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脏事,她半点儿不敢让他知道,害怕过甚,还把后面两个儿子都跟他用了一样的中间字,这样,或许他就永远不会知道了吧。
每每被问到父亲的问题,她都会流泪,她怎么好意思说呢?哪怕那时年少,这么多年,也总知道那是丑事了。
火焰包围着主楼,周围一片乱糟糟的,葛太太还在那儿哭天抹泪地喊着:“那个杀千刀的,这好端端的是要烧死人啊!”
李寡妇和阿莲仿佛头一次走出那封闭的房间,出现在阳光下一样,手中拎着行李箱,淡定如初地夹杂在慌乱的人群之中,往外走去。
郑婶子没有看到旁人,她的目光之中只有那着火的主楼,在那栋主楼之中她经历过了无忧的童年还有美好的少女时光,哪怕那里也见证着她和一代代楼主的不堪,但到底,也是无法割舍的等待。
“先生放心,我知道先生不喜伤人害命,已经提前把她们都赶出来了,这样的火,想来无论怎样的阴邪之物都不能留存,先生以后大可在此安居… …”金城还在说着话,他牢牢地扣住了郑嘉轩的手腕,不让他有什么冲动之举。
郑嘉轩从来不是那样冲动的人,他大约知道对方特意领他来看的用意,一方面是绝了自己的后顾之忧,一方面也是一种威慑,能够光天化日放火还旁观,可见黑龙帮的势力如何,他以后大可不用再有逃走的心思。
对他个人来说,黑白观念并没有别人以为的那样强,只是到底不愿意助纣为虐而已,但如今家人都在人手,做出妥协也不难,反正他所表露出来的就他自己来看,并不会得到太多杀伤方面的应用。
怀璧其罪,他不知不懂这个道理的,只是没想到这种鸡肋一样的阵法竟然也会被人垂涎至此。
这种战乱的年代,难道不是武力值更被看重吗?阵法应用得当,固然能够起到一些微妙的效果,但是隔音阵之类的小巧,又能够对战争有什么更多的作用吗?便是间谍也用不上啊,有布阵的时间,杀人都杀好几个了,火器时代,阵法的作用真的没有多大。
“啊——”
周围惊叫传来的时候,郑嘉轩看到一道身影冲入了正在燃烧的主楼之中,身边箱子坠地的声音响起,还有几个黑色布衫的人往前冲了几步,最后止步于火场前。
那是——
“妈——妈妈——”
弟弟妹妹的哭叫声,还有挣扎的声音让郑嘉轩睁大了眼睛,是郑婶子!刚才,是郑婶子冲入了主楼!
他也要往前冲,却被金城死死抱住了,精神力却一无阻挡地冲到了前面,紧追着郑婶子的步伐往前,只是,不等他撑起精神力护罩,就感到了另外一种几乎是压倒性的力量,黏稠如胶,阻隔了他的精神力,隔着一丛丛火焰,他只能看到郑婶子忍着疼痛冲到楼上的身影。
她不知道他能看到,又或者她知道,她回头看着外面,说:“嘉轩,你好好地,我在这里等着他,我不走。”
脑中一嗡,精神力也无法维系,当初下的精神暗示破了,带来的反噬并不要命,却让他的口角都溢出血来,眼前也是一阵阵发黑。
金城没有让人救火,这样大的火势,黑烟将整个楼都笼罩起来了,也根本不是几桶水能够灭掉的了。
“先生,先生,冷静啊。”金城看着无力到几乎软倒的郑嘉轩,一时间倒是想到了这位小先生比他还小一些的事实,但… …那样的力量,到底还是玄妙的,容不得他不起贪心。
郑嘉轩没有说什么,这样的火已经救不回来了,何况,郑婶子是一心求死,她不肯离开这座庄园,竟然到了这一步吗?
