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少龙见秦戬还能自己起来,眸子微闪,他总给他太多的意外。
记得第一次看见秦戬的时候,他才六岁。
是容老爷子一个电话,把他从国外招回来的。
那时,那孩子一身戾气,眼里的狠意看谁扎谁,像全天下都欠他的。
他玩笑了一句,“老爷子,你哪儿捡来的狼崽子,一副凶相,就像谁宰了他爹似的。”
那孩子立刻向他瞪来,眼里的恨意像要把他戳成筛子。
那眼神虽然凶狠,却很对他的品味,他一眼就喜欢上这孩子,觉得这孩子很特别。
后来,他的眼睛变成了瑰丽妖娆的红。
他才知道,这孩子真是一头狼崽子,而且还是极罕见的纯种变异狼人。
只不过这是一个秘密,不可以告诉任何人的秘密。
容老爷子召他回来,是因为这小子中了毒,压制不住基因。
没想到,以他的医术,兄长的毒术,也没能查出他身体里是什么毒。
那时,也是他第一次看见小狐狸。
小狐狸紧紧地抱着秦戬的腿,睁着一双乌黑的杏眼怯生生地看着他。
一人一狐,竟像失去爹娘的一对孩子,大的带着小的相依为命,看上去怪可怜的。
据了解,秦戬父母双全,但他家老爷子对他极为严苛,从出生就被从母亲身边抱走,一个月也见不到母亲一面。
后来,秦家不知道哪里收到消息,暮家有办法抑制秦戬体内的毒。
然后秦老爷子就带着秦戬去了暮家。
没想到毒真的给压制住了。
不过只是压制,不是化解。
他痴迷疑难杂症,对秦戬体内的毒自然好奇。
便四处奔走,寻找解毒的方法,没想到二十年过去,仍然没找到解法。
当年,秦戬体内的毒被压制住以后,他就离开玄门,一直在外游走,回到玄门,再见秦戬已经是四年后。
秦戬如同脱胎换骨一般,长成了一个极英俊的少年,玄门的修炼让他的仇恨沉淀,掩去了他身上的戾气,硬气却更胜以前。
他喜欢这小子身上的那股横劲,变着法子去折腾他。
那些法子,换一个人,不是哭爹喊娘,就是死得妥妥的,可是秦戬却总能神色自若地站在他的面前,仿佛那身子就不是他的。
也不知道这小子哪来的横劲,明明只剩下半口气,却能硬撑着不倒下,傲慢地迎视他的视线,秦戬越横,他就越想折腾他。
秦戬不管在他这里吃多大的苦头,事后都不会在他师傅面前哼一声。
那小子的倔强和硬气,让他想不在意他,都难!
其实,他折腾秦戬,还有一个目的。
想知道狼人的到底有多大的潜能,还有就是研究狼人的再生能力,希望能用到医学上。
第1069章 被罚了(十)()
九灵次次骂他黑心变态,却不知那些折腾虽然让人生不如死,但如果扛下来,却会让秦戬受益良多。
如果不是这样,他那难缠的师傅,岂能当看不见,由着他折腾他的宝贝徒弟?
秦戬站得笔直,血一滴滴地滴下,很快在他脚边汇成一滩。
九灵看着秦戬血淋淋的一身,心疼的小狐狸脸都皱在了一起,肚子里把项少龙那变态老头骂了千百遍。
秦戬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抬高下巴,平静迎视着项少龙的目光,“可以了吗?”
