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眼泪汪汪的,一副我见犹怜的表情,抽泣道:“妾身也知道该服侍夫君,任夫君采摘,但妾身就是做不到……”
袁熙摆摆手道:“算了,就不勉强你了。咱们不是自由恋爱的,今天也是第一次见面。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熟悉了解,应该能好一些。”
小姑娘傻傻地点点头,其实并不明白他说了什么。
袁熙拉过一条又硬又薄的被子,和衣而睡。而小姑娘则蜷曲着身子弯成了一个龙虾睡在里侧,背对着他。
“你为什么这么怕我?”
“你杀人……”
“又没杀你,你怕啥?”
“等会儿就要杀我了。”
“你这么漂亮,我舍不得。”
“妾身哪里漂亮了……”
袁熙转过身子,问道:“没有人说你长得很漂亮吗?”
她突然翻转过身子,朝着他振振有词地说道:“子曰:‘以言取人,失之宰予;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女子长得如何不重要,重要的是贤德,外能辅佐夫君安邦,内能主持家务齐家。昔日……”
她说这般话时,脑后似乎出现了光芒,照得一身洁白灿烂,那言语姿态也似乎换了一个人,之前的恐惧早就不知道去了哪里。
袁熙伸手在她脑门上抚了一下,道:“没发烧啊……女子以美为荣,这是天性,怎么会不重要呢。譬如说,你长得像一头母猪,谁会娶你呢?你又去辅佐谁呢?再说了,生物学上,也是漂亮的女人拥有更多交配机会,这样才能将出色的基因传播下去……算了,这对你来说太难理解了……”
实际上是他看到小姑娘头顶上的数字又开始闪动,连忙改口道:“但你的话也有一定道理,以貌取人确实是不对的。”
“可是确实从来没有人说过妾身漂亮……漂亮是干净的意思么?”
“好了别卖萌了……”袁熙摆摆手,又问:“你怎么会嫁给袁熙的?我的意思是,你怎么嫁到袁府来了?”
“父母之命。”
“你就没有自己的意中人吗?”
甄氏摇摇头,反而道:“就算有意中人,也该听父母的话,他们说要我嫁给谁,我就嫁给谁,父母总归不会害我。”
袁熙一阵语塞,过了好久才道:“那你父母让你嫁给我这个杀人魔王,你怎么看?”
“他们让我嫁给你之前,又不知道你是这样的狂徒?”
“你的话倒是有道理。”
这小姑娘看起来伶牙俐齿,实际上说话还蛮有逻辑的。
袁熙来了兴致,侧身支起下巴,问道:“还未请教岳父岳母的姓名?”
甄氏道:“我父亲是上蔡令甄逸,母亲是刘氏,扬州人。”
袁熙道:“扬州啊,瘦西湖,我还去旅游过。那地方不错,怪不得能生出你这样水灵灵的人。”
甄氏头顶上的好感度闪了一闪,变成了5。
袁熙心中一喜,心想,我说嘛,哪个女子不喜欢奉承呢?再努力一把,将好感度提升上去,到时候就能顺利推倒了。
可是接下去无论怎么口灿莲花,那数字就一直固定在了5上。
他打了个哈欠,问道:“你有什么兴趣爱好啊?”
“兴趣爱好?”
“就是最喜欢做什么事情?”
“读书。”
“看出来了。不过一直读书也不行,还是要多运动多玩耍,德智体全面发展。美国有句谚语,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你明白吗?”
“嗯。”
“这也能明白,真是个天才。”
“我哥哥也说我是女博士。”
“女博士?呵呵……”袁熙笑道:“女博士的梗原来是从你这里开始的啊,不过长得像你这么标致的女博士倒是少见。”
突然他脸上笑容就僵住了。
等等,女博士?
袁熙骨碌一下坐起身来,瞪大了眼睛:“女博士?”他突然想起曾经读过的一则历史趣闻,里面说的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博士,这则趣闻和印象某个历史人物渐渐重合起来。
“甄氏?”
