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家族谋划一条退路。常言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虽说贾府的泰极否来,荣尽辱至的危机不可避免,但坐以待毙也不是办法,一定要有一个“常保永全”的长远之策,否则贾府永无宁日,永无希望。(未完、待续)
(本章完)
第94章 、《红楼梦》成书之谜(1)()
“衰时的世业”显然是秦可卿托梦的重点,它指的是什么呢?它指的是为“真”寻找一个立足之地,一个生存空间,一个能对后人进行示范和教化的场所。故而她特别交代以下两点:第一,为祖茔的四时祭祀筹集钱粮;第二,为家塾子弟读书寻求供给。她说:
如今盛时固不缺祭祀供给,但将来败落之时,此二项有何出处?莫若依我定见,趁今日富贵,将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以备。祭祀、供给之费皆出自此处,将家塾亦设于此。……。便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有个退步,祭祀又可永继”。
很显然,秦氏是要把“多置田庄房舍地亩”作为安身立命的“世业”,作为“常保永全”的百年大计。要知道,这两件事所涉及的是两个根本问题:信仰和教育。祖茔祭祀涉及的是信仰问题,家塾办学涉及的是教育问题。我们都知道,贾府宗祠供奉的是宁荣二公,他们代表家族的和谐繁荣,代表国家的长治久安,代表大清的江山稳固,所以它是贾府每一个人都必须坚守的信仰。贾母每年都要率领众子孙在宗祠祭拜,反映的正是对这个信仰的坚守和尊崇。被脂批称之为“一篇绝大典制文字”的“宁国府除夕祭宗祠”,场面庄严肃穆,仪式井然有序,祭祀一丝不苟。面对祖宗遗像,每一个人包括贾母在内,都要行跪拜大礼,且毕恭毕敬。这恰恰是“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的应有的表现。其实,这个祭祀的核心是要突出一个“礼”字。
在这一回脂砚斋还有这样一个批语,说:“最高妙是神主‘看不真切’一句,最苦心是用贾蓉为槛外传蔬人,用贾芷为仪门传蔬人,体贴入细。”这个批语是什么意思呢?他所说的“神主”指的就是宁荣二公,为什么“看不真切”呢?因为他们在这些不肖子孙心目中是徒有其名,所以是模糊不清。用贾蓉为槛外传蔬人,用贾芷为仪门传蔬人,说明贾府的“宁荣”始于礼,止于仪。也就是说,宁荣的存亡,取决于礼仪的存亡,没有礼仪廉耻,没有朝纲大法,没有道德秩序,谈何宁荣?谈何信仰?谈何齐家、治国、平天下。
可见,对子孙后代进行礼仪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成了贾府的当务之急。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是教化的最终目的,所以教育和信仰,便成了秦可卿托付贾家后事的主要内容。如果这两件事都能办好,自然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然而,无论是祖灵祭祀,还是子孙读书,都涉及到钱粮供给的问题。所谓“钱粮供给”指的不是物资的东西,而是精神的东西。具体的说,就是拿什么进行教育的问题。秦氏所说的建立“衰时的世业”,就是要建立生产这个精神食粮的基地。当然,这个基地的建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难就难在秦氏所说的“便是有了罪,凡物可入官,这祭祀产业连官也不入”的前提条件上。也就是说,“真”家获罪落难之后,要保证这个产业不被官府查抄,没收,甚至毁于一旦。所以,这个基地除了要有祭祀和教化的功能外,还必须具备自我保护的功能。
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要做到这一点,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它不仅涉及到建在哪里的问题,还涉及怎么建的问题。毕竟要实施教化的反面教材十分特别,不能大张旗鼓的宣传,只能秘密进行,这自然就涉及到了这两个问题。然而,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个基地终于建立起来了,它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红楼梦》。作者让“真事”在“假话”的地盘上安营扎寨,在“荒唐言”的掩护下,让祭祀和教化有条不紊的展开,使得这段不光彩的历史成为后人的一面镜子,成为活生生的反面教材,无时无刻不在发挥其警示的作用。。
大观园里的稻香村就是生产精神食粮的基地,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远离尘世。所谓“名园筑何处,仙境别红尘”,就包括这个地方。第二,它是元春之家。稻香村最引人注目的是院内栽种的几百株杏花,远远望去,“如喷火蒸霞一般”,透着一股生生不息的朝气。杏花和桃花一样是元春的标志,所以它是元春之家。第三,这里是“九”家。这个地方本来想用“杏花村”命名的,因为贾政觉得“犯了正名”,便否定了这个提议。宝玉又借“红杏梢头挂酒旗”的诗句,将其改为“杏帘在望”,以此来契合“杏花村”之意。可见,这个地方的名字改来改去都离不开一个“酒”字,这就说明,它是名符其实的酒家。“酒”与“九”谐音,其“九”家的性质不言而喻。第四,这里是生产粮食的基地。不仅稻香村的名字包含了这个意思,林黛玉的《杏帘在望》更体现了这一点。她说:
