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赫是激动并心急着。
程心心拿着小龙灯跳来跳去的在玩,不经意间跑过来了,在他身上蹭一下,然后指着电脑上说道:“爸爸,你看这里有一个红色的星星,一闪一闪的。”
程赫看去,眼前一亮,那是私信的标志在闪烁,显示有87条。那么那条十万的求购信息,可能是从私信发给他的吧?
程赫大笑,真想扇自己几巴掌,怎么一高兴就糊涂了呢?光知道翻底下的页面,不知道看上面的私信。
女儿真是个贴心的小棉袄啊!
无意中指了一下,倒给他帮了大忙。这样的闺女,要得!
他把女儿抱起来,狠狠的亲了一下,说道:“宝贝,爸爸真是爱死你了!”
程心心不明所以,但爸爸说爱她,让她听着很开心,“格格”的笑着。
程赫点开了私信来看,有很多留言跟网上的差不多,都在争问黄杨木的产地;有的还问,十万的叫价是不是托,如果不是的话,他愿意出多少钱;等等。
所有的私信浏览一遍,程赫基本上都没有回复,他看到了一个名为“樱桃小丸子”的网友,就是他回复的开价十万。
这人还留下了电话号码,和一个南山市的地址。但是名字也是留的“樱桃小丸子”,没有留真名。
程赫心想,十万的交易额,这不小了,怎么也得留个真名吧?这别是个骗子?
毕竟自从这人出价十万后,后面来了不少恶作剧,什么“我出十五万”、“我出二十万”等等的,也不少。
还有一些恶搞的,直接说道:“你们都出那么少,那我就随便出个一百万吧!也不用动什么刀子来雕刻了,直接往艺术馆里一放。凭我的名字,卖个上千万有什么难度?”
艺术馆里的确经常有些类似的情况,某些艺术作品,普通人根本看不懂,但价格却是奇高。搞得一些来欣赏的人看不懂,也不敢说话。
还有,马云曾经画过一幅画作,拍卖出了二千多万的高价。这谁能想到?
但像这样的情况,显然也不属此列,这人只是恶搞而已。
反正就是因为十万的价格,这条帖子火了。
程赫看着那条十万的私信发呆,他想分辨出,这到底是骗子,还是真的?
但是字只有那么几个,反正是看不出个花儿来。
程赫试着给回复了一条。反正是在网上,就算是骗子,也不能轻易骗走他的钱。
消息发了过去,对方没有第一时间回复。程赫能理解,谁会一天到晚坐在电脑边?
就算是他,这个发贴人,不也隔了这么长时间,才来看一眼网站吗?
趁着网站的热度,程赫还做了另外一件事情:把他刚刚上传的竹雕龙灯的网页,做了一个关联的链接并置顶,基本上进来的人,都能首先看一眼。
管他的,有枣没枣先打一竿再说。
程心心一蹦一跳的跑过来,说道:“爸爸,我们玩踢毽子吧,拿拿好笨,我怎么教它都不会!笨死了。”
程赫笑喷,假如她能教会一只狗踢毽子,那就真的无敌了!
好吧,现在反正也没有什么事情,就来一下亲子时光吧!孩子的童年很短,听说一眨眼就过去了。
趁现在有时间,也有精力,那就多陪陪她。
第五十三章 夕阳漫步()
亲子时光,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日头偏西,差不多到了做晚饭的时间了。
程赫渐渐发现,只回来了几天,他就适应了家里这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他不必整天刷手机,也不会觉得无聊,一天就这么不着痕迹地过了。
程赫在想,今晚弄点什么吃好呢?
想起女儿今天在那间日式茶餐厅,连那点青豆都嘴馋成那样,要不给她炒点?
大黄狗突然夹着尾巴回来了,一边跑,一边回头看,有些警惕的意味,但是没有开始叫。
程赫向外看去,是温青松那个小子。
前两次他来,拿破仑都朝他叫过,但程赫给制止了,所以这次,它没有叫,倒是回来护着主人。
程赫叫道:“青松,进来啊!”
