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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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侠行-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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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前的话() 


序章() 
本来有六千多字的序章,后来改文时,觉得太长了,便删除了。今天自己再看书时,发现没有序章,那么前五六章有点看不明白,只得又写了一千多字的序章,简单介绍一下时代背景和故事起因。

    -*-*-*-*-*

    公无一九八七年,星城,南大。

    一对年轻的情侣与同学告别之后,最后看了一学校,便往火车站而去。

    男的叫余子瑾,是西南一个小山村里出来的。女的叫宋诗瑶,来自京城。毕业后,两人冲破重重阻力,终于分配到了西南滇省的某个地级市。

    上了开往昆市的火车,子瑾朝车窗外送行的同学挥手再见。那同学是他的室友,也是好哥们,叫罗世忠。

    当初是罗世忠想追宋诗瑶,但他胆儿小,太在乎诗瑶了,所以很拘谨。每次都找子瑾一起去。而子瑾有自知之明,反而落落大方。

    最后,诗瑶却和子瑾好上了,而世忠只能为好哥们默默的祝福。那年代的人很真诚、很纯朴!

    就连诗瑶这种家族的女子嫁给子瑾,家里也只是赶出家门了事。不像现代这样,各种威逼利诱,再不识相,就可能让你在这世上消失。

    到了工作单位不久,两人便领了证,过年的时候,在老家办了酒。八八年春天,诗瑶便怀上了孩子。两人商定后,若是男孩便取名叫余圣明,女孩便取名余雨菲。

    七月,诗瑶的肚子越来越大,便请了产假,回家修养。快到家了,子瑾却魂断蓝河。

    他们那小山村三面环山的山谷里,而谷口便有一条河拦住了,这条河便是蓝河。有一条渡船从了村里人出进的唯一通道。

    现在河上面有一座水泥桥,是后来世忠在此当镇长时主持修建的。当时没有桥,正逢乡亲们赶集回村,河上又下雨后涨了水。

    结果翻船了。子瑾把从没见过水的诗瑶救上岸后,又加入了救人的行列里,最后体力不支,沉入水底,留下了一个遗腹子。

    诗瑶并没有去打掉孩子,也没有带着身孕回京,而是在山村里住了下来。十月,产下一男婴,名字早取好了,叫余圣明。

    不过,村里人都叫他毛毛、毛伢子。毛毛很懂事,生下来就睁着明亮的眼睛到处看,不哭不闹。别的孩子生下来都如睡虫,哪有明亮的眼睛。

    满月后,诗瑶也没有再去上班了。单位到是来了人,送了一万块钱,说是单位员工捐款一千多,买断工作补了二千多,单位人道援助三千多。

    另外四千是政府奖励的,子瑾获市优秀党员、省十佳青年、被追认为烈士,团省委,省妇联,市委联合发文,号召大家向余子瑾同志学习。

    当年子瑾和诗瑶的工资,每月只有四十五元。这一万块钱对诗瑶的生活有了极大的帮助,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圣明周岁时,诗瑶的母亲来了一趟,与诗瑶谈了一晚上,最后留下一笔钱走了。留下了宋强在山村里。

    宋强是宋家收养的孤儿,改姓宋。从小便被送到深山老林里去修练,十年后,学得一身本领,才下山。

    诗瑶的母把他带过来,是因为她知道诗瑶肯定不会听她的劝回京,便留下宋强保护和照顾她。

    余子瑾的爷爷死得早,在他父亲七岁时便死了,而他父亲也死得早,在他三岁时便死了。现在他也死得早,还没看到孩子便死了。

    所以现在余家全是寡妇,没有男丁。让宋强在这里,可避免她们被人欺负,也能为她们做些体力活。

    村里有人撮合宋强和诗瑶,在得知是他们是堂兄妹后,这才作罢。村口有栋废弃了的仓库,宋强给村里出了一点钱,然后把那仓库改成了一个小买部。

    村里有个姓刘的泥瓦匠,在城里做房子时从楼上掉下来摔死了,留下二十六岁的少妇和一个四岁多的女儿。

    女孩儿叫刘燕,小名叫妞妞,比余圣明明大三岁。宋强便担负起照顾她们娘俩的责任,后来便成了妞妞的后爸。

    刘瓦匠死后,得了两千多块钱的赔偿。妞妞她妈也全投到了小店里,每年分红。仓库很大,除了小店外,还改建有厨房,浴室,三间房。

    本来宋强是住在店里的,负责从山外进货,从村民手里收些山货出去卖。而诗瑶带着孩子守店,所以要三间房。

    后来做了妞妞的后爸后,才从店里搬了出去。

    罗世忠偶尔听到子瑾死了,诗瑶还在山里过着,动用家里的关系,便想尽办法来到这地方当了镇长。

    有了罗世忠在这地方,诗瑶更安全了,日子也越过越好。

    一晃眼十八年过去了。

    二零零六年,暑假。

    圣明参加了高考,查分之后的第三天。

    圣明昏迷了三天,胡言乱语。众人都说他疯了

    刘燕上前考入了华夏公安大学,两个没回家了,今年有假,正好回家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第001章 色女回山() 
在蓝河上,有一座水泥桥。

