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赫柔声说道:“这个是薄荷,可以止痒。还有,连牙膏里也有它哦。”
程心心睁大眼睛问道:“真的吗?可是我怎么没有见到?”
真是个问题多多的孩子啊!
等终于赶上大队伍时,他们已经在小莲山了。若是再往深处,就是程赫找到灵芝的云霄山脉了。但是那距离这里非常远。
小莲山占地面积非常大,下辖着0多个峰头。其实像这样绵延不断的山头,在南山市里多得不得了。
但是小莲山近年来备受自驾游者欢迎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几年前曾经有一部电影,是在这里取的景,讲述了一个身世非常悲惨的孩子的命运。
电影立意好,可是手法不行,拍得稀烂,也没有什么可观的票房,但看过电影的人,却都被小莲山的风景给吸引了,觉得这地方真是美得不行。
自然山峰比不上规划过的公园,没有经过人为的修整,但是恰恰贵在它的自然美,却也更吸引人。
特别是先前的几批自驾游者们来了后,都拍下了漂亮的风景图片,各自传到自己的社交网上,这就引来了更多人前来。小莲山的名气就进一步扩大了。
小莲山绵延三十多座大小山峰,险峰怪石不计其数,桃花湖是它里面最大的一座天然湖,面积很大,水质清冽,里面各种鱼类不计其数。
但因其被重重山峰包围,运输极其不便,没有多少人过来捞捕这里,这才导致这座湖没有被鱼商们涂炭。
而且前几年,一个有钱人据说是为了还愿,在小莲山最高的明珠峰上,建了一座三十米高的巨大观音石像,也扩大了小莲山的知名度。
其实,就在几年前,小莲山和南山市里其余所有山峰一样,都只是默默无闻而已。
但是不管怎么说,小莲山出名了,的确让附近一带的居民得到了一丝实惠。
而以程赫在大城市呆过几年的嗅觉,他猜想,无孔不入的地产开发商们,大概可能已经提着刀正往这边杀将过来。
程赫跟上了大队伍,继续往小莲山里深入着。
山民们终于多少有了些收获,但始终还是没有什么可观的发现。
程赫暗自在心里问着:这附近有没有野人参?有没有灵芝?有没有铁皮石斛?有没有金钱莲?
他这么一个一个的问,体内的金星始终没有反应,即使偶尔有反应的,也气息十分微弱,显示在很远的地方。
在他问到:有没有野天麻时,体内终于震动了一下。
有门!
程赫凝神内视,金星在吸收着大量周围的气息,而它里面的水气仍然没有装满,依旧在缓缓作顺时针流淌。
金星发出了一个光圈,向外慢慢飘去。
其余人看不见,而程赫却看到它向另一座峰头飘去,然后在一个地方不动了。
这就是最近的信息了。
可看着是另一座峰头,可是要绕过去,却不知道要走多久。另外,也不知道那边的野生天麻能有多少,要是不太多,这些人不得争得吵起来?
野生天麻这几年被炒作得非常火热。价格也高低不等,一两千多一斤也不希奇,算是贵价药材了。
虽然人工种植天麻已经铺天盖地,但是野生的仍然有非常大的需求量,其营养价值和药性都是天差地别。
这算是仅次于灵芝、山参等的最好发现了。
这时候,程赫觉得自己应该算不上一个好人。刚刚金色光圈留在山对面的时候,他心里有过犹豫,要不自己一个人过去采掉算了?
又不是圣人,自己找到的东西,凭什么要分给别人?要是那边的天麻数量多的话,能卖不少钱呢。自己现在难道不缺钱吗?
但是想了一阵,还是决定告诉他们算了。
毕竟自己有金星指引,可以到云霄山脉那样遥远的原始山林里找个够。而那么远的地方,是村民无法到达的。
这里的财富,就让他们分掉算了。
想起温青松那孩子孤独的游荡,戒备的眼神,十岁就显示出来的硬气,这都是村子太穷的原因啊!
第二十三章 天麻()
程赫一番天人交战后,大声对程红源说道:“二叔,我去那座山头看看。”
这句话也可以解读为:村长,那座山头可能有东西。
程红源急得一跳脚,这个小王八蛋!你这么大声嚷嚷干什么?生怕所有人听不到吗?
按他的心意,另外那座山头要是有东西的话,最好他一个人悄悄的过去弄到手。假如他弄不完的话,他女婿、侄儿、二姑等等他们再过去。
要是这么些人都弄不完,再叫所有人都去。当然,这种情况基本不存在了,因为他们家的人够多的,里面即使几百斤的好东西,都弄得动。
现在可好,这小子咋咋呼呼,弄得所有人都听见了。
程红源颇为不高兴,但这些话也说不出口,便没好气的向众人随口问一下:“那边,你们去吗?哪几个去?”
村民们停下手里的活儿,朝对面山上望去,顿时一片商量声:
“那座山啊……有点远!你别看它在对面,要绕过去啊!你看看,那里还有一个潭,不小,走起来要时间!”
