故,寄养在堂叔家里,与睿王府的几个贝勒私交不浅。”

    “是他”

    “什么?”

    “没什么。”叶珣想了想:“帮我找几个可靠兄弟,最好是外地人,生面孔,钱不是问题。”

    “可以。”

    叶珣举起酒杯。

    柴铨与他碰了一下杯:“不该问的我不问,但是我要提醒你,钱家在青城是掌握经济命脉的望族,等闲不可招惹。”

    叶珣笑着说:“知道了,谢谢三哥。”

122 归来() 
叶珣双目圆睁,握着方向盘的双手一紧:“都说了那套宅子有问题,你还敢让她住?”

    “买下宅子却不住,他们会起疑心。”叶琨闭着眼睛养神。

    叶珣从后视镜里看着他,心生同情:“可以翻修一下,拖延时间。”

    “我们还有时间吗?”叶琨说:“不咬勾,永远看不到钓鱼的人,不是吗?”

    “二哥,”叶珣回了一下头,迟疑说,“爹总算松了口,你们又刚刚团聚,真的没有其他办法吗?住在家里才是最安全的。”

    “你错了,”叶琨苦笑着,“对她来说,没有比叶公馆更恐怖的地方了。”

    叶珣不知该怎么接话,想当年,母亲怀着他逃出叶家时,宁愿在沈阳的街头冻饿而死,也不肯回头,如果母亲还活着,他恐怕会做出与叶琨同样的选择,让她远离叶家,越远越好。

    叶琨仿佛能够洞察叶珣的想法,忽然说:“你母亲葬在沈阳,父亲是知道的。他也知道,你不愿让你母亲迁回青城,就骗他说骨灰没有下葬,随风洒掉了。东三省沦陷之前,年年清明,他都要派人过去。”

    叶珣沉默了一会,道:“这不一样,你在拿她做饵。”

    “不会有危险的,”叶琨顿了顿,“我会陪着她。”

    叶珣忽然猛踩了一脚刹车,巨大的惯性让叶琨栽向前面的座椅。

    “干什么你!”叶琨训斥他。

    “你要搬出去?”叶珣诧异的问。

    “是。”叶琨坦然的回答。

    “你疯了?”叶珣回头看着他。

    他们的车堵在马路中央,后面不断响起暴躁的鸣笛催促声。

    “你才疯了,好好开车。”叶琨阴着脸说。

    叶珣乜了他一眼,烦躁的挂挡起步,车子像匹发怒的野马,在繁华的马路上肆意穿行,叶琨也不理他,拉上窗帘,自顾闭目养神。

    轿车停在飞瑟路111号,一座美丽的花园洋房,前主人是个富商,养了一房外室在此,为了躲避战乱,打算举家搬去香港,自然也不忘带走这位优雅迷人的女士。

    走进铁艺大门,一条石子铺就的甬道直通内门,一楼是客厅,门窗都是彩色玻璃,铺着红木地板,东边一座拱形小门通向餐厅,西边是扩出的小客厅,以及一个大露台,露台上放着藤桌藤椅,一架秋千,绿植爬满秋千架,说不出的温柔惬意。从宽阔考究的楼梯上去,正对楼梯的一间就是为彭氏准备的卧室,卧室朝南,明亮宽敞,站在阳台向外眺望,花园之美尽收眼底。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在这里藏一房外室。”叶珣抚摸着房间内用材昂贵的陈设,不阴不阳的嘲笑他。

    叶琨给自己倒了半杯红酒,坐在沙发上冷笑着:“是不是又想打上一架,看看自己的身手有没有长进?”

