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熙之骑马还不熟练,他们又怕她晒着,让她坐在马车里。
几人遇到驿亭就会停下来休息片刻,看在谢安和王熙之年龄不大的缘故,支道林想起昨日谢安所绘的马,忍不住又夸赞道:“三郎绘马极具神韵,以后我的马园建好了,一定要你绘一幅群马图挂在堂中。”
“阿狸画什么都很跟活了似的。”王熙之毫不吝啬称赞,谢安就是喜欢她这种自然坦率的个性,还顺口夸了一句,“支兄的玄谈见解也很,若你与阿狸做朋友,那是最好不过的。”
他们此行要去见的养马人住在东郊山间,江南多平原,所以这山也不会很高,只是江南开发尚未完全,多处无人居住,那人将马养在荒山之间,大约是为了过清净隐逸的生活,有马有山湖为伴,竹屋草席,平淡一世。
不过当谢安见到那位养马隐者的时候,却丝毫不能将他跟隐逸玄修者想到一块,因为这名麻衣男子外表看起来很是邋遢,换个好听的词就是“不羁”,一身麻衣的补丁跟乞丐无异,当他见到来客时,还见到救命稻草般叫道:“小林子来得正好,快帮我做些吃食,这马儿吃饱了草,我可要饿死了!
第二十七章 策马江东 下()
??第二十七章:策马江东(下)
养马的男子叫麻襦,一听就是知道是假名,但乱世浮生,对于没有家的人来说,姓名只是身外物。
麻襦的长相让人看不出他到底是多大的年岁,他眼中有千帆过尽的潇洒,一身麻衣潦倒而不羁,他口中所叫的“小林子”就是支道林。
不会做饭的隐士,平日都吃些什么呢,谢安见支道林那副无奈模样,笑了笑卷起袖子就去帮忙。
山间隐居的草庐之舍简陋而风雅,马厩比主人所住的屋子看着还要干净,竹林深处,地上铺着无数落叶可当柴火,随处可见的野菜和草药,篱笆上结满紫色的花,刚洒过水,花瓣上露珠如珍珠般在阳光下闪耀光芒。
厨房里工具齐全,只是没有什么材料可下肚,支道林也是只怪自己疏忽了,前几日留宿在这里都把麻襦的食物给吃了干净。
麻襦与王恬带着弓箭去寻野味,谢安把带来的一些糕点分给王熙之,王熙之却想拿来喂马,谢安这时才注意到麻襦的马,身姿俊美、皮毛光滑,而且是一匹白马,白得毫无半点杂色。
难怪支道林要赖在这里几日,就是为了看这匹马,爱马之人求而不得,能多看几眼也满足了。
过了半个时辰,狩猎的两位回来,麻襦手里提着一只鸡,还是王恬在山间农舍里买的,原因是,两人都舍不得杀生,平日都是吃素,但有客上门吃点荤腥总没错,而且谢安和王熙之都是小孩,光吃野菜怎么行呢。
可这只鸡磨磨蹭蹭没人敢杀,谢安让家仆给鸡按住脖子,自己提刀给鸡放了血,王熙之在一旁默不做声地看着,眼里既没有害怕也没有嫌弃,谢安身上沾了鸡毛,她还伸手给摘了,轻轻对他道:“阿爹也很会做吃食,阿娘生下我后身体虚弱,他就到处寻老母鸡给阿娘炖汤,他也会杀鸡,说要亲手做给阿娘吃。”
屋舍附近有荷塘,因为到了枯荷时节可挖藕,谢安让闲着等吃的几位郎君去摘了荷叶给他,然后又让他们在地上挖坑,荷叶包着处理好的鸡肉,加上些他带的佐料,包着泥土的叫花鸡慢慢烘烤着。
此行主要还是来看马,白色的骏马看牙口和身形还很年轻,身后跟着一匹腿细得要折断的小黑马,支道林说这黑马若养好了长大也是不俗。
谢安不懂马,但看着有精气神就觉得是匹好马了,麻襦笑眯眯逮着王熙之聊天,一人说马一人说鹅,最后麻襦大声笑道:“小娘子家的鹅不错,跟我家的马儿天生一对。”
叫花鸡做好,别的野菜更好处理,支道林做得素菜也不错,虽然现在佛教徒并没有限制食荤,到吃饭时,麻襦毫不客气揪了一根鸡腿吃,王恬和支道林闻着香狂咽口水但仍没破戒,谢安跟王熙之吃糕点都吃了半饱,干脆去马厩试骑马。
