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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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评传-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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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耆掌管,不假吏胥之手。所有团练壮丁,亦不得远行征调。各团中如有捐资倡助,或杀贼自效者,地方官即详申大吏,据实奏闻,朕必立加奖叙。如广西湖南各乡团出力者无不渥沛恩施。凡土著良民,各有产业,与其仓皇迁徙,抛弃田庐,转不免土匪乘机抢掠,何如坚守乡里,以子弟卫父兄,以家赀练族党乎!100
之后,朝廷在两个月内,相继任命了多名在籍大臣督办其所在省份的团练,连先前的曾国藩在内,共计四十三名。现在我们回过头来说曾国藩。太平军如燎原的野火,一路烧过湖南后,湖南也开始有了动乱的征兆。原来蛰伏着的许多会党、土匪,受到太平军胜利的鼓励,开始蠢蠢欲动。湖南历来是会党之渊薮,说起来,湖南新宁天地会的雷在浩、李沅发之乱,正是引发广西大乱的星星之火。太平军入湘,天地会党徒,大多投奔而去,但仍有所谓串子会、红黑会、半边钱会、一股香会等名目繁多的民间会党,成群结伙,啸聚山谷。此外又有平日横行乡里之地痞流氓、散兵游勇及四处游走偷盗之徒,都是地方上的不安定因素。而之所以会如此,“盖缘近年有司亦深知会匪之不可遏,特不欲其祸自我而发,相与弥缝掩饰,以苟且一日之安,积数十年应办不办之案,而任其延宕;积数十年应杀不杀之人,而任其横行,遂以酿成目今之巨寇。今乡里无赖之民,嚣然而不靖,彼见夫往年命案、盗案之首犯逍遥于法外,又见夫近年粤匪、土匪之肆行皆猖獗而莫制,遂以为法律不足凭,官长不足畏也。平居造作谣言,煽惑人心,白日抢劫,毫无忌惮。若非严刑峻法,痛加诛戮,必无以折其不逞之志,而销其逆乱之萌。臣之愚见,欲纯用重典以除强暴,但愿良民有安生之日,即臣身得残忍严酷之名亦不敢辞。但愿通省无不破之案,即剿办有棘手万难之处亦不敢辞。”101
治乱世,用重典。曾国藩所论,堪称安定地方,抑强扶弱,使人民安居乐业的一条铁律。古今中外,凡有人群之处,必有强弱、良莠之分,故一地乃至一国之政府,必得扶弱抑强,安良去莠,方能使社会安定,人民乐业。官府若放任恃强凌弱,以众暴寡,社会将会失去公正而沦入无政府状态,人与人之间也将蜕化为自然状态。在自然状态下,起支配作用的是丛林原则,也就是动物之间弱肉强食的关系。谁的胳膊粗,拳头硬,谁人多势众,就可以攫取更多的资源。得不到政府与法律保护的百姓,为求自保,或组织起来自卫,或屈服或依附于黑社会,二者均会削弱统治者的权威,最终导致剧烈的社会动乱,颠覆既有的政治秩序。所以历朝历代,都有一套保持社会平衡与稳定的制度体系,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就是抑强扶弱,除暴安良。

 
