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云笑道:“恐怕江浩坤怎么也想不到,陛下居然不去对付蛮人,而将最锋利的刀子挥向了他。”(。)
第五百九十三章:迎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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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斤骑在马上,马鞍旁挂着两个蛮兵的脑袋,纵马疾驰在田野之上,在他身后,十名跟随他一起出来的斥候还剩下六个,每个人的马鞍旁边都至少挂着一个脑袋。一天前,他们碰上了蛮军的一队斥候,狭路相逢勇者胜,对于斥候来说,如果撞上,那基本上就不存在着掉头就跑的事情,双方都是打探对方情报的,一旦碰上,那就必须要将对方斩草除根,探得对方情报的同时,还要遮蔽敌人对己方兵力部署的打探。
双方都是十人为一伍,一场恶斗下来,三斤的这一伍还剩下了六个人,虽然个个带伤,但却全歼了对手,割下了对方的脑袋,这些东西,可是**的功劳。
只可惜,还有三个兄弟,永远也不可能回去了。
三斤姓齐,名字有些奇怪,是因为他生下来的时候,便只有三斤,当时都以为这小子养不活了,但这小子命大,居然硬撑了过来。只不过长大之后,身材不免矮小了一些。
因为身材矮小,他一直都是小伙伴们嘲笑的对笑,在村子里,即便是姑娘家家的,也比他要高出一头来。这让他很受伤。
每当有人嘲笑他的时候,他都是用拳头去说话,打来打去,小个子三斤,倒练了一身好筋肉。再大一些,他便离开了村子,去了县里,在哪里,他遇到了他后来的师父,开始习练武功。
小个子三斤有着不错的武道天赋,正当他认为美好的生活在向他招手的时候,齐国人来了。铺天盖地的大军淹没了他所在的县城,他跟着师父成了反抗队伍之中的一员,一次与齐**队的遭遇战,师父当场战死,三斤却侥幸捡了一条命,随后逃去了沙阳郡。
也正是因为这一战,让三斤认识到,个人的武功再高,也挡不住千军万马的冲击,他的师父在他眼中武道修为已经很不错了,可最后,却是死在一排齐人的长矛兵下,几乎将他师父戳成了筛子。
再后来,他成了太平军中的一员。因为他不错的个人战斗力,他被斥候营统领于超看中,成了斥候中的一员。
三斤在斥候营中,学会了骑马,从小不服输的个性,让他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之中,迅速地成为马术最好的斥候,立功无数,也从一个小兵升到了校尉,但从他内心深处来说,他还是挺排斥现在这种日子。
他希望有朝一日,他能成为一支强大的骑兵的将军,带着他的骑兵,挟翻山倒海之势,将面前的敌人踏得粉碎。
他们的老大,斥候营统领于超,与他有着同一个梦想。
想到这里,三斤不由咧开嘴笑了起来,这个日子不远了。听统领说,皇帝陛下从秦国弄来了上万匹战马,其中第一批二千匹已经落袋为安,大明帝国马上便要筹建第一支骑兵。统领于超认为这第一支骑兵的统兵将军非他莫属,也向他承诺过,如果他调去组建这支骑兵,一定会带三斤一齐去。
这让三斤对未来充满了向往,能带着成百上千匹战马一齐冲锋,可比现在这孤零零的几骑要好多了。
“齐头儿,前面有我们的人,正在与蛮子打斗!”打前探路的一名斥候飞马而来,三斤顿时又兴奋起来。老子很快就不当斥候了,但即便是要走,也要在斥候营里留下老子的传说。两腿一夹马腹,胯下战马长嘶一声,迅速向前加速奔去。
“抓羊去!”他大笑道。
洛河以北,处处都充斥着这种斥候之间的相互绞杀。而此刻,小猫麾下的磐石营正在迅速地渡过洛河,向前挺进。
磐石与锐金两营作为这一次的主力,将正面阻截蛮军,而陈志华的厚土,陈金华的洪水两个战营,则分开左右两翼,迎战蛮军两支偏师。
“此战在守不在攻,在消耗而不在消灭。”小猫背负着双手,站在河堤之上,看着河上十数座浮桥正在络驿不绝通过的士卒,悠然对和道。