麻襦叼着鸡腿,声音含糊道:“小娘子就别试骑了,让他去骑。”
王熙之还没学过骑马,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谢安骑,谢安踩着木凳子上马,起初那马儿还挺温顺,他干脆伸手想要拉王熙之上来,没想那马儿被麻襦一拍屁股,竟然跟被点着爆竹似的撒着蹄子窜了出去。
这白马看似温顺,但跑起来就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谢安扒着它的脖子,只见两旁竹林嗖嗖地飞过视野,踩过花草、撞翻篱笆,简直跟横行乡间的恶霸没什么区别。
谢安蓦然想到郭璞那四个字“策马江东”,这回可不是策马,而是被马给溜了,若不是他拼死抓着这马,早就被甩到地上了。
谢安在想自己是不是哪里得罪了素未蒙面的麻襦,还是自己存心找抽,早知道昨日就不要答应支道林来看马。
最后这马儿似乎跑得也热了,遇到一河,就直接扑了进去,浅草才能没马蹄,深水必能淹马首,后半句是谢安被抛进水里时所想,然后他的头重重磕在河里的石头上。
“你要是我的马,今日你就没有吃的了!还有,必须体罚!”谢安想要揪它几根毛,没想对上马儿湿漉漉的大眼睛,顿时没了脾气。
“这马儿现在不能给你,因为你骑术太差。”麻襦的朗笑在河边响起,丝毫不给他面子,鸡腿变成鸡骨头,他能赶来倒也是神速,还有空将鸡腿给吃了,谢安不禁对这乞丐似的隐士刮目相看。
谢安微赫,“这马儿可比军营里性子野多了。”
“这是天马。”麻襦敛笑,一本正经道,“能驾驭它的人不多。”
谢安望着男人乱糟糟的须发,心想,它是天马,你也不像弼马温啊,毕竟人家是美猴王。
“你的饭菜比骑术厉害多了,世家子弟果然厨艺都不错,看来这江南风土养人,滚滚风烟化作碧水静流,只可惜男儿光有文人风骨不成,还得有铮铮铁骨啊。”麻襦直接嘲笑道,“若没有铁骨,就别想骑我这匹马,小林子哭赖着想要这马,但根本骑不上去。”
谢安思忖,这人到底想说什么?他谨慎得很,一时没答他。
麻襦自顾自道:“想去洛阳看看吗?我去过长安,踏过洛阳,最后来到这龙盘虎踞紫气东来的建康城,却发觉这龙困于舟,不得前行。”
“建康风水不好吗?”谢安见他说得有些离题,还是忍不住反驳道。
麻襦微笑,“建康的风水你比我更清楚啊。”
“我不懂堪舆之术。”谢安这时才发觉他一直未曾叫自己名字,一直以“你”来相称,这种生疏感显得两人仿佛距离很遥远。
“对,你不懂,你也无需懂,可你清楚,这里不是久留之地,你心爱的乌衣巷终归会化作尘土,待到千年之后,任人踩踏。
你和你心爱女孩的书墨会在化作尘埃灰飞烟灭,留下来不过是后人摹本,你们书于纸墨中的魂早已消散。”
“你以后想做什么?结交一群世家子弟,墨魂榜上留名,娶不到喜欢的女孩,那么退而求其次吧,反正以你现在的名声,十六岁之后必然会有许多家的女孩儿任你挑选,你长得也不错,心仪你的女孩也会不少,你定然可以找到一个满意的世家女孩同她成婚生子,建康政局太乱,你大可拒官去三吴之郡,寻一座山过着悠闲生活或者你暗中经商,你赚很多的钱,招兵买马,还娶了公主,然后再将你身边所有漂亮的有名的女孩都娶了,后来你坐在冰冷的皇座上,看着匍匐在大殿之上的臣子,你的后宫佳丽三千,然而你最喜欢的那个女孩早已经离你远去,最后你孤独地死去”
谢安越听越头大,甚至有些怒火中烧,“什么叫我娶不到喜欢的女孩?”
