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门农女,炮灰王妃重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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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农女,炮灰王妃重生记- 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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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都发话了,尽管紫苏想要反对,也已经是来不及了。她只好默认了这个结果。
  萧皓就对手下的两个侍卫道:“你们两人速速将芭蕉送往皇宫,熟了的芭蕉不耐放,路上千万不要耽搁,要拿出八百里加急的速度!”
  “是,王爷,属下遵命!”两侍卫躬身应道。
  紫苏就叹了口气:“你们不熟悉路途,不如就让李茂陪你们走一趟吧!路途熟悉,马儿也够好的话,如果是急行军的速度,今天天黑时分就可以赶到京城了!这些芭蕉如果今晚就可以送进宫的话,那就更好了,过一个晚上的话,又没有那么好吃了!”
  端王:“如此甚好,谢谢啦!”
  李茂领命,带着两个侍卫,速速赶往京城。
  一路上,每隔五十里,只要遇到驿站,三人都会换一匹骏马。速度,果然无比的快。天黑时分,三人就赶到了京城。
  李茂投宿在了好日子饭馆,带给了江世昌三根芭蕉,这是紫苏的意思,要请江世昌、江世华以及长公主品尝。然后,再商议芭蕉的成交价格。
  三人刚好都在好日子饭馆,吃了芭蕉之后,都连声赞好。很快的,芭蕉的价格,以半两银子一根成交。
  而芭蕉在好日子饭馆的卖价,却定价二两银子一根,打算走贵族路线。这年头,好多有钱人不怕东西贵,就怕有钱也买不到好吃的。
  更何况,有了端王的帮忙,芭蕉很可能会成为贡品。那就意味着,除了皇宫有芭蕉之外,也就在好日子饭馆可以买到了。
  端王在五里坪住下了,只要紫苏外出,他就一直跟着。非常的殷勤,他那用心,明眼人一看,就全都明白了。
  来到向日葵庄园,紫苏无可奈何,干脆跟他挑明:“王爷,你的身份过于高贵,我高攀不起。我理想中的丈夫,应该是一个出自世家的公子,很有修养,文武双全,对爱情一心一意,不会有什么三妻四妾。可是,你贵为亲王,又是陛下最疼爱的侄儿。你这样的身份地位,这辈子注定是妻妾成群的,不是我的良人!”
  哎呦呦,这小女子果然与众不同,竟然敢对他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不简单啊,不简单!口气着实不小啊,够惊世骇俗的!不过,他就喜欢这么直爽的女子,很对他的脾气!
  “你的意思,就是说,日后谁娶了你,这辈子就只能有你这么一个女人?”端王一本正经的问道。
  紫苏非常肯定的点头:“是的,正是这个意思!而且,不能花天酒地,不能有外室。我喜欢干净的男人,被别的女人碰过的男人,我没法接受!”
  ………设立一个作者调查,请大家去看一看。是对男主人选的调查。大家喜欢谁做男主,也可以留言。
  
  ☆、第113章 跟随
  
  哇塞,够惊世骇俗的啊!
  端王不禁愣了一下,继而下意识的问道:“你说你喜欢干净,是啥意思?”
  紫苏坦然的看着他,很认真的道:“一个同时有两个女人的男人,很脏,我不喜欢,没法接受!”
  端王再次愣了一下:好家伙,竟然这么敢想敢说!要知道,这世上的男人三妻四妾,是再正常不过了。只要家境稍微好一点的男人,都是有小妾的,没有小妾的男人,会被人看不起,视为没有本事的人,或者是那方面不行的人。
  别的不说,就说乡下的土财主吧,不过是有几十亩地,有一千两以上的银钱,就拽得跟什么似的。家里的通房小妾一大堆,有的还对丫鬟动手动脚,这种现象实在太平常了。
  总而言之,一个男人没有小妾,就件很没有脸面的事情。
  他有理由相信,有紫苏这种想法,并敢于如此直白的说出来的女子,在整个西凉国,也绝对不会超过五个!或者说,她是绝无仅有的。
  许久都不见他回答,紫苏就不禁翻了个白眼:“果然,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连你也不例外!”一副很失望,也很鄙夷的样子。
  端王看了,不禁“扑哧”一声的笑了。
  紫苏恼怒的道:“笑啥?笑啥?有啥好笑的?!”