    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出现在桥上,正向村子走来。

    此女身高一米七二到一米七五的样子,上身穿件鹅黄有领t恤,胸部丰挺,下穿一条米色牛仔裤,脚踏水晶坡跟凉鞋。左手提着一个红色拉杆皮箱,右手撑着一把银色遮阳伞,右肩挎着一个小巧的浅棕色女士包。

    一头披肩长发随风飘扬,挺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大大的茶色眼镜,轻抿着的红唇两侧是微微上扬的嘴角。脚步轻盈而稳健,皮箱提在手上显得毫不费力,令人感觉一阵英气扑面而来。

    她正是刘燕,也就是我们的野丫头,假小子妞妞。

    三年前,刘燕以五百四十分的高分,考入了在燕京的华夏公安大学刑侦系。前两年的假期都有任务,没能回家,今年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月的假,便急急往家赶。

    看着眼前绿油油的稻田,嗅着家乡清新的泥土气息,刘燕的心飞了起来,硬憋着没喊出来:我回来了!

    毛毛应该高中毕业了,不知他考得怎么样,他那么聪明,应该不会太差,一本应该跑不了。唉,好久没捏他蛋蛋了,怪想的。

    想起毛毛,刘燕便独自傻笑着,思绪回到了童年时候。

    在小毛初一,妞妞高一后的那个暑假,妞妞在和往常一样玩着小毛蛋蛋时,被小毛的变化吓着了。她变化时,毛毛还小,毛毛变化时,她已经长大了。

    于是,两人再见面时,便再也不那样了。首先还有点脸红,打声招呼后,便低头匆匆而过,后来很快便恢复了正常。虽然还是无话不谈,但却没有了身体接触。

    这样像哥们像闺密的过了两年,在妞妞收到公大的录取通知书后,把毛毛约到了山上的老地方。疯累了,两人像以前一样躺在草地上看天。妞妞想到从此一去数千里,不知何时才能见面,心中一激动,便抱起毛毛的脑袋,对着他的嘴巴一顿狂啃。

    毛毛已经十五岁了,很快便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情况。虽然吻不应该是这样子的,但到底是怎样子的,他也搞不清楚。但搞不清楚不要紧,这并不妨碍毛毛的生理反应,脸红了,小小毛慢慢的要抬头了。

    如同听到了发令枪声的运动员,如同开了闸门的水流,如春天的竹笋,毛毛的勇气嗖嗖地往上涨,双手便本能的往那多次出现在梦中的小白兔抓去。

    妞妞见毛毛不得其门,便自己解开了罩罩,并连t恤一起掀到腋下,把小白兔放了出来。完了后,那手儿空也不是个事,便向那多年不见的老地方伸去

    当毛毛准备扒下妞妞的裤子时,被妞妞坚决的叫停了。不久,两人便慢慢地冷静了下来,各自整理好衣裳,两人又并头躺在了草地上。

    “妞妞姐,我会对你负责的!”毛毛坚定说。

    “你想怎么对我负责啊?”妞妞眨着那双调皮而聪慧的大眼睛,声音空幽而清脆。

    “这”毛毛是记得母亲说过动了女孩子就要对她负责,但他从没有想过怎么样去负责,“我也不知道,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

    “要不,你就嫁给我,给我做媳妇儿?”毛毛终于想到了一个负责的方法。

    “那我不是亏死了?被你摸了,还要给你睡!”

    “那怎么办?你说吧。”

    “要不这样吧,三年后,如果你能考上一本,我就让你扒裤子;如果你能考上重点,我就跟你睡。嗯,至于嫁给你的事,那要你大学毕业以后再说!”妞妞想了想,说道。主要还是想督促毛毛用功学习。

    “好吧,这是你说的,可不许反悔。”毛毛说,“你放心,我会像强伯伯对你妈妈那样对你好的。”

    “哼,你有我爸那么好的武功?还有,我爸什么都会做,种田、煮饭,杀猪卖肉,打猎抓鱼,你会吗?还有,我爸对我妈是特心疼,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你呢?”

