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为了不白来参加一回全猪宴,豁出去了!她伸长汤匙,从程赫碗里“抢”了一个。
然后送进嘴里。
第三十五章 山民的智慧()
这是一种杂了香菇和一些香料的肉丸,捏好后煮熟的,很劲道,肉味非常浓。而且它本来是野猪味,更有一种不同的口感。
其实,这里头还加了一些别的配料,但江予桐不是资深吃货,尝不出来。反正觉得好吃就对了。
结实,而又鲜嫩,肉的用料很足,咬一口,油花顺着嘴往外流。
江予桐赞道:“不错诶!想不到山村里的东西这么好吃。”
程实接话道:“那当然,咱们桃花村里没有东西不好吃,而且我告诉你,桃花村的人更好,既诚实,又老实。”
程心心正吃着她自己的丸子,偶一抬头,就看到了江予桐从她爸爸碗里舀走了一个,然后放进嘴里。
她心里颇为着急,以为是别人在逗她玩,后来眼巴巴地看着人家真的咬了一口,不由得小声哀怨道:“那是我爸爸的!”
程实听见了,笑话她道:“诶呀,真是守财的小丫头啊,你可以抢别人的,别人就不能抢你爸爸的!长大了不得了。你这护食护得可以啊,连你爸爸的都护着!”
然而,程心心目前还听不懂他这么长的话,不知道这是在夸她还是损她,那就当作没听到。
程赫也笑着抚摸她的脑袋说道:“宝贝,不能这么小气。姐姐早上还送了你一个发卡呢,记不记得?”
程心心一边吃,一边回答道:“嗯,还有一个小熊。”
程赫扶额,她记得这么清楚,可就是不许别人占自家一点便宜。这小气劲是跟谁学的?
江予桐超尴尬。要不是这个肉丸自己咬了一口,她真的就把它还给程赫了。可是现在她咬了,还怎么还?
她还从来没有被小孩子鄙视过呢!
程赫又笑着劝她:“快吃啊!停下来干嘛,不要跟小孩子一般见识,她的话你也能当真啊!吃吧,抢着吃的才有福气。”
江予桐尬笑一下,然后一咬牙,果断把肉丸送进了嘴里。
野猪肉丸子,真好吃!
所有人把抢到的“三元”吃完,然后大部分的人纷纷离席。这里是村宴,没有服务员,他们要自己去端菜。
人多力量大,菜也上得非常快。
江予桐再次惊呆,全猪宴真不是虚名,看着陆陆续续端上桌的菜,有肉菜,有炖骨头,有大肠,有猪肝,林林总总,反正基本上每个部位都能做成菜,一头猪基本上没有浪费的部位。
等最后上齐时,她估计最少都有三十几种。
三十几种菜顺着长桌摆过去,摆完一道再来一个循环,保证坐在各处的人都能吃到。她觉得这种办法很智慧。
所以,现在整整几张长条桌上,摆了几乎不下于千盘的菜。各种菜的香味飘过来,热气升腾,烟雾袅袅,人们仿佛置身于肉菜的海里。
江予桐光是看着,就觉得非常幸福。
快不得先前村民们那么兴奋,这真是非常值得期待的一场盛宴啊!
一头野猪,能让一个村的人这么幸福,怎么都值了。
菜摆好上桌,照例没有人动筷子。江予桐记得,是要等一个人下令,因为之前的丸子好像就是这样。
她很好奇,下令的人好像不是村长啊!这里头又有什么讲究呢?