“嗯。”
“甄姬!”
“嗯。”
“哈哈,原来如此。原来嫁给袁熙的是甄姬啊……”
“嗯。”
“三国杀里面那个飘飘兮……”
“嗯?”
“曹子建的《洛神赋》里的宓妃嘛……”
“唔……”
第10章 婚后要好好补身体()
北方有佳人,卓然而独立,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
闹了半天,遇到了传说中倾国倾城的佳人,历史上有名字的女人,可是没几个,宋朝前有名的都是宫里的妃子,宋朝后出名的大多是**。
但这个甄姬说起来,印象里应该是曹丕或者曹植的老婆吧,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只怪自己没有认真学过历史。
第二天一早,没事做的袁熙坐在门槛上晒太阳,一边晒太阳,一边哼着歌。
袁福脚步轻快,一张满脸是褶子的脸凑近过来,张开上下各缺了一颗门牙的嘴巴笑道:“二公子红光满面,气色不错啊。”
袁熙抬头看了看他,一脸疑惑地问道:“你说——甄姬为什么后来嫁给曹丕了?”
袁福愣了一下。
袁熙又自言自语道:“看来是被曹丕抢走的……官渡之战,还是官渡之战,看来这是绕不过去的坎啊。”
袁福小心翼翼地弯下身子,轻声道:“小的见识浅薄,不知道二公子说什么,不过老爷有请,咱们赶紧过去吧。”
袁熙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道:“他找我什么事啊?”
昨晚上差点被打死,他心有余悸,听到袁绍召唤自己,不禁留了个心眼,先问上一句。
袁福满脸堆笑,说道:“是好事,昨晚上我们在府里搜索了一圈,果然又搜到两个混进来黑山贼,还抓到了两个内应。老爷特地叫二公子过去,应该是要褒奖一番。”
袁熙心想,哪里会这么巧,随口提一句就能抓到人。估计是有人故意拿人头搪塞上峰。不过事不关己,他们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反正到了官渡之战还是输给曹操。
不过现在最头疼的事情,就是他和袁绍上了同一条船,祸福与共了。还得想想办法,避免历史的惨剧重新上演。要是官渡之战败了,自己倒是能提前开溜,但头上这绿帽可就要戴一辈子了。
偌大的议事厅中,袁绍一个人跪坐在案前,拿着毛笔写些什么。
袁熙走进去,学着古人作揖道:“爹,我来了。”
袁绍抬头,端详了这个儿子一眼。
袁熙也惊喜地发现,过了一夜,袁绍头上的数字变成了39了。这波动幅度倒是挺大呀。
袁绍将笔放下,站起身来,揉了揉自己的大腿,时间长了,腿也麻了。他走到自己儿子身旁,拍了拍他肩膀道:“昨天多亏你找出了潜藏在府内的奸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大婚之日,你的头脑如此清醒,不容易啊。”
袁熙心里嘀咕道:“能不清醒吗?一晚上只能看不能吃,睡都睡不着,一直清醒到现在。”
袁绍看他一副恭敬的样子,头上数字一跳,变成了40,笑着道:“如今我府上贤士众多,可是能独当一面的大将之材却不多,信得过的就更少了。你大哥如今在青州作战勇猛,前几日还拿下了临淄,战果累累。你三弟从小聪明伶俐,在我帐下跟着诸位先生学习,也常常能有建言。唯独是你……”
袁熙低头道:“孩儿鲁钝,让爹操心了。”
袁绍呵呵一笑:“但如今你也成家了,成了真正的男人了。”随后轻声在他耳边道:“为父打听过,给你挑的这个媳妇是个大美人,你小子得了便宜,早上还不来主动向为父道谢?”还不等袁熙吐槽,他就继续一本正经道:“要感谢为父,就得打起精神来。我袁绍一共就你们三个儿子,上阵父子兵,你们不帮我,谁来帮我?再过几个月就到了秋收,秋收以后,我就要领兵出征,到时候你也一起来。”
袁熙愕然道:“我?”
