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定不是我写的文(修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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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定不是我写的文(修真)- 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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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进阶金丹!那么这就无异于是在自己的头上悬一把刀,让这个计划不得不进行下去。
不管自己这八年里表现的多么无害,终究和还是林城有仇怨。凭林城那种性子,他绝对不会让他培养的继承人生出一点忤逆他的想法。因此,他肯定会将自己想方设法的将自己从小晨的身边调开。若是情况好一点,自己或许会被放逐出天门派,但若是赶上他心情不好的时候,自己或许直接就被他扣上“叛门”的帽子,然后先斩后奏。
覆水难收,说的便是如今他的后悔。可是后悔也没有用了,他必须活下去,他必须要为家人复仇!因此,只能让因为他一时冲动所策划出来的阴谋,继续进行下去。
“客官,客官,打烊了,打烊了。”老板和老板娘都离开了,店小二看天实在太晚了,不得不上前去打搅这个沉浸在睡梦中的人了。
尽管本体还有意识,但是钟磐寂的身体已经完全跟醉汉一样不省人事了,甚至嘟起嘴吧开始耍起了酒疯来:“不……我还要喝……”
“还要喝?!”店小二看了看钟磐寂的肚皮,觉得自己有点接受无能,见过能喝的,没见过这么的能喝的,这人的肚子像是个无底洞似得,这一下午他已经喝了将近半缸了,可是却从没有见到他进五谷轮回之所,更夸张的是,他喝得那些酒液连他的肚皮都没有撑起一点。
其实这也跟钟磐寂进入金丹期有关,金丹期修士的青春永驻,身体里自然留什么杂质,只有到了寿命的最后一百年里,才会逐渐显现出老态。而吃食也不再对他们产生必要的影响,到了这种境界还要吃东西,就纯粹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
钟磐寂推开碍事的店小二,哼着不知名的小曲,走着猫步摇摆着寻到了酒缸,然后在店小二正震惊的目光里,潇洒的朝他挥了挥手,往后一折,一头栽进了酒缸。
“啊……这就是小晨所说酒池吧……嗝~,也不咋地呀,呵呵呵呵呵……”
于是,疲惫了一整天的林晨初,在费劲巴力的逃脱了某人的魔爪之后,误打误撞看到的就是这么一番情景。
顿时,他不可思议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嘴角抽搐的人清了跌进酒缸里牛人就是钟磐寂,不由得头大如斗:“这熊孩子怎么跑这来了?这么小就讲酒池肉林太**了吧,有没有城管过来管管?还有,为什么我在会遇到他,好想装作不认识他呀……老天,你Tm在逗我呢。”
他满脸冷汗,想要一走了之,忽然觉得这么干不太道义,放着酩酊大醉的恐怖分子在这里,简直就是这家店的无妄之灾呀。于是名为一种名为“义气”的舍己为人精神油然而生,他打发了因为失职而想要以死谢罪的店小二,像是拖死人一样的,将烂醉如泥的钟磐寂拖到了自己的肩上。
先暂且不提钟磐寂是如何耍酒疯的,林晨初这一天过得绝对不比他舒坦多少。
今天早上林晨初抱着被子悠悠转醒,几乎是第一时间,他就发现了身边某个向来要睡十个小时喵星人不见了。瞬间,他的脑袋里就闪过了:钟磐寂飞升了、钟磐寂被别的母猫勾引走了、钟磐寂下山做坏事儿去了、钟磐寂给自己找食去了等种种念头,但是半刻钟之后,他才想起,这货昨天晚上和他说过,要去山下跟清松月说自己要过金丹期的是事情去了。