  端王乐呵呵的道:“你很可爱,我很喜欢!你放心好了,你说的那些,我都可以做到!我啊,就不是一个*的人,也很耐烦家里一大堆的女人!”
  紫苏:“两个也不行,只能有一个!”话音未落,当即就后悔了:“唉,我跟你说这些干啥?我又没有打算嫁给你!好了,你走吧,别再跟着我了!”
  端王:“好吧,那我就帮着李大娘一家采摘向日葵,不再跟着你了!”
  她都这样说了,他如果再跟着的话,她估计要翻脸了。这样可不好,讨人厌的事情,他是不会去做的。听上官将军说,紫苏说她要满了十八岁才会成亲。如今,她才十四岁多一点,离十八岁还早得很呢。
  不急,不能太急!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
  嗯,似乎这句话,也是出自紫苏的口。这个可爱的小女子,时常会冒出一句甚有哲理的话来,并很快就会流传开去,被大众所接纳。
  比如“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句话,据说就是她在流放回来之后,跟弟弟上官毅说的。被余晗学了去,跟京城里的同窗一说,就这么流传了开去。
  紫苏松了口气,连忙飞快的走了,她带了一个篓筐出了向日葵庄园,去了山里采摘野菊、花去了。香梨和沈来辉紧紧的跟在她的后面。
  如今,正是采摘向日葵的季节。李大娘和李大叔带着两个短工,正热火朝天的采摘向日葵花盘。又大又圆的花盘,缀满了葵瓜子,看上去非常喜人。
  只余下五六亩没有摘了,今天努力一下,就可以全部采摘完毕了。
  端王采摘向日葵花盘,完全是好奇加无聊,他在采摘的过程中,一手一个,速度非常的快速爽利,看得李大娘不禁目瞪口呆。
  哎呦呦,这武功高强的人干活,竟然如此的利索啊!他一个人摘的花盘,可以顶三五个人摘的了,是个干活的好手!
  干了一刻钟,端王就带着几个侍卫走了。
  今天,他要进山打猎,给紫苏好好露一手,免得她看低他,以为他是个没有啥能耐的纨绔。
  紫苏回到家里的时候,端王竟然也回来了,而且还带回了一只大野猪,几只麂子,还有好几只山鸡野兔。
  上官毅正围着端王,又说又跳的,满脸崇拜的样子。见到紫苏,他立刻就跑了过去,兴奋的道:“姐姐,王爷好厉害哦,竟然猎了一只大野猪!”
  “什么?大野猪?这一带的山里,不是没有野猪么?什么开始,连野猪都有了?”紫苏大吃一惊。
  五里坪的护村队员自打学了武功之后,都成了半个猎人,不用干农活也不用值班的时候,都喜欢成群结队的去打猎。这附近的山里,别说野猪了,就连野鸡和野兔也不多见。
  猎物们,大概都怕了五里坪的人。
  上官毅兴致勃勃的汇报:“姐姐,王爷他们去了摘粽子叶那边的山里,侍卫哥哥说那边的野猪有不少呢!”
  紫苏忍不住责怪侍卫队长:“什么?王爷竟然去了那么危险的地方,你这个侍卫队长是怎么当的?要是王爷出了什么事,这个责任,你承受得起么?”
  皇上最疼爱的侄儿啊,又是西凉王朝的大英雄,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别说他身边的侍卫了,就是紫苏一家,也是要受连累的。
  侍卫队长诚惶诚恐:“郡主说的是,小的错了,还请郡主责罚。”
  紫苏:“责罚什么?这件事情,负主要责任的,就是他自己。一个人若是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别的人再怎么着急,也是枉然!”
  端王忍不住笑了:“好,是我的错,下次再也不敢了!”
  “谁管你下次咋样?”紫苏白了他一眼,转身就走了,去晾晒野菊、花去了。
  端王追了上去:“今晚,我想吃你亲手做的黄焖麂子肉,不知你可否为我下一次厨?”
