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发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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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前-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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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定下的同样是个青年才俊,也是出席过这一批琼林宴的新任进士,不过并不是状元榜眼探花那样明显的三甲,而是排位略微靠后一些的一位勋贵家的嫡次子。

    “勋贵之家,嫡次子,又能自己考上进士,也算是有能为的。”朝阳公主听闻后是这般评价这桩婚事的。

    “我却没听过这个胡为璋的名字,琼林宴那日,姐姐可曾注意到了?”李喆仔细回想,一场琼林宴,他连皇帝说了什么都不记得,光知道盯着朝阳和那位探花郎了。其他人,背景板一样,何曾真正被他看在眼中,竟是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位个高个矮,胖啊瘦啊。

    朝阳公主摇摇头,她的手上擎着一把长柄宫扇,微微抬手便用扇子遮住了半张脸,扇面儿上的嫦娥奔月似有寂寥,“是谁有什么关系呢?总是从这里到那里,也不过是从这个院子到那个院子罢了,都是一样的。——父皇可能会给我一座公主府,如此,也不怕没有地方住,其他的,都是一样的。”

    李哲抬眼,隔着宫扇,他只能看到朝阳公主的眼睫垂了垂,其他的,一丝表情也无,仿佛早已认命。

    不等他为这无端沉寂下来的气氛说点儿什么的时候,朝阳公主又拿下扇子露出了明媚的笑容:“不要想那么多了,你还小,哪里用担心这些——只怕以后,却是要见得少了。”

    “怎么……”李喆正要反驳,想到这个“以后”是嫁人以后,便咽下了后半句话,朝阳和他这样的年龄,早就应该避嫌了,不过是上头的都相处得好,只当都是亲戚,不说这种话罢了,但其实,按照古时亲上加亲的做法,他们也不是不能成婚的。

    这样的瓜田李下,等到朝阳出嫁之后,自然是不能够常常相见了。——想到这里,李喆的兴头也要落下去一些,还想着终于改变剧情云云的喜悦也不翼而飞了,多了些怅然。

    迄今为止,除了公主娘,朝阳公主是跟他交流最多的,他知道她的种种想法,明白她的心思灵巧,更欣赏她的心胸阔达,一想到她日后要嫁给某个人,一辈子就做那见不得人的笼中鸟,把所有聪慧灵巧都用在妻妾斗争上,他就觉得难过,实在是笑不出来。

    “且容我说不出‘恭喜’了。”草草作别,李喆情绪化地大步离开,把才捧了一碟子水果进来的宫女吓了一跳,嘀咕着:“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会儿就走了?”

    “都大了,怎样也要远着些了。”朝阳公主轻声说着,目光望向天边,白云朵朵,是个好天气呐,“日渐秋凉,这扇子,收了吧。”

    宫女上前捡起了公主放下的扇子,暗自纳闷,才定下了婚事,公主怎么不高兴的样子?

    这几个月下来,李喆对这宫中道路已经十分熟悉,径直大步走着,本想要直接出宫,走到一半儿才想起若是这样出去怕是有些不妥当,再要回转,就这么一犹豫的工夫,一道灵光闪过,他突然觉得有些事情不对头。

    朝阳公主这样的性格会那样窝囊地死掉吗?那么,到底剧情没有说的地方,又发生了什么呢?

    李喆想不透,有些烦躁地转回了太后宫里,正好皇帝也在,皇后带着一群嫔妃莺莺燕燕地各种表现,一时竟是没人注意到他心不在焉。

    回府之后,长公主才把他叫过来问:“你这是怎么了?不高兴?莫不是这会儿才不愿意朝阳嫁给别人吧?”

    长公主一直觉得儿子和朝阳那样要好不全是姐弟的感情,不然怎么不见其他公主被儿子放在眼中,只是这傻小子以前一直说不是,莫不是以前没开窍,今儿突然明白了?