袁绍道:“那当然。”
袁熙道:“可我还没上过战场?这……”
袁绍道:“这有什么?男儿当上阵杀敌,你爹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早就弓马娴熟了。况且也不用你亲自上阵,只要留在后方监粮就行了。”
袁熙顿时松了一口气。要是刚来三国就被推上战场当了炮灰,那就悲催了。
袁绍叹了口气,背对他走了两步,看着房间挂着的一幅书法“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叹道:“唉,那阉人子弟曹孟德的几个儿子倒是天赋异禀,最小的儿子据说能六岁成诗,九岁成赋。我袁家四世三公,几个儿子却都不如老子……”
他回过身来,指指袁熙道:“你是三兄弟中最耐得住性子的,甚好,也从来不和人争什么。我自小因庶出被嫡出的弟弟欺压,一度寄人篱下,其苦难言。这一家人亲兄弟,难道还要互相倾轧不止?成何体统?告诉你们吧,现在咱们的地盘不过是巴掌大一块地方,等为父囊括四海,抵定九州,那时候你们兄弟都能分封诸侯,地方大得管也管不过来,还有什么好争的?”
袁熙暗自吐了吐舌头,心想:“别说统一天下了,能跨过黄河算是不错了。可惜还是败给了曹操,空有雄心大志而已。”不过他至今也未能想起官渡之战到底是什么细节,要是能找本历史书,哪怕是三国演义来看看也好,到时候就能轻轻松松逆转战局了。
袁绍发了一通牢骚,外面有人禀告沮授来见,他便挥挥手,对袁熙道:“你先下去吧。好好准备准备,新婚燕尔,也不要过度放纵。”
袁熙听了这话,正要骂娘,见他头上的好感度刷成42了,转怒为喜,默默地退了出去。
缺了门牙的袁福正候在门外呢,看到袁熙出来,连忙迎上去道:“二公子,老仆这里炖了虎鞭汤,你身子虚,又折腾了一晚上,要不要补一补?”
“补!补你个头……等等,真的有虎鞭?”
“是啊,前些日子有人在山上打死了一头老虎,献给了老爷。”
袁熙想想,这里的世界也不是一无是处的,至少还有原生态的东西,各种野味倒是不缺。这种补品,是男人就不会嫌多。
“你回头送到我房里去。”
“好咧。”
他看了看袁福头上的好感度足有90,不仅好奇道:“袁福你对我还真好……”
袁福傻笑道:“那当然,二公子是老仆从小看着长大的咧。”
一家人对自己最好的是个仆人,袁熙啊袁熙,你做人还真是成功。
他正要离开,心想回去也只能对着甄姬那一本正经的俏脸干着急,甚是无趣。
他问袁福:“你身上带钱了吗?”
袁福道:“有几个铜钱。”
袁熙一把将老骨头搂过来,道:“咱们上街逛逛。”
邺城的街市还是挺繁荣的,路旁两侧都是小商贩,中间狭窄的石板路上挤得水泄不通。袁熙本能地这里问问,那里问问,摸清楚了物价情况。这也是他的职业病,前世身为一名主抓经济的干部,了解民生是必备的功课。
袁福只是本分地跟在他后头,走路都有些蹒跚。
袁熙一拉他衣袖道:“你们这里小姑娘一般喜欢什么东西?”
袁福没听清,袁熙又冲着他耳朵说了一遍,这才咧嘴道:“还能喜欢什么?布呗!”
“布?”
袁熙瞅瞅旁边卖布的大婶,一块蓝的一块灰的,竟没有什么鲜亮颜色。这居然还有人买?他想买点东西回去讨好讨好甄姬,提高好感度。女人虽然都喜欢衣服,但更喜欢挑衣服的感觉,买回去估计讨不了好。
“还有什么?”