她问程赫。
程赫回答她:“你别看咱们先前吃菜是在抢,但抢也有讲究,他们得向村里的长者们谦让,一般是请长者们先动了筷子,后辈们才吃。所以,等长者们夹了第一筷子,说一声‘你们也吃吧’,所有人才会动筷。”
江予桐听出来了,这是敬老的意思。
是啊,有这样的传统风俗在,山民们的性子必然会淳朴。
不深入村里体验,她永远不知道这些细节。
简简单单几道菜里,既寄托了人们对孩子未来的愿望,又让他们传承了敬老的习性,山村文化实在不容小覻。
现在菜上齐了,江予桐化被动转为主动,捏紧了筷子伺机而行,单等老者一声令下。
她也要抢。这样难得的盛宴,她必须主动融进去。抢着吃并不丢人,抢到了是有福气。
江予桐在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然后听到一声:“你们也吃吧!”她麻利的伸过筷子,抢了一大块肉装进自己碗里。
顿时她才发现——自己又标新立异了。
现在所有菜上桌,再没有人抢了,人们互相谦让,你推我请,慢慢动筷。
又尴尬了。
江予桐再次求助的看着程赫,神色生不如死。吃一顿饭丢几次脸,也是可以的。她堂堂北大毕业文凭,到了这里却一点用武之地都没有。
她觉得程赫什么都懂,问他就对了。
程赫笑笑,说道:“没事,抢到了是福气,吃吧。”
江予桐咬牙说道:“其实你刚才已经看到我准备要抢了,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后面的菜不用抢?”
程赫哈哈一笑,说道:“没关系,抢就抢了,没人会笑话你。不这样,怎么能加深你的印象?包管你以后去了哪里,都不会忘记咱们桃花村的全猪宴。”
江予桐无奈地笑一下:“我肯定不会忘记。”
吃一顿饭丢几次脸,这谁能忘记了?
后面的菜品就没有什么规矩可言了,总之就是吃吃吃。三十几道野猪肉菜,敞开了品尝,每一道都值得期待。
江予桐感慨:野猪下午才回村里,但现在已经变成了三十几道美味上了桌。
这期间有大量的烹饪工作要做。很多菜品耗费时间长,要最先开始;而有些菜烹饪时间短,如果要保证上桌了还是热的,就得放在最后;还有一些其它她想不到的事情。
这就涉及到了大量的统筹工作和流畅的安排,谁先做什么,谁后做什么,一点都不能乱。但这些事情,全部都由山村人自己做得妥妥当当。
这里没有经理,没有助理,没有工头和拉长,一要靠他们自己。
谁说山民没有智慧?
吃了头三元,男人要准备喝酒了。
山里人喝的是自家酿的米酒,这是高度白酒,不是那种煮鸡蛋花的甜米酒。山民们喝惯了这个,上了年纪的人也能喝点。
程赫正有滋有味地吃着一块红烧肉,身后一个声音:“来,黑子,咱爷俩喝一个。听说这野猪是你一个人杀的,厉害哟!”
他回头一看,这是一个比他高一辈的长辈,端着酒杯过来向他敬酒。
他赶紧麻利的端了杯子站起来,哪有长辈敬酒他还坐着的道理?
他谦虚道:“二伯,您太夸奖我了,那是运气好,没多厉害!来,祝您身体倍儿棒,我先喝了。”
先喝为敬。
长辈过来敬酒,他哪能真等着别人先喝?
有了开头,后面向他敬酒的就更多了——不说别的,单是今天这全猪宴,要不是程赫胆子大、单枪匹马连野猪出手,谁能吃上野猪肉?
那是野猪啊!一般人遇着了,跑都跑不赢,谁敢正面刚?
所以,陈赫一时间竟然成了桃花村的英雄,一个敢正面刚野猪的英雄。
第三十六章 敬酒()
程赫坐下还没吃上几口,又有人过来向他敬酒,他连忙站起来。
他并不知道,自从下午野猪被拖回来后,他在村民心中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垒灶台时在谈他;烧锅搭台的时候在谈他,切肉炖菜的时候也在谈他。
他们看看猪的致命伤,再结合一起抬野猪回来的人的说法,都觉得程赫用木棍的那一刺,真是太惊险了。
要是野猪咬断了那根棍子,他怎么办?还跑得了吗?