杏帘招客饮,在望有山庄。菱行鹅儿水,桑榆燕子梁。一畦春韭绿,十里稻花香。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
最后两句话是正话反说,意思是现在并不是盛世,所以更要加紧耕织,为精神饥馁的人们提供粮食,提供营养,提供保障。
可以说,稻香村的出现,正是秦可卿遗愿的体现,反映了愿望与实践的统一,规划与目的的统一。这部作品自诞生之起,它就成了皇族子弟的教科书,他们从中吸取教训,吸取营养,吸取做人的道理,对于“妄动风月之情”的危害有了深切感悟,也懂得了顾全大局多么重要。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补天”之石。
应该说,树立信仰和实施教化是这部作品的创作动机和目的,也是作者选择出家归隐的初衷和动力,而秦可卿托付贾家后事,向我们透露的正是这个重要信息。(第十卷完)
(本章完)
第95章 、《红楼梦》成书之谜(2)()
《红楼梦》是怎么完成的,这个问题谁都想知道,但谁也说不清楚,因为到目前为止可供研究的资料实在太少,能追踪的线索极其有限,要想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基本不可能。即使以江宁织造府曹家为对象,把目标锁定在“曹雪芹”身上,也难有突破。作者漫长的创作经历,这部作品十年的成书过程,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在历史的记忆中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现在人们对这个问题的探索,主要集中在江宁织造府的曹雪芹身上,迄今普遍认同的一个观点是:曹家败落之后,举家迁往北京,后来曹雪芹独自定居北京香山一带,以自己的家庭为背景,创作了这本带有自传性质的《红楼梦》。但他是如何进行创作的?期间经历了什么?这部作品是他自己单独完成的呢,还是与其他人共同完成的?这些问题均没有答案,也无从考证,因此,对这个问题的探索,也只能就此打住。
关于这本书的来历,早在清朝时期就有人谈起过。比如宗室子弟明义在他的《绿烟锁窗集》中的《题红楼梦》绝句十二首的注释中,写过这样一段话,他说:
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抄本焉。
明义在“世鲜知者”的情况下,已见《红楼梦》抄本,说明他是属于最早接触这本书的人。他十分肯定的说,《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其家庭背景是江宁织造府,大观园就是南京随园故址。胡适在他的《红楼梦考证》一文中,认定曹雪芹为作者,认定其家庭出身为江宁织造府,认定《红楼梦》为曹雪芹自传,依据大概来自这里。他所倡导的考证,恐怕就是以这个事实为基础,为出发点。
在考证过程中,他发现曹雪芹的祖父曹寅与康熙有着不一般的关系,还发现康熙南巡时曹家四次参与接驾。这些事与《红楼梦》的内容多有相似之处,他便认为《红楼梦》中提到的江南甄家就是在影射曹家,而主人公贾宝玉身上有曹雪芹的影子。再加上,脂砚斋的批语强调“甄家正是大关键、大节目,勿作泛泛口头语看”,并说:“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依稀感今”。而贾府败落正是抄家所致,与曹家的情形极为相类,这就更加坚定了胡适的这一看法。
在清朝时期,提到过曹雪芹的宗室子弟不止明义一个,永忠也是其中之一。永忠的背景十分独特,它是胤祯的孙子,多罗贝勒弘明的儿子。他在1768年写下了《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绝句》诗,上面还附有乾隆的堂兄弟、永忠的堂叔瑶华道人(名弘许)的手批,内容是:“此三章诗(指永忠的三首绝句)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无论是明义还是瑶华道人,都提到了这部作品问世之后,并没有在民间流传,只是在少数知底细的亲友中私下观阅。这又一次印证了,这本书最早是在皇家宗室流传的事实。虽然瑶华道人强调“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但他却能对永忠的题诗给出“极妙”的评价,这显然有点言不由衷。要是他真没看过的话,怎么可能做这样的评价?又怎么可能说出“恐其中有碍语”的话来呢?其欲盖弥彰的意图显而易见。不用说,永忠对书的内容再熟悉不过,光看他所写的三首诗就知道,他对这本书多么熟悉,多么有感触。鉴于他和胤祯的特殊关系,笔者把他的原诗抄录在此,读者从中或许可以得到一些启发。
《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绝句》
其一:
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
其二:
颦颦宝玉两情痴,女儿闺房笑语私。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知。
其三:
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混沌一时七窍凿,争叫天不赋穷愁。