这世上,纵然如他,也总有些无法破除的执念,何况他人。
“妈妈,妈妈,你们这些坏人,你们救她啊!”郑彩的哭声最为悲惨,她是女孩子,天生便不用掩饰哭声。
纷乱的人们已经逃离了这里,火势最开始的时候他们就不敢阻拦,那些穿着黑布衫的人都是黑龙会的,他们都知道这些帮派不好惹,普通人也不敢惹,看着他们并没有只是要烧一个主楼,其他的并不准备破坏,他们也只能心存忐忑地预备上水,护住自己的简易房。
还有人去安慰葛太太,让她不要乱喊,冷静下来的葛太太未尝不是精明的,她之前阻拦不成是被硬拖出来的,行李都在里面,银钱都在里面,一同付之一炬,怎能不悲,怎能不痛,但胳膊拗不过大腿,她还想要活命,最终也只能压抑了悲声。
主楼基本都是木质构造,又有助燃物,燃烧起来得也快,被金城拖走的时候,郑嘉轩回头去看,只觉得那火焰十分刺眼,让他的头更疼了。
金城许诺的别墅的确是有的,显然他的这番作为也得到了他身后人的支持,不然这样的别墅,还真不是郑嘉轩小瞧金城,他恐怕要再奋斗两年才能弄到,哪怕这年头黑帮相对好混,却也是要论资排辈的。
“先生且在这里暂居,若有什么不满意的,以后再说,今天事情多,先生也累了,且先休息吧。”金城说着好话,郑嘉轩一概不表态,只看他把他们送过来,然后又留下了看守的人,便坐着车走了。
“哥哥。”
“嘉轩哥。”
“大哥。”
三个小的这时候才觉出害怕来,一张脸上花猫一样,泪水还在眼眶里晃,一双眼中却有了问询的意思,他们不知道该做什么,不知道该怎么做,茫然无助地看着郑嘉轩。
或许是郑婶子早早地放权,又或者这两年的变化太快,他们已经习惯了依赖大哥,此时更是把对方视作了主心骨,郑嘉轩的冷静让他们慌乱的心也渐渐放缓了跳动的节奏。
“先去休息。”郑嘉轩刚这样说着,就听到“咕噜噜”一声肚子叫唤,不知道从谁的那里传来。
苦笑一下,总归活着就要先考虑活着的事。
金城留下的人很好用,郑嘉轩说了一声,很快一桌子饭菜就摆上来了,兄妹几个不敢分开,就在郑嘉轩的房间吃了,然后聚在一起在大床上睡觉,陌生的地方,到底这样才能获得有限的安全感。
夜间,郑嘉轩独自外出,他的精神力并未大损,一下午的修炼又弥补了一些,此时起身出门,安全躲过了楼中监视,直接走到了街面儿上,然后叫了车在城中乱逛,一个多小时后才找准方向,让车夫到了一个胡同里头,敲响了一家人的门。
作者有话要说: 精神力暗示的弊端就是这样,如果被破,那么暗示什么,便越会坚定反方向,就好像当初的江少每一次暗示被迫之后都坚持复合一样,感情更甚。
所以郑婶子最后坚持的且不说是不是为了爱情等待了,就是那个“我不走”。
因为当初暗示的是“必须走”。
——请相信,以上不是我给自己写阅读理解,o(n_n)o哈哈~
本来想要番外的,但是一看还有些没交代,反正这个故事已经长了,索□□代彻底点儿。
我还在继续存稿,不知道这个月到底能不能去成,焦躁。。。 。。。
第444章()
此为防盗章
朝阳公主摇摇头; 她的手上擎着一把长柄宫扇,微微抬手便用扇子遮住了半张脸,扇面儿上的嫦娥奔月似有寂寥,“是谁有什么关系呢?总是从这里到那里; 也不过是从这个院子到那个院子罢了; 都是一样的。——父皇可能会给我一座公主府; 如此,也不怕没有地方住; 其他的,都是一样的。”
李哲抬眼; 隔着宫扇,他只能看到朝阳公主的眼睫垂了垂,其他的,一丝表情也无,仿佛早已认命。
不等他为这无端沉寂下来的气氛说点儿什么的时候; 朝阳公主又拿下扇子露出了明媚的笑容:“不要想那么多了; 你还小,哪里用担心这些——只怕以后,却是要见得少了。”
“怎么… …”李喆正要反驳; 想到这个“以后”是嫁人以后; 便咽下了后半句话; 朝阳和他这样的年龄,早就应该避嫌了,不过是上头的都相处得好; 只当都是亲戚,不说这种话罢了,但其实,按照古时亲上加亲的做法,他们也不是不能成婚的。
这样的瓜田李下,等到朝阳出嫁之后,自然是不能够常常相见了。——想到这里,李喆的兴头也要落下去一些,还想着终于改变剧情云云的喜悦也不翼而飞了,多了些怅然。
迄今为止,除了公主娘,朝阳公主是跟他交流最多的,他知道她的种种想法,明白她的心思灵巧,更欣赏她的心胸阔达,一想到她日后要嫁给某个人,一辈子就做那见不得人的笼中鸟,把所有聪慧灵巧都用在妻妾斗争上,他就觉得难过,实在是笑不出来。
“且容我说不出‘恭喜’了。”草草作别,李喆情绪化地大步离开,把才捧了一碟子水果进来的宫女吓了一跳,嘀咕着:“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会儿就走了?”