于是,他一边吐槽着钟磐寂这种名为工作,实为借机看心上人的不道德行为,一边懒散的套上了衣服。
这五年里,他除了帮着钟磐寂复仇,一般情况做的无非也就是如下事情:一、研究阵图。二、吹箫……额,别误会,字面意思。三、准备下山吸收灵力,顺便看妹子。
想起来了要结丹,他便决定要下山去寻个地方安稳的吸收一天灵力,至于泡妹子……这个还得等自己硬件发达了才行。
林晨初将腰间的凤凰玉佩往空中一掷,口中默念御剑诀,只见不到半个巴掌大的玉佩竟然变成了块方砖大小。他嘿嘿笑了一声,飞身跃上,借走着与身上衣物和加下玉佩同色的风雪为掩护,低眉耸眼猥琐无比的溜之大吉。
御剑诀其实是一种通过念力来控制飞剑攻击的法诀,但是并不仅限于飞剑之上,就像它并不仅限于攻击一样。事实上,御剑诀可以用在任何有灵性的武器之上,如果哪天有个炼器师忽然想不开,做了一坨翔模样的法器,只要修士们愿意,他们照样可以坐着它,来一场所走就走的旅行——这才叫真正的飞翔。
天门派的身居天险,易守难攻,但是守卫依旧十分森严。林晨初没有钟磐寂近乎Bug的灵识,可以随意监控哪里有监视漏洞可以钻空子,但是他有存在感低的不能再低的玉佩,于是他紧紧地趴在玉佩浮雕的沟壑之内,几乎是堂而皇之的就从执法弟子眼皮子底下下山了。
好不容易离开了天门派的势力范围,他停了下来,随意找了条大街,正准备跟良家少女来个美丽的邂逅的时候,然后找个地方做必做的事情(修炼)的时候,忽然瞥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然后他几乎是逃命般的转身,顶着一脑门的白毛汗祈祷着并没有被发现,然后快点离开这个地方。
但是,命运往往就像痛经的绿茶婊,总是喜欢出其不意的来一声无病呻吟,于是……
“林晨初!你给我站住!”女孩催命似得声音幽幽的在他脑后想起。
瞬间,一条冷汗就滑了下来——真是冤家路窄。
他干笑着,转过了神,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呦,这不是谭姐么!好久不见,您又漂亮了!”
谭溶溶嫌弃的白了他一眼:“瞧你那二傻子样……为什么见到我就逃?我就那么不受你待见?”
林晨初连忙一本正经的说道:“哪有!您老人家貌美如花,我等屁民怎么不会不敢待见您!”
“……我怎么觉得你这话意思没变。”
于是,就因为嘴贱加点背,我们的林同学被某个彪悍的女人蹂躏了一天,什么捆绑、鞭打、点蜡、口嚼、手铐……一样儿都没有。但是他用实际证明了,逛街是个比sm更加残忍的酷刑,而且不管是萌妹子女汉子,从老到小只要你还是个雌性生物,就难以逃脱购物的诱惑。至于这一天他究竟都经历了什么,就不详细说明了——满满的都是泪。
等到陪谭溶溶逛完街,已经是华灯初上了。
妹子丢给他一句“钟磐寂要我找的人还没有下落,但是我会继续找的”就离开了,让林晨初不得不咬着手绢嫉妒起来——自己面前时是暴走女王,小的我得鞍前马后,但是在你钟磐寂的面前就是“为君死而后已”的年度好妹子……要不要等级分化的这么严重呀喂!女神你不怕精分么?
不过吐槽归吐槽,林晨初的绅士心依旧跟吃了炫迈似得——根本停不下来!于是小林子伺候好了老佛爷,倒霉催的又遇见了喝完酒跟神经病似得聒噪的钟磐寂,感叹了一句好人不长命,就认命的搀着他找了个客栈,要了桶热水,就等着明天等钟磐寂酒醒了,两人再溜回山上去了。


☆、104春梦了无痕

第一百零四章春梦了无痕
俗话说;月黑风高杀人夜; 风朗云舒偷情时……对不起;这最后一句是笔者妄自加上去的;不过却恰好的说明了林晨初此时此刻的尴尬境遇和想要杀人的悲催心情。
先不提这家客栈的装潢如何;光是这硬件就够质监局查封它十次八次的了;当然,前提是这个世界有这种部门。坐在自己的房里,隔壁一对打野食的鸳鸯;忘我投入的声音简直都要震破天了,偏偏却没个人人来管管。也是,坏人好事生儿子可是要没有小jj的……
隔壁野鸳鸯的事情不提也罢,目前林晨初最想要吐槽的是钟磐寂这货。他见过喝完酒之后喜欢乱性的、化身偷吻狂魔的、打人骂街无恶不作的、呵呵傻乐话止不住的;可是从来都没有见过大男人喝完酒之后像他这样喜欢撒娇的!!