    叶珣看他一副男主人派头,在家里从未表现过的惬意轻松,翻了他一个白眼:“你这是离家出走,看爹回来怎么剥了你的皮。”

    叶琨浑不在意的一笑,冲叶珣举了举酒杯,仰头喝了一口。

    叶珣看他小人得志的嘴脸来气,又不敢说话过于放肆,独自下楼去了花园抽烟。

    在叶家,属于彭氏的物品不多,只有可怜的两只木箱,带不走的,除了那座破旧荒废的小楼,都被叶琨烧了个干净,所以彭氏一走,竟没在叶家留下任何痕迹,像是从未存在过。

    叶琨对彭氏很好,每天为她梳头,洗头,带她看医生、散步。

    有了安逸的生活环境,彭氏情况的十分稳定,再也没有失控发过病,甚至会摸着叶琨的脸,一个人窃喜。

    兄弟两人还是会在省政府大楼和司令部里碰面,冷眼相对,形同陌路。

    久久找不到卓铭瑄的下落,叶珣越发焦虑,夜夜失眠到凌晨,然后噩梦不断,喊着铭瑄到名字从梦中惊醒,头发睡衣全部湿透,黏糊糊的贴在脸上身上。

    天亮了,他冲掉一身冷汗,还要照常上班,处理公务,宽慰家里的大大小小。

    今天彭氏的情绪格外好,她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儿,将肉汤和牛奶拌在一起,厨房被她折腾的不成样子,佣人们跟在她的身后,忙得脚不沾地。

    叶琨下班回来时夜幕已经降临,他很累,却还是耐心品尝了她的每一道“美食”,便去房间洗澡睡了。

    已入深秋,天空忽然炸开几个闷雷,俄而风沙四起,夜幕像豁开一道口子,大雨倾盆而至,为飞瑟路111号蒙上一层水雾,空中闪过一道白光,伴着雷声轰然,刹那间,昏暗的路灯尽数熄灭。

    十余名黑色的暗影在雷雨声的掩护下迅速像那扇漂亮的西式大门接近。

    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位中年女士,笔挺的黑色立领西服,乌发整齐的挽在脑后,少有银丝,中性十足,她拥有绝代的美貌和高贵的气质,没有男人不为之折服,除了二十多年前的一个男人,那个几乎可以不为所动却改变了她一生的人。

    内门大开,十几个黑影窜入客厅,在昂贵的西洋地毯前停住脚步,只见他们身穿黑色雨衣,长筒胶靴,手执,帽子拉下来遮挡脸部,皆看不清容貌,只是远远的站在哪里,便能散发一阵寒气。

    女士从沙发上站起身,信步向他们走去。

    “将军阁下。”为首之人脱下雨衣搭在右臂,深鞠一躬:“属下从新京而来,带来总司令对阁下的诚挚问候,为实现大东亚共荣大业,委屈您了。”

    女士笑了笑:“欢迎回来,秋元君。”

    “夫人。”秋元忽然换了称谓,颔首道:“属下无能,让夫人受苦了。”

    他指华阳被叶家救回的事,为此,他不得不离开青城逃往满洲,被他称为夫人的人,也不得不重新谋划,直到卓铭瑄落网,一切才得以正式启动。

    “不过请您放心,这座房子隐秘且安全,佣人都由钱老板亲自安排,十分妥当。”秋元补充说。

    “卓铭瑄怎么样?”她问。

    “一直在昏迷,靠注射蛋白维持生命。”秋元说。

    “要让她活着。”卓铭瑄说。

    “是。”秋元又问:“我有一个疑虑,在叶家,卓铭瑄的分量是否远不及叶华阳。”

    “我们别无选择。”女士声音冰冷的说:“她在叶家的分量我不关心,在叶珣心里的分量才是最重要的。”

    “说到叶珣——总司令提到了夫人的儿子。”秋元顿了顿说:“他有许多顾虑。”

    女人嚯的一声从沙发上站起来,声音冰到了极点:“他是爱新觉罗的子孙,有无比高贵的血统,与我志向相同。”

    “总司令顾虑,叶琨是战场上所向披靡的战神,他的手上沾满了大日本皇军的血,如何肯为天皇效命?”