“都大了,怎样也要远着些了。”朝阳公主轻声说着,目光望向天边,白云朵朵,是个好天气呐,“日渐秋凉,这扇子,收了吧。”
宫女上前捡起了公主放下的扇子,暗自纳闷,才定下了婚事,公主怎么不高兴的样子?
这几个月下来,李喆对这宫中道路已经十分熟悉,径直大步走着,本想要直接出宫,走到一半儿才想起若是这样出去怕是有些不妥当,再要回转,就这么一犹豫的工夫,一道灵光闪过,他突然觉得有些事情不对头。
朝阳公主这样的性格会那样窝囊地死掉吗?那么,到底剧情没有说的地方,又发生了什么呢?
李喆想不透,有些烦躁地转回了太后宫里,正好皇帝也在,皇后带着一群嫔妃莺莺燕燕地各种表现,一时竟是没人注意到他心不在焉。
回府之后,长公主才把他叫过来问:“你这是怎么了?不高兴?莫不是这会儿才不愿意朝阳嫁给别人吧?”
长公主一直觉得儿子和朝阳那样要好不全是姐弟的感情,不然怎么不见其他公主被儿子放在眼中,只是这傻小子以前一直说不是,莫不是以前没开窍,今儿突然明白了?
“娘,你想什么了,我才没有。”
还在畅想如何让皇帝的圣旨收回去的长公主被李喆拉了一把才收回思绪,听到这句反驳,觉得更像是死鸭子嘴硬,也不多说,实在是此事难度太大,不好操作,倒不如就让他这么拧巴着,等到人嫁了,懊悔也晚了。
当然,出于某种补偿心思,等到李喆从长公主这里走的时候,又拎走了一串儿可供使唤的漂亮丫鬟,并得到了某种暗示,过了年,他的年龄就不小了。
满腹心事无从诉说的李喆辩解无能,索性什么都不说,回去扭头就开始赏玩字画,这些陶冶性情的东西倒是真不错,因为知道一些了,再去看,便能够品出一些滋味儿来,也真正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愿意去钻研。
李喆没有那么纯粹的心思,但这般抱佛脚下来,自己的书画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这也让他的兴趣更浓厚了。
最初还有些烦躁,看着看着,一颗心沉进去,就再不想其他了。
朝阳公主的婚期定在次年夏初,足有大半年的时间准备,李喆再去宫中的时候,没人再直接领他去找朝阳玩儿,定了亲和没定亲到底是不一样的。
李喆只是感慨了一下,也没兴趣跟皇帝的其他女儿培养姐弟又或者兄妹的感情,关键是那些女儿的娘都不是省油的灯,别看现在还没有一个有儿子的,但她们身后的势力,实在没有几个像祥嫔那样单纯的。
没有可以说话聊天的姐妹兄弟,李喆这样的年龄倒不是不能够陪太后聊天,好歹是外祖母呐,十足的亲人,但看着一众皇帝嫔妃连同皇后在内表演一家亲的戏码,看一次就够够的,绝对不想看第二次。
还有一个选择,他可以去找皇帝,从某个角度上看,这位皇帝舅舅实在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亲近些也没什么坏处,还可以算作抱上了大腿。
奈何,私下里早有小道消息传他可能被皇帝立为继承人,他若是太亲近了,岂不是证明确有此事?