唯一可以下的结论,那就是他胆识过人,勇武过人。
谁也没有亲眼见到他杀野猪,所以杀猪的过程一传十、十传百,传得神乎其神。
他们想起了书里武松打虎的故事。
武松喝了十八碗酒,上了山打死了老虎,也是用的棍子。野猪没有虎那个可怕,但也足以让普通人闻之色变了。
所以,来向程赫敬酒的人络绎不绝。
他们不是想整他,单纯只是想表达敬意而已。事实上一般山里人很少有上辈敬下辈,除非那位下辈非常出众。
江予桐看不断有人给程赫敬酒,并且都面带尊敬,打趣道:“你可以啊!现在成了村里的红人了。”
程赫谦虚地摆摆手,赶紧吃块肉。
一杯酒下去,再来块热热的红烧肉,美滋滋。
到底是野猪肉啊,吃起来跟家猪就是不一样。更香,更酥嫩,更美味。
红烧猪蹄,青椒爆猪肝,熏笋扣肉,小炒拆骨肉,香干肉丝,卤头皮,爆腰花……每一样都让人食指大动。
江予桐自己也夹了一块干笋爆猪蹄,地道的柴火炒菜,不一样的香味,干笋特有的风味,比大酒店里几百块一盘的菜都不差。
何况这满满几大张长桌子上全是的!
这样的宴席,搁到城市里也能称得上豪奢啊!
此时有人在外面点起了篝火,立即有人端着酒杯绕着篝火唱起了山歌、跳起了舞。他们恣意的唱着,喝着,享受着属于他们的生活。
江予柚饶有兴致的看着,就着他们的歌舞又吃了一口菜,忍不住感慨道:“这里真好!我要是桃花村人就好了,天天过这么舒心的日子!”
“想当桃花村人?那还不容易!嫁过来给桃花村人当媳妇,你就是桃花村人了。”程赫嘴里嚼着一块爆猪心,说道。
程实赶紧凑了过来:“是啊,我们桃花村人很好的,既诚实,又老实,非常可靠。”
“噗……”江予桐笑了,然后又夹了一块不知道什么名字的菜吃了。
反正闭着眼睛夹的菜,都好吃。有一些她根本不认识的部位,但是那又怎样?别人能吃,她就能吃!
今天这一次全猪宴,真没有白来!
程赫记不得自己喝了多少。七杯?八杯?
山村里的酒杯,是用竹筒削成的,粗犷而豪迈,一杯能装二两多。
山村里的酒,是自酿的米酒。三十多度,喝着很顺口,口感绵长,但后劲非常大。
程赫接连喝了这么多,虽然现在还不太显醉意,但他知道,不能再喝了。再喝他就可能要被抬回去——孩子怎么办?
只是,来敬酒的基本都是长辈,人家一个个笑脸而来,他能找到什么理由拒绝?再说了,长辈给他敬酒了,他能甘心受着,不敬回去?
但是,他真的不能再喝了,程心心没有人管,他喝醉了,孩子谁照顾?
“不能再喝了”这个念头刚起,他就感觉到自己体内起了变化。金星动了动,里面的水流开始加快,程赫感觉自己身体的某些酒醉感觉消失了。
刚刚还觉得胃里有些难受,脑袋有些发懵的,现在情形逐渐在好转。甚至略有些发僵的四肢,也已经恢复。
没过多久,他整个人的状态就恢复到了之前没喝酒的样子。
这太奇怪了!
程赫暗自诧异,难道自己已经喝醉了,这些都是幻觉?
但是不容他发呆,陆续还有人过来向他敬酒。他虽然不想喝,但是也不好拒绝。
山里人好客,喝酒诚意足。只要还没喝趴的,他们就会认为是还没喝好,那一定是要热情相劝的。
就不说别的,人家长一辈的身份摆着,程赫自己就不好说出拒绝的话来。
但是一杯接一杯下去,程赫惊讶的发现,他现在喝酒就像喝水一样,除了有些饱腹感外,别的任何感觉都没有。
酒一喝下去,体内金星就开始加大运转力度,仿佛把这股酒劲给消耗掉了一般。
这真是一个惊讶的发现!
