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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王子要比白马重要()
人民广场。。qΒ5、
箫晓无助地坐在解放t市烈士雕像前,思考着当年这些英烈的丰功伟绩。
“不知道他们当年吃不吃得上饭。”箫晓摸着平坦的小腹,喃喃道。这种吃不上饭的感觉和减肥时的缩食有着本质地不同。仿佛**与通奸般,一种是无奈,一种则是心甘情愿。(ps:后半句是小六想的,和箫mm无关,她是很纯洁滴)
用手机上仅剩的电量拨通那个只见过一面的“大叔”,却没有求助同学,朋友,努力告诫自己这是为了断绝和家里的一切联系,却无奈的现那不过是一个很冠冕堂皇的理由。那个男人本身就有着无法比拟的吸引力。一旦电话簿上出现了“叶风”两个字,她只有无奈的按下呼叫键,本能?也许是吧!
顶着已然西斜的太阳,箫晓看了看腕上的卡通手表,仅仅过去五分钟。已经一整天没有吃喝的她,嘴唇似乎也些干裂。无奈下,只得伸出那小舌滋润一下,却引来几个青年的侧目,貌似是看到什么珍惜动物似的,惊骇中透着好奇。直到注意那些有些**的目光时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动作似乎有些挑逗意味。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箫晓恨声道,只不过去把声音压得很低。心中却在急切盼望着那个男人的出现,忍不住朝路上张望,却深知以t市的交通状况,叶风即使离得再近也不会这么快赶到。
无奈地坐到台阶上,箫晓捶打着有些酸痛的双腿,直叹不该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连钱都没带上一文。十八年来,她还从未体验过这种孤立无援的感觉,整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让她从来不会为吃饭问题担忧。只是今天却着实体验了一把当年革命先辈吃苦挨饿的滋味。
思考间,一阵轰鸣声窜入箫晓耳中,即便不抬头,她也知道这是重型机车的声响,在这个机动车代替牲畜的年代,骑马的人越来越少,骑白马的王子更是早已绝迹,从小在安徒生童话陪伴下长大的箫晓只得顺应这个时代的展,退而求其次,也只有开摩托车尤其是重型机车才和白马王子有些许相似。
所以箫晓一直致力于重型机车的研究,那种熟识程度甚至不亚于整日开摩托车的人,她曾幻想着哪天自己的爱人开着重型机车迎娶她,那种对于浪漫爱情的幻想直到现在依然存在。
只不过那个用诺基亚111o的大叔绝计不会开那种重型机车,貌似骑着一辆半新的二八自行车更符合他的性格。只是那样却距离自己的幻想遥远了些,不过始终王子要比白马重要。箫晓心下不禁暗暗地自我安慰,即使叶风真得骑自行车来,她也是照坐不误。
只不过好奇心还是驱散着她抬头朝声音源头望去,那辆炫目的哈雷机车在残阳的映照下更是夺目异常,考究的黑色烤漆丝毫不逊色于那些顶级跑车。最重要的是那种度与技巧,完全挥到了极限,在车流中左冲右突,却总是在关键时刻避开即将碰撞上的车辆,想来只有电影中才见过这种惊险刺激的镜头。
路上的行人亦是驻足,倒要看看是t市的哪位牛人敢如此嚣张。
箫晓悲叹一声,自家大叔怕是一辈子也追不上那个骑车的酷男了。这种男人多半是富家公子或者黑道少年,虽然车不错,但人却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本想回去继续坐下等待,却不想那辆机车一个急转,堪堪停到她面前,急刹住的车子带来的混着汽油味的气流拂过她白皙细腻的脸颊。
停车,熄火,摘下头盔,叶风朝呆立在眼前的少女打了个响亮的口哨,“箫大姐,我来了!”
箫晓如梦初醒,满脸不置信地看着炫酷机车上的男人,想不明白这位公关大叔怎么会有如此大的转变,几天不见,品味高了可不是一星半点,这辆机车可比那部手机好上太多了,完全就是天上之于地下。
可细打量下来,却是越的别扭,怎么看也是不甚和谐。苦思半晌,终于明白过来,“大叔,您这身衣服也太不搭调了,西装领带却开这样的炫目机车,真是暴殄天物!”