    “娘,你想什么了,我才没有。”

    还在畅想如何让皇帝的圣旨收回去的长公主被李喆拉了一把才收回思绪,听到这句反驳,觉得更像是死鸭子嘴硬,也不多说,实在是此事难度太大,不好操作,倒不如就让他这么拧巴着,等到人嫁了,懊悔也晚了。

    当然,出于某种补偿心思,等到李喆从长公主这里走的时候,又拎走了一串儿可供使唤的漂亮丫鬟,并得到了某种暗示,过了年,他的年龄就不小了。

    满腹心事无从诉说的李喆辩解无能,索性什么都不说,回去扭头就开始赏玩字画,这些陶冶性情的东西倒是真不错,因为知道一些了,再去看,便能够品出一些滋味儿来,也真正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愿意去钻研。

    李喆没有那么纯粹的心思,但这般抱佛脚下来,自己的书画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这也让他的兴趣更浓厚了。

    最初还有些烦躁,看着看着,一颗心沉进去,就再不想其他了。

    朝阳公主的婚期定在次年夏初,足有大半年的时间准备,李喆再去宫中的时候,没人再直接领他去找朝阳玩儿,定了亲和没定亲到底是不一样的。

    李喆只是感慨了一下,也没兴趣跟皇帝的其他女儿培养姐弟又或者兄妹的感情,关键是那些女儿的娘都不是省油的灯,别看现在还没有一个有儿子的,但她们身后的势力,实在没有几个像祥嫔那样单纯的。

    没有可以说话聊天的姐妹兄弟,李喆这样的年龄倒不是不能够陪太后聊天,好歹是外祖母呐,十足的亲人,但看着一众皇帝嫔妃连同皇后在内表演一家亲的戏码,看一次就够够的,绝对不想看第二次。

    还有一个选择,他可以去找皇帝,从某个角度上看,这位皇帝舅舅实在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亲近些也没什么坏处,还可以算作抱上了大腿。

    奈何,私下里早有小道消息传他可能被皇帝立为继承人,他若是太亲近了,岂不是证明确有此事?

    暂时还没想改成母姓,也不准备为此提心吊胆的李喆果断表示,咱们还是各玩儿各的吧。

    于是在长公主下一次进宫的时候,他主动表示不去了。

    长公主生怕他在家待得烦闷了,又特意在初冬刚到的时候举办了个宴会,请了些人来府中玩,各家都带了少爷姑娘出来,一下子,倒像是个小型相亲会了。

    其实,外头还真就是这么传的,李喆比朝阳公主小两岁,如今的年龄相看未婚妻也是正当的,长公主又难得办什么宴会,各家少不得都有些小心思,把自家姑娘打扮好了带出来,当然,少爷也是要带的,一来优秀的也要让人知道,二来也可以让他们瞧瞧有没有看上眼的姑娘,自然,不要跟长公主抢人就好。

    李喆不曾入书院,自小读书就不是太上心,虽然是大儒开蒙,但正经学也没上过多少,也没得到哪个大儒青眼让其拜入门下,连个师兄弟也无,宫中再没有个皇子作伴,普通勋贵世家又不被长公主瞧上眼,彼此少来往……

    长公主觉得儿子最近有点儿没精神,把生活琐事上细细思量一回,还真的发现了这一处漏洞,当时怎么没给儿子找伴读呢?如今也有个伴儿,纵是烦闷了,有人说话也是好的。

    秦嬷嬷在一旁没提醒,当年哪里是没找伴读,分明是找到的都不称意,称意的不好强拉。就拿那个胡为璋来说吧,好好的勋贵人家嫡次子,也不是不受宠,凭什么非要来这里当伴读的差事啊!若是个皇子还使得,公主的儿子,自然是不值当的。

    最后宁缺毋滥,加上小殿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动辄就去宫中玩儿的生活日常,伴读这件事就被无限期地拖延到没有了。

    长公主没计较那么多,亡羊补牢,这会儿赶紧把各家人凑一凑,且让儿子找个能说话的友人,省得孤寡了。

    听到长公主这层意思,李喆有些扶额,他真是过得糊涂了,在古代当宅男,真以为孤家寡人了啊?

