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娇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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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娇养-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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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老人家一直认为,习武之人,受命于天,各安天命,什么时候时间到了,什么时候他挥挥衣袖就走了,不然尘埃,何必今天去检查个这,明天去查查那个,越查越出问题,一出问题,还没等真正疾病暴发,就自己把自己吓死了,何必呢?

    只是,终究是儿子的一片孝心,他已经推了好几次去医院做身体检查,这次还有栾家老哥和他一直敬重有加的徐老的面子,他是不去也得去。

    算了,就当是安安幼子的心,彭钰也是为他照想,他去一趟就去一趟吧。更何况还劳驾了徐老,即使不为别的,单单是请了徐老这一点儿,他就得去一趟,只是他们家欠徐老的恩情还没还,却又是要麻烦他老人家了。当年妻子高龄产子难产大出血,多亏了徐老先生援手,帮他抢救妻子,让生命濒临死亡的她延续生命,一直又陪了他十余年,直到长子成人,幼子懂事才放心含笑离开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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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旗袍老店() 
说来妻子已经离世一二十十年了,比今天来的那个小姑娘的年纪还大呢,长子已经成家立业,可是还有一直随侍在他身边,陪伴他继承他衣钵的幼子没有成家,这些年,多亏了懂事的幼子侍候他,才不至于让有些生活白痴的他生活一团乱麻,也是幼子的陪伴,才让他尽早脱离妻子离开的悲痛,他这手艺,幼子已经完全继承,眼看青出于蓝胜于蓝,他没什么可担心的,到底没看到幼子成婚生子,他还舍不得闭眼。

    苏璃那个小姑娘,他这一一双招子还没老眼昏花看得分明,不是说大话的人。更何况,她还是徐老先生看中收下做为亲传弟子,承其衣钵的孩子,这样的孩子,虽说他没怎么了解,可到底还是清楚的,这孩子觉得有她的独到之处,才能引得一直没有开言收徒的徐老先生爱才心切将其在这个年纪收下。

    十五六岁不比小孩子可以手把手教导,也不比更大的习医之人有一定医学基础,徐老能在这个孩子这个年纪将其收下,足以证明这个孩子的出色。所以,这个孩子离开前的提醒,他到底是放在了心上,没像往日实在拗不过小儿子去医院检查,医生嘱咐那样当作耳旁风,他啰嗦任他啰嗦,他不听过耳即出就是。

    只是,放在心上归放在心上,他到底还是没怎么重视自己的身体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他还是那句话,习武之人面,受命于天,各安天命,他如今这把年纪。该吃的苦在家境没落纷乱年代都吃过,该享受的福在他成名之后他也没亏待自己,传宗接代,他养了两个儿子,都已长大成人有了独立生存能力,他也没什么放心不下的地方。他这年纪就是离世,搁以前和现在都能算作高寿。是喜丧。除了没看见小儿子成婚生子。他倒是没甚遗憾,就是有什么重病立即离开人世,他也无所畏惧。所以,他想得很开。

    只是,他想得开,彭钰却是没那么能想开。这么多年,他已近习惯和父亲相依为命的日子。怎么也不能放任父亲这样对自己的身体不负责任,是以,得到彭老的首肯,他立即开始练习栾老。后有联系栾老,约定好明日拜访的时间。早知道父亲可能会有隐疾,哪怕是再次欠下徐老人情。麻烦徐老,他也早就带父亲去找徐老问诊了。只是。父亲一直顾忌徐老已经收手,除了定期进京,不再为人看诊,到底是不怎么愿意麻烦徐老。

    但是在这个父亲身体可能存在某种问题,或许很严重的时候,他却是不能再任由父亲拖下去了。麻烦徐老,总会有弥补的机会,可是父亲,可就只有一个。。。。。。。

    一家三口逛商场正高兴的苏家人并不知道在他们走后,苏璃善意的额提醒还引得父子俩深思。苏璃会提醒他们,一是本着自己对生命的珍惜和尊重,二是敬重彭老和彭嘉叔叔的为人和手艺,三是感谢他们接下他们这个小单子麻烦他们的人情,只是听与不听,苏璃把选择权利交给了他们父子俩,她是珍惜生命的珍贵,却不是万事没有底线的圣母包子,她提醒是她的善意,但却不会上赶着求着他们去治疗的,心意尽到就是,做与不做看他们。当然,若是彭家人真的听从了她的好意,去求助师傅的话,在一定程度上援手,她也不介意。

