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已经写了禅位诏书,你… …你、你怎么来了?”
有些沮丧的皇帝抬头,看到推门而入的并不是他那位异母弟弟,而是淑妃的时候,很是愣了一下,一是奇怪她这种时候还不害怕还能四处乱走,二是奇怪她这身装扮,实在是太过刺眼了,带得整个人也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过于明媚,并不是皇帝喜欢的那种,让他本能地皱了下眉头。
“陛下,您看我这样好看吗?”淑妃伸展双臂,在他的面前转了一个圈儿,华丽的裙摆部分拖曳在地上,转过来的时候恰如打开的扇子,又如半开的羽翼,安静地等待。
“爱妃怎么想起穿… …”皇帝不知道该怎么说,他的喜好明显,但他从来不宣之于口,也从来不拿这一点去干涉别人,只不过别人都会顺着他的意思来,所以,宫中少见艳丽。
这种几乎是潜规则的存在突然被打破,惊艳或许有些,但更多的还是不适,甚至让皇帝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不合时宜的问题,他的脑子还乱着,还没想明白这一场宫变原委,这个时候,他更想要一个人静静,而不是… …
眉头蹙得更深了,皇帝就那样看着淑妃一步步走过来,笑容如花,“陛下,你喜欢我这样吗?”
“爱妃喜欢便好,… …”皇帝有些不耐,随口敷衍着,他自来就不是那种霸道专行的皇帝,哪怕是对后宫妃子,这种性子也过于宽和了。
“可是,我喜欢的,陛下却不喜欢,这可怎么办才好啊?”淑妃好像是很认真地问这个问题,苦恼地眉头也蹙了起来。
美人蹙眉真的是让人很想要安慰,皇帝想都没想,手指已经轻抚上去,他早已经习惯宠爱这个女人,哪怕这时候不对,他的身体也比思想快一步。
“我喜欢的,陛下却不喜欢,陛下喜欢的,我却不喜欢,可我又很喜欢陛下,希望陛下喜欢我,喜欢我喜欢的,这该怎么办才好啊?”淑妃再次发问,眉心已然紧皱,似乎被困扰已深。
被一堆“喜欢”“不喜欢”搅得头都要疼了,皇帝实在心烦,虽没有把人推出去,却也没有什么抚慰的动作缓和气氛。
“然后,我终于想到了一个法子,只要陛下只是我一个人的,自然也只会喜欢我一个人了。”淑妃说到这里,舒展眉头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来,却让皇帝觉得脊背发凉… …
金銮殿上,拿着新鲜出炉的禅位诏书,福王高兴得不知道怎样表现才好,三步并作两步登上台阶,坐到御座之上,稳稳地坐了下去,才发现最优秀的儿子就在下面含笑看着,想到刚才失态的一幕可能被儿子看了去,福王就有些脸红,轻咳了两声,招手让儿子上来。
“以后这位置就是你的。”福王说这番话真心诚意,完全没有掌权之后就要交给儿子的不甘心,他很明白能做到这一步靠的并不全是自己的努力,何况,这么优秀的儿子也是他唯一的儿子。
想到这里,福王就压不住脸上的怒色,因皇帝生不出儿子,太后便不许他有子,多少年,一个接一个地死,偏偏女儿就能活下来,福王哪里能够不疑心,千防万防,好容易得了一个儿子,还要假死避祸,生生成了王家的儿子,纵然这份优秀可能是自己养不出来的,但每每想起都让他痛心。
福王心里很明白,他被太后养废了,自小的时候就唯唯诺诺,文武不成,长大了也不会突然改变。一切都在太后的眼皮子底下,他磨练这么多年,也不过是些后宅阴私手段,若不是王家的帮扶,是绝对坐不上这个位置的。
523。第523章()
此为防盗章
因为回忆起了数理化; 尤其是化学,这才想到玻璃这一项穿越者的发家利器; 他对化学公式能够记下来的不多; 但玻璃的基本成分还是知道的; 再有某些网文常会提及的烧制过程; 他也能够回忆起一二来。
