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探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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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探秘- 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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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古》:“不在梅边在柳边,个中谁拾画婵娟。团圆莫忆春香到,一别西风又一年。”则又说明真正的奉诏继位者不是“梅”就是“柳”,是真正的元春,但他在本该团圆的日子没有到场,与皇位失之交臂。

    很显然,暖香坞灯谜是我们揭示作者在说什么的关键,里面所有灯谜都具有“史鉴”的性质,都具有揭示真相,还原历史的作用,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第九章、作者真相之谜

    《红楼梦》是作者的自传,作者和主人公是同一个人,这一点毫无疑问。在主人公已经得到确认的情况下,作者的真相自然也就浮出了水面。他是谁呢?他不是别人,正是《交趾怀古》中的主人公十四阿哥胤祯。然而,为了让读者能确信这一点,作者的暗示并没有到此为止,在明显带有主人公和作者特征的人物身上同样隐藏了这一重要信息。

    笔者通过对探春、宝玉、黛玉和跛足道人的深入挖掘,发现了这样的伏线脉络:探春—脂砚斋—十四阿哥、宝玉—北静王—胤祯、林黛玉—紫鹃——胤哥、跛足道人—山林野客——作者。这四个人物都指向一个人,就是主人公胤祯。只不过作者使用了“分身法”,把一个人的信息放在了四个人身上,给人造成了他们之间互不相干的错觉。其中北静王最能体现胤祯作为皇嗣的形象,其头戴“洁白簪缨银翅王帽,穿着江牙海水五爪坐龙白蟒袍”的装束,直接反映了其“皇”的身份和背景。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皇”是“王”的头上上加一个“白”字,俗称“王的头上戴白帽”。而且“五爪坐龙”的袍子,也不是一般亲王可以穿戴的,没有“皇”的背景和身份,是绝对不允许的。跛足道人是胤祯出家后的形象,这个形象虽然与北静王的形象反差极大,但它恰恰说明,主人公经历了从庙堂到江湖的转变,从皇子到平民的转变,从亲历者到记录者和传道者的转变。(待续)

    (本章完)

第173章 、《》每一卷内容提要(5)() 
    第十卷、秦可卿死亡之谜

    秦可卿是书中一个重要人物,也是我们不得不说的一个人物,虽然其身上的谜团颇多,但这也恰恰说明她的的重要性不容低估。作者的惯用手法就是越重要的东西越让你难以琢磨,越关键的地方越让你无法把握,我们只有通过慢慢的“品”,慢慢的“悟”,才可能窥其一二。

    秦可卿的死被作者硬是写成了国殇,这非常耐人寻味,说明秦可卿这个人物非常不简单,其寓意远不是一个宁府的儿媳或孙媳这样的角色可以涵盖的。秦者情也,作者开篇即曰此书“大旨谈情”,而秦可卿正是这个“情”的化身。

    笔者除了对秦可卿之死为国殇的现象作了分析外,还就秦可卿的寓意,其两种死法并存的原因作了阐释,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秦可卿是龙袍的象征,所谓“黄袍加身”指的就是龙床的归属,指的就是秦可卿的归属。所以,她是自溢而亡,因为其“所遇非偶”的遭遇,落入“淫人”之手的命运,再一次的印证了“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的千古之痛,也再现了“厚天高地,堪叹古今情不尽;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偿”的人间悲剧。

    然而,秦可卿的死法,除了自缢,还有病亡。书中对其病亡的描述,体现的则是另一种寓意,另一种内涵。它是什么呢?它指的是“情”亡。这个“情”是骨肉之情,手足之情,家族的繁荣之情。作者把这个“情”称之为大树,所谓“树倒猢狲散”,指的就是此情不存,手足相残的悲剧不可避免,家族宁和荣的希望也会随之破灭。