项少龙漫不经心地道:“我这里缺个打杂的,你让那个叫安音的丫头,每天来给我做些杂事。”
如果没有秦戬出手,暮嘉音必死在小红毒液之下,那样一来,那个叫安音的丫头行凶,只有一条路——进大牢。
秦戬明知道小红是他的宝贝,杀死小红,他受的罪就大了,仍然毫不犹豫地杀了小红。
秦戬鞭杀小红,是给那丫头一条生路。
项少龙虽然不认为秦戬是因为喜欢那丫头,才会代她受罪。
但秦戬保下的丫头,他总要研究一下。
秦戬轻抿了唇,不动。
“我不会为难她。”项少龙看着秦戬血肉模糊,森森见骨的手。
好奇秦戬这次,多长时间能全愈。
“我会把话传到,至于她来不来,是她的事。”
秦戬淡淡地道,项少龙行事虽然狠辣,但一言九鼎,他说不会为难安音,就不会事后报复。
上玄门学医的人,都盼着能得项少龙指点一二,安音能给他打杂,不是坏事。
“你走吧。”项少龙走到缸边,抓起一只黑蝎子,黑蝎子吸饱了血,身体泛出红光,正渐渐蜕变,项少龙满意地笑了,秦戬的血就是好,换成其他人,就算一百个人也未必能养出这效果。
秦戬吃力地弯腰捡起地上的衣服,走到隔壁厢房,慢慢换上,衬衣穿在身上,转眼被血浸透,穿上西装,丝毫遮不住血迹。
项少龙看着从厢房出来的秦戬,道:“给他一件风衣,他好歹也是玄门的首席弟子,这样出去,太碜人。”
助理飞快地拿起一件黑色风衣,披在秦戬的肩膀上。
秦戬拉拢披风,转身就走。
披风上的药气透过他身上衣服,渗进他的皮肉,血很快止住,他走出百草堂,已经不再有血滴下。
项少龙把黑蝎子丢回缸中,“这些蝎子最迟今晚就可以全部变异,明天就可以入药。”
助理把青石板盖在缸上,“秦戬最近毒性发作,势不可挡,这么下去,很快会出事。今天虽然受了这场罪,鳌蝎的毒却能刺激他的全身穴道筋脉,和他体内的毒相克,可以将他最近爆长的毒性浓度稀释。而且他体内的基因受到刺激,也会变得更加强大。秦戬是聪明人,一定会明白教授的良苦之心。”
“要他明白做什么?我只是好奇他到底能变得多强。”
项少龙眸子半眯,人越是强大,越是空虚,人强大到没有对手的时候,就会变得失去目标,活得寡淡无味。
第1070章 牵肠挂肚(一)()
能提得起兴趣的乐子,实在太难找。
秦戬便是他的乐子,他很想知道秦戬强到天下无敌的时候,会怎么样,是不是也会活得像他这样空虚无聊。
“安音!”项少龙嘴角轻扬,他是不是找到了另一个乐子?
秦戬回到住处,脱下披风,躺倒在床上,连呼吸都牵扯着身上每一条神经,痛得头皮都是麻的。
轻道:“九灵,我这几天不能见人,有什么事,你帮我应付一下。另外,你让人把万仲师伯叫来。”
九灵化出人形,解开他身上衣服。
秦戬的身体被啃噬得没有一寸完整肌肤,皮肉翻飞,有些地方竟深可见骨。
九灵怒道:“项少龙那老头越来越变态,居然拿你来喂他的蝎子,他那鳌蝎可是连人都吃得下去的。”
秦戬闭着眼睛一言不发,他被鳌蝎啃噬的时候,不仅是皮肉撕裂的痛,还有毒浸入的痛,那痛确实让人生不如死,但蝎毒刺激着他的筋脉,让他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而流掉的血,却让他最近一直压制不下去毒素流失掉不少。
这场凌迟般的酷刑,却可算是因祸得福。
不过那痛耗尽了他的气力,连话都不愿意说了,更懒得给九灵长篇大论地解释。
反正九灵骂项少龙已经骂了二十年,由着他骂去吧。
身上恐怖的伤口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慢慢地愈合。
他不知道自己的身体为什么这样,只知道无论他受再重的伤,身上有多深的伤疤,都会自动愈合。
用药愈合得快些,不用药愈合的慢些,最后连疤都不会留下一点。
或许这就是基因变异的结果。
安音看了一天的书,有些头昏脑胀。
万仲送了饭菜进来,“项少龙说他院子里缺个打杂的,让你每天去给他打几个小时的杂。”
来玄门学医的人,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拜项少龙为师,就算不能拜师,也希望能受他指点一下。
但安音刚弄死了项少龙的红顶青竹,就让她去打杂,安音顿时打了个机灵,“秦师兄知道这事吗?”
