虼ǘ病I笾晗福砀健!�
“此战,我军以五十整队伏击同等山贼得胜,我之优势在三:一则我军以有备算无备,兵出迅疾;二则将主谋算无误,三则平日里训练得力兵甲犀利,火铳以新法所造之枪管发弹十数,枪管滚烫不能触,但坚固如前,无有炸膛之虞;兵士多赖胸甲保命,只是小了些,匠人等可酌情放大。”
“山贼之败一则是他打了半日,被杀得丧了胆气血性。为兵将者,一朝失了胆魄,再是兵甲犀利亦是无用;二则此路山贼虽与别个不同,但终究乌合之众,进退无据,拧不成一根绳,徒有气力武力无用。由此可见,如戚少保纪效新书练兵实纪中所说,练兵之道,兵士首要在胆,在守纪,再次在兵甲,兵将无胆,上不得阵,见不得血,同袍遇敌不能救援,遇敌不能招架;军士不遵纪,则如一盘散沙,器具再强再精俱是无用。军阵之道,在如臂使指,在上传下达,此战贼人败于此,我军胜于此。”
四月初八深夜的那场伏击明显给护卫们提供了不少谈资。慑于军令,护卫不得随便谈论,但明显与同袍伙伴吹吹牛是可以的——那晚上去的只有甲队,还剩下将近一半的人手留守,结果等甲队押着山贼以胜利者的姿态洋洋得意地回来时,那些无缘战斗的护卫们看了真是嫉妒得眼睛都红了——李家有规矩,打了胜仗,个人要算功劳,集体也要算功劳,过后赏银不一,最重要的是,这是难得能够积攒功劳的机会!李家规矩,训练及作战优胜者可积功劳,赏银和升迁都得靠功劳定,再是公平不过。
不过,那些和同伴炫耀吹嘘的人当中,并不包括刘小七。在两天之后,他就因为在与山贼战斗当中表现突出被提拔为伍长,自李永仲建立护卫队以来,他是升迁最速者。但旁人看他,似乎并没有多少喜色。于是护卫中间又有话传出来,说刘小七性情沉稳不张扬,是个材料。
但其实只有刘小七知道,那天晚上的战斗,他险些没能冲上去。当同伍的伙伴们举枪呐喊着向匪徒冲上去时,刘小七只觉得自己身处在一个巨大的虫茧当中,茧衣越裹越近,几近窒息,他关节发硬,肌肉发僵,纵是想拼命不落到后头,却发现越来越迈不动步子,原本已惯熟的长枪此刻握在手中,重逾千斤!
他落在同伴身后,浑浑噩噩之际,有个脚步踉跄的匪徒却撞到他面前!同伍此刻已经围住了两个正作困兽之斗的凶徒,无暇他顾。护卫们还是没有太多对敌的经验,原本互相掩护的军阵因为冲击匪徒已经出现了大大小小的空当,若匪徒们经验再丰富些,说不得护卫们这回就得吃个大亏!
脸上惨白脸色慌乱的匪徒原本以为自己将至死期,却发现对面的刘小七浑身颤抖,眼睛发直,险些就要握不住手里的长枪!他心下顿时狂喜,晓得这是遇上初上战场的雏儿了!这正是天赐他逃命的机会!再无半点犹豫恐惧,将手中腰刀高高扬起,一声怪叫,就要照着刘小七面门一刀砍下!