    所以,秦可卿的两种死法相辅相成,并不矛盾,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罢了。皇权炙手可热的性质,决定了其永远是被追逐的对象,永远是各方争夺的焦点,所以秦的死亡作者将其归之为“自惹”。“权”与“情”往往势不两立,二者很难同时并存,所以宝玉与“情”同行的梦才会以失败告终。在秦可卿落入“淫人”之手的那一刻,“情”便随之消亡,这就是为什么秦可卿在宁府无法立足的原因所在。由此可见,秦可卿两种死法并存,并不是一时疏忽造成的,而是故意为之的结果,作者想以此说明,秦之亡是外因和内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这个结果最终导致了家族的衰败,导致了“树倒猢狲散”悲剧的再次上演。

    在秦可卿治丧期间,作者特别突出了王熙凤所干的两件事:一是“协理宁国府”,一是“弄权铁槛寺”。其实,干这两件事的阿凤不是同一个人,前者为真凤,后者为假凤,故而作者和批书人对这二人的态度完全不同,评价反差极大。这两个故事想要说明的是:前者是治国能臣,后者是乱世奸雄,故而前者才是与秦可卿相匹配的那个人,后者是乘虚而入的篡位者。作者通过这两个故事,把真和假的区别充分展示出来,让读者能直观的感受到秦可卿之死影响之深,危害之大,波及之广,称其为国殇毫不为过。

    第十一卷、《红楼梦》成书之谜

    《红楼梦》的成书过程一直是个谜,过去人们总以为此书是江宁织造府出身的曹雪芹在北京西山创作的,但始终没有更多的线索来印证这一点。笔者通过对《红楼梦》的研究发现,其实成书的过程作者早已隐藏在了书中,隐藏了大观园的故事中,只是我们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

    诗社是作者与读者交流的平台,此书的创作背景、目的、过程、形式都是通过这个平台传递出来的,是不可多得的第一手资料。诗社诞生在“清景难逢”的大背景下,作者以“远招近揖,投辖攀辕”之诚意,召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文人学者参与其中,形成了“莲社之雄才”、“东山之雅会”的气势和规模,为此书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可靠保障。这就说明:此书的创作不是一个人完成的,而是集体的结晶,是至今都不知名姓的许多人参与的结果,“曹雪芹”只是他们的统称或代称而已。

    这个结论是笔者通过对诗社的背景、诗社的性质、书的创作形式、书的创作过程这四个方面的深入探索得出的,可以说对破解《红楼梦》的成书之谜起到了指点迷津,揭示真相的作用。

    第十二卷、《红楼梦》创作地点和创作时间之谜

    《红楼梦》是在北京西山完成的,但是不是现在认定的香山正白旗村39号院呢?学者的观点不尽相同,大部分人对此持怀疑态度,其理由主要来自此处所发现的一批题壁诗文。他们认为,这些文字根本不能证明曹雪芹曾经在这里住过,故而“曹雪芹故居”的认定有些牵强。所以,虽然这个地方作为曹雪芹故居对外开放多年,但并不等于说它已经成了无可争议的事实。

    香山39号院到底与《红楼梦》有没有关系,这是这一卷要探讨的问题,而探讨的对象恰恰是被学者们用来否定这个事实的这批题壁诗文。笔者从这批诗文的做法、形式、背景、主题、中心思想、署名、时间、方位等八个方面入手,与《红楼梦》对照起来进行深入解读,得出了十分肯定的结论,这就是:香山39号院是《红楼梦》的诞生地,作者的创作在这里进行,在这里完成。应该说这批题壁诗文是作者有意留给后人的线索,目的就是要告诉大家这里就是《红楼梦》的创作之地,是他们辛勤耕耘的地方。笔者的这个结论完全是建立在科学分析和合理推理基础之上的,没有掺杂任何的主观臆断和凭空想象在里面。

    在解决创作之地的同时,创作时间也随之得到了解决,因为题壁诗文有明确的时间标注,为我们提供了这方面的有力证据。而这个证据又与甲戌本的时间高度吻合,这又反过来印证了甲戌本不可替代的历史地位。(待续)

    (本章完)