    依着公主娘的意思置办了新衣,连饰品都全换了新的,成套装扮起来,即便不是大红包,李喆觉得自己也是展示架了。

    宴会全程活动如下:出场,被公主娘拉出来在一众贵妇面前亮相——退场,领众位少爷去自家花园闲逛,或者还能作诗一二——再出场,送客。

    完成整套流程其实并不太累人,李喆什么样的身份,一众贵妇都是要叫他“国公爷”的,他当陪客跟着众位少爷走走,也是他想要怎样走就怎样走,想不走也没人敢催,更有些明白身份根底的,乐意奉承他的话,怎么可能交上什么真心朋友,不过能说两句话罢了。

    不得不说,只有处在这样的位置,才发现为什么谄媚小人更容易得到重用,起码人家的态度好啊,笑脸先在那里了,不是不欢迎的意思,其他的,纵然是经世奇才,一张冷傲脸,谁知道你是讨厌我还是讨厌我还是讨厌我,谁那么m凑上去贴啊!

    李喆挑那么两个长得顺眼,态度也还好的说了两句话,知道了一下身份来历便算是认识了,其他的也不强求,他又不是为了扩大交际圈来的,有这个时间还不如琢磨一下送什么东西给朝阳添妆。

第23章() 
一年四季,也就冬季能够让人好好休息一下——这是对男人们而言的。

    对女人们来说,再没有什么比年前更忙的了。

    宫中更是如此,这一入冬,宫中就接连有人病倒,其实往常也有,但此次病倒的人却不一般,最得皇帝宠爱的淑妃娘娘病倒了,这可真是……

    且不说宫中多少人拍手称庆,皇帝那里却是心心念念,即便被太后以“{怕过了病气”拦了,还是日日流水样派人送东西过去,禁都禁不住。

    这般盛宠,也不知那位得病的淑妃有多少是被人恨出来的了。

    这些小道消息很难传到李喆的耳边,他如今跟朝阳并不常见面,宫中的消息便少了,还是过年宫宴的时候,偶然听到有个小宫人说“淑妃娘娘怕是不好”,才知道还有此事。

    不过,到底是宫中的事,他只听了一耳朵,也没理会。

    热热闹闹过了个年,李喆仔细打听了一下胡为璋的人品,没什么好说的,十*的年龄有两个通房实在太正常了,只要没有那种宠妾灭妻的苗头,其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因为剧情中原主好心办坏事的教训,李喆即便想要在朝阳婚前和这位胡为璋见上一面好好聊聊,确定他人品如何,却也怕弄巧成拙,让人误会他跟朝阳不清白,再坏了朝阳的幸福,索性,只着人私下里打听,把打听到的消息送给朝阳就是了。

    次年,朝阳出嫁,风风光光,十分热闹,李喆亲手画了一幅画做贺礼,他早已见过胡为璋,品相端正,没什么好挑剔的,索性画中便画了他和朝阳并肩而立的模样,采用了写实的画法,被皇帝舅舅批为“全无意境”,但也表明了心意。

    婚后朝阳似乎过得很好,进宫谢恩的时候李喆和她又见了一面,梳着妇人发髻的朝阳好像更漂亮了,也更成熟了,谈话间好像跟以前一样,却又有些难以品味的细微差别。

    李喆突然想到了贾宝玉的一句话“女人未嫁之前是珍珠,嫁了人就成了鱼眼珠了。”到底还是不一样了。

    又一年,李喆也不小了,长公主千挑万选,选了贤妃家的一位姑娘,诗书礼仪半点儿不缺,真不愧是世家大族的姑娘,让挑花了眼的长公主见了也难得说了一句“满意”。

    李喆把剧情又翻了一遍,确定这位真的不是剧情上的人物,这才点头应了,没有人喜欢被定义的人生,就好像被操控了一样,所以但凡剧情中出现的,李喆都不想要,这样一来,他的选择余地就小了,起码他身边的这些丫鬟姨娘团是不会出现了,至于以后会不会有妾室,李喆没有去想,他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画作上。