“小晨……抱抱……”钟磐寂貌似无限委屈的将脑袋埋在了林晨初的颈窝了;吭哧吭哧的磨磨蹭蹭,就是挂在他身上不肯动弹,带着酒气的呼吸吹的他头皮发麻。
林晨初色厉内荏的推了推他:“别闹,快点去洗澡!不然我就立刻把你丢出去。”
“不要……抱。”某人不依,两只手像是安全带似的把人缠的那叫一个结实,好似是要被自家夫君抛弃的小媳妇一般,边蹭边将手伸进了林晨初热乎的怀里,摸着细滑的皮肤惬意的哼了一声。
“……”我抱你个大头鬼!爪子往哪捏呢,你个死基佬。
林晨初一边咒骂各种不正常的钟磐寂,一边将他从背后丢到床上。
只觉得天旋地转,等他再次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被他圆润的丢在了床上,他迷离的睁开眼睛,撇了撇嘴,伸出手指戳了戳林晨初的肚子,说道:“小晨,你不要我了吗?你是不是讨厌我了,对不起……”
林晨初戳的忍不住捧腹,又被他毫无逻辑的话给弄得一头雾水,没有多想,只当他是喝多了在耍酒疯。拍开他的手,闻着他满身的酒味皱眉道::“我勒个去,你到底喝了多少酒!怎么醉成这样?”
钟磐寂被拍开了手,仍旧不甘心,直到磨磨蹭蹭地缠上了他了的大腿,才满意地说道:“嗝,就半坛。”
林晨初汗颜:“骗鬼呢!我看见你的时候你正搁就酒缸里泡着呢,这算什么?做虎骨酒么?”
钟磐寂不可置否摇了摇头,回应林晨初的是另一个酒嗝:
“嗝~”
林晨初解开了自己的外套,顺便一不小心就将喝的酩酊大醉的钟磐寂给脱了个精光,他鄙视的看了一眼钟磐寂的小伙伴,冷哼一声:“切,长得大又怎么样?小爷是潜力股,等到你这个年龄比你还大你信不信?”
这种自欺欺人的事情不提也罢。
钟磐寂身上的酒液早就已经干了,但是残存的酒味儿却十分浓郁,看来不洗个澡是不行了。好在店家在看到住店的是个醉汉,就体贴的准备好了一桶热水,就放离床不远的一角。
林晨初认命的搀起了钟磐寂,艰难的走到了浴桶旁边,然后像是丢垃圾一样,潇洒的转身一扔热气腾腾的浴桶,准备就这样愉快的结束战斗。
可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钟磐寂即使是在醉酒状态里,反应也比林晨初好太多了,他在被林晨甩开的时候,几乎是本能的就转而抓住了他的衣领,然后以同生共死的态度毅然决然的将对方……也拉下了水。
只听“扑通”一声,室内水花四溅,林晨初和钟磐寂两人双双落入水中,青丝障面,衣衫尽湿,室内只听钟磐寂有如智障少年般得意的笑声。林晨初默然,只想将对面那个二百五摁进水里狠揍一顿。可是刚刚想抬手,就被某人紧紧的抱在了怀里。
钟磐寂像是后怕一般呓语道:“不要离开我好不好?别把我一个人留下。”
林晨初来都不知道一个大男人竟然可以黏腻到这种程度,钟磐寂像是随时都会崩溃一样,紧紧扒在他身上不肯松手,任你东南西北风,我自岿然不动。
没办法,身上的衣服都已经湿透了,沉甸甸繁复的衣物直让他透不过来气,林晨初为自己的苦逼境遇默哀三分钟,将身上的湿衣服全脱了下来。
这下,两个纯爷们算是近距离的赤裸相对了,其实平日里他们共浴的时候也是这个样子,但是过分接近的距离和隔壁暧昧的声响,都让林晨初不由得有些尴尬。钟磐寂倒是无所谓,仗着自己喝多了,脸皮比林晨初这个堪比城墙的货还要厚。
像是转移注意力,林晨初怀着崇敬而高尚的心态,用给钟磐寂洗澡的纯洁事情为掩护,怀着极其不纯洁的目的问道:“今天为什么喝这么多酒啊?”
钟磐寂抱住他的双手猛然一紧,埋在他颈窝的脸微微蹭了蹭,像是汲取到足够的温度之后才闷声说道:“……何凤欣。”
林晨初一听这个知道坏菜了,初恋对于男人来说永远是心中最深的痛。他干咳一声,试探性的问道:“何凤欣她怎么了?”