接下来又喝了多少杯,他数不清了,但是一点喝醉的样子都没有。
直到后来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妥——喝这么多都不醉,太非人类了吧?于是他开始装,假装不行了,然后倒在桌上,开始睡觉。
程实哈哈大笑。在山村里,喝醉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反而代表今天的酒喝好了,扭扭捏捏的才让人不待见。
连坐在同一桌的江予桐也被人敬了两三杯,她酒量不行,两三杯已经让她有了醉意。
今天太痛快了。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她感觉自己像是女侠。
全猪宴越到后面越热闹,气氛越高,喝的酒的人开始胡侃大山,把心里所有痛快的、不痛快的事情都说出来。
唱山歌的已经开始到了对歌的环节,对不出来的,就要罚酒。
江予桐很想加入,但是苦于并不会唱山歌,所以只能当观众了。她今天着实是胃口大开,几乎品尝了所有的美味佳肴,又喝了点酒,非常尽兴。
只可惜,喝进去的酒开始上头,再加上天气热,她觉得有点透不过气来,打算去外面透透气。
顺便欣赏一下桃花村的夜景。
没有闪烁的霓虹灯,但这里有月光,有星光,有树影,有蛙鸣,一切的一切,都是大城市里没有的。
就连呼吸都让人格外舒服些,毕竟这里没有尾气,只有花香。
江予桐脚步有些虚浮的走着,感受着这一切,突然觉得心旷神怡,大喊了一声:“这里真好!这里太好了!”
喊出后,心里舒服多了。
在城市里,她要是这么喊,别人八成要将她当成神经病。但在山里,这样一点都不违和。
李涛自然是一路跟来。
今天他没有喝酒,菜也只吃了一点点。
倒不是不合他的胃口,事实上,他也很想尽情品尝野猪肉。毕竟这是真正的野猪肉,他亲眼看见的。
而酒店里号称野猪肉并标价上千元一盘的时候,未必是真的。
但是,他心里有些不舒服。因为野猪是那个山野村夫杀的啊!这让他如何吃得下去?
开始并没有觉得怎么样,但是后来随着江予桐与他越聊越近,他就心里越不舒服。
什么时候开始起,他要正视一个山野村夫了?没这道理啊!
第三十七章 亲情的牵绊()
江予桐观赏桃花村的夜景正尽兴,直接无视了跟在后面的李涛。
李涛并不介意,快走几步追上她,闲闲地说道:“你对这村的人,倒是挺好的。蒂凡妮的发卡说送就送,sd的玩具熊,万多块一个,你就这么随随便便送给了山村的人,也不管他们识不识货。”
他的语气一向轻松和缓,显示着他的绅士气质。
江予桐喝了点酒,此时兴致有些高,毫不在乎地说道:“不要管什么牌子,只要能让人快乐,那就发挥了它应有的价值。我认为那两个小东西给得很值,我也很开心。”
然后她又说道:“合着按你的意思,周强的一条命,连这些小玩意儿都抵不上?”
李涛笑笑,周强的事情他可不想现在谈,便缓缓说道:“我知道你是想帮助他们,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始终会离开的,你离开了,他们的愁苦日子还是要继续的。你别看今天他们挺欢乐,今天肯定只是特例。”
江予桐摆摆手:“不,我不是要帮他们,他们也不需要我的帮助,自己就能过得很开心。”
李涛淡笑了一下,开心?!
江予桐没有再说话,她知道,两个人说的开心,不在一个层面。李涛说的开心,那是指物质方面,没有好的物质基础,一切都无从谈起。
但是她觉得不是,一个人拥有多少,并不代表开心就会有多少。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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