“是他让我给你带的话,说去不去都随你,不勉强。”
“去,当然去。”
项少龙点了名,如果她不去,就等于把项少龙这道门永远地关上,以后都不会再有机会接近项少龙。
“第一次见项少龙的人,都得去净水潭沐浴更衣。”
净水潭在另一个小山头,后山有一条吊桥可以通往净水潭。
桥下云层漂浮,脚一踏上吊桥,就晃晃悠悠,安音算是胆大的,走在桥上也吓出了一身冷汗。
秦戬双手抱在胸前,歪在窗边,幽黑古潭般的眸子沉静如水,望着远处铁索桥,桥上单薄的身影像一片在风中飘凌的叶子。
九灵蹲在窗台上,“你就不怕她掉下去?”
“她不会。”
“那姑娘不是练武的人,身子柔弱,过那桥,太勉强。”
秦戬淡定地看着远处摇摇晃晃,仿佛随时会被风吹下万丈深渊的纤弱身影。
她的身子确实柔弱,但她却有比任何人都坚韧的毅力。
第1071章 牵肠挂肚(二)()
十几年的相处,他知道,她和他是同一类人,就如同是荒野上的杂草,即便没有雨露,掘地三丈,刨地根水,也要活下去。
那么想活的人,岂能被一个吊桥夺去性命?
再说,那桥虽然晃得厉害,但只要抓紧了,小心前行,是掉不下去的。
一缕风拂起他披在身上的衣服,露出血迹斑斑的手。
被黑蝎子啃得见骨的手已经长出皮肉,但还没有完全愈合,看上去仍然极为恐怖。
九灵打了个寒战,项少龙真是越来越变态。
那娇滴滴的丫头,有得罪受了。
“师兄!”一个长相极为甜美的少女跑来,站在窗外,笑盈盈地看着秦戬。
敢不经通报,就擅自闯来的人,放眼玄门,扳着手指头,也数不出几个,然这少女却是其中一个。
她叫孟蝶,是的三师叔的孙女,从小就养在玄门。
孟蝶学的是奇门,擅长利用红外和激光制作阵法,在国防安全上贡献不小。
秦戬想避,已经来不及了,皱了皱眉头。
孟蝶习惯了秦戬的冷漠疏离,笑着揉了揉九灵的头,“九灵好久不见了,去哪里玩了?”
九灵讨厌这种被当宠物一样的爱抚,把孟蝶的手扒开,一甩尾巴跳开。
孟蝶按下手表上的开关,手表里射出激光形成一个阵式,把九灵圈在阵里。
这阵式对九灵而言,完全没有半点作用,但九灵在人前,从来不表露出自己的实力,也不闯阵,只是回头狠狠地瞪着孟蝶。
孟蝶笑嘻嘻地把阵收去,“谁要你不理我。”
九灵翻了个白眼,她来泡男人,拿他来当踏脚石,他理她才怪。
秦戬见安音已经走到吊桥中间,吊桥晃得越加厉害,他相信安音,却也忍不住暗捏了把冷汗。
又见孟蝶盯着自己看,脸沉了下去,站直身走开。
“师兄!”孟蝶虽然敢闯秦戬的院子,却不敢进屋,见秦戬走开,连忙叫道。
“有事?”秦戬心思全在安音的身上,没心思与她纠缠。
“我最近新创了一个阵式,想让师兄去帮我指点一下。”
“三师叔的阵式玄门第一,你新创了阵式,该去找他。”
“我爷爷说了,你的阵式不输于他。爷爷太过古板,一点问题就要教训我半天,太烦了,所以还是找师兄看看比较好。”
“没空。”
“师兄!”
