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主很忙[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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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主很忙[娱乐圈]-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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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飞扬晚上是没有事情的,晚上的戏前段时间赶进度差不多都拍完了,简宁哲都这么说了,他还矫情什么,说不定看习惯了就喜欢上了。

    他答应了简宁哲的邀请,拿着手机脑子里一片空白。

    谭飞扬接下来的戏拍得有些不顺,导演也看出他有些不在状态,反正进度也不赶,就让他先休息了。谭飞扬回到片场附近的住处洗了个澡,挑了一件显得自己很帅的衣服。他现在在娱乐圈混了一年多,有了最基本的审美,总算不是当年那种中二风格晃瞎人眼的风格了。

    接到简宁哲电话后,谭飞扬下楼,看见简宁哲正靠着车边站着,穿着一身很随意的休闲服。

    简宁哲抬起头,见谭飞扬穿了一条贴身的裤子,显得他的腿又长又直,腰也很细,清清爽爽的感觉,却有种很诱惑的味道。

    简宁哲为谭飞扬打开副驾的门,谭飞扬看了一会儿,自己打开车后门,坐了进去。

    简宁哲:“……”

    “副驾不安全。”谭飞扬是这么解释的。

    简宁哲载着后面领导座位上的一路到了自己小区门前,谭飞扬问道:“去哪里吃?”

    “我家,”简宁哲说道,“咱们两个现在怎么说都是公众人士了,你也是粉丝好几千万的明星,当然不好在外面吃,我在家里已经准备好材料了,等你到了马上就做。”

    谭飞扬:“……”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简宁哲给他感觉有点不一样,而这个曾经他向往得不得了房子,隐隐有种危险的感觉,好像自己只要走进这栋房子,就会被人一口吞下去。

    他站在门前犹豫不决,一抬头看到简宁哲正打开门等着他,谭飞扬就没控制住自己的脚,抬腿走了进去。

    简宁哲的家依旧是干净整洁的,但也干净得没有人气,明明简宁哲生活在这里,但这个屋子看起来给人的感觉似乎就是没有人生活过。桌子,茶几这样的家具,它们上面很干净,几乎没有杯子、茶具之类的东西,家里的摆件都很平常,从这些细节上面完全看不出主人的喜好。一个人生活在自己家中,家里势必会有一些代表自己喜好的东西,就像谭飞扬,只要是他居住过的房屋,总能体现出来一点自己的小喜好,但简宁哲没有。

    谭飞扬一下子又心疼了。

    现在的他不像以前那样蠢了,他知道简宁哲心中有属于自己的痛,简宁哲并不是程明义所看见的那般强大,他只是把真实的自己藏进心里。

    饭已经做好了,这次和平时的那种家常菜不一样,而是有点类似饭店的感觉,色香味俱全,桌子上也摆着精致的餐具,尽管是在自己家中,看起来却又高档又好看。

    吃了一口菜,还是简宁哲平时的味道,只是更精心了一些。尝到熟悉的味道,谭飞扬的局促少了一点。

    真奇怪,哪怕是从度假庄分手后,他和简宁哲的相处还是能够很自然,自从上次他们重新互相认识对方后,却有点不一样了,感觉这个人熟悉又陌生,接触起来也觉得有点不同了。

    “喜欢吗?”简宁哲见谭飞扬吃得斯斯文文,完全没有以前那种特别香甜的感觉,便问道。

    “嗯。”谭飞扬点头,“还是我喜欢的味道,不过今天做得比以前精致很多。”

    “那是因为我比以前用心了。”简宁哲笑着说,“你喜欢就好。”

    谭飞扬:“……”

    他放下筷子,看向简宁哲,想问清楚他今天是想要做什么。明白了自己感情的谭飞扬现在对这方面的事情也不想以往那么迟钝了,他很明显地感觉到,简宁哲今天的态度和以往那种若即若离的暧昧不同。

    他藏不住情绪,一脸的疑问让人一看就能看出来。简宁哲没等他问出口,就说道:“我今天确实是有事情和你谈,关于前几天你说过的,想要与我保持距离的事情。我想问,你当时说,因为你对我还有留恋,所以想要和我保持距离,那现在,你还想和维持社交距离吗?”