呃叶风还从未考虑过这搭配问题,看看机车再看看自己这身行头,确实有些不伦不类,还是原来那身皮衣开摩托车更拉风一些,只不过这种季节穿上有些闷热,再者到了公司还要换,总不能扮成黑帮帅哥去接待那些城市丽人,虽然有些女人喜欢黑社会型男,但却有损香榭轩的形象,还是不来的好。
看到眼前的大叔被说得哑口无言,箫晓也有些不忍,毕竟自己以后的吃穿花住还要依靠此男,最起码的面子还是要留的。
“别愣着了,带本姑娘吃饭去!都饿一天了。”箫晓翻身上车,催促道。
“肯德基还是麦当劳?”在叶风印象中,国内的年轻女孩都热衷那些垃圾食品,却忘记了中国才是美食的源地。
“都不是,我给你指路,你带我去!”箫晓接过叶风递过来的头盔回答道。
叶风有些好奇,这丫头不会是想吃什么五星大酒店的招牌菜吧,自己兜里那点钱恐怕还不够茶钱呢。
“箫大小姐,太贵的地方我可请不起啊!”
“放心吧,绝对不会吃穷你的。”箫晓戴上头盔,一拍叶风的肩膀,“大叔,开拔!”
叶风启动摩托车,一骑两人飞驰而去。只留下那些路人,议论着是哪位**,泡妞都泡得如此潇洒。
叶风实在无法想象,箫晓那小肚子怎么会装得下两碗拉面。此时却仍然和一碗皮蛋瘦肉粥搏斗。
“我家老头一个月前还叫嚣着不许我恋爱,昨天却非要给我介绍对象,要是大叔你这样的我也就忍了,可照片上那小子完全就是只猪嘛!”箫晓喝着粥还不忘诉苦,老爸确实是太气人了。
叶风笑吟吟地看着吃得一塌糊涂的女孩,静静地听着她泄心中的不满。
“我爸还说那小子是什么哈佛的高材生,一年才回来一次,要我抓住机会。大叔,你是不知道,他那眼睛,那鼻子,那嘴,到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恶心,算了,算了,不说了,弄得我都没胃口了!”
没胃口?你要没胃口,恐怕全人类都吃不下饭了。叶风苦笑,本来一人一碗的拉面全到了那丫头的肚里。
“好了,先吃这么多吧!书上说七分饱最好。”箫晓拍拍小肚子,满意道,这顿饭绝对是有史以来吃得最爽的一次。
“大叔,咱回家吧!我看看你那窝怎么样。”
叶风只能无奈地付掉饭钱,开车带上箫晓杀向自己所住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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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这是我爸()
正值下班高峰期,车流人流拥挤不堪,直让叶风怀疑是不是整个华夏的人都挤到了t市。/在箫晓那妮子的严厉要求下,才把时提到八十,饶是这样,也把过往的车辆吓得不轻,生怕碰上这位骑重型机车的大爷,谁都知道这种敢于在t市大街上横行的人非富即贵,定然不是平常之辈。
可身后的箫晓犹是不依不饶,搂在叶风腰上的小手不时的掐上一下,催促身前的男人加快度。好让她感受一下飞一般的感觉。
叶风心下苦不堪言,要不是顾及你小姑***安全,老子会用这鸟度开车?只是在载人的情况下,八十码已然是极限,这里不比国外,大街上的车辆多了一倍不止。真全力开动起来,不知道要出什么样重大交通事故呢,即使自己有信心保证摩托车不会撞,也难保身边的汽车不会受刺激过度,来个连环追尾。