性命危急关头,刘小七仿佛终于醒转过来一般,他下意识地将长枪往前一撩,长达一尺的枪头猛地架住刀身,发出难听刺耳的嘎吱声,几星火光就此溅出来!匪徒一愣,不及反应,小七已踏步向前,利落地将枪杆一收一松,毫不留情地狠狠捅进匪徒柔软缺乏保护的腹部,他将牙关咬得嘎吱作响,周围一切人事似乎都与他无关,刘小七眼中所见,只有那个已经没入人体的枪头。
他没有丝毫犹豫,把着枪杆的右手重重地一转,冰冷坚硬的金属三棱锥形枪头立刻将肠肚都搅作一团!匪徒错愕地看着年轻的对手,手中一松,腰刀悄无声息地掉落在沙土地面之上,他试图抓住那杆正要试图从他身体离开的长枪,但飞速流失的气力却让他无法完成这个看似平常的动作,最终,长枪从他的身体当中带着一篷血肉坚决地拔了出去,匪徒带着不可置信的表情重重地倒在地上。
刘小七来不及再看一眼自己的第一个对手,他两步迈过尸体,惊异地发现自己原本干涩的嘴巴里又有了水分,僵硬的关节和筋肉重新变得柔软有力,他几乎是带着少年雀跃般的心情,呐喊着“杀!”声,兴奋地向着同伍的方向扑了过去。
战后,队正曹金亮以刘小七作战英勇,平时训练用心为由举荐他为甲队第一伍的伍长——在此战之前,护卫们只是作战时五人为伍,平时依旧是队正直接指挥,在四月初八的战斗之后,李永仲才下定决心,不再有重重顾虑,决定按照自己的心意和曹金亮等人的意见打造一支只属于他的武装力量——按照当初李永仲定下的规矩,所有的举荐都必须公示三天,没有异议之后再行通过,而刘小七原本已经做好举荐被旁人反驳的心理准备,但他没想到的是,虽然的确有几个不大服气的护卫在背后说了几句怪话,但是的确没有任何人反对。
当代表伍长的青铜小铁片被李永仲别在他的折檐毡帽上时,激动不已的刘小七总算能够确信,通过自己的双手,他终究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四月初八这场不起眼的战斗,就像一颗小石子投进湖水当中,虽然泛起阵阵涟漪,但湖面终归还是平静下来,不复波动。但在与之相关的一些人心中,这场看似微不足道的战斗绝没有如此没有分量。
陈霈霈托着下巴,嘴角带笑,仿佛对车窗外的风景极感兴趣似的,目不转睛地看了许久。但知儿莫过母,陈氏看她半晌,脸上笑意加深,将手里的团扇往女儿身上一扑,霈霈惊得一吓,浑身都作一抖,回身看发现陈氏笑意盈盈地看着她,不由几分羞恼地拖长腔叫了一声:“娘!”
“外头风景就这般好?”陈氏笑眯眯地逗弄女儿,头戴金丝?髻,穿一件崭新的大红团花纹圆领对襟长袄衣,眼角自带三分笑意,端的是仪态优雅端方,哪里看得出之前持弓挟箭英气勃勃的模样!
第六十六章 余波(2)()
陈霈霈回身对着母亲甜甜一笑,接过丫鬟递来的一盏茶,亲手奉给母亲喝了,又接了过来,递给丫鬟,这才轻声开口道:“风景自是好的,我却是在想些别的。”她无意识地搅弄着手中的一块绣帕,片刻方道:“母亲觉得,仲官儿如何?”
陈氏却不防女儿问了这一句。她面上笑容一滞,复又笑道:“如何这般问?”慈爱地拍拍女儿的手背,打趣道:“有句老话,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有趣,我这个做岳母的看姑爷,自是希望他百般千般好,我霈霈嫁过去,使人使婢,穿金戴银。”她故意说些民间粗言俚语,陈霈霈却极自然地接过话头:“我同他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自是盼着他好”说到此处,她脸上却显出些严肃的神色,低声同母亲讲话:“这回咱们遇险,仲官儿亲来援救,我真是高兴。可看他那些家丁护卫”