    是以,没有任何思想包袱,把一切琐事抛之脑后的苏璃继续挽着父母逛锦城百货中心。由父母给她买了衣服做引子,有了不让父母拒绝的理由,剩下的路程,苏璃开始很是主动,只要有适合父母的衣服鞋子包包。。。。她都拉着父母进去试试,合适了就立刻拿下,这本来就是她今天带着父母来锦城百货中心之旅的重要目的之一。

    苏家阿妈林娟的气质偏古典传统,有着华夏女子传统的婉约清丽,是以,苏璃并没有拉着阿妈去买那些什么国际流行的大牌,特别是那些时尚犀利系列风格的衣服,曾经做过服装高级定制的她知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独特的气质和人格,哪怕最普通最普通的老百姓,乃至于街边的乞丐,每个人的风格气质不同,是以,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衣服选择搭配。

    阿妈的气质古典清雅,带着些许江南女子惯有典型的温柔风情,非常适合带着华夏传统格调的衣服,比如从清末民初开始流行的现代旗袍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旗袍,是华夏女性的传统服装,被誉为华夏国粹和女性国服,是中国悠久的服饰文化中最绚烂的现象和形式之一。

    尽管有一段时间,旗袍在大陆渐渐被冷落,尤其在那个混乱的六七十年代中被视为“封建糟粕”“资产阶级情调”遭受批判,但是仍然挡不住改革开放后,华夏女性对它的钟爱。此后,旗袍不仅逐渐在大陆地区复兴,还遍及世界各个时尚之地。

    前世,苏璃撑起的高级定制服装品牌就是走中国传统风情,旗袍更是尝尝接到的订单,给她针线,让她熟悉熟悉手感,材料足够,让她现在动针线制作一件精良的手工蜀绣旗袍都没有问题。前世阿妈幼时时不时教她的手艺,倒是被她还完外债后拾起来,成了后来她撑起服装品牌的招牌,精致的蜀绣风情,一直是她创立的那个品牌的主调。

    前世为了生意,没少来逛锦城百货中心的苏璃知道,锦城百货中心有个手工旗袍定制店,祖上传下来的手艺,专门接各种旗袍定做,出售做好的旗袍,手艺挺听精湛的。前世她还来这里学习过一段时间,还动过合作挖角的想法。只是,经营者保守传统,只愿意守着店铺做生意,不愿意成立品牌做大做强,是以,前世才有她以蜀绣华夏风兴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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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错认() 
在二楼给阿妈买了一套浅灰色呢子大衣,浅淡的颜色,雅致的设计,阿妈穿着很合适,苏璃没有让自家阿妈有犹豫的机会,立刻借着阿爸也用赞赏的目光看着觉得很好的机会,让导购员装起来付账带着父母离开。《

    之后,苏璃又帮阿妈拿了一件浅绿的针织开衫,典雅的细线密织,精致的边角纽扣设计,内里还有成套的浅色陪浅绿内搭,刚好家里还有一条上一次她帮阿妈买的两条裤子都很适合,所以苏璃再次让阿妈不要犹豫的拿下。

    而后,紧接着苏璃又选了一件浅水红色的内搭紧身毛衣,微微椭圆的领口,从左肩沿着领口下方一公分处起,间隔一厘米左右嵌着一圈浅紫色的珠子,最后在左胸侧上方往左肩上部起的地方,用了一个小小精致的水红做底子,浅紫色为边的蝴蝶结,霎时将整件净色毛衣点亮,十分的优雅精致,透着点点独属于婉约女子独有的精致妩媚风情,回头整一套珍珠首饰给阿妈配上,直接就能穿出去,当打底也行。

