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宿舍我喝了杯水,原计划洗衣服但是浑身无力,只好作罢。我斜靠在床上躺了几分钟,但是天气奇热无比怎么都睡不着。我拿起一本单词手册背了几个单词,无意中发现英语中的“妈妈”还有“木乃伊”的意思。扔了书,想了些不着边际的事,就不知道剩下的时间该如何打发。这时住在对面的“北京”来借水,我拉着他说不能走,陪我说说话。他说不行,中午得睡觉。我说不行,你无聊的时候就找我说话,老子找你说话的时候你又要睡觉,一点都不够意思。他说好吧好吧,你要和我说什么。我说看你那德行,好像我求着你,你给我讲个故事,然后就可以走。他说他有一老乡,一天晚上跟朋友出去喝酒,回来的时候稀里糊涂地拨了个号码想打骚扰电话。后来他和接电话的女生聊得很起劲,他趁着酒劲问那女生有没有男朋友,那女生说有。后来又问女生接过吻没有。女生回答说在这大学里找朋友没接过吻你想可能不?他说在理,又问你和你男朋友上过床没有,爽不爽。这下惹恼了这位女士,她用家乡话骂了一句,然后狠狠挂了电话。电话这边的男生一听这女生的家乡话顿时酒醒,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原来这女生就是他的女朋友。听完之后我笑着对“北京”说,说得好,表现不错,但是他妈的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现在你可以走了。
“北京”走之后我忍不住给阿盼打电话。闲聊一阵子我问你们今天下午上什么课,她说我们下午没课,我说我们也没课,我问她下午准备干什么,她说要去外语部的图书馆。我故作惊讶,大喊道,天哪,我也准备去那儿。接下来电话两端一阵沉默。我说,要不咱俩认识一下吧,说不定这是缘分。可能女孩一般都相信缘分,她想了一下答应了。我最后说,那好吧,我们坐在最后一排,那里一般没人。她说好的,那么我们下午见吧。说话的时候她声音有点异常。
我放下电话后心里咚咚直跳。无聊平淡的生活终于有一点点新意了。
躺在床上心情稍微平静。然后取出剃须刀对着镜子把留了一个多月的长胡子剃掉,剃的过程当中发现竟然有几根金色的胡子,剃完胡子我去水房仔仔细细洗脸,仔仔细细刷牙。回到宿舍给皮鞋打油,打完油擦了擦手,从抽屉里翻出一块“绿箭”扔到嘴里。临走时花了三分钟梳头。
我去的时候她已经坐在那里。我坐在她旁边时我俩相对而笑,然后各自看书。平平淡淡的,没有想像中的各种各样的情景。她留着披肩长发,皮肤白皙,个子中等,就是你平时到处都可以看到的很平常的那种。我心里有一点点失落。因为电话里她的声音很好听,我先入为主地以为她属于那种很新潮漂亮的现代女性。没想到情况竟然会是这样。因此,她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大大下降,我甚至觉得这样的女孩是不值得我去追的。但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我还是去追了。我不得不说,我其实很在意女孩的外表。
一个小时之后,我对她说,看完了没有,要不我们走吧。之后我俩收拾东西出了图书馆。我一位站在书架前挑书的朋友冲我吐了吐舌头,我和他相视而笑。
路上我对阿盼说,拜托你一件事。她问什么事。我说我们的《法律基础》要写一篇论文,帮我写一篇吧。你是学法律的,应该不成问题。她笑着问我,那你怎么谢我。我说请你吃顿饭。她问,什么时候请。我看了看表说,就现在吧。她说行吧,但是我告诉你,我帮你写论文并不是因为你请我吃饭。我问,那是什么原因呢。她脸略微一红没说话。我心中窃喜,估计追上这女孩是没问题了。这时羽毛球从天而降,我伸手一抓,扔给不远处站着的女孩。
我带着她吃小炒。我问她要吃点什么菜,她说随便。我说随便是什么菜。她对我温柔一笑,没有说话。我说,好吧,那我点了,点得不好你别怨我。我点了“鱼香肉丝”、“宫爆鸡丁”、“麻辣土豆丝”,又问她来什么饮料。她说就不喝饮料了吧,咱们就喝茶吧。我打趣道你吃菜要随便,喝的就只要茶,可真是好养。阿盼柔柔地一笑,说谁要你养了。我喜欢她温柔的样子,喜欢她笑的时候的古典美。我当时就想,其实她长得还是不错的。