当然,光有制度、法律还远远不够,还要看这个政府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予以贯彻执行。中国传统社会是个以家庭、宗族为基础的农业社会,也是个阶级没有充分分化的社会。国家由高高在上的皇帝与官僚集团构成金字塔尖的上层,下面是由所谓“四民”,即士、农、工、商四个阶层构成的塔基。其中只有士这个阶层因掌握文化而有能力参与政治,他们进可以通过科举制度进入官僚集团而跻身统治阶层,退可以以士绅身份影响地方事务,从而成为承上启下的中间阶层。官僚与绅士都属于精英阶层,也都具有一定的开放性,穷人也可以通过科举,富人更可以通过捐纳跻身于其中。帝国的行政延伸到县一级,再往下通常要通过民间自治组织——保甲实施政令,完粮纳税,而士绅阶层对此拥有很大的影响力。士绅与官僚阶层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许多士绅原本就是官僚或官僚在乡村的眷属,故与统治者休戚相关;但士绅又是地方性的、具有自身利益的集团,官府的作为如果越了界,侵害到他们的利益,就会遭到普遍的抵制,导致政令不通。故一个地方的治绩好坏,常常取决于官绅间的互动。通常,官员若廉洁公正,会得到地方精英集团(即士绅阶层)的拥护与合作,其施政会顺利得多;官员若贪贿不公,则会遭到他们的抵制,不仅难于施政,甚至会引发士绅们的反弹,他们会利用自己在官僚集团中的同乡、同年、戚友等各种关系,将其劣迹举报给其上司甚至朝廷,最终将其挤走。
曾国藩家族所在的湘乡,也是这样。国藩做京官那十几年,家乡几任父母官的官声都不佳,“先是,湘乡钱漕地丁悉由书吏征解,浮收倍取,恣为奸诈”。102道光二十八年,县中士绅甚至推生员王錱为代表,赴京上告(王錱因病于武昌折回,没有告成)。但曾国藩极不愿家人干预地方事务,给人以武断乡曲的劣绅形象,故为家人出了个应付的主意,要家人在地方事务中,保持一种置身于事外的超然立场。“我县新官加赋我家,不必答言,任他加多少,我家依而行之。如有告官者,我家不必入场。凡大员之家,无半字涉公庭,乃为得体。”103
但清官则不同。道光三十年,酃县知县朱孙诒调任湘乡,这是位清官,下车伊始,即召见王錱等士绅,询问一县之利弊,随后便对赋税的征收做出了根本性的改革。“朱公易为民自投纳,官给以劵,不复假手书吏,祛百年积弊。”104故大得全县绅士百姓的支持。不用书吏,那么征收的工作交给谁?朱孙诒决定交给绅士们来做,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以至于一向置身于事外的曾家,都身不由己地卷入了这场改革。在给国藩的家书中,竹亭公之兴奋溢于言表:“今年钱粮公事办得极好。朱石翘父台(石翘为朱孙诒之字,父台为对父母官的尊称)不受钱,有能有为,不为吏所惑,除弊务尽,除恶必去。百余年积弊一旦去之,千百抗户一旦乐输,甚非易易。余与赵玉班、朱尧阶、贺石农、刘月槎及潢男(即国藩的二弟曾国潢)等十分辛勤帮石翘父台办成。十月廿四日,我都(指曾家所在的二十四都)米已齐上;各都均踊跃,完粮者欢声载道。至乐捐以弥补上年户房书办亏空。正饷随各姓捐照样,去年粮户两房包征浮收,连捐项尚是减价,并无勉强者。”105又云:“予数月奔走,费钱费力不惜者,因由此好官,得成好事,各都绅耆皆踊跃从事,所以易易也。” 
 
赋税而外的另一件得人心的大事,即整治恶势力,安定地方,由于得到士绅们的支持配合,也得以顺利完成。湘乡如同他处,也有会党活动,还有些为恶乡里的地痞恶霸,纠结宗族势力,偷盗抢劫,抗税抗粮者,共同构成了地方上的不安定因素。朱孙诒在改革弊政的同时,对这类人也出以重拳,一举端掉了有会党背景的熊聪一团伙与左光八等黑恶势力。107士绅们以前对这些人畏避三分,现在有官府牵头整治,众绅极为踊跃,甚至派出数千乡勇参与行动。用竹亭公的话说:“我县粮饷、会匪二事相因,会匪有粮者不少,抗粮之户从此生端,而会匪之羽翼更多,亏欠公项之户房又从而阴护之(李寿七、李寿二等是也),所以不畏官催,不惧国法。今年赖有此好制军,好县官,绅士乃敢出力帮办,真是官清民安。”108官清民安,反之,官不清则民必不安,早晚会酿出大乱子来。可惜这个简单的道理,被私欲蒙住了眼睛的官员往往视而不见,甚至与地方恶势力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直至乱象四起,民心丧尽,方悔之无及,而历史很可能已不会再给他们洗心革面的机会了。