有了这个一二; 就相当于给那些祖祖辈辈的匠人提了个醒,打开了某个他们很难自己打开的窍,经过反复的实验论证; 夹杂了赵沧颉提出的一些对比实验的方法,玻璃终于现世。
这种一出现就会引起人们喜爱的东西自然是好的,很清楚这里面利益的赵沧颉没有什么谋私利的想法——实在是懒得操那份心,索性在朝会的时候把事情奏给了皇帝。
这个时代是一个和平的时代; 不敢跟那些盛世相比; 但至少皇帝不是什么昏聩的,一开始他就是觉得有些奇怪,从没有哪个人会把这种能够谋利的东西堂而皇之说出来; 一时感兴趣私下里跟赵沧颉多聊了聊。
经历过现代那样信息爆炸的时代; 赵沧颉的见识自然要远一些; 他随便说了些坑邻国的主意就让皇帝在意起来;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一番对奏之后皇帝觉得赵沧颉是个大才; 立马把人提拔起来; 从御史台塞到了内阁预备役里头。
那些坑人的主意自然不能随便泄露,于是所有的人都以为赵沧颉是用利换官,只不过这个利是直接塞给了皇帝。
有些人不屑他的举动,却又不能不承认他的聪明,这独一份儿绝对能够让皇帝上心,以后的人再来便是东施效颦了,不见得还能同样成功。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皇帝对赵沧颉的重视都让人以为他是趋炎附势成功的典范。
几年后,某个邻国被不费一兵一卒纳入版图之后,皇帝一时高兴在宫宴上说明了赵沧颉的“功劳”。
这样的功劳足以让人悚然,谁能想到一个“买羊毛羊肉”的点子就能够让那偌大一个草原民族就此成了附庸,甚至因此绝了生存的土壤?偏偏这计策的阴毒之处,非要人说明白了才能够想到,实在是… …
几乎是一下子,赵沧颉就成了人人敬畏的权臣,哪怕他之后的那些年一直平庸,并未做过什么大功之事,却没有一个人敢轻视于他,连带着他写的那些书也都有了些人重视,这也算是一件好事。
“善谋,计深远。”
——史书上,这样评价赵沧颉这位名骚一时却又很快毫无建树的内阁大臣。他一生最大的亮点便是那一条毒计,而最深远的影响则是那几本几乎开创了先河的书。
很多后世的学子都能够从自家的历史书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首位系统归纳数理化知识的科学家”、“首位开创专科学习的教育家”… …这样的“家”足以成为考试的重点,让以后的学子哀叹不已。
而赵沧颉,他那时候也曾想过,后世会不会把“某某之父”这样的头衔挂在自己头上,但想到自己一辈子最伟大的——其实也不全是出自他手的发明就是玻璃,如果是“玻璃之父”,还是把这个头衔给那个真正做出成品的工匠吧。
——总觉得那个词好像有些别的含义似的。
想着这些的时候,赵沧颉的颌下已经有了白须,他如同时人一样开始放任胡须的生长,这个时候他已经五十多了,也是培养一些威严的时候了,只不过胡须并没有留很长,也就是方便捋一下,拿捏一种态度的程度。
他到底还是不习惯那些拖拖拉拉的长须,生怕自己纠结“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应该放到被子外还是被子里”的问题,更怕吃饭的时候先喂了胡须。
而他的膝下,已经有了两子一女,都是继室宋妙所出,加上已经正式过继给南平侯的嫡长子,其实是三子。虽然不算多,但对赵沧颉来说已经太多了,多到他开始担心子孙后世,因为孙子辈的已经有几个在活蹦乱跳了,而那些小家伙们的品性,他实在看不了那么长远。
“都说入土为安,但你们若孝顺,就把我火葬了吧。”赵沧颉临终的时候姿容还是极好的,些许病容并未有损他的气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是靠在迎枕上的,面带微笑,声音自然。