第一首中的“不是情人不泪流”,说的是,不是知情者,不是局中人,很难在思想上产生共鸣。最后一首中的“混沌一时七窍凿”,说的是,这部作品的最大功绩在于,把历史的真相展现在了人们面前,让模糊不清的事实变得清晰可见,变得一目了然。单凭这两句我们就可以断定,永忠绝对是一个“深知拟书底里”的人。
如果说明义和永忠对曹雪芹仅仅是知道,并不熟悉的话,那么与他熟悉并有来往的宗室子弟就是敦诚和敦敏了。敦敏的《赠芹圃》诗“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敦城的《赠曹雪芹》诗“满径蓬嵩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都是对其在西山生活的直接反映。然而,不幸的是,曹雪芹四十岁的时候,幼子突然夭折,给他带来致命的打击,不久便命丧黄泉。为此敦城专门写下了《挽曹雪芹》诗:
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孤儿渺漠魂应逐,新妇飘零目岂瞑。
这首诗可以说为他的一生画上了句号,也为《红楼梦》画上了句话。
在承认作者为曹雪芹的前提条件下,结合江宁织造府的历史和不幸遭遇,红学研究者们最终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康熙死后,曹家获罪抄家,不久迁往北京居住。当时的曹雪芹年龄尚小,对眼前发生的一切并不知情,只有一些很模糊的记忆。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开始渐通世事,对自家大起大落的命运有了一些了解。遥想昔日的繁华,再看今日的落魄,他从心底生出无限感慨,由此便萌生了要写一部关于“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兴衰史的想法。后来他定居在了北京西郊,在那里开始了他的创作生涯。(未完、待续)
(本章完)
第96章 、《红楼梦》成书之谜(3)()
上述认识虽然得到了普遍认可,成为了当今红学研究的基础和背景,但它不是没有漏洞,不是无懈可击。要知道,它在最基本的事实方面漏洞就很大,甚至根本站不住脚,比如曹雪芹的年龄和他的经历。如果说他是在四十岁去世,如敦诚所说“四十年华付杳冥”,那么他的出生就应该是在1722年,因为他的卒年,根据脂批的说法,是在“壬午除夕”,也就是1762年和1763年相交的时候。这样一来,问题也就出来了,曹家昔日的繁华是在1722年之前,也就是康熙在位的时候。1722年康熙去世,雍正上台,曹家接连遭遇了抄家、罢官、押送进京法办等一系列变故,昔日的繁华一去不复返。也就是说,曹雪芹尚在襁褓之中,就已经失去了大家公子的地位和条件,曹家的鼎盛时期他根本没有经历过,主人公的温柔富贵生活离他相去甚远,他如何能描绘出一幅涵盖一个大家族政治和生活方方面面的全景图来,而且里面的内容又是那样的生动,人物又是那样的逼真,构思又是那样的巧妙,场面又是那样的奢华气派。没有这样经历的人,却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这个事实放在谁的身上都有些不可思议。更何况,他还是在写自己,这就更不可思议了,即便他有穿越的能力,恐怕都很难做到这一点。这不能不说是这个理论的致命弱点,它甚至有可能彻底推翻这个理论,让它无立足之地。
不仅如此,令人怀疑的还有:敦诚和敦敏兄弟与曹雪芹如此亲密,他们的交往非一年两年,为什么他们对曹的创作只字不提呢?如此浩大的工程,如此漫长的岁月,如此繁复的工作,难道他们一点都不知道吗?这显然说不过去。如果说敦诚、敦敏的诗稿对此有所反映的话,现在我们也不至于如此茫然,如此被动,连一些最基本的事实都搞不清楚。
不管怎么说,有一个事实不可否认,这就是知道和熟悉曹雪芹的基本都是宗室子弟,最起码从现在掌握的情况看是这样。这个现象值得深思,值得研究,它至少说明了作为文学大家的“曹雪芹”只在这个圈子里活动,所以他的生,他的死,他的经历只有这个圈子里的人知道,别人并不知晓。如果是这样的话,要想跳出这个圈子去寻找他的历史踪迹,可以说基本不可能。
根据考证派的观点,曹雪芹并不是宗室成员,只是一个落魄的书生而已。由于其家道中落,不得不寄居在“黄叶村”,以写字绘画为生,与贾雨村发家前的处境颇为相似。这难道是一种巧合?贾雨村从没落走向兴盛,曹雪芹从兴盛走向没落;贾雨村从寂寞走向风光,曹雪芹从风光走向寂寞。他们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呢?有没有可能一方的兴盛必然带来另一方的衰败,就象甄士隐和贾雨村一样。如果是这样的话,曹雪芹就不是一个现实的“人”,而是“真事”的象征。雪芹即“雪情”,它代表作者昭雪的愿望,也代表纯洁美好的事物,与我们所理解的曹雪芹完全是两码事。正因为如此,他的生,他的死都只是一种象征意义,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如果我们总是在这个问题纠缠的话,恐怕永远都纠缠不清,也永远不会有结果。
总之,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这就是:关于书的创作过程,答案并不在书外,而是在书内,并不在江宁织造府曹家身上,而是在脂砚斋身上。也就是说,想从江宁织造府和曹雪芹身上去寻找答案,永远不都不会有答案。作者早就把这方面的信息埋在了书中,埋在了我们的眼皮底下。我们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