“蛮军夺了石林,正在一鼓作气向新乡进军,而新乡,我们是绝不能丢的。这一次阻截敌人的战场,便在新乡,第一仗能不能打好,和,就看你的了。”
和看着小猫的背影,有些出神。几年不见,现在的小猫与过去他认识的那一个小猫似乎有了很大的区别,和读书不多,不知用什么辞汇来形容,想来想去,也只有大将风范似乎有些与眼前的小猫贴切。
想来也对,小猫是当初秦风第一个放出去在楚国西军之中担任一营主官的将领,比起自己这几个,他的确要强上许多。由小猫来主持这场战事,和服气得很。
“和你指挥军队,本来是比较稳妥的,但现在锐金营却以攻为主,想来与你的老婆有很大关联吧,这也很好,第一仗,本来就是锐气比拼,如果不是这一点,这一次与我来的就是野狗的苍狼营了。”小猫接着道:“老大希望你用战功来证明自己占据一营主将的位置不是他任人唯亲,这一点你要清楚。”
和重重的点了点头:“我明白。”和进入太平军之时,太平军已经基本成形,他并没有拿得出手的什么战绩,却仍然一跃成为锐金营的主将,在太平军中,不是没有人说闲话的。“章将军你尽管放心,大战用我,用我必胜。”
小猫瞟了一眼和,笑了笑,“很好,抵达新乡之后,立即占据马驿坡,就在哪里与蛮兵先干一仗,挫挫他们的锐气。”
和狞笑起来:“蛮子深居大山,坐井观天,这一次,便叫他们有来无回。”
石林,慕容开山狠狠一刀将面前的大案劈成了两半,由不得他不怒,占据石林之后,派出去的一路路斥候,基本上有去无回,到现在为止,居然没有打探到任何的关于大明军队的有用的信息。
大明军队出动了多少人马,大概的布置是怎么样的?领兵将军是谁?他现在两眼一抹黑。愤怒于自己的斥候太不争气,居然被人杀得干干净净。
“管你面前是谁,老子都提兵直冲而来,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他呛的一声还刀归鞘,厉声道:“传我命令,大军即时开拔,目标,新乡。”
慕容开山,是慕容一族后起之秀,今年不过二十六岁,却已经是慕容宏新建燕国的一名重要将领,作战悍勇,深得慕容宏喜爱,这一次大军进攻越京城,便是由其担任先锋,麾下一万蛮族士卒,皆是精锐敢战之士。
磨刀十年,只为今朝。
下山之后,慕容宏特地带着他的文臣武将们一齐去了抚远郡守府,让所有的人都瞻仰了那一座李清大帝阵斩慕容恪的雕像。
这让所有的将领们都气红了眼睛,慕容宏却不允许他们拆毁这座雕象。
“等我们打进了越京城,击败了所有的敌人,我们再回到这里,亲手毁去这座雕象,为先祖复仇。谁先打进越京城,谁就来去这座雕象。”慕容宏的声音很平静,但所有将领都能从这句话里听出浓浓的杀意。
慕容宏坐镇抚远郡,前锋慕容开山率一万主力逢中直进,拓拔鹰率五千人进击江口,慕容成率五千人攻击安陵,这两只偏师的目的,只是为了牵制敌人兵力,当然,如果中间主力战场受阻,两只偏师也负有杀退前方敌军,自左右两翼包抄敌军主力的意思。
“除了我还能有谁?只能是我!”慕容开山提刀上马,自言自语地道。自家的斥候被斩尽杀绝,这代表着他面前的敌人绝不是易于之辈,但慕容开山却没有丝毫惧意,正面对敌,他怕过谁来,他现在倒是担心左右两翼不要给敌人击垮,使得自己两翼受到攻击。至于自己能不能拿下面前的敌人,他毫无怀疑。
一万蛮军,浩浩荡汇直逼新乡。
马驿坡,和拄着铁刀,坐在坡顶,于超的斥候还真是不错,一拨一拨的返了回来,每个人的战马之上都挂着或多或少的脑袋,前方蛮族军队的数量,布置被打探得一清二楚,自家的斥候回来了,敌人的斥候自然就死翘翘了。百战之将和自然懂得斥候战的残酷,在落英山脉之中,那些斥候,十个里面能回来一个,就算是不错的了。眼下的敌人,差远了。
“回头我请你们于将军喝酒!”对着那个叫齐三斤的斥候校尉的背影,和大笑着道。
齐三齐在马背之上回过头来,笑着对和抱拳一揖,随即纵马远去。和站了起来,看着身边已经有些出怀的老婆余秀娥,愁眉苦脸地道:“娥啊,这马上就要开战了,你也到过战场了,接下来你回小猫哪里去吧。”
“不去!”余秀娥冷冷地道,“连陛下让我进宫去陪皇后娘娘我都不去,还去小猫哪里?”