跪在他面前的是三个儿子,长子宋悦泽也在,他自幼就在南平侯府长大,侯爷待他好,却也从没瞒过他的身世,少年的时候因为这点儿不一样还曾犯过拧,跟亲爹呕过气,猜疑过继室宋妙是否在此事上有什么牵连。
后来长大了,成家立业了,渐渐也就把这一段少年心事放下了,这也是因为亲爹对他挺好的,不曾因为过继出去就疏远,对他和弟弟们都一样,实在没什么好让人不平的。
这时候反应最大的也是他,第一个就喊出了不同意,被亲爹瞪了一眼:“此事就如此。”
后半辈子都在内阁待着,赵沧颉一身官威不缺,斩钉截铁地一说,再没有人敢吭声犯拧。
哄了孩子们出去,末了又对陪了他半辈子的宋妙说了几句话,安排得都是极妥当的,唯一不妥当的便是没有了那个应该有的合葬。
“有时候想想也是可笑,可怎么分呐,合葬不合葬的,多挤啊,且容我轻轻松松去吧。”赵沧颉说到这里,又笑了笑,他不知道这一死是不是终结,眼里头也有些不舍,笑着缓缓闭上了眼。
“你可真是狠心啊!”两鬓苍苍的妇人满身绫罗,满头珠翠,一双眼却是泪下如雨,一辈子的夫妻最后竟是连个“死同穴”都无,他可曾想过这会让她多难堪?
也许想了,也许不曾,直到此时,宋妙才不得不承认,她从来不了解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一如当初那般果断地把宋悦泽改了姓。
这么多年,他对她不是不好,没妾室没通房,该有的体贴关怀更是半点儿不曾少过,多少次都让人感激上苍能给这样的一段缘分,但是临到终了,他挂念的竟没有一点儿是她,怕她后来偏心,更是早早把家财分了,不是没有给她留下保障,但这明显不要让她当老封君的意思实在是有些寒人心。
想着,宋妙在扑上去痛哭的时候狠狠捶了一下那已经闭目的人儿,那一句哽在喉间的质问被悲鸣压下,问与不问,又有什么意思呢?
朝堂上早已换了新帝,这位跟赵沧颉还有些师徒之情,听闻这位老师故去,特意给了加封,容其以“太师”之位风光大葬,听闻对方的遗命是要火葬,愕然之后唯有一笑,早知道是个与众不同的,就连死了都要让人多记忆一回。
“且随太师的意思吧。”皇帝没有不允的理由,死者为大,旁人总不好违逆的。
因为这个,还让礼部犯了一回愁,这火葬的礼到底该怎么办呢?
应该说人类的思维总有共通之处,香木床架起来,大火烧了,再把灰拢一拢,锦绣包裹着,装到防虫的棺材里依旧埋了。还别说,大火燃起时候的场面,悲声都要被那熊熊的火焰压下了,莫名有了另一种悲怆。
多少年后,后世的人说起这位“火葬始祖”,也曾有人这样调侃:“还别说,这位还真是聪明,早早预见了土葬占用耕地的不良后果,以身作则,率先火葬。只可惜那时候没流行起来,倒是现在,活人住的房子都不够了,这才想起来压缩死人的占地面积。”
“依我看,那是他为了防盗墓的才这么决绝。”想想他曾经对邻国的绝户计,这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事情似乎也不是做不出来,只可惜子孙后代理解得不太好,到底还是给大葬了。
不过,盗墓的再猖獗又能怎么样?能够盗走那些陪葬,难道还能破坏那棺材里的骨灰不成?也不用担心后世那些剥皮割肉的研究了。
若是赵沧颉不死,大约会十分赞同后者的想法,他就是那样想的,火葬于现代人来说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比起盗墓之后尸身被破坏,都是一把灰了,哪怕随便洒哪儿呐,也是肥了田地不是。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因此存下的一棺材骨灰也因为没有什么需要打马赛克的地方,就此长居博物馆,成了很多人参观时候不得不看一眼的有意义的历史文物。
