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没用,这样的鸟儿如何算是灵兽?又如何能参加两月之后的药神大会?不要也罢。”那黑衣人狞笑一声,却没有立刻放手,大手捏住火凤已经软哒哒垂下去的脖颈,猛的向后一拧。
“喀嚓”的一声脆响,火凤的脚爪和翅膀扑腾了两下就不再动了。当那黑衣人再松开手时,火凤垂地,还散落了几根灰色的羽毛。
“尊主,这……这怎么说也是本族的灵兽。”卡姆撑着拐杖想要站起身来,可还没有抓住拐杖,那黑衣人大手一挥,一道劲风连同卡姆坐着的竹椅都掀翻出去,卡姆整个人摔在地上,“噗”的一声吐出一口鲜血来。
“哼,火凤要欲火重生,渡劫之后生出彩羽、凤翎才是真正的灵兽。可你看这鸟火烧过一次之后就总是秃着一块毛,半根彩羽也没有长出来,根本就和山鸡差不多少。留着也是浪费灵芝仙草,死了倒是干净。”黑衣人说完,抬脚一踢,竟然把火凤的尸体直接踢出门去,远远的不知落到了哪里。
“咳咳,尊主说的是。”卡姆咳嗽了几声,爬伏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出了。
“你且乖乖的养伤吧,我见那少女倒是妙手回春,竟然想到断骨再续的法子,你这腿也能好个七八成了。等药神大会上,你还要尽心的为我办事呢。”
“是。”卡姆低头应允,继而看了一眼方诺离开的方向,问道:“只是那特纳留下的心头血就这么给她带走了……”
“特纳老鬼,竟然练成了什么正气诀。他的血你、我炼制的蛊虫都控制不住,又如何能吸的出来?与其放在这里慢慢的失去灵性腐化了,倒不如由她戴着。我见那丫头也清灵的出奇,肯定还有灵物傍身。那滴灵血在她身上不但不会腐化,反而会慢慢滋长。等到必要的时候,再取回来,效用只增不减的。”
“原来如此,尊主英明。”卡姆暗地叹了口气,却不知道是在叹自己无知,还是叹方诺给别人做了嫁衣。
黑衣人冷笑两声,却不再理会卡姆,回手一把扯下了竹帘。帘子后面的小床上,阿森正哆嗦着倚在床边,脸色发青,嘴角、鼻孔都有些干涸的血迹,原本那俊朗的模样早已经不复存在了。
“阿森!”卡姆一见儿子变成这样,心疼的惊呼一声,挣扎着想要起身。
却不料那黑衣人几步走到了阿森的床边,一把将阿森从床上扯了下来,使劲儿的摔在了地上,用一只脚踏了上去。
“啊!”阿森背脊被重重的一踩,生生折断了似的疼。惨叫一声几乎晕厥,可那人再一用力,阿森又因为疼痛醒了过来。
“尊主,尊主饶命。我儿还小,求尊主放过他吧。”卡姆已经急得老泪纵横,就连络腮胡子上都沾了几滴泪珠。
“我不会要他命的,还会要他逍遥快活。他身上的夺情蛊已经开始孵化,那些中了雌蛊的少妇们还等着他去缓解蛊毒呢。七七四十九日之后,雌雄双蛊炼成,我自然把他和那些少妇还回来。”
说完,黑衣人用脚一勾,把趴在地上的阿森皮球一样的勾起来,用单手接住,往腋下一夹,大步的走出门去。
“尊主,尊主,阿森还不到十七,那些……那些少妇和阿森……,不合适啊。”卡姆的脸都绿了。
“有什么不合适,初经人事的少女太过青涩,总不及熟透了的少妇风流,又知人事之乐,定然让你的宝贝儿子逍遥快活。也别怕他年轻身子吃不消,我那媚香他也试过了,日夜**也不会疲乏,再加上蛊虫的毒性,这四十九天定是他此时难忘的快乐日子了。”
“尊主,尊主!”卡姆大叫着想要起身追出去,可那黑衣人出门一个纵身便窜出老远,几个起落便不见了踪影。
卡姆爬到门口,却哪里还有儿子的身影。趴伏在地上狠狠的用头撞地,又反复的用拳头捶着自己的头,可都不能缓解他心里的痛苦。