温青松低着头走进来,手上拿着一个这时节产的酸甜果,递上前道:“这是给妹妹吃的。”
声音还是很小,但是毕竟在主动和人说话了,程赫觉得这多少也是进步,总比他整天独自一个人瞎游荡强。
这小子肯定是感谢自己给他姐姐带东西,所以自己也拿水果来感谢。
程赫说道:“好,给妹妹吃的,那你拿给妹妹去吧。心心,要谢谢哥哥哦!”
孩子和孩子之间好交流,希望女儿的天真无邪,能稍稍打开他的心。
温青松走过去,将果子递给程心心,但是不说话。
程心心仰起头,两只黑漆漆的眼睛望着他,问道:“哥哥,这个果子是甜的还是酸的?我告诉你哦,我喜欢吃甜的。我最不喜欢吃酸的,酸的苦死了。”
程赫一头的黑线,什么叫酸的苦死了?橙子、菠萝那么酸的时候,她还不是没少吃?
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对吃的这么多话了?
今天她在别人盘子里抓青豆时,那股猛劲儿哪去了?
温青松也被这问题弄懵了,想了一会儿,说道:“这个很甜,但是有一点点酸,你吃吧,好吃就吃,不喜欢吃就丢掉。”
“那好吧!”程心心点点头,以一种“我是给你面子”的神色,接下了酸甜果。程赫不知道她是跟谁学的。
温青松立即跑了出去。
程赫给她把果子洗洗,然后递给她。
程心心咬了一口,但嘴巴张得很开,舌头都没有碰到果子,就吐了出来,大声说道:“好苦啊,这个不好吃。”
然后“叭”的一声,扔掉了果子。
程赫一愣,这果子自己小时候吃过,山里很常见。
一般果实到了这种红中透黑的时候,那是很甜的,不怎么酸,更谈不上苦了,孩子为什么咬一口就丢掉?
以她那个吃货的性子,这么好吃的水果,不可能接受不了的。
他走过去,捡起了果子,问道:“宝贝,为什么不吃这个果子啊?不喜欢哥哥吗?”
他只是试探性的问,引导她的回答而已。她这么做一定有什么原因,哪怕是孩子气的原因。
程赫不会现在就站在大人的立场,说她浪费粮食而责骂她。
孩子做事,肯定有原因。
程心心低着头,她很少看见爸爸这么严肃,大概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低着头,手指掏在嘴里,想逃避回答问题。
程赫轻轻抱起她,拉出她咬在嘴里的手指,说道:“宝贝,别怕,告诉爸爸。爸爸不打你。”
程心心低着头,小声的说道:“哥哥家有一个好老的爷爷,我不喜欢老爷爷,我不喜欢爸爸变老。”
程赫紧紧的抱着女儿。
上次说自己将来也会变得那么老,她到现在还记得。
他就知道,她做事一定有原因的,虽然这原因非常幼稚,但她是在替自己考虑。不管这对不对,但有这心思,就没白疼她。
如果刚刚他不分青红皂白就一顿教育,孩子以后恐怕会跟自己越来越疏远吧。
他抱着女儿,在院子里闲闲的晃来晃去,说道:“心心是爸爸的贴身小棉袄,爸爸最爱的,就是心心。”
程心心也紧紧的搂着爸爸,这一刻,她非常安静。
程赫又说道:“哥哥家的老爷爷,不是天生那么老的哦,他以前也很年轻,跟爸爸一样年轻。”
“真的吗?”程心心看着爸爸,好奇的问。
“那当然,爸爸什么时候骗过你?”