“对对,我也是觉得,有点远,现在都下午时间了,怕是天黑都走不到!”
“那座山看起来跟这边也差不多,要是什么都没得,还要半夜困在山里,划不着。”
“有道理!我们先前不是说好了,在这里再找一会儿,就回去算了吗?”
“真的好远,要是晚上到了,怕那山里还有野猪。”
村民们想去又不想去的议论着,但是眼里都泛着希望的神采。
其实他们的担心不无道理,现在天色不早也是事实,而且他们并不知道,程赫已经十分确定,那边确实有好东西。
程红源心里暗喜,你们都回去吧,我一个人去那边挖!我可以在那边挖三天!
只有他听说过,程赫前天曾找到过好东西,卖过好价钱。他对程赫的能力非常相信。
昨天他找程赫一起进山的时候,之所以扯谎说组织个采药的队伍,那是担心要是说让程赫带自己一个人进山,他不肯答应。而组织队伍的话,程赫必定不好拒绝。
谁愿意把自己找到的宝物和别人分?
对于他来说,程赫找到并通知了他的消息,那东西就是他的了。喊上别人,那就是别人分他家的东西,那是在刮他的肉。
如果这里的人都回去了,那才是对他的胃口呢!
山民们举棋不定,若现在还是一大早,就肯定会过去了,哪怕跑一趟空也无所谓。
程赫喊了一声:“走吧,听说上次程实他二爷在那边挖到了好东西,咱们再过去找找,看有没有漏掉的。”
程红源脑门子都痛了,这小王八蛋,肯定是故意的,他想断自己财路!
程赫的确是故意的。他早就知道村长是什么德行,一大早,他就看到村长只带着自家亲戚,还好意思说是组织村民一起采药!
后面来了那么多人,谁都看出来村长脸色不对了,他也不傻,当然也看出来了。
村长一向小气又自私,在村长之位这么多年,一点作为都没有,还舍不得换人做,也是村民们脾气太好。
既然是他让出来的东西,可不能只便宜了村长一个人。
至于他说什么程实的二爷挖到了东西,那就是瞎胡扯的。
村民们听到他说程实的二爷挖到了好东西,顿时吃到了定心丸:那就过去吧!
村长只好继续肉痛加心痛的带路。
去对面山上的路果然走得不顺,可能以前也曾有很多人因为路不好走,而选择放弃,所以那些野生天麻还好好的长在那里,没有被人挖走。
村民们几次也想过放弃,可是一见平时偷奸耍滑爱占便宜的村长,今天走在了最前面,没有抱怨,连气都不带喘的——没说的,肯定有好处!
再难的路村民们都走过,而且翻山越岭早就练就了各种技能。程赫体内有金星暗暗保护,更加不用怕。
天色将晚的时候,一队人马终于快要到金色光圈标记的地方了。
程赫抱着孩子走在最前,村长次之,村民们跟在后面。
“咦……这是个什么东西?”村民之一程田河突然大叫一声,停下脚步,动起了他的铲子。
他挖起了一大窝黄芪。
黄芪目前已经有大量种植了,但野生的显然更有价值一些,这一丛,说不定能卖个几百块钱。比今天挖到的那一筐子都要划算。
程田河兴高采烈。
今天出来值了,值了!
其余村民看到这里果然出了东西,顿时都有劲了,一个个动作放慢弯着腰仔细的找。
程红源眼看着自己连一个黄芪都没有找到,顿时又不高兴了。
但此时已经没有人注意他,谁还管他想什么?
程赫放了心。再往前一点,就是光圈标记天麻的地方,他们很快就能找到那里去。而他也不用假装突然发现天麻而喊村民了。
他带着程心心,像是往另一边去找找,但是他也只是带着女儿逛逛有野花好玩的地方。
程心心摘了两三朵花,插在自己耳朵上,然后臭美无比的问:“爸爸,你看我漂不漂亮?”
在金色的夕阳点缀下,她美成了一朵花。
程赫竖起大拇指:“那当然,我家宝贝是最漂亮的!”
程心心得意的笑了起来,说道:“爸爸,我跳舞给你看!”
程赫立即打开手机,放出女儿最喜欢的那首《爱我你就抱抱我》,说道:“好,爸爸看心心跳舞!”
“如果你们爱我,就多多陪陪我,
如果你们爱我,就多多的亲亲我,
如果你们爱我,就多多的夸夸我,
如果你们爱我,就多多抱抱我,
陪陪我,亲亲我,夸夸我,抱抱我……”
欢快的儿童旋律响起来,程心心立即随着曲调跳了起来。这是以前幼儿园教过的舞蹈,也是她最喜欢的。
她跳舞的时候非常霸道,一定要程赫在旁边认真看着她跳,眼睛不许挪开。假如程赫走神看向了别处,她就停下来,并走过去掰回他的目光。
每跳一会儿,还要鼓掌,夸她跳得好,不然她会嘟起嘴来、生气的要求。
程赫反正无所事事,所以尽力配合。
而在这边的舞曲当中,那边山民们如期发现了藏在厚厚枯叶下的野生天麻,如获至宝,欣喜若狂。
天麻没有叶子,那一根根淡黄*色的小枝,从枯叶里冒出头来,预示着底下有一个根。如果不是仔细找,根本发现不了。
粗略估计一下面积大小,差不多每个人能采到两三斤吧?晒干了估计也能有一斤多。
村民一向都有结队采药的经历,如果发现了一大片好东西,那就各自采摘,谁摘到了算谁的。一向没有什么争议。
但今天情况特殊,野生天麻现在价格日益飙升,价格非常高,随便挖到一块就是钱,晒干了一斤能换一两千块,这还能淡定?