    “我再说一遍,”女人转身背对了他们,提高声音,“他是我的儿子,我会说服他,轮不到别人说三道四。”

    秋元赶紧上前一步道:“是,总司令有令,若夫人能成功策反公子,便任命他陆军少佐衔。”

    女人冰冷的脸如同凝霜:“否则,便命你择机除掉他,对吗?”

    秋元摇头苦笑:“您知道,我是不会这样做的。”

    已经日上三竿,叶琨的副官小郑在楼下来回的走着,徘徊了三个多钟头。正当他再一次抬手看表听楼上声音的时候,一个女佣轻手轻脚从楼梯上下来。

    女佣向他鞠了个躬,双手奉上一份文件夹:“二少今天头疼,不去司令部办公了,这些文件签发下去,其余公文请都拿到这里来。”

    小郑有些怔愣,他跟了叶琨整整十年,曼说是头疼,就算被司令打的遍体鳞伤,发了高烧,也极少见他耽误公务。跟随叶琨经历大小战役无数,小郑练就了十分敏锐的洞察力,所以接过公文的瞬间,他发现了女佣的虎口和食指肚上的硬茧。

    他故作镇定:“我还有事,要与二少当面说。”

    女佣为难道:“现在恐怕不行,他吃过药已经睡了。”

    “真是很紧急的事情,烦请通报一声,二少一向以公事为重,不会怪罪的。”

    女佣快急哭了:“真的不行,太太睡在他边上,若惊吓到她,我担待不起。”

    小郑知道她嘴里的太太有多要紧,当下将信将疑,将文件收进公文包,准备离开,只听身后一阵钝器的破空声,他反身用手臂格挡,一根胳膊粗的铁棍抡了上来,几乎打碎了他的手骨,他奋力反抗,却只坚持了片刻,后脑被铁棍击中,眼前一懵,便人事不知了。

    一柄闪着寒光的匕首刺向他的胸膛。

    “你干什么?”女佣拉住紧握匕首的男人的手。

    “杀了他。”男人说。

    “他什么也不知道。”

    “他已经发现了。”男人又说。

    “不行,”女佣再一次阻止,“别在这里弄,弄脏地毯,我无法向夫人交代。”

    “麻烦。”男人轻蔑的冷笑,收起匕首,将昏迷的小郑从玄关拖出大门。

第一百二十三章() 
『1』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2』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3』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4』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5』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第一章,子思述所传之意,以立言。首明道之本原出于天,而不可易;其实体备于己,而不可离。次言存养省察之要。终言圣神功化之极。盖欲学者于此,反求诸身而自得之,以去未外诱之私,而充其本然之善。杨氏所谓一篇之体「要是也。」其下十章盖子思引夫子之言,以终此章之义。第二章『1』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2』「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反(有书作“小人之反中庸也”,也有书作“小人之中庸也”)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第三章子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第四章『1』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2』「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第五章子曰:「道其不行矣夫。」第六章子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第七章子曰:「人皆曰『予知』,驱而纳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人皆曰『予知』,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第八章子曰,「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第九章子曰,「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第十章『1』子路问强。『2』子曰,「南方之强与,北方之强与,抑而强与?」『3』「宽柔以教,不报无道,南方之强也。君子居之。」『4』衽金革,死而不厌,北方之强也。而强者居之。」『5』故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中立而不倚;强哉矫。国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国无道,至死不变;强哉矫。」第十一章『1』子曰,「素隐行怪,后世有述焉:吾弗为之矣。」『2』「君子遵道而行,半途而废:吾弗能已矣。」『3』「君子依乎中庸。遯世不见知而不悔:唯圣者能之。」第十二章『1』君子之道,费而隐。『2』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所不能焉。天地之大也,人犹有所憾。故君子语大,天下莫能载焉,语小,天下莫能破焉。『3』诗云,「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言其上下察也。『4』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第十三章『1』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2』「诗云,『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执柯以伐柯,睨而视之。犹以为远。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3』「忠恕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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