所谓一念之差,悔不当初啊。卡姆现在才明白贪心是会有报应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而已。
走出老远,方诺才叹了口气,转头看了一眼已经看不到的村子,若有所思的摇了摇头。
“小诺,走吧,这里总是阴刺刺的,多留只怕不好。”烈焰拥了拥方诺的肩膀,劝她快走。
“嗯,走吧。”方诺抬眼看看烈焰,淡淡一笑。只要有他陪在身边,一路再如何的昏暗艰难,都好像是一条鲜花遍布的路了。
“小诺……”烈焰似乎有话,但又没有立刻说出来,只是蹙着眉头,还在犹豫。
“和我有什么不能说的吗?”方诺捏捏烈焰的手,装作生气的问着。
“不是不能说,只是不确定而已。”烈焰摇了摇头,才说道:“卡姆的圆屋里,似乎还有别人。只是那人气息微弱,像是久病将死之人。可若不是病人,就是内力极强的高手,为了防止被我发现,故意收敛了气息。”
“极强的高手?有多强?”方诺脸色变了变。
原本方诺觉得烈焰的轻功和内力就已经很了不起了呢,可是现在见烈焰都皱眉头,真不知道那该是个多么厉害的角色了。
见方诺脸色,烈焰一笑,伸手揉了揉方诺的发丝,说道:“我并非武功天下第一,也根本不算是江湖之人,所以肯定有诸多高手在我之上。至于他们的武功高到什么程度……”
烈焰这次是认真的想了想,然后才正色说道:“我与他单打独斗,不过百招就会败落。若是加上一个你……,最多三十招就要逃命了。”
“呃呃,你在变着法说我是累赘吗?”方诺恨不得扑上去咬烈焰两口。听他这意思,加上自己的话武功起码有七成使不出来呀,那该是多悲哀的一件事情。
“哈哈,小诺,你要咬人的模样真心可爱。”烈焰一把抱紧了方诺,在她额头吻了一下才说道:“你却不知道,带着你不但不会有危险,我还会比平时更加安全呢。”
“啊?我有那么神奇?”方诺才不信呢。
“若是你不在身边,我或许还争强好胜,要与他一斗,分个高下;这样一来就难免重伤。可你在我身边,我是什么都不顾了,只想着别伤了你分毫,我就干脆逃了;所以定然不会受伤。这样算起来,不是安全多了吗?”
“你……真有理。”方诺的小脸抽了两下,却笑不出来。
“小诺,有你在,我不管什么身份、面子了,只要你平安,我就喜乐。”烈焰深深的舒了口气,又拥了拥方诺。
在烈焰的怀里,方诺才知道原来爱可以是这样卑微的。不需要逞强,不需要硬撑,就连什么面子、里子都可以不顾,原来只是为了自己的平安。
可这样的爱,又让自己万分的安心。比起嘴上挂着爱,却要耍狠、斗勇,甚至自残表忠心的男人来说,烈焰这样的爱才是真爱和呵护吧。
面前的一条不算宽但十分平坦的路一直延伸到远方,方诺和烈焰牵着手一路走着,直到夕阳将两人的影子拖的很长,长到拧在了一起、融在了一处,部分彼此。
一路之上,夕阳之下,满是温暖与情浓,让人走的安心又美好。
第077章
“小诺……”烈焰这一声叫的绵软而又悠长,情深而婉约,带着点春意盎然的清透、透着初夏微风的和煦,听起来真叫一个动人心魄。
方诺疑惑的抬头,就撞上烈焰那一双深邃又魅惑的双眸,他眼波间带着暖意,眉眼笑的弯如新月,那种媚态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看的方诺小心肝一颤,声音也跟着抖了抖,问道:“有事?”
“嗯。”烈焰鼻子一哼,脸却红了起来,大手执起方诺的手握在胸前,未开口,脸又红了几分:“我……”
“行了,我懂。立马就好,你等一下。”方诺一个激灵甩开了烈焰的大手,左右一看,朝着右侧一片树林跑了进去。
“小诺,你干嘛去?”烈焰大奇,自己还一个字没说呢,她知道了什么?跑去树林,又是干什么?