即便如此,此车也成为t市街道上一道靓丽的风景,不消十五分钟,已然开进了叶风所在的小区。
看门大爷听到这车声,鸡皮疙瘩顿起。在这座住满白领的小区里,开汽车亦属平常,甚至有些人是高级跑车,唯独这大哥整了辆极度拉风的重型机车,那噪音当真是无与伦比。更为恶心的是这兄弟生活极度不规律,有时候早上4点就出门,凌晨2点才回来,害得他不得不告别周公,从床上爬起来开门。
不过,虽然看起来这个姓叶的小子有些嚣张,但是为人却是很平和,心知打扰老人休息,总是送上两条烟或者带上点酒菜来值班室和他赔罪。弄得他也不好意思说什么了。
“小叶,回来了!”看门大爷热情道,毕竟没少拿这小子的东西,在这个小区里还没有几个人对他那样尊重,一些开高档轿车的白领甚至见到他就皱眉。那种无端的蔑视即使活了大半辈子历经世事也是有些不爽。
“嗯,李大爷,这是我朋友,以后几天住我这,我不在的时候您照顾着点儿!”叶风停好摩托车,拉过箫晓介绍道。
看惯了这里男女成双入对的看门大爷还是第一次见叶风带女人回来,不过看这女孩年龄不大,不像是已经工作的白领,看来叶风这小子还真有两把刷子,不泡则已,一泡惊人。深谙男女之事的老头也不禁露出诡异暧昧的笑容,“不错,不错。确实郎才女貌!”
叶风头皮麻,平时率直的大爷也有这样一面,确实人不可貌相,当初这老头子酒醉吹嘘自己为情场高手也不全是虚言,单从看女人的眼神就可以判断出一二。
告别看门大爷,直奔自己所在的7栋a座。
“大叔,品味不错嘛!云琅雅居我老早就听说过,这里住的好像都是高级白领吧?您得花多少个手机钱,才能在这买套房子。”箫晓屁颠屁颠地跟在叶风后面,扫视着两边的高楼和匆匆而过的行人。
“大姐,别老拿那手机说事了行吗,我明天换个不成吗?”叶风无奈道。
这云琅雅居是专门为城市白领设计的,里面户型差别很大,有二三百平米的复式豪宅,也有几十平的小户型,为不同层次的人准备。而叶风所住的那套就是专为单身白领设计,只有不到五十平米,不过对于只有一个人的他来说,也足够了。
当初为了买这套房子也费了不好功夫,就那么点面积也花去了近八十万,当然这些钱不是在回国挣得,即使卖身,卖肾也不会在一个月内赚到那么多钱,那不过是叶风在国外时捞到的外快。
本身国安部就给了他一个专门帐户,无论在哪个国家,每天都可以取到5o万美元以下的资金,叶风却从来没有动过那些钱。他杀掉的人有大半都是受雇于他人,每次都有上百万的酬劳,大部分上交以后,仍然留下不少,足够他丰衣足食过下半辈子的了。其实帮那些雇主杀人并不是为了钱,完全是为了混淆视听,试想如果只杀华夏共和国的敌对份子,那不消半年身份就泄露了。这也是为什么影风横行十年却从没有人怀疑他是某国特工的原因。
“大叔,你怎么选十楼呢,这也太高了!”电梯中的箫晓抱怨道,在她看来三四楼是最好的选择。
“因为对面十楼有美女啊,我拿望远镜看着方便!”叶风随口打趣道。
“色狼,就知道你这种人看起来老实,其实最坏了。要不然也不会找份勾搭富婆的工作。鄙视!”
“声明一下,我顶多也就是陪客户吃饭,逛街,喝酒,绝对没有身体上的接受。”叶风看着面前竖起的纤细中指,苦笑道。
“都三陪了,还好意思解释,我要不是实在没办法,才不会啊!”