“你这个样子,怎么打仗嘛!怎么得也要替我们的儿子想一想,是不是?”和抓挠着光头,陪笑着道。
“我不上阵,我给你擂鼓!”余秀娥瞅着和:“不许再说了,再说当心我削你!”
“说好了,只许在后擂鼓,绝不许提刀上战场。”和郑重其事的道:“你就站在这里,看你的夫君杀敌好了。”(。)
第五百九十四章: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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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余蛮军在距离马驿坡里许之地停了下来,与锐金营遥遥相望,和盯着对方列成的阵形,倒也是颇有些名堂,与以前他看到的越军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他不由哧的一声笑了出来,听说蛮人的大头领曾改名换姓到越国求学十年,看来倒也真学了不少东西。
千余名蛮军越阵而出,向着马驿坡逼来,行至双方中线之时,他们停了下来,为首一将高高的举起手中的大刀,直直的指向马驿坡。
和冷笑,想要给我一个下马威吗?好,正合我意,不让你尝尝厉害,你就不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
“老枪!”他厉声喝道:“我只给了五百人,能不能拿下他们?”他指着战场中央,那支耀武扬威的蛮军。
老枪是余秀娥从洛阳带出来的一个保镖,说是保镖,其实在洛阳城里的时候,他有一个更形象的说法,那就是狗腿子。余秀娥在洛阳横行霸道的时候,老枪就是跟在她屁股后头为虎作伥的一个人。
老枪善使枪,更善使飞矛。锐金营士卒每人背负五矛,便是出自他之手,在余秀娥的授意下,由他一手训练而出。
老枪虽然是余秀娥的狗腿子,但一身武道修为却到了七级巅峰,当然,与余秀娥比起来,他差了不少,但在锐金营中,却是不折不扣的好手了。
听到和的话,他狞笑道:“放心吧,姑爷,我会把他们扎成筛子。”
拈了拈手里的铁枪,他转身,越众而出,普通士兵身背五矛,在他的背手,背着五根更为沉重的飞矛,左右两名卫士,亦各背着五支,那是为他准备的,因为老枪手的飞矛,全身皆为精铁打就,一般士兵,根本投掷不远。随着他走出军阵,在他身后,一尉五百人背矛持枪而出。
随着锐金营士兵的奔跑,对面的蛮军也开始向前奔跑,八十步,老枪狞笑一声,反手握住背上一枚铁矛,挥臂掷出,一声尖啸,铁矛破甲,犹如无物,一名蛮兵应声倒下。
脚步不停,飞矛不止,十步,老枪已经投掷出了背上的五枚铁矛。
“矛来!”手伸向边上的卫兵,一枚铁矛立即递到了他的手中。
六十步,所有的铁金营士卒全都抽出了短矛,高高举起,五十步,五百根飞矛带着尖厉的啸声,黑压压的飞向对面的蛮军。
双方迅速接近,二十步,第二柄短矛飞出。
最前头,老枪双手持着铁枪,怒吼一声,将最前头的一个蛮兵高高挑起,狠狠摔出,身后,最先接近蛮军的锐金营士兵,长枪一排排的戳出。
一路奔跑,一路掷矛,但他们的队形,基本上还保持着整齐,虽然稍有弯曲,但却无伤大雅,因为在他们的对面,蛮军的队形已经基本上散开了,一方面是因为他们飞矛的攻击,一方面却是因为在奔跑之中,快慢不一。