程心心抿嘴一笑。
“哟,好温馨的父女情啊!庭院深深、夕阳漫步啊!”门外响起了一个声音,不用回头也知道是江予桐。
程赫对她热烈欢迎。
如果不是她,他的黄杨木怎么能卖到十万高价?早几天前就扔掉了。
江予桐微笑着走了进来,很熟门熟路的找了凳子坐下,还不忘嘟嚷几句:“我总觉得这新凳子不搭,应该换成那种旧式样的,看着才舒服。”
程赫心里想着,就这破屋子,你也看不了多少天了,很快我就推倒了盖新的了。
他问道:“在我们桃花村,还过得习惯吗?”
这里的游客都是来了就住这么久的吗?他没回来多长时间,不是很清楚这些。
江予桐夸张的点头:“习惯,太习惯了,都不想走了!”
程赫附和着一笑。
不知道这女人来有什么事情,但他又不好意思直接问,怕有赶客人的嫌疑。
江予桐见程赫戳在这里,说道:“怎么,你的黄杨木卖出了好价钱,难道不舍得请我吃个晚饭?”
程赫一笑:“你怎么知道?你还真说对了,网上有人给我出十万,不知道是不是骗子,反正我先回了条消息。”
江予桐眼珠一转,说道:“哦,我没事的时候,也会上那些网站转转,这不就看到了吗?”
程赫一想也是,他的贴子那么火,都被置顶了,基本上一进网站,都能看到。再说她又认识那条黄杨木。
而且以她对雕刻艺术那么了解,平时肯定也没少逛这些论坛什么的。
心情很好,他说道:“那好勒,不知道您想吃些什么呢?本山民一定竭诚服务。”
江予桐摆手道:“别,你就随便弄吧,我就喜欢吃山里的小菜。要是像外面酒店里的,我干嘛要进山里?”
说得也是!
程赫想想,再去一趟程实家吧。
自己家里什么储备都没有,看看他家有什么,先搜刮几样,凑几个小菜再说。
他放下程心心,让江予桐替自己看一会儿,很快就回来。
程心心和江予桐大眼瞪小眼,大概是觉得和她并不熟,然后小丫头就去找狗玩耍了。
江予桐倒是饶有兴致的看着她。
这么小的萝莉,看着心情就能好。
她渐渐发现一个问题,李涛什么时候都跟着自己,如影随形,除了上厕所和来程赫家外。
她被跟烦了,实在很腻烦那种假模假式的风度翩翩,干脆晚上来程赫家吃饭。李涛果然没有跟来。
江予桐心里好笑:就他那小气劲,以为全天下的男人,都跟他似的,见到美女就挪不动步。
但是转念一想,自己到底是不是美女?要不然,为什么程赫对自己目不斜视?她被自己的问题给整晕了。
第五十四章 河贝()
程实家正在准备做饭。
程赫打了个招呼,说拿点熏肉、酸菜什么的,回去整两个小菜。
山村进城里买肉不方便,也很少有人买肉,一般过年杀一头猪,用柏枝熏一熏,又香又酥,能吃一整年。
程实一听是来拿菜的,眼珠一转,问道:“又来客人了?”
程赫点头。这小子平时脑子没有这么灵光的啊,今天改性了?
程实又问:“是……江美女?”
程赫又点头。
程实麻利的冲进厨房,用篮子舀了一些河贝,除了切一大块熏肉外,又拿了些时令小菜,都是自家种的,刚摘回来。
又拿了几瓶啤酒,然后随口喊了一声:“妈,我晚饭不吃了,不煮我的。”
程实妈在后面破口大骂:“不吃你又死到哪里去?不吃也不早说,我米都煮下锅了……”
程实已经一溜烟跑出了院子。
进了程赫院子,程实麻利的介绍:“美女,这是咱们村头上河边捞出来的河贝,非常鲜嫩,一会儿让黑子下锅一炒,保证倍儿香……”
不知道有没有感动到美女,反正程实说着说着,他自己倒流起了口水。
这附近的河贝不知名,甚至都没起个正经的名字,更加不知道学名了。但是作为河鲜,那是非常鲜嫩而美味的。
它个头比拇指头略大一些,颜色类似米黄色,有一些圈圈花纹,外观也很好看。
程实的胳膊好得差不多了,吊的板子也拆了,今天闲不住,去河边捞了些。
河贝很好捞,搞一个竹编的簸箕,在河边捞捞,顺便淘掉泥沙,不用半个小时就能捞一碗起来。
反正夏天下水凉快。
这玩意儿味道不错,下酒美滋滋。
当然,程实没有研究过,其实河贝富含蛋白质,以及一些微量元素,很有营养。
至于要怎么做,他觉得还是要等程赫来才行。
他跟美女依旧答不上话,但光是站在院子里看看心里也舒服啊!