“比你爹的亲兵还要强上几分,对吧?”陈氏冷静地接着说道:“莫说你爹这个千户的亲兵,就是在辽东时,你爹的将主,那手下的亲兵队,说起来也是傲视诸军,但是和仲官儿手里这群兵将比起来,也差点意思。”
“娘!”陈霈霈惊讶地叫了一声,她毕竟年少,虽然平日里看着沉稳,乍一听这等话,心情激荡之下,脱口而出:“您是说仲官儿私蓄家兵?!”话甫出口,就听她轻轻哎呀一声,那宽大的袖子中露出一只纤纤玉手来,将嘴一掩,耳尖有些发红——陈霈霈很是为自己的失态后悔。
陈氏倒没有她这些顾虑。她这些年跟着丈夫从辽东到四川,几番生死关头,若不是神明照拂,此刻怕尸首都化作一把白骨!乱世将至,这位军官的妻子,比寻常人看得更要分明——陈氏淡淡一笑,道:“军国大事是堂上那些老爷该操心的,你爹的军务我也是半分不懂。不过打从万历年那阵开始,辽东就不曾消停;这西南边陲,亦是不得安宁,听说关中一带,也是民乱不断”说着话,陈氏的声音就低了下去,最后只有耳语喃喃之声:“寻常大户尚还养些看门的恶狗呢,我看仲官儿此举,倒没什么不妥当。”
陈霈霈看了母亲一眼,低眉垂眸,靠在陈氏膝头,依偎着母亲,心里却幽幽地转着一个念头:李永仲不到弱冠之年,一介盐商,于川东这偏僻之地里却训出了不弱于朝廷经制官军精兵的兵将,这到底是好事,还是
马车粼粼之声中,女孩就这样满腹心事,混杂着半是忧虑,半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在山路的阵阵颠簸之中,睡着了。
当陈氏母女终于再度踏上归途,李永仲带着王焕之,何泰与曹金亮,再有贴身小厮梧桐并刚提拔的新任伍长刘小七和其他同伍——他正好轮值护卫——一行十数人,天尚蒙蒙亮时便骑了滇马,出东门过津浮桥,走不多远就是同心山,相传是葛仙翁与异人在此炼丹处,云雾缭绕,风景秀丽,山高林密。一行人且走且看,天气又好,竟有几分踏青的意思了。
在山里走了约莫一个时辰,便从大路转进一条山路,再走上一刻钟,路况渐渐险峻起来,野溪水势汹涌,山路只能一人单列通过,稍有不慎就会脚下悬空,虽然不甚高,但摔个筋断骨折却没什么问题。
见山路难行,一行人齐齐下马,牵着马专心脚下不敢分心。所幸这段路倒是不太长,一炷香的时辰便已走完,然后一片开阔的河滩就出现在毫无防备的众人眼前。宽约三丈的小河绕山而过,时值暮春,两岸郁郁葱葱,景色可爱。
李永仲率先从马上跳了下来,走到河边掬了一捧水痛痛快快地洗了把脸,叹了一声舒服。他招呼其他人也过来松快松快,不多会儿有胆大的护卫卷了裤脚下水,行至河心方到大腿,他到对岸走了个来回,过来禀告李永仲道:“水不深,地下都是鹅卵石,骑马能过。”
何泰和曹金亮等人还在发愣,听了护卫的回报,何泰把脸上水珠一擦,有些迟疑地开口问道:“仲官儿,这里是哪里?”他环视周围,愣愣地道:“我生在富顺这么些年,同心山也来过几遭,可从来不晓得这山里头还有这等地方!”
“哈哈,别说你,我也不知道!”李永仲接过梧桐递来的手巾擦干了脸,哈哈一笑,显是极为快活,他倒拿马鞭,朝对岸一指,朗声道:“这里地势平坦,从这里再朝东走上数里地,就有好大一坡梯田!足有五顷地之多!”
他左右看看,同行之人除了王焕之面色如常外,都被这个消息吓了一跳!李家虽说豪富,但田土却不甚多,一则李家以井场为基业,不比那些地主士绅,二来当年李齐为筹措本钱,又将本属于大房的田地卖掉不少,甚至连公中的祭田都险些卖了,所以在富顺来说,李家是出了名的有财无业,这个业,就是指田土一类。
何泰同曹金亮对视一眼,这二人心思灵动,倒是最先反应过来,满脸喜色地异口同声道:“刘三奎!”