  “行,就看在你是英雄的份上,就为你下一次厨!”紫苏头也不抬,自顾自的晾晒着金黄色的野菊、花。
  也罢,这辈子,就为他下一次厨吧!或许,从今往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她虽然不能答应嫁给他,然而她还是想要为他做点什么,不然的话,这辈子或许她会留下遗憾。
  不能跟他在一起,对于她来说,这本身就是最大的遗憾。然而,为了可以过上平淡而幸福的小日子,她不能妥协,也不想妥协。
  端王满意的点点头:“谢谢啦!”
  她愿意做就好,做过一次,自然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这一辈子都会时不时的,为他下厨做一两道好菜。这也就意味着,他可以拥有她,可以跟她携手白头。
  晚饭,异常的丰盛,一共有十个热菜六个小菜。其中,紫苏亲手做了三道拿手好菜。
  端王吃得很尽兴,很开心,对饭菜的美味赞不绝口。吃过这么美味的饭菜,他对紫苏更加势在必得,更加的喜欢和赞赏。
  这么聪慧睿智,又这么坚强善良的姑娘,这辈子如果他错过了,那么绝对是他今生最大的遗憾。为了这么一个天下无双的好姑娘,哪怕这辈子不纳妾,就她这么一个女人,他也是心甘情意的!
  古语说的好,宁缺毋滥。好女人,有一个,其实就足够了!不够好的女人,不能心灵相通的女人,即便有一大堆,也会让人的心里无比的空虚。
  第二天,端王不顾紫苏的白眼,依然留在了草堂。紫苏去哪里,他就跟到哪里。
  紫苏生气了,就塞了一把锄头给端王:“好,既然这样,那么你就帮我收红薯吧!”
  如今,正是红薯收获的季节。芭蕉园里,有一半的地,都种了红薯。今天,才开始收呢!正是农忙的时节,短工不好找,紫苏只好带着香梨和樱桃,以及树根几个,还有沈来辉和罗建明,一起下地收红薯。
  端王一愣,继而哈哈大笑了起来:“好,我知道了,我会好好干的!”又对自己的几个侍卫道:“你们也去找把锄头,帮忙收红薯吧!”
  他一共带了十个侍卫来,留下了三个侍卫在小石潭,保护余氏和上官毅的。因为如此,紫苏才敢把大部分的人都带走,只余下娘亲和弟弟,还有小泥巴以及潘康在家里。
  侍卫队长连忙跟李大娘讨要锄头:“大娘,也请给我们几把锄头吧!”
  李大娘看了看紫苏,见她点头,这才笑着应下。
  芭蕉园里备用的锄头还有十来把,原本是给短工准备的,然而短工今天只请到了两个,农具房里锄头有的是。
  端王跟在紫苏的身边,观察了一下她是如何挖红薯的,很快就找到了要领,也一板一眼的开始挖红薯。紫苏见他做得很不错,挖十来下,才会伤到一两个红薯,就放心的去割红薯藤去了。
  一大片的红薯地,得先把红薯藤从根部割掉,才好挖红薯。
  端王紧跟着紫苏的步伐,紫苏割哪里的红薯藤,他就挖哪里的红薯。他的动作很利索,基本上紫苏割到哪里,他差不多就会挖到哪里。
  割完两垄地,紫苏直起腰身,由衷的赞许道:“嗯,很不错,如果你不当王爷了,做个农民的话,应该也饿不着你!”
  得了夸奖,端王不禁跟个小孩一样,咧嘴笑了:“那是,我是谁?我可是天下第一聪明人!”
  紫苏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瞧你这得意的样子,给点阳光就灿烂,给你三分颜色你就想要开染坊!”
  …………“炮灰王妃”,指的是紫苏的上辈子,上辈子她是郡王妃。这辈子,哪怕她嫁给农民,跟书名也没有冲突。今天还有一更,么么。
  
  ☆、第114章 使唤
  
  上官沐风回到小石潭,听说端王被紫苏叫去地里挖红薯,不禁大吃一惊。
  这孩子的胆子,可真大啊!端王是谁?那可是皇上的心头肉,在皇上的心里,可是把端王当做嫡亲的儿子来看待的。而且,绝对是那个最疼爱的!