河贝在程实家已经用盐泡过,去了泥沙,程赫又淘了两遍,就可以准备做菜了。
今晚的菜色是:自制酱炒河贝,酸菜炒熏肉,再一盘熏肉炒青椒,一盘青芦笋。
酱是程实他妈腌制的黄豆酱,晒足了太阳,保证不加防腐剂。加点葱蒜,尽量保证河贝的鲜味不流失,吃的时候,那叫一个爽。
程赫问道:“老实,你把河贝都拿过来了,你妈不吃啊?”
“没,我只拿了一半。河里多得很,明天再去弄就是了。”程实略带得意的说道。
这些山里的活儿,可难不倒他。
山里的熏肉,那自然是没说的,又香又爽口,不管是拿来单独装盘,还是炒菜用,都是一绝。
考虑到江予桐是女孩子,可能不适应全肉的,太油腻,加些别的佐进去,吃起来会更顺口一些。
这些都是简单菜,没多大功夫就端上了桌。
四个菜,有荤有素,有红有绿,看着养眼,也特别开胃。
江予桐和程心心一样,早就坐在桌子边,等着吃晚饭。
她深深的嗅一口,陶醉地说道:“好香啊!”
青椒炒熏肉,地道的口味。虽然外面的酒店也会有这样的菜,虽然不便宜,但对地道方面来说,她还是觉得山里的好。
至于这盘河贝,那更是吃都没吃过的东西。
程赫炒得非常好,河贝炒过后,每个都张开了,一大片贝肉露了出来,淡淡的颜色,而汤色因为加了酱,变成了那种诱人食欲的深色。
再加上一些韭花调个味,也佐了色,看着就有一股扑面而来的田园气息。
这样的水准,放在大酒店也毫不逊色。
江予桐喜欢吃青菜,所有的都喜欢吃。所以这儿单独一盘青芦笋,她几乎承包了。今天下午才从地里摘回来的,那个脆、那个嫩、那个爽口啊!
程赫和程实喜欢吃肉,对这种纯素菜兴趣不大,也就不和她抢,看到她觉得那青芦笋就像人间美味时,他们都觉得不可思议。
自己天天吃着不觉得,但外面的人也吃着香。真有那么好吃吗?
这女孩子,其实应该挺好养的!
程赫和程实喝点啤酒,吃点肉,也是吃得有滋有味的。
程赫端起酒杯,说道:“本来想敬你一杯的,谢谢你替我挣到了钱,那根黄杨木啊,居然还真的那么值钱。”
程实一愣,酒杯正要送到嘴边,连忙停下了,好奇的问道:“黑子,你是说前天那跟木棍子?卖出去了?卖了多少钱?”
那天程实听到他们说,什么几万、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的,觉得很不可思议,还寻思着,自己也要进山找点木头,说不定也能卖钱呢!
程赫点头:“我放在网上了,有人问我十万卖不卖,我回了消息,也不知道是不是骗子。希望是真的吧。”
江予桐正往嘴里夹菜,不着痕迹地笑了一下。
她觉得,山民真的很容易满足。这么点钱,就能让他高兴多少天。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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