暂时还没想改成母姓,也不准备为此提心吊胆的李喆果断表示,咱们还是各玩儿各的吧。
于是在长公主下一次进宫的时候,他主动表示不去了。
长公主生怕他在家待得烦闷了,又特意在初冬刚到的时候举办了个宴会,请了些人来府中玩,各家都带了少爷姑娘出来,一下子,倒像是个小型相亲会了。
其实,外头还真就是这么传的,李喆比朝阳公主小两岁,如今的年龄相看未婚妻也是正当的,长公主又难得办什么宴会,各家少不得都有些小心思,把自家姑娘打扮好了带出来,当然,少爷也是要带的,一来优秀的也要让人知道,二来也可以让他们瞧瞧有没有看上眼的姑娘,自然,不要跟长公主抢人就好。
李喆不曾入书院,自小读书就不是太上心,虽然是大儒开蒙,但正经学也没上过多少,也没得到哪个大儒青眼让其拜入门下,连个师兄弟也无,宫中再没有个皇子作伴,普通勋贵世家又不被长公主瞧上眼,彼此少来往… …
长公主觉得儿子最近有点儿没精神,把生活琐事上细细思量一回,还真的发现了这一处漏洞,当时怎么没给儿子找伴读呢?如今也有个伴儿,纵是烦闷了,有人说话也是好的。
秦嬷嬷在一旁没提醒,当年哪里是没找伴读,分明是找到的都不称意,称意的不好强拉。就拿那个胡为璋来说吧,好好的勋贵人家嫡次子,也不是不受宠,凭什么非要来这里当伴读的差事啊!若是个皇子还使得,公主的儿子,自然是不值当的。
最后宁缺毋滥,加上小殿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动辄就去宫中玩儿的生活日常,伴读这件事就被无限期地拖延到没有了。
长公主没计较那么多,亡羊补牢,这会儿赶紧把各家人凑一凑,且让儿子找个能说话的友人,省得孤寡了。
听到长公主这层意思,李喆有些扶额,他真是过得糊涂了,在古代当宅男,真以为孤家寡人了啊?
依着公主娘的意思置办了新衣,连饰品都全换了新的,成套装扮起来,即便不是大红包,李喆觉得自己也是展示架了。
宴会全程活动如下:出场,被公主娘拉出来在一众贵妇面前亮相——退场,领众位少爷去自家花园闲逛,或者还能作诗一二——再出场,送客。
完成整套流程其实并不太累人,李喆什么样的身份,一众贵妇都是要叫他“国公爷”的,他当陪客跟着众位少爷走走,也是他想要怎样走就怎样走,想不走也没人敢催,更有些明白身份根底的,乐意奉承他的话,怎么可能交上什么真心朋友,不过能说两句话罢了。
不得不说,只有处在这样的位置,才发现为什么谄媚小人更容易得到重用,起码人家的态度好啊,笑脸先在那里了,不是不欢迎的意思,其他的,纵然是经世奇才,一张冷傲脸,谁知道你是讨厌我还是讨厌我还是讨厌我,谁那么m凑上去贴啊!
李喆挑那么两个长得顺眼,态度也还好的说了两句话,知道了一下身份来历便算是认识了,其他的也不强求,他又不是为了扩大交际圈来的,有这个时间还不如琢磨一下送什么东西给朝阳添妆。
此刻,正有一辆绿色的车在“蛇身”上行驶,瞧那方向,是要来到这个村庄的,因为它已经放慢了车速。
“青山,快下来,快下来!车来了,车来了!”
已经跑到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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