  要是让皇上知道了,他那么心疼的侄儿,竟然被紫苏如此的使唤,皇上的心里会怎么想呢?也不知道,会不会生紫苏的气,或者生他这个做爹的气?
  上官沐风的心里很是忐忑难安。
  余氏:“这也不能怪紫苏,是端王整天都跟着紫苏,紫苏去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把紫苏给惹火了。于是,紫苏才这样使唤他的!”
  上官沐风:“唉,话虽如此,然而这孩子的胆子,也确实太大了一点!”
  沐浴更衣,吃过饭之后,上官沐风就赶紧去了芭蕉园。潘康给他带路。
  一路上,上官沐风问起紫苏以及五里坪的事情,潘康都很老实的,一五一十的讲给他听。潘康的描述形象生动,又带着由衷的敬意,听得上官沐风满心的欢喜。
  他的女儿紫苏,越来越值得他骄傲和自豪了!
  唉,这么优秀的女儿,也只有端王这样出色的男儿,才能降得住她。也只有端王这样品性高洁的男人,才能让紫苏真心的爱慕。可是,这孩子不想嫁给皇族的人,也不想嫁给外貌太出众的人。如果萧皓不是端王,如果萧皓的外貌差一点,那该有多好!
  说实话,对于萧皓这个年轻的元帅,上官沐风是打心底里心服口服的。这么好的英雄男儿,如果女儿都不选择的话,他真心的觉得,非常的惋惜。
  不过,女儿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
  唉,人生在世,难以十全十美啊!
  来到芭蕉园,亲眼看到端王在卖力的挖红薯,一身华丽的衣服弄得脏兮兮的。上官沐风不禁又好气又好笑,连忙快步走了过去:“王爷,快快停手,跟末将回家去好好歇一歇!”
  端王闻声,停下了手中挖红薯的动作,站直了腰身,笑看着上官沐风:“上官将军回来了啊,一路还顺利吧?”
  上官沐风:“顺利,那么多将士护送,没有人敢打末将的主意!王爷,赶紧跟末将去歇一歇吧!”
  端王:“没有关系,紫苏都能干的活儿,我也能干!将军一路辛苦了,你自己先回去吧!紫苏说,这红薯得赶在霜降前挖回家,不然的话,就不耐放了!”
  上官沐风:“你别听她的,家里又不缺那几个钱,她可以花钱去雇短工嘛!”
  紫苏听到这里,也走了过去,亲热的叫了一声:“爹爹,你回来了!”
  上官沐风瞪了女儿一眼,责怪的道:“你瞧瞧你,王爷是多么金贵的人,你怎么可以使唤王爷挖红薯呢?这活儿,是王爷应该做的么?”
  紫苏不服气的道:“是他自己愿意的,我又没有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再说了,他上战场都可以,怎么就不能挖红薯?上战场,那是多么劳累多么危险的事情,挖红薯跟上战场一比,简直是小菜一碟!”
  上官沐风再次瞪眼,压低了声音,不过却严厉了几分:“你看看你,这像什么样?王爷是你可以使唤的?要是让陛下知道了,看你有什么好果子吃?王爷你都敢使唤,好大的胆子!”
  紫苏俏皮的对父亲做了个鬼脸:“我才不怕呢,皇上可是千百年来难得的明君,他才不会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给女儿治罪。再说了,这分明是王爷自己愿意干的,我又没有强迫他!退一万步说,他是王爷,我还是郡主呢!我都能干的活儿,他为啥就干不得?”
  上官沐风一听,顿时被气笑了:“你还敢犟嘴?你这郡主,能跟端亲王相比么?”
  紫苏:“怎么就不能?都一样是陛下御封的,只不过亲王比郡主大一些而已,也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啊!难道,他生下来就是王爷不成?还不是长大之后,皇上才敕封的!”
  “你这孩子,看来今天不打你,你就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上官沐风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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