“你驾驭不了我的天马,还想娶比凤凰还珍贵的女孩?”麻襦见他似炸毛儿的猫般露出微愠的神情,终于露出狡黠的笑容,“我说过,我的天马跟她的大白鹅很配,你得不到我的马,就配不上那个女孩。”
“而且我说了那么多荒唐的话,你的脑子里只记住了那个女孩,看来你还有一些可取之处,可若要做大事,必须冷血无情。”
“我不是帝皇,也不想当那孤家寡人,若你再咒我,我”
谢安瞪着他,若是他有武器,这会儿大概就要揍人了,毕竟这人生得壮士,他想要踹一脚还得想着自己的脚会不会受伤。
支道林到底怎么遇到这个疯子的?说出来的话简直就跟在梦呓似的。
麻襦叹了口气,“别人听到我那番话都会认为我是疯子,可你不会。”
谢安脸上写满了不耐烦,想揍人,“你认识我?你暗中调查过我?你若调查过就该知道,我现在脾气一点都不好。”
“我错了,我刚才那些话都是编来气你的,我又不是郭璞,哪里算得出那么多事。门阀世家的天下,不是随便的阿猫阿狗就能主宰江山的,当然我不说你是阿猫阿狗,王谢桓庾,这个时代除了这四个姓,其他人是哪凉快哪待着去吧!”麻襦疯疯癫癫的模样看得谢安真是咬牙切齿,这会儿又露出无赖道歉的模样,“其实我是在考验你来着,忘了你现在只有十岁,我来早了,等你长大你跟我打一架,你气消了,我们倒是能继续聊着。”
“滚滚滚!”谢安站在水里,身边是那落汤鸡似的马,一脸纯真无辜看着他,好像在说,我刚才跑得可快了,求表扬。
麻襦委屈地看了马一眼:“马儿还我。”
“谁稀罕谁是傻子。”谢安终于抬脚轻轻踹了踹马屁股,让它快走。
“三年后,我再来找你。”麻襦走上前,将马儿从水里拉回来,正色道,“如果你那时候还活着。”
又咒我?谢安把郭璞写给他那张字条给揉成一团扔进了水里,“都特喵的是些神棍,策马江东?血光之灾?若是我没抓紧这马脖子,今日差点就死了也算是应验了吧?你跟他是认识的?”
麻襦静静地看着他,伸手揉着他那被磕出鸡蛋大小肿块的头,叹了口气,“郭璞算了太多,反而减损自身寿命,如今他活着是偷来的命,所以他无力为你解困。我惜命,所以什么都不说,看着长安倾覆,洛阳沦为废墟”
谢安想要挪开,但没想这人力气大,只得问道:“你的意思是这并非郭璞所言血光之灾?没见血就不叫血光之灾了?所以说我还要被人坑?”
麻襦没说话,许久才点了点头。
“想杀回洛阳吗?”麻襦目光清澈,“想的话,这马儿我再帮你养三年,三年之后,它将会带着你去洛阳,虽然这是一段漫长的路,但是它认得去洛阳的路。”
“你原来真是个疯子。”谢安轻轻道,嘴角露出警惕的冷笑,“你似乎知道很多,若被旁人听到就会觉得你是疯子,我觉得我不会,所以你原来跟我是一类人吗?”
“不是。”麻襦似乎明白他所说“一类人”指的是什么,“我只是知道得比一般人多了些,活得比一般人久了些。”
“谢安。”麻襦终于叫了他的名字,眼中满是长辈对后辈的深情,“你要努力!”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谢安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上学时背过。”
“真的要努力活着啊!”麻襦牵着马缓缓离开河滩,此时近黄昏时分,阳光深得如血色,他牵着马缓缓离开,仿佛要走进那片血色的夕阳里。
谢安看着他那身破烂的麻衣,觉得整个人晕乎乎的,但仍有些亢奋,用现代医学来解释就是肾上腺素分泌过多。
王谢桓庾这人还是泄露天机了吧?谢安想着想着,莫名地笑了,这可越来越有趣了,但最荒唐的事情不是自己的存在么?都已经是穿越而来的一缕幽魂了,还计较什么玄什么幻什么天马还是天机呢?