王焕之捋捋胡须,见状满意地一笑,道:“就是那位刘家舅爷。他为着上回那件事,诚心悔过,说什么都要表示表示,便同仲官儿说,李家田土不丰,他身为仲官儿长辈,算是给仲官儿赔罪,也算是一点心意。”
他不理对面两人扭曲得不成样子的脸,径自大声叹息道:“这打断了骨头毕竟连着筋呐。何况刘家舅爷还是璋哥儿嫡亲的舅爷。也因着这样,看在璋哥儿的面儿上,仲官儿才既往不咎,只盼日后刘李两家能够精诚合作,守望相助。”
他这话说完,就是刘小七都再也忍不住,一个个红胀了面皮神情怪异,险些没有喷笑出来——他们可都清楚,刘三奎当日也是幕后凶手之一,几个人私下谈起,都说主犯其实应该是这位狡猾的刘家舅爷,而不是愚蠢自大意图谋害亲弟的李家大少爷。不过现在看,应该是刘三奎为了脱罪,割了好大一块肉给李永仲。
李永仲亦是笑得不轻,咳嗽两声,止住笑意方道:“正是如此,不过说是五顷地,其实没有将那些山地梯田计算在内,只算了山下上好的水浇良田,我前日已经去看过,整整两个山头,山上林木成材也多,山水颇丰,真是个宝地。”
他说到此处,情绪亦是激动——李家田土不多,李永仲几百年后又是个实打实的城里人,连乡下都没去过几回,现在还是第一回感受到田连阡陌的震撼,当然,若是陈显达在,怕就要嘲笑他少见多怪了——在辽东,大地似乎没有任何阻隔。
“我已经决定,以后护卫们再有立功者,我授田给他种!视功劳大小,免他的粮佃!”李永仲沉声道:“日后咱们行盐还得靠着一杆长枪行走,护卫是重中之重,不要怕给我费钱!还有你们这些伍长队正,”他朝曹金亮等人点头示意,慨然道:“多多练出能打敢冲,令行禁止的好兵,我不吝奖赏!”
“今后李家不仅要成为川东地面上一等一的大盐商,还要名动全川!就跟徽帮商人一般天下皆知!”他难得露出意气飞扬的一面,指着面前这大片山水,大声喝道:“给我李永仲做事,只要任事用心,专心专意,愿意跟我李永仲一条道走到黑,我李永仲能吃一口肉,就不叫弟兄们喝一口汤,能吃一碗饭,就不叫弟兄们喝一口粥!”
刘小七几乎是如坠梦中——这是一个他不愿醒来的美梦。李永仲的话他一字不差地听到了耳朵里,胸膛里的那颗心险些就要从喉咙口跳出来!那把暂时熄灭的火又重新点燃,烧得他周身血液都要沸腾!自此刘小七做出一个日后让他感到无比明智又无比幸运的决定——这辈子他跟定了李永仲,便是刀山火海,只要是仲官儿一声令下,他眼皮要是眨一下,就是小娘后妈养的!
李永仲看着面前激动不已恨不得立时为他去死的一张张年轻的面孔,心里一声轻叹,面对将临的乱世,他终究还是心动了——想要改变自己命运的不甘,想要改变曾经读过的遗憾,想要改变这吃人的世道——哪怕是老谋深算的王焕之也完全不曾料到,面前这个一向看似冷淡理智的李永仲在经历过这场兄弟相残的惨剧之后,以后世四百年中积累的知识和经验为后盾,在心中埋下了争夺天下的野心。
站在川东无名的山水之间,一张名为天下的画卷,终于在李永仲面前徐徐展开。那些由铁与火,血与泪组成的壮丽诗篇在未来熠熠生辉。属于李永仲的大时代,终于在这个偏僻的川东小镇上掀开了一角。
而这些,他现在一无所知。只是当飞鸟的羽翼划破天空之时,李永仲似有所觉,他的视线越过群山阻隔,似乎看到了很远的地方。
(第一卷完)
第六十七章 朱燮元(1)()
自天启二年惨烈的围城之役之后,贵阳几成鬼域。此战之后,贵阳又在官军与奢安之间数度易手,直到一两年前才略微安稳下来,虽然几年时间不足以恢复元气,但和天启二年之后的萧条凋敝相比,崇祯元年开始,贵阳多少又有了几分人气。
诗经有云:七月流火,八月授衣。贵阳虽地处西南,但气候上却同近在咫尺的四川完全不同,八月的贵阳正是秋高气爽之际,一早一晚尤其寒冷。自兵乱之后,贵阳城中人烟稀少,战乱痕迹犹存,户数不足五百,不过几条主街上,渐渐还是住满了人家。晨光熹微时,伴着狗吠鸡鸣,百姓家中炊烟袅袅,一派难得的安宁景象。
满城大小官员天光刚亮时就齐集在城门之处,人人俱是官衣鲜明,场面肃静,井然有序。可惜此时兵祸仍繁,贵州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