秦戬不理,径直走开,走到书桌后,打开笔记本办公,当窗外的少女为空气。
孟蝶气得嘟起小嘴,气恼地跺了跺脚,打算离开,突然看见窗边地上有一滴血,血是新鲜滴下的,还没有凝固,突然想到听说秦戬去过百草堂。
每次小师叔回来,都要折腾秦戬。
飞快地看向坐在桌后看着笔记本的秦戬,衣服袖子盖住他的手,不露一点肌肤,不由地起疑,折了一枝树枝,猛地向秦戬掷去,用上了全身的力道。
树枝又疾又快,破风而去,秦戬不得不抬手拂开,这一动,袖子滑开,露出他血肉模糊的手。
第1072章 牵肠挂肚(三)()
孟蝶看着那只手,惊得捂住了嘴。
秦戬垂手下来,袖子重新盖住他的手,冷冷开口,“看够没有?”
“小师叔把你怎么了?”孟蝶虽然只看见一眼,却是怵目惊心。
“没什么,我要休息了,你走吧。”秦戬起身把窗户合上。
孟蝶看着关闭的窗户,心里难受,但她知道秦戬受伤的时候,都是独自躲在没人的地方舔伤口,最不愿意被别人看见。
想着他血肉模糊的手,却不能问,难受得泪在眼里打转,呆呆地在窗外站了一会儿,闪身离去。
在外面等着她的几个姐妹,见她出来,忙迎了上来,“看见师兄了吗?他什么时候能有空去指点我们练功?”
孟蝶看了她们一眼,一言不发,闷头走路。
姑娘们见她眼眶发红,噙着泪,面面相觑。
其中一个叫范雨桐的走到孟蝶身边,小声问:“挨师兄骂了?”
孟蝶摇了摇头,如果是师兄骂她,她反而不会难受。
“那是怎么了?”范雨桐小心翼翼地问。
范雨桐上山已经有十年了,和孟蝶关系极好,平时孟蝶有什么心事,总会跟她说的。
孟蝶心里难受,也想有人说说话,迟疑开口,“师兄在百草堂又挨了罚。”
“你怎么知道?”范雨桐脸色微微一变。
“他的手皮肉都不全,血肉模糊,好吓人,除了师叔祖,谁能把他弄成这样?”孟蝶心疼死了。
范雨桐胸口骤地一痛。
孟蝶是三师叔的孙女,在玄门地位和别人不同,孟蝶喜欢秦戬,总去缠着秦戬,秦戬看在三师叔的面子上,得给孟蝶几分面子,所以就算被缠得心烦,也不会把孟蝶怎么样。
这样一来,孟蝶自然比别人有更多的机会亲近秦戬。
所有人都知道孟蝶喜欢秦戬,却没有人知道她比孟蝶更喜欢秦戬。
只是她没有孟蝶的地位,不能任性地去亲近秦戬,为了能和秦戬走得近一点,才整天讨好着孟蝶。
她听说秦戬为个预留学员打死了红顶竹青,就觉得不安。
悄悄打听,得知秦戬去过百草堂,却没有带闹事的预留学员同行,顿时意识到秦戬是要自己把那事顶下来。
项少龙是出了名的喜怒无常,行事毒辣,几年不回来一趟,回来就折磨人。
他对那条红顶竹青又是宝贝得不得了的。
秦戬打死红顶竹青,独自担下责任,不可能有好果子吃。
她担心秦戬,却又没机会接近秦戬,没办法知道小师叔祖有没有把他怎么样。
恰好孟蝶听说这一界的新人由秦戬带,立刻赶了回来。
孟蝶刚刚进门,她便怂恿孟蝶来看秦戬。
秦戬已经很长时间没回玄门,想要见秦戬一面很难。
孟蝶对秦戬心里想得厉害,听范雨桐说秦戬今天窝在住处,立马就拿着新创的阵式当借口,去找秦戬。
范雨桐心里不好感觉被证实,但想知道更详细一些,装作不相信,“师兄功夫那么好,不是那么容易伤到的,再说,小师叔看在容老爷子的份上,也不会把他怎么样,应该不会伤得太厉害,你别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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