    简宁哲虽然是这么问,但谭飞扬能够感觉到他话中隐藏的含义,简宁哲真正想问的是:“你对我还有留恋吗?”

    当然还有,怎么会这么快消失。这种感情并不是谭飞扬之前所说的,在影城里看到简宁哲拍戏才产生的感情,而是早在程明义的时代,早在十几年前,这种感觉一直存在了,只是迟钝的程明义一直没有察觉出来罢了。

    这镌刻在岁月中的感情,又怎么会一朝一夕就间消失。他现在只是很艰难地控制着自己,努力让自己赶快走出来罢了。

    谭飞扬想了想说:“我现在正在很努力地摆脱这种感觉对我的影响,所以,还是需要保持距离的。”

    “可是我发现自己并不希望和你保持距离。”谭飞扬听到简宁哲这样说着,“一想到从今以后你可能会对我再也没有留恋,你会用曾经看着我的眼神去看别人,我就有点无法接受。”

    谭飞扬听到这里忍不住问道:“那你的意思是,你对我也有感情吗?”

    简宁哲握了握拳,他发现自己竟然紧张了,手心全是冷汗。但他依旧冷静地说:“是,我想象了一下以后我们做普通朋友的样子,我发现我做不到。”

    简宁哲站起身,一点点走到谭飞扬身边,在他旁边的椅子上坐定,这已经超出了谭飞扬能够接受的社交距离,但他没有阻止简宁哲的举动,而是认真地看着他。

    毫无杂质的眼睛让简宁哲发现自己的心竟然在雀跃,他试探地伸出手,揽住谭飞扬的腰,见他还是没有动,默默地接受了自己,简宁哲心中渐渐被一种名为喜悦的情绪侵占。

    “这几天,我看到网络上关于你的爆料,看到一些偷拍的照片,照片是你和其他人亲密接触的样子。这些事情其实早在认识你之前我就听说过,我本以为自己能够平静面对的,可是现在……我发现自己做不到。”

    谭飞扬没有说话,没有拒绝。他只是一直看着简宁哲,努力地观察他,试图靠自己的力量分辨出,简宁哲现在是在说谎还是真心的。

    人只要用了心,就算是演技再好,也能看出一点端倪。谭飞扬突然发现,简宁哲以前每次和自己接触都是游刃有余的态度,只有今天不同,只有今天,简宁哲从容的面具好像有些裂痕,从那道裂痕中,谭飞扬看到了一丝紧张。

    所以五哥这一次是真心的,没有误会,没有强迫,五哥喜欢他?!

    简宁哲用力将谭飞扬搂向自己,终于将这人拥入怀中的感觉真是特别好,全身每一个细胞好像都在因喜悦而颤抖着、叫嚣着,让这个人属于自己。

    于是他蜻蜓点水般地,吻了谭飞扬一下。

    谭飞扬并没有拒绝,简宁哲便又啄了一下。

    一下又一下,从轻吻变成深吻,这同之前相处是那种貌合神离的亲密并不同,心与心相贴,竟是如此美妙。

    简宁哲的手慢慢变得有些不规矩,他一边尝试着与谭飞扬舌尖嬉戏,一边慢慢地将手伸进谭飞扬的衣服中。他第一下就摸到了肚子,不同于之前白白软软的肚皮,而是有点硬,皮肤下是尚未成型的肌肉块,腰腹两侧,隐约有了马甲线的影子。

    简宁哲低笑:“你真的一直在锻炼,以后很快就会有腹肌的。”

    谭飞扬点点头说:“最近,也确实觉得身体比以前好多了,力气也大了不少,有时候拍戏进度很赶,也不会觉得太累,锻炼真的很好。”

    “飞扬长大了。”简宁哲将手指插/进谭飞扬柔软的头发中,发丝间还带着一股纯天然洗发露的香气,简宁哲忍不住吻了一下。

    “你……”谭飞扬很喜欢这种感觉,可是有些事情并不是逃避不去谈就能解决的,“我能相信你吗?”