因为不放心,烈焰疾步跟上,就见方诺在树林里四下低头寻找,继而找到一株药草扯下来捏在手里,又向前找去。
就这样走走停停,直在小树林里转了半个多时辰,方诺才找齐了几种药草,然后找一块石头把药草放上去,捡起另一块石头用力的捣烂。最后,方诺把那些捣烂的草药用一块风干的树皮盛着,起身来到了烈焰面前。
“给你,每晚涂于患处早上洗去之后再出恭。”
“出……出恭?”烈焰呆呆的看着方诺举在自己面前的那块盛着草药的树皮,那草药苦味很重,但伴着清凉的味道,应该是某种消炎、止痛的药。可这和出恭有什么关系?(出恭就是指上厕所啦。方诺的意思应该是上大号。)
“是啊,你不是痔疮犯了不好明说吗?现在草药就这几味,等到了前面集市我再找个药方,给你抓几味通便的。治疗痔疮最主要的还是治疗便秘,你放心,这药有效,涂两次就好了。”
方诺大眼睛忽闪忽闪的,说的那叫一个“掏心掏肺”啊。
可烈焰的俊脸抽了两下,嘴角一扯都快哭了。手里是树皮一下抛的老远,一把将方诺扯进怀里,作势生气的在她小屁屁上拍打了两下。
一边打还一边教训着:“小女娃家家的,怎么说起痔疮也不害臊。还给个大男人开这样的药方,不羞吗?”
“医者父母心,我这是治病救人。何况我不给你抓药,难道看你便秘?”方诺想挣扎出来,无奈烈焰搂的更紧。
只听烈焰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来:“又是谁告诉你我便秘的?”
“呃,你咿咿呀呀的好半天,说不出话还憋红了脸,不是便秘是什么?你欲言又止,显然是羞于出口的病状,不是痔疮吗?”
“我是没有银子了,却不知该怎么和你说起。”烈焰气的呕血,他大号小号都正常,没有便秘和痔疮好吧。
“呃!没有银子了需要这么为难吗?我还以为你便秘太严重了,脸都变色了呢。”方诺长长舒了口气,感觉没钱是最不是事儿的事了,何必弄的和痔疮发作似的。
“你不觉得为难?还有两个月才到乾坤岛,这一路我们吃什么、喝什么?没有车马靠什么前行?就算一路我可以抱着你走,也愿意给你当马骑,可你要知道,乾坤岛四面环水,乃是一座孤岛。入岛之前要登大船,否则那一片汪洋似的深湖如何渡过?就算我水性再好,驮负着一个你,也未必就能顺利游到岛上去啊。”
烈焰如果不是长期的修养和教育,让他要懂得处变不惊,要他事事隐忍,只怕从发现银子没了的初始就“哇哇”大叫了。不过那样也好,起码不会给方诺误会是便秘。
“哦,这么说很严重啦?不过你放心,钱财是身外之物,天又无绝人之路,我们找点银子不就好了。”方诺这才松了口气。
不过看看烈焰那一身的华服已经染上微尘,俊逸的脸庞越发的棱角分明,就知道最近风餐露宿的辛苦。何况他从来都有澈随侍左右,衣服也总是常换常新,前些日子身边有钱还好,一旦真的没了银子,烈焰自然是要心慌的。
“找?去哪里找?我出来一月有余,我皇祖母定然要我父皇下旨找寻,我们不露面还好,若是去官府、富户借,只怕银子还没到手,官兵就扯了我回去了。再不济,给澈找到了,他一路留下记号,还没等我们到乾坤岛,父皇的追兵也到了。”烈焰说的凄苦,好像真心是在逃婚一样。
“哈哈,这还把你难住了?”方诺嘻嘻笑着,围着烈焰上下左右的打量两圈,伸手捏起他一缕发丝在鼻下一嗅。那样子轻薄、无赖至极,却让烈焰心猛地一滞。
这些日子以来,两人携手一路,随也亲亲我我,可也从未越矩。加上方诺身形娇小玲珑,一双眼睛灵动俏皮,怎么看都是个小女儿心性。
烈焰又是初恋心情,虽然喜欢与她接触却多半都是懵懂试探,如今见方诺忽然这样一幅痞子模样,心里说不出是痒是麻、喜欢又害怕,想要再多亲近些,又知道方诺古灵精怪的性子定然不会让自己摸了浑水,只得咽了两下唾沫,扳起脸故意看向了别处。
“哈哈,你这样子最撩人了。一个如此俊美的男人,却清纯的不懂情事,任谁见了不想轻薄几下?若是把你往那闹事一抛,多少女人趋之若鹜,多少妇人心痒难耐?”