曾国藩是深明这个道理的,他也十分清楚,广西大乱的根源,即出于地方官员的养痈遗患。所以出山伊始,即以除暴安良,安定地方为己任。
方今之务,莫急于剿办土匪一节,会匪、邪教、盗贼、痞棍数者,在在多有。或啸聚山谷,纠结党羽,地方官明明知之,而不敢严办者,其故何哉?盖搜其巢穴,有拒捕之患;畏其党伙,有报复之惧;上宪勘转,有文书之繁;解犯往来,有需索之费。以此数者踌躇于心,是以隐忍不办,幸其伏而未动,故相安于无事而已。岂知一旦窃发,辄酿成巨案,劫狱戕官,即此伏而未动之土匪也。然后悔隐忍慈柔之过,不已晚哉?109
敢不敢动地方黑恶势力,肯不肯下大气力办案,除恶务尽,不仅百姓绅民在看,黑恶势力也在看。拖而不办或敷衍了事,等于是向他们发出错误的信号,百姓会更惧怕,黑恶势力则更有恃无恐,官府之权威会流失,社会原有之正常秩序则被破坏,而动乱也就不远了。曾国藩早就认为,官场多年来养成了一种疲玩的风气,在道光三十年的《应诏求言疏》中,他便一针见血地指出:“京官之办事,通病有二:曰退缩,曰琐屑。外官之办事,通病有二,曰敷衍,曰颟顸。习俗相沿,但求苟安无过,不求振作有为。”如何扭转这种积习颓风,其实早在入仕之初,他对此已有了自己确定的看法。
至于仕途积习,益尚虚文,奸弊所在,蹈之而不怪,知之而不言,彼此涂饰。聊以自保,泄泄成风,阿同骇异。故每私发狂议,谓今日而言治术,则莫若综核名实;今日而言学术,则莫若取笃实践。践履之士,物穷则变,救浮华者莫如质。积玩之后,振之以猛,意在斯乎?110
现在皇帝授权他帮办团练,搜查土匪,不啻给了他一个将多年以来的想法付诸实施的机会,曾国藩当仁不让,开始了他“以猛振玩”的实践。到任伊始,即发布《与湖南各州县公正绅耆书》,宣示要严办四种人。
一、素行不法,惯为猾贼造言惑众者;由地方团练首领、宗族长老“公同处罚,轻则治以家刑,重则置之死地”。
 
二、逃兵、逃勇,“经过乡里劫掠扰乱者,格杀勿论”。
三、匪徒、痞棍,“聚众排饭(即吃大户),持械抄抢者,格杀勿论”。
四、聚盗成群,啸聚山谷,“小股则密告州县,迅速掩捕;大股则专人来省,或告抚院衙门,或告本处公馆。朝来告,则兵朝发;夕来告,则兵夕发,立时剿办,不逾晷刻。”
公告最后宣示,自己以“‘不要钱,不怕死’六字,时时自矢,以质鬼神,以对君父,即藉以号召吾乡之豪杰”。111曾国藩的话说的既猛又狠,以他一个丁忧在籍的京官与帮办的身份,能够说到做到吗?但他做到了,因为他手里有武装,有军事资本。
咸丰二年四月,太平军进入湖南,攻陷道州时,全省风声鹤唳。在衡州布置防堵事宜的湖广总督程矞采,檄令各府县募集乡勇以备战守。湘乡县令朱孙诒为官清廉,治绩良好,很得士绅百姓的拥戴,故在此事上一呼百应,最初积极参与此事的有廪生罗泽南、112生员王錱、增生罗信南,还有生员刘蓉、谢邦翰、潘鸿焘、易良翰、杨昌濬,武生员杨虎臣、童生易良幹、罗信东、康祖成(康景晖)等,其中大半是罗泽南的学生。由于他们的努力,很快建立起一支千余人的队伍,分为左、中、右三营,每营三百六十人,分别由王錱(左)、罗泽南(中)、罗信南(右)统带,由于骨干多是有知识的书生,故这支队伍的素质很高。当时湖南其他府县,也有编练乡勇的,如新宁(江忠源编练)的楚勇、宝庆府的宝勇、浏阳县的浏勇等,故湘乡来者被称为湘勇。乡勇起初的作用只在保境安民,防御太平军入境。太平军北进湖北,长沙解严后,巡抚张亮基调湘勇赴省城以充实防御,适逢朝廷要曾国藩帮办团练,这支家乡子弟兵便顺理成章地隶于其麾下,成为他用以剿匪的基本力量。