钟磐寂沉默良久,就在林晨初以为他不会说下去的时候,他开口了:
“她说他她之所以对我好,是因为怜悯我。”
钟磐寂果真是醉了,不然他绝对不会这样轻易的说出这种话。林晨初很清楚,何凤欣这话给钟磐寂带来的伤害有多深,他将她视为珍宝,到头来却只换回她的怜悯。
顿时,林晨初就愤怒了,他想起了在另外一个世界的际遇,曾经也有人打着同情他的名号,不知道是虚情还是实意的施舍给他关心。现在只要想一想,就觉得发自心底的厌恶和恶心。
同情别人没有错,但何必将它挂在嘴上给别人伤口处撒盐呢!毕竟对方又没有求你施舍给他关心,你自作主张的闯入别人孤单的生活,在让对方觉得这一切都异常美好的时候,又无情的抛下一句:我是因为你可怜才……
这种将人捧至云端,而又狠狠摔下的行为,根本就与那些本就不怀好意的家伙无异,甚至更甚一重。喜欢就是喜欢,厌恶就是厌恶,怜悯算是什么?强迫自己还是伤害别人?
身为一个大无畏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林晨初当然不会深情款款的钟磐寂,最两人同病相怜的境遇表示慰问。他只是轻轻回抱住了对方的肩膀,缓缓说道:“哥们儿,隔壁都来第三炮了,咱们是不是出来了啊?”
终于在敲锣打鼓齐蛋疼,千呼万唤屎出来的情况下,他终于将钟磐寂这个死人给收拾干净的丢在了床上,两个人都没有衣服穿,林晨初一路遛鸟的滚到了床上,迅速盖上了被子。
果不其然,下一秒钟一个光裸的胸膛就贴了上来,钟磐寂脸上泛着不自然的红,在他的头发处蹭了蹭,本着闷声发大财的原则,动作利落的占据有利地形,然后将林晨初快速的圈禁在自己的身下。
林晨初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某人紧紧地压住,尽管两人修为相仿,但毕竟一个是十六岁的纤弱少年,而另一个是十八岁的小牛犊子,钟磐寂看上去挺瘦的,可是实际上却并不如此,他的身体肌肉均匀而富有弹性,而顷刻间所爆发出来的力量更是不可小觑。
林晨初赫然,运足了力气使劲推他,想要把他从身上推下去,结果令人泪流满面的是,人家压根连动都没动
钟磐寂醉迷迷糊糊的,他贪婪的吸了一口林晨初身上暖暖的气息,莫名的,只觉此刻若是不干点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就对不起此刻的气氛。这样想着,他不由自主轻轻的在他的颈侧吻了一口。
察觉到身上趴着的禽兽做了什么,林晨初简直就像是被九天玄雷劈了一样,那个被他亲过的地方,麻酥酥的,只感觉浑身上下瞬间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
慌乱之中,他近乎死机的大脑终于想出了两个对策:第一,退开钟磐寂。第二,装做没发现。
不过瞬间他就发现,不论选那种,钟磐寂只要死皮赖脸缠上来就能轻易化解啊!一时间,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就盼望着耳边忽然出现一个熟悉的声音:你有三种选择,一,选择电话救援,二、向现场观众寻求帮助,三、让我去掉一个错误选项……
就在此时,不知道是隔壁的嗯嗯声太大,还是喝了“虎骨酒”浑身发热,还是因为其他的什么原因,钟磐寂的某个地方悄然的抬了头……
林晨初还沉浸在上一个问题的时候,某只思考部位已经转移到下半身的禽兽悄然的活动了起来。几乎是一瞬间,林晨初只觉得自己的光滑的大腿处痒痒的,一个毛茸茸的说不上硬也说不上软的东西在蹭过来,蹭过去……
若是遇到女同学,一个大帅哥趴在自己身上,脸色潮红的用没羞没臊的部位蹭着自己,说不定就半推半就的应了,所以说,都把妹子抱到床上还没成功的汉子,只能怪你自己长得不行。咳咳,跑题了。
这种行为如果碰到女人,那就是赤裸裸骚扰,可是放在男人身上,那就不能表现的太矫情了。林晨初脸色尴尬的推了推钟磐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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