村民们眼底都透着热切。
但激动归激动,到底还是要按着规矩来,挖一棵装进篓子才能算自己的,不能圈地占有。
而且天麻是植物,挖的时候还要小心,要是不小心碰断了或者挖伤了,那价格可能就要减半了,所以哪怕再急切,挖的时候也不能只图快。
他们一边挖,心里一边念叨着,黑子这个娃眼光还是不错的,说这里有,这里就真有。一会儿他要是挖得最多,咱们谁都没有二话。
等等,他人呢?跑到哪里去了?唉哟,肯定是跑错路,挖到别的地方了。等他一会儿回来,这里肯定毛都不剩了。
第二十四章 露营()
村长程红源的心在滴血。
滴血的程度,比早上更甚。早上他只带了自家几个亲戚出门,结果后面又来了好几个人。
现在好了,白花花的钱就这么被人分走啦!
要是只有自己的亲戚——不,要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来,这一片都是自己的,得有几万块啊!
老村长一边心头滴血,挖天麻的动作还不能慢,慢了就更划不来了!
挖得还剩下最后一点时,有人突然出声建议:“这几棵咱们别挖了吧?是黑子认定这座山上有东西,咱们才过来了。现在他跑错了路,咱们得给他留着。不能自己把好处都占完了!那样太不道义。”
这话说得在情在理,谁都没有反对。
今天若不是程赫说这边可能有东西,并且在大家不是很想过来的情况下,还坚持让大伙过来,这些东西谁能找到?
村长心如猫抓,想要反对又说不出口,一个村长能比村民的觉悟还低?
心痛加上肉痛,他把铲子往地上一扔,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说不出话来。
村民们倒是很满足,每个人挖到的东西,晒干了最少都能卖个两千多块钱,很不错了,平时极少会有这么大的收获。
而看到地面剩下的那几棵,并没有起多少贪念。
见程赫还没有回来,他们干脆替程赫挖好,一棵棵摆放整齐,只等他回来的时候,收起来就行了。
天色已经全黑。
山村人采药在外面过夜是常事。这也是他们需要成群结队的原因。大山里经常会有一些不安全的因素,一个人容易有危险,人多可以互相照应。
而这一个队伍中,除了程赫和程心心外,年纪最小的都超过了五十岁,更加不适合单独出行。
队伍点起了篝火,再次吃起了干粮。
今天收获不错,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与满足,除了村长程红源外。
不过,村民们也都表示了对他的感谢,毕竟是他提出组织人一起采药的,虽然他并没有邀请一些人,但到底还是他带的队。
一句话,有了收获,大家心情都很好。
程赫抱着女儿回来时,见到村民给自己留的天麻,很是意外。他原本以为,村民们会为这点东西分不匀而打架,他不想见那场面,特地跑远一些。
没想到村民们不但在一起和和乐乐,还特意给自己留了一份。
以他在大城市呆了几年的心性来看,村民们还是很质朴啊!
这个发现让他感觉非常不错。
就着篝火堆,他烤起了下午挖到的一只竹狸。
竹狸这玩竟儿只吃竹子的根,常年生活在地底,长得却很是肥大,今天抓到的这只,至少有五六斤重,去掉皮毛和内脏也有四斤多,全是肉,比野兔都要好吃。
程赫心下感慨,山里的普通东西,进了城里价格都很贵。
人工养殖的竹狸都要七八十块钱一斤,是猪肉的三倍以上,而且供不应求。他抓的这只野生的,大概得值好几百了。
好几年没吃到这玩意儿,本来想拿回去晚上红烧或者焖了吃,下酒不错。
但是既然回不去了,就烤了算了,说实话,有些浪费这么好的肉。
要是有什么佐料就好了,撒点孜然,十三香,辣椒粉,胡椒,再抹点油,最后再刷一层烧烤蜜,要是再配上冰啤酒,啧,美滋滋!
可惜今天不是打算出来野炊的,没带这些东西。当然,盐巴是少不了带的。进山的人都知道。
但是话说回来,野生竹狸肉质非常鲜嫩,烤起来香味很浓,色泽焦黄焦黄的,油脂都滴到火堆上了,烧起来噼里啪啦的,也极能勾人的食欲。
没打算在外面过夜的,事已至此,就这么凑合吧。他总不能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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