第174章 、《》每一卷内容提要(6)() 
    第十三卷、胤祯被秘密立为太子的时间之谜

    既然《红楼梦》是关于真假嗣子之书,那么主人公原型胤祯是什么时候被秘密立为太子的呢?这个问题很关键,作者不可能将其忽略,它不仅涉及到立储时间的问题,还涉及到立储诏书的下落问题。但作者隐藏是一回事,我们能否找到却是另一回事。我们已经看到,作者披露的手法十分隐蔽,不经过抽丝剥茧的厘清,不经过反反复复的琢磨和推敲,要想发现这方面的线索,基本不可能。

    那么,作者把立储的时间和诏书的下落分别隐藏在哪里了呢?他分别隐藏在了尤二姐、尤三姐和晴雯的遭遇之中,隐藏在了女儿消亡的悲剧之中,隐藏在了主人公的眼里之中。笔者通过对这三人故事的剖析和解读,得出这样的结论:胤祯被秘密立为太子的时间是1717年的3月2日,这个日子就是宝玉所指,与晴雯相处“仅五年八月有奇”的日子。这个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时候结束呢?这个时间是从康熙驾崩的那天倒推出来的,也就是1722年11月13日往前推算五年八个月。因为,康熙驾崩的日子,也是胤祯太子身份结束的日子。从1717年的3月2日到1722年11月13日,正好是五年八个月零十一天,与宝玉所说的“五年八月有奇”十分吻合。

    立储的日子看似很简单,但要得到它却颇费周折,不仅要对尤二姐和尤三姐的遭遇进行深入解读,还要对抄检大观园,晴雯之死进行剖析,到此也仅得到了“年”和“月”这两个信息,但“日”还尚未下落。这“日”应该到哪里去寻找呢?笔者经过一番冥思苦想之后,终于悟出“日”很可能隐藏在了某人的生日当中,并通过排除法,把目标锁定在了探春身上。最终得出了1717年3月2日这个结论。

    立储诏书被焚的下落,是通过晴雯死后被焚的情节得出的,因为晴雯即“情文”,是诏书的象征。正因为如此,她是“霁月”,是“彩云”,具有“心比天高”的品质,故而高居情榜之首。然而,她的遭遇则又说明,这份诏书遭遇了被践踏,被焚毁的命运,故曰“身为下贱”。

    第十四卷、胤祯卒年之谜

    胤祯生和死的时间,清史有明确记载,说他生于1688年的正月,死于1755年的6月,享年67岁。这本已是盖棺定论的事实,没有什么可争论的,但这一事实在《红楼梦》面前却站不住脚了,已然成了一个不得不说的大问题。

    《红楼梦》的主人公出家的结局书中多有暗示,宝玉和黛玉、宝钗合并的判词明确的表明了这一点。所谓“出家”并不是去当和尚或道士,而是出家归隐的意思,所以是“玉带林中挂,金钗雪里埋”。“秋爽斋”墙上的“烟雨图”以及它两边的对联“烟霞闲骨骼,泉石野生涯”,就是主人公出家归隐的真实写照。所以,笔者认为,胤祯1755年并没有死,而是出家归隐去了,从庙堂走向了江湖,从王爷变成了平民。此事不可能写入历史,官方不得不以“死亡”的方式结束他的一生。清史关于他1755年死亡的记载,便是属于这种性质。

    笔者经过深入研究后得出这样的结论:胤祯隐姓埋名在民间生活了整整十九年,于1774年的一个冬日溘然长逝,享年86岁。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的呢?是通过脂砚斋和张道士这两个人物得出的。

    脂砚斋是作者,也是主人公,他的批语是胤祯在世的真实记录。他最后一条批语写于1774年的8月,其内容透露了他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的信息,为胤祯当时依然在世提供了直接证据。