同样留存下来的还有他三十岁的时候请了画师画的一幅全家福,因为用了写实的画法,栩栩如生的画卷被精心保存了下来,有幸挂在了他的棺材前,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够看到他年轻时候的样子,博得不少人的赞叹。
宋婷的身形有些消瘦,时间是能够磨灭感情的,在再次见到赵沧颉之前,她一直以为这个人从此之后就淡出了自己的视线,不会再相见了,因为,她绝对不会承认对方“姐夫”的身份,只是“表哥”,也只能是表哥。
“表妹也变了啊,这一瘦还真是窈窕淑女了,不过,太瘦了也不好,女孩子胖一些才会可爱啊。”赵沧颉面带微笑跟宋婷说话,两人在院子里,旁边还有嬷嬷有丫鬟,谁也没觉得拘束,反而更自在些,至少赵沧颉是更自在些,这样的玩笑话说起来也格外轻松。
524。第524章()
此为防盗章 宫女端到手边的水果是原主喜爱的; 连茶盏之中盛放的也不是茶水; 而是鲜果榨成的汁。
“是荔枝!”果香随着沁凉入口,冰镇过的荔枝汁液喝起来有一种舒爽的滋味,在这炎炎夏日,就像是喝了冰啤酒,很有些醉人。
凉亭坐落在湖上,风从水面而来,带来潮湿而微凉的气息,明明阳光还那样热烈; 但这个亭子之中就像是开了空调一样,四面八方都有些凉爽之意。
湖上有些许睡莲正在绽放; 一片碧色之中,三两点嫩粉鹅黄; 犹若点睛之笔; 让这偌大湖面一下子亮眼起来; 有了些可供欣赏的余地。
“我还当阿喆没吃过呐; 这是才从南国进贡来的果儿; 我也是头回见,龙眼大小,剥开壳是嫩白的果肉,多汁香甜; 只可惜; 实在太少了些; 一盘子稍稍品味就没了。”
朝阳公主笑着说:“我听说这东西不好存放; 便留了些让人弄成了汁子,放于冰室当中… …本想要给你尝个鲜,没想到却是显出孤寡来了。”
李喆一口饮尽了果汁,想到自家府中连丫鬟嬷嬷都能分到一二的荔枝,什么都没有说。
他以前就听过一种说法,凡是特别好又特别少的东西,都不敢给皇帝敬上,只怕以后皇帝爱上了,下头人弄不到,白白获罪,所以,公主府中的东西比皇帝这里好一些,他没什么特别大的感觉。
头一回当皇亲国戚,对与不对,还真没什么参照,但,“进贡”,这种敏感的词汇实在是… …
附属小国给进贡来的东西竟然能够成筐成筐出现在自家府中,听朝阳公主的意思,她在宫里都仅仅得了一盘而已,那… …
“还要多谢姐姐惦记我。”李喆先表示了感谢,然后又问,“姐姐说这是进贡来的?”
“是啊,那南国太远,此物运送不易,据说一路上仅是冰块儿费用都抵得几个金人了,连母后也说,此物虽好,却费民力,不许下头的人再上呐。”朝阳公主养在深宫,再怎样善良,又哪里知道什么民力不民力的,说此话的时候颇有些遗憾之意,想来是极喜欢荔枝的口感的。
“若能卖得比金子还贵,必有人愿意送来的。”李喆对此不以为意。
关于荔枝,历史上最著名的便是“一骑红尘妃子笑”,被不少人当做皇帝昏庸的实例,但其实这件事跟商人们南来北往运送货物又有什么不同吗?不过是专人独享,没有利益罢了。
若是这般长途货运能够有所盈利,不需要皇帝弄什么“一骑红尘”,这“妃子笑”定然也会在京中广为贩卖。
李喆想到这里便说了这些事情,为了便于朝阳公主理解,也不说什么资本论那样的话,只说商人逐利,若能让人看到有利可图,自然会有人把此物长途运送而来,到时候自然不愁买不到喜欢吃的。
“如果是那般,那就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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