    一般来说,这样浅绿,浅水红,浅紫什么的颜色,性格保守传统的林娟给自己买衣服的时候绝对是看也不看,到时给自家宝贝闺女买衣服的时候,那是鲜艳鲜嫩的颜色款式尽情的挑选。她一直觉得,自己这么大的岁数,孩子都这么大了,那还穿得了什么红啊绿啊,那都是年轻小姑娘的颜色,老红老绿她都不想上身,更别说这种浅嫩的仿佛嫩的出水的颜色,要她自己看,那些浅灰。黑色,蓝色什么的才是她穿的颜色。

    可谁让,她有个嘴甜的闺女,哄着骗着坚持着就让她把衣服上身,丈夫也跟着胡闹,跟着说好,他一点头。她家小闺女才不客气呢。卡一刷,直接打包就走,那手快的很。让她反对的理由的都来不及出口。当然,她出口也没啥用处好像,都被她家小闺女用能给她买衣服,就得给他们买衣服。不然她一件衣服也不添的理由给全权驳回。

    “你啊你,真拿你没把法。这颜色哪里是我穿的,给你穿还差不多!”怜爱的用食指轻轻戳了戳自家小闺女的脑袋,林娟无奈的摇首叹气,就在刚才。她家小闺女又给她包了套湖蓝色秋季套装,上衣是心性领针织修身毛衣,沿着领口有一圈湖蓝色薄纱锁边。锁边底部还弄成了皱折模样,心形领口左边。纱布锁边上又嵌有连枝带叶的玫瑰花装饰作为亮点。

    若说这样她还能够勉勉强强觉得适合自己,那么套装下半身搭配的那条缎面提花鸟秋意绵绵图案的半身百褶裙,就是让她目瞪口呆了,这百褶裙,那是她能穿的样式吗?

    可惜的是,多数服从少数,自家丈夫已经叛变,站在女儿那一端,她扭不过两人,只能试穿,她这边觉得别扭的很,觉得不是她穿的衣服,那边那两个人还叫好,连同那导购员为了买衣服,一样说好,这套衣服又被糊里糊涂的买下来了。

    “嘿嘿。。。。”苏璃扬起唇角傻笑,一脸的娇憨,让林娟更多的嗔怪说不出口,只能再次戳了戳闺女的额头,这小妮子,永远知道怎么拿捏她的死穴,这一脸惹人疼的表情,她还怎么怪罪的下去!

    “阿娟,你还真不能怪阿梨宝,这些衣服你穿着真的特别合适,特别好看!”对苏璃娇憨可爱的表情无可奈何的还有另一个宠溺女儿的父亲苏致远,当然他不是信口开口的说谎话。

    自家妻子这样穿,的确很适合,妻子本身就还年轻,再加上这一段时间,被阿梨宝精心调养,消去了被岁月侵蚀的风霜,岁月留下的痕迹,还有身体不好的病色,劳累困苦的压力,现如今面色红润白皙有弹性,年轻了一二十岁,和女儿站在一起就好像一对姐妹花,这个想法,不是她一个人的观点,今天逛商场,不少顾客和导购员都有这样的猜测。

    妻子的容貌,好像又回到了他们刚认识的时候,甚至比那个时候还更加光彩,这些看似颜色鲜嫩,却都切身贴合妻子气质的衣服,真得是很适合妻子穿着打扮,阿梨宝的眼光很好,妻子这样打扮也很好,唯一让他觉得不好的一点儿就是,看到重回年轻,这么清丽漂亮有魅力的妻子,他的危机感很重好不好!