    听到他的话,简宁哲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哪有人会这么问别人。如果他说“能”,但其实还是在欺骗,那谭飞扬会相信吗?

    换成简宁哲,他大概是不会信的。可是看着谭飞扬的眼睛,简宁哲明白了,这个人会信的。

    谭飞扬病没有单纯到他的世界非黑即白,他不是幼童,他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可是即使今天自己骗他,谭飞扬大概还是会相信,因为他想要相信自己。

    简宁哲大可以隐瞒谭飞扬一辈子,但是现在这个时候,他拥有这样一个人全身心的信任,如果现在他为了自己的私心去欺骗这份信任,那么大概今后他也再也无法得到这份纯粹的感情了。

    简宁哲想要抓住谭飞扬,尽管他还没有完全脱离过去的阴影,但他还是本能地想要抓住这个人不放。不管是因为那几天糊涂的身体交缠,还是自己内心莫名的悸动,他都要牢牢抓紧谭飞扬。这个人活得太自由太坦率,一旦放开手,他就会飞到自己永远无法触摸到的地方。

    “我……”简宁哲张了张嘴,发现有些话并没有自己想象得那么难以说出口,“我是非婚生子,随母姓简,十岁那年,我知道自己的父亲是林政平。”

第47章() 
这是程明义所不知道的五哥,谭飞扬瞪大眼睛听着,生怕漏掉一个字。

    从小到大,简宁哲都不知道自己父亲是谁,他只是听母亲说,父亲在自己出生前就死了。他小时候虽然也曾因为没有父亲被欺负过,但是简宁哲成绩好,在早年华国的教育体系中,成绩好的学生会得到上至教导主任下至班级同学的喜爱和保护,有哪个学生敢当着简宁哲的面说他是个没爹的孩子,简宁哲自己都不用出手。

    他只要同跟着自己的小跟班谈一下心,同时再认真叮嘱一下,他就信任对方才会把心里话告诉他,求对方千万别告诉别人。只要简宁哲这么说了,那个喜欢打小报告的小跟班一定会跑去告诉老师,老师就会将那个说脏话的同学叫到办公室好好训斥一顿,久而久之,就再也没有人敢说简宁哲坏话了。

    当然,如果真的遇上那种混不吝的,老师一训斥就产生逆反心理,反倒说得更厉害的坏学生,简宁哲也不介意让对方知道自己的拳头有多厉害,他从小就和邻居家的孩子打架,别看成绩很好,其实打起人来下手比经常打架的人还狠还毒。

    即使没有父亲的保护,简宁哲自己也能活得很好。他似乎天生就会利用周围的人来达成自己的目的,也天生就会讨好诸如老师这样“上层人士”。他能够看清每个人的真面目,将周围的人分为“可以利用的”、“没有关系的”、“必须教训的”这三种。

    而在十岁那年,他的认知中又加了一类人,“不能原谅的”。

    林政平在京市是个数一数二的人,他本来是一个京华大学金融学毕业生,娶了一个富豪的女儿。如果只是这样,那么他就是个上门女婿,在岳家的地位不会太高。可重点在于,林政平自身的能力要比自己的岳父强,一开始他还只是跟着岳父做事,到后来,他出色能力让岳家都变得开始仰仗他,一开始岳家的财富如果只有1,那么林政平经过十年的努力,让资产变成了100,而本来的赵氏也慢慢变成了林氏。

    这是一个成功者的故事,但到了简宁哲这里,就是一个卑劣者的故事。

    简母也是京华大学的高材生,当年与林政平是相爱的。大学毕业后,林政平娶了富家女,而简母则一个人生下了简宁哲,只当林政平死了,简宁哲是她一个人的儿子。

    简宁哲与林政平太像了,无论是长相还是性格,唯一与林政平不同的,就是与简母一模一样的一身傲骨。

    林政平来找简母是为了什么?因为赵氏现在已经成功变成林氏,他再也不需要看岳家脸色过日子,功成名就的他当然会怀念自己心中当年的白月光朱砂痣,跑来找简母,表示简母可以继续跟着自己,以后林氏都是简宁哲的,至于现在赵氏那个女人,他早晚会想办法跟他离婚。