从曾国藩此时的书信中,可以看出他已决意用严酷的手段治乱,而且其想法得到了张亮基等人的支持。胡林翼在贵州剿匪,成绩斐然,曾去信求教,“闻台端刬除强暴,不遗余力,鄙怀欲取为伐柯之则,倘肯授我方略,时示成法,实为厚幸。”113在给老友冯卓怀(树堂)的信中则称:“三四十年来,应杀不杀之人,充满山谷,遂以酿成今日流寇之祸,岂复可姑息优容,养贼作子,重兴萌蘖,而贻大患乎?”114在给江忠源的信中,自言“札各处绅士缚著名之痞匪,差为响应,至则斩刈,不敢复言阴骘。书生好杀,时势使然耳”。115阴骘者,报应也。一般人认为,上天有好生之德,杀人过多,会遭报应,死后亦不得超生。他这番话,既是种自嘲,更表明了豁出去的决心。
在搜剿土匪方面,乡勇战绩斐然。
先是,湖北崇阳钟人杰于道光二十二年末起事,占据崇阳、通城两县,戕杀县官,称王设官。其时浏阳东乡周国虞、曾世珍等人以防寇为名,组编团练,“招聚不逞之徒,为暴乡里,习刀茅,治炮械,志益叵测,邑人多隶名其中”。116周等命名其组织为徵义堂,由于人多势众,俨然成为当地与官府相抗衡的一大势力。太平军进入湖南后,曾派人与徵义堂联络。浏阳团总、廪生王应苹捕获了联络人,得到了周国虞给太平军的复信,被周等杀害。张亮基得讯后,暗地派人探察徵义堂的虚实,并于咸丰二年十二月派江忠源率所部楚勇千人前往浏阳,连战十二日,斩擒千余人,解散胁从者近两万人,消除了这一心腹之患。张亮基随即调任湖广总督,携江忠源部赴湖北,江仅带走四百人,而留江忠济、刘长佑等率楚勇千人留驻长沙。此后,湖南剿匪的担子便落在了曾国藩肩上。 
正月二十二日,接到耒阳县的禀报,常宁有土匪啸聚,曾国藩当即委派刘长佑带楚勇五百,王錱带湘勇三百前往围剿。曾氏对他们约束甚严,告诫他们:“军士所过,有取民间一草一木不给钱者,即行正法,望两君日以斯言训儆之。”117刘、王尚在途中,常宁土寇即闻风而散,恰逢衡山曹戭、李跃聚众六百在草市起事,两军分进合击,大破土寇,这是湘勇初次作战,牛刀小试,大获全胜。
五月,江西土寇迫近桂东,罗泽南、王錱率部防堵,斩刈俘获数百人,余者作鸟兽散。
之后,罗泽南、罗信南部赴援江西,王錱率部于湘南郴州、桂阳等地搜剿土匪。七月,兴宁一战,毙俘二百余人,湖南之形势稳定了下来。
在扫除地方黑恶势力上,曾国藩亦施行铁血政策。上任伊始,他便在自己驻节的公馆开设了审案局,“拿获匪徒,立予严讯。即寻常痞匪,如奸胥、蠹役、讼师、光棍之类,亦加倍严惩,不复拘泥成例。”118“匪类解到,重则立决,轻则毙之杖下,又轻则鞭之千百。敝处所为止此三科。巨案则自行汇奏,小者则惟吾专之。期于立办,无所挂碍牵掣于其间。案至即时讯供,即时正法,亦无所期待迁延。”119其严酷无情,在他此时的书信批牍中,可以略见一斑。
对于捉到的土匪或会匪的首犯,他要求一经确认,即行正法,绝不宽待。如巴陵县拿获土匪但其仁等七十一名,先后讯明正法,他批示“实堪嘉尚”,“现闻岳州宵小敛迹,几有道不拾遗之风,可见火烈民畏,乃今日救时之良剂也。更期坚执不懈,讼棍痞匪,一例严办。”120
匪盗之外,地痞讼棍也在打击之列,原因是“地痞讼棍与著名之土匪,气类相合,严办数人,宵小自然敛迹,幸勿稍存姑息也”。121
他主张办案要从快从重,不必拘泥于司法程序。“本部堂办理重大案件,……删一切之繁文,假州县以便宜,以期无案不破,无犯不惩。”122又云:“著名匪犯早正法一日,即免一日之患,斩刈唯恐不速,尚何牵拘文义之有?”123
对于平日为非作恶,鱼肉乡里的差役,国藩称之为蠹虫,批示“亟宜翦除,以靖地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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