    当然,苏致远不会因为自己有危机感就不让妻子打扮,这些年,他没啥本事,真得是苦了妻子,能让妻子打扮得这么优雅精致,恢复她大家闺秀该有的气派精致,这也是他奋斗的动力,妻子漂亮有危机感,最多他更加努力工作,努力用阿梨宝给他配得内摸外用的保养品,挣取更加配得上妻子就是了。

    “是的,女士,您家先生和妹妹的眼光很好,您还那么年轻优雅漂亮,这款衣服再适合您不过了,这是我们的秋季新款,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把这件新款穿出这么合适的感觉呢!”导购员最甜的劝说,苏璃是在去拿衣服的时候劝说的阿妈,又是一个没有听见苏璃称呼母亲,把苏璃和父母关系认错的人。

    “哈哈。。。。”苏璃和父亲苏致远有志一同的笑了起来,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们很自豪,有一个这么年轻漂亮优雅的妈妈(妻子)。

    “阿妈,您看,您还很年轻优雅漂亮嘛!这衣服,就是您的衣服!”

    “我都四十出头,这把年纪,闺女都这么大啦,再夸我真的无地自容啦!”林娟只觉得脸上发热,红晕从耳际开始蔓延,那一抹羞涩,更是让苏致远看的离不开眼。

    “啊。。。我认错了?您保养得真好。。。!”导购员收银员尽皆目瞪口呆,这看着比她还年轻,说是二十都有人信的女士,居然已经是一个十五六岁孩子四十出头的人,“天啊,真不敢相信,您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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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血拼() 
“小妮子,你还笑,这不都是你整的吗,我家这淘气的小妮子都十五六了,还把我整的和二十一二的大姑娘一样,还竟给我买这么鲜嫩款式颜色的衣服,你让我怎么见人!”再次不甘心的戳了戳闺女惹人疼的小脸,林娟无可奈何的摇头。

    女人爱美是天性,有条件保养的时候,没有那个女人能拒绝得了。所以,女儿让她保养,调养身体,对她好她都接受了,可她也没想到,小闺女出手的效果好得让她无法自信,保养年轻的都无法出门,特别是和闺女一起出门的时候,十次有九次被人错认成姐妹。

    “还有你,净跟着小妮子胡闹,父女俩一起捉弄我怪高兴是吧!”不舍得责怪闺女,还能不舍得怪自家丈夫吗?嗔怒的瞪了一眼苏致远,都是他的支持,才让闺女有底气胡闹。

    “嘿嘿。。。阿娟,你真很适合,我可没说谎话!”那一眼妩媚的风情,苏致远被瞪得心甘情愿,学者闺女傻笑一声,苏致远翘起大拇指夸赞:“阿娟,你能保养得年轻漂亮是我的福气,这是我的福利,我怎么会嫌弃。阿娟,这些年跟着我,苦了你了!”

    本是大家闺秀一样教养长大的,却跟着他零落尘泥,在山沟沟里没有出路,整日风吹日晒,吃不好穿不好,真好,他们养了一个好女儿,给了他们踏出山沟沟的机会,让他们重新找回自己,让她有弥补的机会,他这辈子都亏欠着妻子太多太多。

    “说这些干嘛,闺女都这么大了!”看着丈夫一副亏欠他的表情,林娟倒是不好意思了。那还能责怪出口。都老夫老妻的,哪里还说得着这些话,她不过不好意思,哪里值得他这么内疚了!嫁给丈夫,是她和祖母当时一致的选择,事实证明,他没让他后悔。即使日子苦点。但是他有一个爱她尊重她的丈夫,有一个乖巧孝顺聪慧的女儿,有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她哪里有需要他亏欠的地方?

    那个时候,他还愿意娶她,取一个被打了走资派地主家成分不好的女人,让她免了一场场批斗。一场场折磨,也让祖母老有所依。走得非常安详,这些足够她一辈子感激他了,更别说,他还是那样心疼她。苦活累活从来不让她做,重活下地从来都是他自己担当,生怕累到晒到她。农忙时他一个人下地忙活,最多让她送送饭。农闲时他侍弄药材,去镇上县里做短工增加家庭收入,从不让她操心,有什么好吃的,他有一口就带一口回来给她,这么多年待她始终多少年如一日,这样的好男人,她上哪里找。

    更别说,现在他接手闺女操持的家业,越来越意气风发,丰神俊朗,也越来越吸引人,却还是始终如一的爱家顾家,有时间从来不出去鬼混,宁愿陪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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