“小诺,你这意思是……”
“要把你卖了,怎么也够我安心吃喝半年的。”
“小诺,卖了我你才安心吃喝半年吗?”烈焰的脸色发青,嘴唇气的发白。这小女人最近被自己宠的又张狂不少啊,她知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怎么说都是一介亲王,原来只能换半年的饭票。
“嗯,怎么啦?我的男人,喜欢就养在身边,饿了就卖了换钱,这叫能屈能伸,你还有怨言了?”方诺的眼睛一瞪,那叫一个气势汹汹啊。
“不敢,怨言就算了,我有怨气,你给我解解吧。”烈焰说着一把将方诺捞进怀里,俯唇就贴了上去。不过这次可不是温柔浅尝,也不是唇舌交缠,反而是重重的一咬。
“哎呀,好狠的心。”方诺使劲儿一挣,猛然感觉一股腥甜的血味儿漫入口中,原本不太重的咬一口,生生被自己扯破了唇皮。
“我心再狠,也不及你要卖了我狠吧。算了,这个拿去卖了吧。”烈焰叹气,从腰间把那支玉笛拿出来,双手奉上。
要是卖了自己,谁护着这小女人周全?好在身上还有些个东西,一路卖了也能挨到乾坤岛。
唉,烈焰不禁长叹,谁让自己喜欢她呢。又甘愿一路奔波的跟着,享受什么平淡的自由日子。现在连钱袋子都丢了,还真是平淡呢。
“算了,这卖了,你拿什么防身?你那一张皮囊很值钱呢,我又不会武功,万一遇到个急色的狠女侠,把我宰了,把你强了,多可惜啊。”方诺把烈焰那玉笛拿在手里看了看,又重新插回他腰间。
继而在自己身上摸索起来,想要看看她带着什么值钱的东西没有。
方诺先掏出来的就是那支玉钗。经过这几日,玉钗的玉质更为莹润,而那一点艳红也更为艳丽,反倒是血红、玉白,分外的抢眼;却又是相得益彰,十分的和谐,原本原本那一支素净的玉钗可耐看多了。
“这个只怕不行,答应了卡姆的。而且他不知道图的什么心思,这玉钗多半有古怪,得留着。”
方诺说着又把玉钗放了回去。再摸一遍,又拿出那块“一诺千金”的玉佩来。这块玉晶莹剔透的,显然是块难得的珍品。烈焰的字又刻的极为漂亮,若说是当今赤炎国寿亲王亲笔,定然价值又翻了几倍。
可烈焰见方诺直打量那玉佩,眼睛眯了眯,一声不吭的看着方诺。那意思再明显不过:我给你一个抉择的机会,是生是死就在一念之间了。
方诺自然明白,这是烈焰的诺言,他看得极重。要是自己真的把这块玉佩卖了……
“算了,再看看有别的什么吧。”方诺又把荷包摸了摸,里面除了一些提神醒脑、驱蚊虫的药草之外,就塞着一块用手帕包着瑚蛊了。那块蛊肯定没有人敢要,而且方诺也舍不得卖。
“唉,我从山上下来的匆忙,还真的没带着什么值钱的东西。”方诺叹了一声,伸手使劲儿的拍打着衣裙,想要表白一下自己一穷二白的处境。
可才拍了两下,腕间明黄黄的光亮闪过,刺的方诺半眯起眼睛,却脑中闪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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