我在吃饭的时候注意观察她,发现她真的很具一种古典美,而且行为举止得体,像是受过专门训练。然后吃饭间我们闲聊的时候她果然就提到这一点。她说她上小学的时候就看《红楼梦》和《西厢记》,《红楼梦》截至目前为止已经读过十来遍。我告诉她我看不懂这本书,已经看过四五遍了,但是每次都超不出前五十页。我想给她说,《红楼梦》你小学时候能看个什么,即使是现在你又能体味到几分。我觉得她一定是早熟。我还想告诉她我小时候曾经看过《金瓶梅》,但是只翻了前五页。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金瓶梅”是一种花。我看过的书次数最多最认真觉得写得最好的是《废都》。当然,这些话我肯定都没说,只是在脑子里排练了一下。我满脸真诚地告诉她,看来我今天是碰见高手了,文学修养竟然这么高。她说她对现代的东西不感兴趣,喜欢宋代的词,从小就开始背了。我当时第一个反应就是这词里面多是艳词,得出的结论是会导致小孩早熟少女伤春。她又说,我爸爸小的时候就拿古时候那一套来要求我,什么笑不露齿、走不带风之类,有一段时间竟然要我学绣花。我双目圆睁惊讶万分,觉得这老古董还真和我爸有相似之处,总是扼杀新生事物,逆历史潮流而动。我开玩笑说,你爸都没让你裹小脚吗。她说那倒没有。那认真的样子甚是可爱。她后来告诉我说她现在一直都在减肥。我想她一定知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
我付了钱。她从书包里取出一张纸手帕递给我。我看见她很认真地擦嘴,简直认真得过了头。
我俩出了食堂。食堂前面的墙上贴满了海报,有考研信息、计算机培训、讲座通知、转让电脑、征友启事、招领启事、求购二手自行车。有人的饭卡被别人捡走后消费光,再去饮食中心挂失时已损失数百元,于是贴了海报破口大骂;有人的钥匙丢了,焦急万分,在海报上说我等得花儿谢了;还有学校附近录像厅贴的节目单:《勇敢之心》、《性爱马拉松》、《小城艳遇》、《天若有情》、《亡命天涯》。
我在女生楼下与她挥手道别,边挥手边计划下一个小时该如何度过。
《未婚状态》 二十六
回到宿舍我换上拖鞋,上了趟厕所,去水房把全身上下擦过一遍。然后来到阳台上望着围墙外的车流发了一阵呆。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回想下午发生的事情。我觉得她长得挺白的,但是脸上有斑点。我高中时有一位女同学长得就很白,我们背地里叫她乌克兰大白猪。后来这位女生一不小心失身了。她男朋友想要她的时候就来找她,不想要的时候就不理她。听说她的男朋友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是日本的避孕套。当时我们还青春年少,听后愤愤不平,摩拳擦掌想把这男生痛打一顿。但是乌克兰大白猪朝我们这些无知少年翻白眼,叫我们不要
多管闲事。
我回忆往事之后准备把中午临走时晾的白开水喝掉,拿起水杯才知道早被谁喝光。我给杯子里倒满水,返回身又躺到床上,顺手打开录音机,听《疯狂英语》。我觉得听英语是最轻松的学习方式,既可以休息又可以学习。里面有一段是介绍莱温斯基的。文章说人们众说纷纭,不知道她是真正的受害者还是别有用心的阴谋家,反正她是因此一举成名,挣了不少钱。我喜欢这个浑身是肉特别性感的家伙。
听了四十分钟英语后,我中途休息十分钟。喝光了晾凉的白开水,又添上热水。喝水的时候我绞尽脑汁考虑接下来应该干什么,将一杯水一点点喝干净后我还是没得出答案。我往杯子里加了点果汁,去水房把身上再冲了一遍。地上太脏,把地板扫了一遍。这时我想出来该干什么,我从书架上抽出卢梭的英文版的《The Confessions》,接着上次的看起来。卢梭是个花心大萝卜,但是每一次似乎都很投入,都能给自己找到开脱的理由。但是这些事情也只可能在法国这样的社会里发生。我在“搜狐”上读到现代法国人的情人平均下来是九个多一点。卢梭这家伙把几个小孩索性扔进了孤儿院,自己一身轻松。伟人们总是不近人情。
读了大约一个小时,我放下书,往眼睛里滴了几滴“润舒”眼药水,听了会音乐,喝干杯子里的水,添上,去水房冲脚,又躺到床上。《The Confessions》已经看不进去了。我在电话前转来转去,想给阿盼打个电话,电话号码拨了一半我终于放下话筒。我又给罗马打电话,宿舍里没人。这时我瞥见阿强床上的《China Daily》,拿起报纸看了几行后感觉还不错就一直看下去。
十点多钟宿舍的其他人陆续回来。我到楼下买了个茶叶蛋,回来时他们已经支起桌子打扑克。我吃完茶叶蛋在一旁看了一会儿,想罗马现在也该回来了,就给他打电话。无非是闲聊几句。我问你这几天过得怎样,还心烦不。他说就那样了,比以前能强一点。我说现在还可以嘛,这么刻苦,这么晚了才回来。他说没办法,不看书干什么呀。我给你说,我现在就不能闲着,一静下来就胡思乱想。我说,我有同感。他说,你不知道,妈的我发现我现在脑子不够用了,在教室坐了几个小时才看两三页。比起高中的时候差远了,我怀疑脑子是不是已经退化。我安慰道,你太着急,什么事都得慢慢来。后来就挂了。