慕容开山的嘴角有些抽搐,双方还未开始接触,他派出的最精锐的一部,便已经伤亡了近两百人。本来一千对五百,现在变成了八百对五百。
他没有想到对方的飞矛如此犀利。但即便如此,他仍然有信心在这场战斗之中获胜,他对自己的士兵的近战能力毫不怀疑。
小股部队在大队人马的厮杀之前来一场对斗,无关大局,却关乎士气和脸面。
十年磨刀,他们岂会输给这些成军不过数年的一支军队。
只可惜,他不能想象的是,这支军队不可以常理度之,而他面前的士兵也并不是菜鸟,而是以洛一水的旧部改编而来。
近五万洛一水旧部,数轮淘汰下来,最后只剩下了一万五千人,那可是从越国边军之中精挑细选出来的一万五千人,组成了锐金,洪水,巨木三个战营。
双方交战不过短短一柱香的时间,锐金营已经全面占据了上风,蛮军阵线被生生打穿,满身是血的老枪一抖枪上的血珠,返身又杀了回来。
慕容开山嘴巴一开一合,眼睛瞪得溜圆,脸色涨得通红,双手微颤片刻,突然举起手里的狼牙棒,大吼道:“全线出击!”
蛮兵一声呐喊,全线向上压了出来。
和哈哈大笑:“不要脸!”把铁刀往肩上一扛,大声道:“弟兄们,把这群不要脸的家伙打回去。”
数千锐金营士卒齐声怒吼,向着战场冲去,身后,余秀娥双手高举鼓槌,重重擂了下去。
两支军队的先锋队伍,重重的碰撞在了一起。
和提刀,冲在最前头,过去在敢死营里,军官都是冲杀在前,哪怕他现在当上了统率五千人的将军,在这种两军对拼的战场之上,仍然是不改旧习。
铁刀横扫,身前数名蛮兵尽数被腰斩,漫天血雾之中,和一冲而出,身上的盔甲,瞬息之间便变成了红色,滴滴嗒嗒往下流着血水,杀得性起的和一把扯去头盔,手在头上一抹,一颗锃亮的光头也顿时变成了红色。
“慕容开山,来死!”他仰天大吼道。
慕容开山脸色阴沉之极,一万对五千,他却发现,落在下风的仍然是自己。看到那个在阵中大杀四方的光头,他两腿一夹马腹,向着和冲来,沿途挥舞着狼牙棒,不断地将锐金营士卒击打得脑浆迸裂。
两支军队的主将,终于面对面。
战马长嘶,慕容开山纵马直撞向和,和夷然不惧,迈开大腿,竟然迎了上去,人马交接的一瞬间,战马骤停,人立而起。和斜挥刀,慕容开山却是力劈而下。
刀斜斜的削上狼牙棒,喀喀数声,狼牙棒上数枚锋利的倒齿被铁刀削断,慕容开山一声大喝,用力将狼牙棒向上挑起,铁刀终于卡在了倒齿之间,慕容开山大呼声中,和被挑得高高飞起。
狼牙棒再抖,和在空中被抛起,慕容开山暴喝声中,狼牙棒自下而上,捶向和,和却是头上脚下,双手持刀,狠狠劈下,一个回合,两人已是互相交换了位置。
轰然一声巨响,和再一次高高飞起,慕容开山双手发麻,看着和如同一只大鸟一般盘旋了一转,居然又头上脚下向着他冲了下来,心中不禁骇然。
这死和不禁力气奇大,轻功居然如此高妙,在空中毫无借力之处,居然可以自由变向。
他自然不知,他眼中的这个死和以前是一个采花大盗,这身轻功可是他赖以生存的法宝。
他猛摧战马,让战马奔跑起来,借助马势,去迎击和的凌空下击,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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