箫晓还想说下去,却被电梯前的一幕惊呆了,打开的电梯外,五六个青年身子叠在一起,足足有一人高,地板上面还残留着不少血迹,满耳都是呻吟之声。
而旁边一个带着墨镜的中年男子嘴角微微翘起,有些戏谑的看着那几个呻吟之人。不时地咂嘴叹息。身上的阿玛尼西装显示着非同寻常的身份,手指上更是足足带了四个戒指,上面的巨大钻石饶是箫晓家境优越,也从未见过。
更为可怕的是身后还站着两个身高一米八五以上的壮汉,手中的钢管上还残留着淋漓的鲜血,让人不寒而栗。
黑社会火拼?箫晓脑中浮现出古惑仔中的砍人景象,心下更是不知所措,一瞥之下,看到了电梯的关闭键,仿似溺水之人抓到救命稻草般,一只素手赶忙伸了过去。
却不想那个墨镜男已然到了门前,身子一扛,便抵住了即将关闭的电梯门,一只手摘下眼镜,肆无忌惮地打量起箫晓的身体,最终停留在那张娇媚的脸上,那份仔细认真劲,就像是看到了什么稀世珍宝,努力搜寻着任何不该有的瑕疵,直至确认无误为止。
凝视良久,墨镜男才缓缓开口道:“这妞儿不错!很有档次!”
呃**裸的调戏。箫晓不禁把目光转向旁边同样惊愕的叶风,期待着这个男人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上演一幕英雄救美,然后美女以身相许的浪漫故事。却不想叶风丝毫没有出手的意思。
“木头,那混蛋调戏我,你傻了啊!”箫晓气极,狠狠拧了一把叶风道。
叶风如梦方醒,尴尬地挠挠头,有些无奈道:“呃这是我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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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扮猪吃老虎()
箫晓怎么看眼前的中年人也不过4o岁,说是公关大叔的哥哥还有可能,但说是他爸,却是打死也不信。无奈看到叶风的肯定眼神也只能接受事实。不过心中却在暗暗猜测这大叔的老爹是什么来头,光看表象就不是什么好人,整个就一黑社会打扮,而地上那几个受伤之人必定也是他的原因。
叶风也是一阵头大,按理说,他回国的消息绝对不会透露出去,这个老头子怎么会找上门来。本想好好过上几天的安定日子再去回家探望父母,无奈还是斗不过这个老爹。
按理说,已经有好几年没有见过父母,回国后的第一件事就杀奔家乡,可是想起自家老头子的邪恶嘴脸,只得作罢。貌似叶风十五岁的时候,这老家伙就迫不及待的想要孙子,叶风正式入伍特训的前夜,这个无良父亲竟然不知从哪里拐来三个长相标致的小姑娘,非要叶风给他弄几个孙子出来,好为叶家传宗接代。吓得当时对于**还是懵懂的叶风连夜跑到爷爷处才免受破身之苦,方得以以处男之身杀向国外。现在回来,自己已然是25岁,整整出法定结婚年龄三岁,那老爹还不天天给他介绍媳妇吗?
“老头子,你怎么来了!”叶风硬着头皮道。之所以叫老头子盖因这个无良父亲从未干过什么值得叶风尊敬的事情,每次都是他鼓动自己泡妞犯错,却在叶风受罚时跑得无影无踪。
“老子又不是来看你,我是来看儿媳妇的!”
叶存志看罢箫晓多时,才戴上墨镜开口道。这个儿媳妇还是不错的,比起自己准备的那十二个好像都强上一些,不过看起来年龄不大,也就是十**岁,暗暗担忧这种年龄加上瘦弱的身体能不能生出健康的孙子,要知道叶家的优良基因可要延续下去。一门三虎将,这在华夏共和国绝无仅有。
“儿媳?”果然这老头还是死性不改,本以为箫晓会反驳,却不想那妮子却是低头一言不。貌似真像是新媳妇见到老公爹一般。
叶风瞥了瞥老爹身后那两个面无表情的壮汉,一眼之下,就已确定绝对是出自部队,虽然那两人极力的想表现地像黑社会一般,却改变不了多年训练出的站姿,那挺直的腰板也只有军人才能时刻保持。
“您老人家现在干什么工作了,怎么没事还带俩保镖?”叶风清楚地记得上次回来,自己老爹还是一个大型国有企业的老总,而今天怎么变成黑社会一般,貌似脖子上还多了处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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