    他只当简母还是当年那个单纯的大学生,自己哄两句会回来没名没分地跟着他,让他能够弥补自己良心上那点不安。

    可惜简母早就当这个人是死的,更不稀罕林氏那点东西,她只要简宁哲。而这个人的嘴脸实在让简母恶心,离婚?怎么可能离婚。就算现在赵氏变林氏,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现在林政平的妻子死了,否则不管离婚还是什么,家产都得对半分,林政平根本离不起婚。

    他只是日子过得太舒服了,想享受齐人之福罢了。

    简母很干脆地将林政平赶走了,简宁哲这个狼崽子更是拿起菜刀追了林政平一条街,林政平此生都未曾如此狼狈过,白月光朱砂痣变成了眼中钉肉中刺,儿子更是从亲生子变成了白眼狼。

    他这个人心胸并不大,开始对简母进行打击报复。毕竟是低人一头,简母在京市过得艰难,就带着儿子回了老家,从此离开京市这个混乱的圈子。

    简母早就因为未婚生子与父母断绝了关系,就算回到老家也没有去找父母,与简宁哲一起安家。简宁哲很快在新的环境中取得一席之地,经过此事,他变得更加圆滑了,他明白了地位对于普通人而言的意义,这一次,他在班级里当选了班长,做一个老师眼中又乖又有能力的学生。

    简宁哲从来不觉得自己可怜,不过内心深处,还是有一点点自卑的,直到遇到程明义,一个父母双亡比自己更可怜,还完全不会保护自己的人,他心中那点自卑也消失了。

    最初对程明义好,是因为这个人能够满足青春期少年那点虚妄的自尊心,这个人是可怜的,这个人不仅过得比自己差,他连保护自己的手段都没有,有这个人,自己就不是最可怜的。

    突然发现自己原来不是社会最底层,从小就长歪了的简宁哲是窃喜的,他倾尽自己所有对程明义,人际关系中又多了一种人——“如此可怜的”。

    但是当十四岁那年,程明义唯一的奶奶去世,简宁哲在那间仿佛黑洞一般幽深可怕的房间中见到已经好几天不吃不喝的程明义时,在他心中,“如此可怜的”变成“需要保护的”。

    这个人比自己可怜,这个人已经这么可怜了,居然还能变得更可怜。唯一的亲人去世,家徒四壁,小地方福利机构一点都不完善,程明义除了空荡荡的房子,好像连下一顿饭都没有了。于是简宁哲将他带回自己的家,不再是为了自尊心,不再是为了找一个比自己更可怜的,只是想让这个人过得好一点。

    然而当程明义说自己回家拿点行李却再也没回来时,简宁哲终于明白,原来这个人是自己“无法保护的”。

    简宁哲能够在同学们的讽刺中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能够和母亲一起过着很好的生活,他并不觉得自己的日子有多难过。直到遇到程明义,他才明白,自己是“弱小的”“天真的”,他是那样的无力,无法改变这个可怜的人的任何现状。他只能像施舍给乞丐一两块钱一样,让程明义能在自己家里吃两顿饱饭罢了。

    然而这个“如此可怜的”人,自己一个人跑到南方打工,过年回来的时候买了一大堆礼物,用自己的能力赚到了钱。

    此时,在简宁哲心中,程明义与简母画上了等号,他们都是“坚强的”,他们都比自己要强大,不是利用一些阴谋诡计去满足自己小小的自尊心,而是不管怎样,都能堂堂正正地活在这世间。

    程明义是让他“钦佩的”。

    可是在后来的通信中,从程明义的字里行间,简宁哲看到一个人在外地的凄苦,看到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在一群大人中生活的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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