既来之则安之,做人应该像自己的名字那样,安若磐石,以后无论到什么人或事,都要淡定。
第五十一章 满庭芳 上()
??第五十一章:满庭芳(上)
已经到这个地步,谢安自然要去拜访杜宇一趟,起码能断定此人与司马宗是不是一伙的。
没想赶去太学院时,一向宅在院中的杜花匠竟然出门了。
守卫道:“杜先生同人去城里喝酒去了,还是采兰台最出名的歌伎小烛来派人来请的,真是稀罕啊。”
“小烛?”王述眼睛一亮,似乎像是知道什么。
“小烛是何人?”这回轮到谢安怔住了,“采兰台有歌伎吗?我怎么从来没听过?”
好歹他还是入了股的小老板,怎么连自家员工都未曾见过啊,这就有些丢人了。
王述笑道:“采兰台在西市口的是酒楼,而在东府城附近,采兰台的伎馆叫撷芷阁,阁台临江,专养歌舞伎,是建康城中一道风景啊!你年纪小,这种地方自然是没人会带你去的。”
也没见桓温说起过这些,看来他真的一心扑在武修和赌上,专一无二。
守卫面露神往之色,“撷芷阁中美人多,小烛是去年选的头牌。”
“何人请的杜花匠?”谢安看不出这花匠还好女色,在太学院清心寡欲只看花草,没想还会去这种风雅场所。
守卫摇摇头,“这可就不知道了,数月前连他徒弟如意都没请得动他去南顿王府坐一坐,今日他难得出门,还换了身新衣,三郎也知道,他惯常都是穿一身灰衣方便干活来着。”
撷芷阁改名叫满庭芳更好,满庭都是兰芷芳草啊”谢安自言自语道,然后又摇摇头,“不过现在不兴闺怨那套,满庭芳草易黄昏,这兆头不好。咱们晋人,就算去伎馆也要带着自恋的风雅。”
“真的要去?”王述倒不怕自己抱着小孩逛伎馆,反倒觉得谢安这年纪出入这些地方终究是不好的。
接下来自然就要去那撷芷阁了,士人携伎畅游是风雅之色,只是谢安现在的年纪去这种风月场所挺奇怪的,不过眼下管不了那么多了。
阿劲如今在南顿王府受苦,若再被送到刑部定案,只怕就真的回不来了,虽然谢安不相信王导会对阿劲置之不理,但在老狐狸的部署里,总有人要多受些苦,还要担着被杀的风险。
这么一来二去,天色已近黄昏,夜晚倒是去伎馆的好时辰,尤其是临河凭风,把盏听唱,想来后世秦淮烟花繁盛,如今这源头,倒是清雅别致,采兰撷芷,美不胜收。
庭间香气撩人,烛光氤氲,竹帘纱帐于江风中轻荡,琉璃屏风折射别样光华,红鲫在石盆里轻轻游曳,美人隔帘陪坐,清茶熏香棋盘书墨琴画,无一不缺。
抱着孩子的王述和一看就是小少年的谢安倒是比这些女郎更引人注目,若不是在门口他们报了大名,否则这门还真进不了。
撷芷阁的管事是名相貌阴柔的青年,烟青色轻袍衬得一张脸愈发苍白,身佩散发药箱的香囊,一看就是药罐子。
青年听到谢安的名字却没有意外,连忙做了自我介绍,“小的沈临风,自幼侍奉少主人,见过三郎。”
沈临风口中的少主人自然是沈劲,谢安略略点头,眼下大家心里都知道沈劲被抓,他也不客套,“可是你们请了杜宇,请他去救阿劲?”
沈临风眨了眨眼,低声道:“我们可没这个面子,面子大的人是那位女郎。”
“小烛?”谢安问道。
沈临风神秘一笑,目光引着谢安望向临水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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