    足够的知识储备,足够的眼光积累,李喆的画画水平与日俱增,起码得到了一位书画名家的肯定,这之后也跟着对方踏踏实实学了一段时间,画画的技巧已经足够,唯独欠缺的则是灵性。

    “灵性是天生的,每个人都不一样,我教不了你。”画作名家这般说着,直说已经没什么可教的。

    李喆对他这样的话并不满意,没有什么是天生的,或许有些人会天生聪明,但他有足够的时间让笨鸟先飞成为事实,所以,他觉得多锻炼还是有好处的,尤其画作这种东西,跟书法一样,都不是一家独大的,别家的优秀之处如果他能够吸取来,也会成为自己的独特风格,至于感情什么的,他觉得所谓的寄托感情都是通过画作的实物展现出来的。

    想要悲伤寂寥,可以画满池枯荷,取“留取残荷听雨声”之意;想要辽阔豁达,可以画沙漠如海,取“大漠孤烟直”之意,也可画青天白日鸟成排,取“一行青鹭上九霄”之意;想要欢喜也不难,圆月大树杈,红丝系花灯,取“月下双眉对,灯影映人红”之意……

    总之,想要的感情和画作的内容有关,当然西方那一套先锋主义抽象派系可以不用过来凑热闹了,那种李喆学了画也完全看不懂的东西还是留待懂的人去解读吧,就他个人而言,还是更喜欢本国的画作。

    而就他所知的画作的进步也只来源于两点,一点就是灵性,也就是悟性,有人天生感触比别人好,能够抓牢那些色彩的变化带给心灵的感觉,这就是灵性,很难强求。

    另一点则是李喆能够做到的,就是多练习。

    想想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吧,连那样的人最开始都是从画鸡蛋开始的,还画了不知道多少年,李喆就觉得自己的练习还是不够。

    公主府倒是有足够的纸张笔墨供他练习,但他却没有天天画鸡蛋的耐性,今天的树和昨天的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怕是新长出来的叶子都没发芽呐。

    不喜欢对着一样的东西作画恐怕是李喆自略有小成之后就养成的怪癖,好在像他这样的出身,完全不介意这么点儿连瑕疵都称不上的“个性问题”。

    他最开始只是跟长公主申请到庄子上住两天,后来就开始往远了跑,同一个经纬度上,景色什么的又能有多大差别呢?他想要画更多的东西,想要画更多的景色,就要去更多的地方。

    “翅膀长硬了,总是要飞的,娘不拦着你。只一条,该带的人不能少,别让娘在家里为你操心。”长公主这样嘱咐着,儿子不爱出门的时候她愁,爱出门了也愁,真是操不完的心。

    李喆应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太后看着不老,年岁却不小了,以这时候人的寿命来看,已经是老人了,身边离不开人,若不然,他其实更想带着公主娘一起走,就当是旅游也好。

    有钱有权,哪怕交通不方便,这样的长距离出行对李喆来说唯一的困扰就是马车有些颠簸,但坐什么不颠簸呢?火车还免不了颠簸呐,足够舒适的马车足以让他把这点儿困扰抛之脑后。

    便是真有哪里不好走,长公主府的骏马牵出来,骑上去溜一圈儿也是一种享受。

    自觉把一切都思量好了,李喆跟太后和皇帝舅舅告了别,这就带着大队人马出发了,他是没能看到自己出门时候的盛况,前头的都出城门了,后头的还在府前没走,这样的一队人马,不要说强盗山匪见了望风而逃,就是小地方的县城,只怕也住不下这许多人。

    当然,作为一位穿越者,李喆早命人准备了动物皮做成的帐篷,说起来,这东西也不是他发明的,早就有人这般做,只不过是他命人将之改得更便捷使用而已。

    出城的那一刻,回想起来,李喆才发现他到现在为止,他的这辈子似乎除了精研画作也没干别的,好像就给公主娘提了个醒,后面的发展,目前看来绝对不会和剧情一样了,所以,剧情中的原主真的就是死在了简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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