    刘燕笑了。看看离村口小店越来越近,她的脚步也更加的轻快起来。

    想想当年也真是天真,竟然把扒裤子和睡觉分为两个层次。毛毛已经不是小屁孩了,会像小时那样,只让他看就真的只看吗!肯定会要摸甚至会

    到时候自己会拒绝吗?情动之下,恐怕会比他更疯狂吧。

    想想这几年在都市里的生活,每看到美女就有点小兴奋。虽然学校管理很严格,而且男多女少,自己在校内校外还是交了很多闺密。说是闺密,其实可以说是情人,一起洗澡一起衣果睡,搂在一起,摸摸揉揉

    她都差点以为自己是拉拉了。见女心喜,疼爱怜惜,保护欲超强;而对男孩子就大大咧咧的,十分豪爽,完全就是当哥们当兄弟。

    之所以知道自己不是拉拉,就是因为心里时刻惦记着毛毛,惦记着毛毛的小毛毛和蛋蛋,以及扒裤子和睡觉的事。

    也不知道他高考考得怎么样,这次该不会真的交待在这里吧?自己貌似还没有作好准备呢!嗯,到时再看吧,难道还怕了这小子不成?不过,自己也确实有点想他的蛋蛋了。莫非姐真的很色?或者说有点变态?

    可惜的是,一直没尝过那种传说中的脸红心跳、患得患失等诸般恋爱的感觉。不过,姐可没准备嫁给他,最多让他睡睡而已。以后的老公可是要有来电的感觉,要比我大,要成熟稳重,像爸爸一样。

    踏上坪台,隐约听了村民们在说“疯了”“三天”什么的,刘燕也没在意,径直向小店走去。强哥正低头坐在门内收银台边抽烟,听到动静,抬头看了一眼,见是妞妞回来了,眼中的笑意一闪而逝。

    “妞妞回来了!你妈和瑶姨都在小毛的房里,你快去看看吧!”说完,强哥又低头抽烟。

    强哥叫宋强,本是一名孤儿,不知父母是谁,也不知自己姓什名谁。被宋家收养后,便取名宋强,和诗瑶及她的堂兄弟姐妹一直玩耍上学。十岁时,被送到某秘地修练十年,回来后一直跟在诗瑶的母亲身边,担任司机和保镖。

    进山时,修为是明劲巅峰,十多年来,现在已经到了暗劲中期。妞妞和毛毛的功夫是他教的,说是练的古武。妞妞上大学前是明劲后期,刚才宋强抬头那一眼,发现妞妞已经到了明劲巅峰了,说明这丫头三年里没偷懒。

    只可惜毛毛虽然天赋很好,但对武功没兴趣,三年前才刚入明劲。这三年里努力了一点,但因以前浪费太多时间了,现在才明劲中期而已。不过,只要继续努力下去,修为赶上妞妞,甚至超越自己这个师父都是有可能的。

    出了这事后,宋强本来要给主母打电话的,诗瑶说等等再看,省得让母亲担心。可这都三天了啊!

    “爸”

    妞妞叫了一声,见强哥又闷头抽烟,便咽下了后面的话,往毛毛的房间而去。虽然三年没回来了,但这里一点的都变,妞妞对这里就像自己的闺房一样熟悉。

    推开门,只见一张一米二的木床上,铺着席子,上面躺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床边坐着两个女人,正是瑶姨和妞妞的妈。诗瑶正抓着少年的手,轻轻呼喊着毛毛,眼眶红肿,泪痕依稀。妞妞妈满脸担忧,无声的陪着。

    “妈,瑶姨,毛毛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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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2章 百世轮回() 
诗瑶转头向门边看了一眼,扯出了一丝笑意,点了点头,便又转头看向了儿子。妞妞妈却是起身,与往床边走来的妞妞抱在一起,“回了!”

    说完,便和妞妞一起走向了床边,简单地说起了经过。

    那天,从查询电话中得知自己的分数后,毛毛告诉母亲,一本是肯定的,燕大华清没希望,重点的可能性却是不小。诗瑶高兴之余,便说要和儿子一起去坟前告诉他爷爷奶奶和从没见过面的爸爸。

    在下山时,刚离开子瑾坟只走了两三步,毛毛便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怎么也喊不醒。诗瑶便大声呼救。宋强一直都是有暗中保护的,离诗瑶最远不会超过一公里,很快便赶了过来。

    宋强以为他是练功走火入魔,检查后发现内息很平稳,没有狂乱和逆行,不是走火入魔,只好送医院。医生做了很多检查,没发现什么问题,想了很多办法也没让他醒来,只好回家来躺着,等他自己醒。

    开始一天多,他还说梦话,一时是“之乎者也”,“仙乡何处”之类,一时是“奴家好想你”“臣妾见过大王”的女人腔,有时又是大喊大叫的“杀啊!杀、杀!”“冲啊!”,最荒唐的是“诗瑶,我爱你!”“诗瑶,你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等等,大家便确认他确实是疯了。

    就这样说了一天一夜之后,终于安静了下来,现在已经三天了,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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