    张道士是书中的一个人物,只在二十九回清虚观打醮中出现过一次,但其道士的身份表明他就是主人公和作者的化身,与跛足道人完全一样。张道士又被称作“法官”,这个法即代表“王法”,也代表“现身说法”中的那个“法”。也就是说,清虚观打醮实际上是作者现身说法的一场戏,故其内容涉及到了主人公宝玉的命运,也涉及到了庙堂的归属。在佛堂之前上演的三出戏清楚的表明,佛堂最终变成了“刘”的天下,变成了“假”的世界,宁和荣已不复存在,“满床笏”被“南柯梦”所取代,昔日的繁华成了过眼烟云。

    张道士的年龄还是张道士自己说出来的,他对贾母说:“小道是八十多岁的人,托老太太的福倒也健壮”。这就给了我们一个很明确的信号,胤祯最起码活到了八十多岁,而不是清史记载的六十七岁。

    以上两点足以说明,胤祯在1755年并没有死,而是出家归隐去了,成为了江湖野客,成为了虔诚的传“道”者,成为了《红楼梦》的守护人。

    第十五卷、胤祯在民间的身份之谜

    胤祯隐姓埋名在民间生活了十九年,期间他是以什么身份和名字出现在世人面前的呢?虽然这方面可以跟踪的资料极其有限,但笔者还是找到了两个很有价值的线索,它们就是“书箱”和“诗稿”。

    书箱是一个叫张行的人提供的,目前在香山的“曹雪芹故居”展出。箱子上有文字,有图案,有时间和落款。落款与香山39号院的题壁诗文的落款一样,都是“拙笔”,这就说明他们是同一个人。不仅如此,箱子的主人与题壁诗文的主人一样,都把兰花作为自己身份的象征,有意将其作为“追踪摄迹”的线索,以便后人能发现真相。

    箱子上的文字和图案的主题是兰花和顽石。文字是一首诗:“并蒂花呈瑞,同心友谊真。一拳顽石下,时得露华新”。图案是:并列画着一个顽石和一株兰花。顽石和兰花显然是题写者自喻,顽石就是“一拳石”,兰花是君王的象征。“一拳石”又称“一权石”,与《红楼梦》中的补天之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而“一拳”与“宜泉”谐音,说明张宜泉是这个箱子的主人。胤祯在民间的身份至此水落石出,他不是别人,就是诗人张宜泉。当然,笔者对张宜泉的认定,线索远不止这一点,但这一点却是极为关键的一点。

    《春柳堂诗稿》是张宜泉留下的遗作,由其后人通过内务府于1889年出版。文学古籍刊印社于1955年将其再版时,对张宜泉这个人一无所知,只是把这本书作为研究曹雪芹的资料发行而已。其实《春柳堂诗稿》是《红楼梦》作者或主人公留在世上除《红楼梦》以外的唯一的文字记录,史料价值极高。张宜泉过去的家庭和身份在这本书的题跋中已初露端倪,而其中高屋建瓴,大气磅礴的诗句,更是把他作为庙堂之人的背景展露无遗,让人不得不相信他的出身非同一般。(待续)

    (本章完)

第175章 、《》每一卷内容提要(7)() 
    第十六卷、胤祯的归隐生活之谜

    胤祯在民间生活了十九年,他是怎样度过这段时光的?《春柳堂诗稿》(下简称《诗稿》)留下了他的生活的足迹,为我们研究这个课题提供了第一手资料,真可谓“踏破铁鞋无觅处”。这一卷主要是对《诗稿》的内容进行的解读,从中我们可以获取很多历史信息。《诗稿》分为三个部分,这三部分除了诗体不同外,在内容上也各有侧重。

    第一部分围绕“春柳”展开,强调了《红楼梦》的创作背景和目的。“春柳”是《红楼梦》的别称,它来自“汉苑”、“隋堤”,具有很强的皇家色彩。这部分的第一首诗《春色满皇都》明确点明了《诗稿》的政治背景。诗人用“阊阖开黄道,东风出紫宸”、“花明三殿绕,柳媚九重新”把人们的视野一下子引向了庙堂,引向了紫禁城,引向了高高在上的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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