“那就是黄铜了。”
“黄铜?”
“对,铜做的碗,铜做的大雁,铜做的马桶,等等,都很有寓意。女儿家一般看了会很喜欢。”
袁熙一看旁边以为大叔卖的铜物,那脏乎乎的东西从外形根本看不出来雕的是什么东西,更谈不上什么艺术性了。就这么个东西,居然销路很好?
“就没有什么blingbling闪闪放光的,比如钻石项链,耳环什么的饰品?”
袁福摇摇头道:“饰品?二公子是说发簪吗?”
第11章 少年要多读书啊()
袁熙拿着一支发簪兴冲冲地回屋子,却发现甄姬不知道去了哪里,直等到下午吃饭时才回来。在她回来前,袁熙早就将袁福端来的虎鞭汤喝了个底朝天,但好像也没觉得有什么效果。
“肯定是个假的老虎……一点感觉都没有。”
然后他就看到甄姬进门了。
甄姬今日的扮相更加雍容了,不但头发梳了起来,盘在了头上,而且嘴唇也变得红润动人了。走起路来妖妖娆娆的,要不是衣服有点宽大,遮住了身段,肯定是能看到惊心动魄曲线的,这一点他昨天趁着她睡觉就偷偷验证过了。但即便是这样,这小妖精还是让他下腹一阵火热。
“呃……虎鞭汤看来是真的,只是不知道袁熙这处男之身是不是扛得住?”
他呻吟了一句,上前将甄姬迎了进来,吓得甄姬受宠若惊,连忙反过来扶着他。
袁熙道:“你一整天去哪儿了?”
甄姬道:“自然是去了婆婆那里。”
袁熙一呆,下意识道:“刘夫人?”
甄姬点头道:“孟子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如今我嫁入袁家,婆婆便也是我的母亲了,为人儿媳,自然要尽心侍奉了。谁像你这个儿子一样,整日也看不到一个人影呢?你三弟便一直来给婆婆问安。”
袁熙心想:“这个弟弟在刘夫人身上也是颇费心机,要是他也能看到人的好感度,刘夫人头顶上的数字肯定是爆表了。”
他一下子压力山大起来,推测着将来袁绍一命呜呼,这家里便是袁尚做主,袁绍不发达还好,要是真如他自己所说,到时候一统了天下,传位给了袁尚,自己还不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远的隋炀帝唐太宗不说,就这个时代不还有曹丕逼曹植七步赋诗的事情。自己可没曹植那么文思敏捷,到时候袁尚让自己作诗,自己一个屁都放不出,最后还不得乖乖伸出脑袋,让人一刀下去。唉,兄弟相争,而父母对自己的好感度还这么感人。他心中头一回有了淡淡的不安。
他拿起还算是精工细雕的发簪,给甄姬戴上,道:“看,我给你买了个首饰,可漂亮了,你照照镜子。呃……镜子呢……”
甄姬皱着好看的眉毛,道:“买这个做什么?夫君乃是袁家二子,以后当出将入相,匡扶汉室,为常人所不能为。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人生之路,正如负重远行,每一步都要脚踏实地。我看你每日无所事事,还花费时间为女人买东西,过于花巧了,华而不实。”
她觉得自己说话重了,但实在是心里失望,便不由叹了一口气。
袁熙看着那原来升为5的好感度瞬间又掉落为4,顿时呆了一呆。心头无名火起,暗暗骂道:“老子当年全额奖学金拿MBA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一口一个子曰子曰的,不就是死读书么。要不是我记忆全失,肯定得给她秀一段,到时候她还不佩服地五体投地?可惜啊可惜,我只记得孔子说过学而时习之,时习之,习之……后面是什么来着。”
就在他抓耳挠腮之际,那好感度旁边又出现一个感叹号,上面写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