接下来来了几个电话,都不是找我的。我有两三次想提起电话给阿盼打过去,但是都忍住了。
将近十一点,我都把牙刷了,古力来电话叫喝酒。
我连鞋都没换,直接穿着拖鞋直奔西门。外面奇热无比,还没走几步路身上就全是汗。西安的鬼天气就是这样,夏热冬冷,空气干燥。前几天中午吃完饭我差点热得晕倒在路上。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路上灯影昏黄,灯下是陆陆续续从教室里走出来的刻苦的莘莘学子,或者是一对对刚从花园里亲热过的男女。他们步履蹒跚,看样子已经花尽了全身的力气。女生宿舍在十一点半关门,她们得急着赶回去。我身后传来女生的尖叫,回过头却不见人影,只有在热风中摇摇晃晃的一团团黑漆漆的柳树丛。
到了学校的西门,古力已经等候多时。他远远地见到我二话没说,抢先一步翻门而过。我走到门跟前,他在门那边说,快翻呀,还站着干什么。我哈哈大笑。其实门没有关,我从最左边留下的缝隙里走了出去,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满脸通红。
我们找地方坐下。这是一家烤肉店,生意红火,经常找不到座位。老板手艺很好,后来我还在这里干过钟点工。我们要了烤肉、五瓶“汉斯2000”、半斤饺子。后来又要了烤筋、五瓶“汉斯2000”。
古力说他刚刚和女朋友分手。我说你这家伙,平时记不起我,现在寂寞了就来找我,今天我可是陪你喝酒,你来请客。他说没问题,不就是一顿饭嘛。我问怎么啦,又和女朋友分手了,你这家伙,这是第几任了。他回答说这是第九任。我说,服了你啦,也不知道这些女孩是怎么想的,明明知道你以前有那么多女朋友还死心塌地跟着你。他喝了一口酒,很认真地说,这就是魅力,懂不懂。脸上并没有得意的表情。我说为什么呀,好好的不是,我前几天还见你俩在咖啡厅门口。他说,哎,不提了,给你说,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自己的苦只有自己知道,给别人说都没用,没用。我添满酒,两个人碰了一杯,一饮而尽。我喝过之后直打饱嗝。他说,看你那喝酒的样,等我一下,我去方便一下。我问,这周围还有厕所,我怎么不知道。他说,没有厕所不会找嘛,哪没人哪就是厕所。我一个人呆着,脑子里全是阿盼的影子。
古力重新坐下,说,爽多了,来,继续喝。又碰了一杯。我说,不行了,喝得太猛了,我头已经晕了。古力不怀好意地满脸坏笑,晕了好,晕了好,要的就是这种感觉,什么痛苦的事情都忘了,这是喝酒的最高境界。我口齿已经不怎么流利,说,那好吧,既然是最高境界,那你一个人喝吧,我不喝了。他又跟我碰了一下,说,喝吧喝吧,开玩笑呢。我俩又把满满一杯喝完。我看了看周围,剩下的人已经不多了,头顶吊着的灯摇摇晃晃。我问,老、老实说,跟几个姑娘上过床。他夹了个饺子,边吃边说,这是两个人的事,我这样说出来不太好吧。我把一块咬不动的烤筋吐到地上说,说得对,没想到你这人还有点职业道德的。那你告诉我,摸女孩的乳房是什么感觉。他喝了口酒,抬头想了想,问我,把橘子掰开,取出其中一瓣,你用手捏过吧。我说捏过。他说,就是那种感觉。我想了想,可能因为是在夏天,我怎么都记不起用手捏桔瓣究竟是什么感觉。
那天晚上,我俩吃了一百串烤肉、五十串烤筋、五十串烤腰子,五两饺子,十瓶“汉斯2000”。我找没人的地方小便两次,他去了几次我记不清了。
等到临走时我俩都吃得不行了。我结结巴巴简略地告诉古力我可能喜欢上了一个女孩。他猛地挥挥手,像是在奋力砍柴,说,喜欢就去追吧。我说,说起来简单,可事情多了。古力立即打断我的话说,我最看不惯你这婆婆妈妈的样子。追自己喜欢的女孩、操自己爱的姑娘、干自己喜欢干的事情——这才是一个男人。
我俩在西门口各奔东西。他在学校外面租了房子。我想多亏他今天晚上喝酒了,不然真的会孤枕难眠。
在回宿舍的路上,想起不知是谁说的话,人一旦来到这个世上,上帝就让他背负起了沉重的十字架,你就别指望休息了。
我给阿盼打电话,响了一声放下了。
我只是想和你说话。我想对阿盼说。
《未婚状态》 二十七
说说古力。
古力长得不帅,个儿不高、眼睛不大、皮肤不白、身体不健壮,但是很招女孩喜欢。他衣冠褴褛、邋邋遢遢、披头散发、其貌不扬,有时甚至袒胸露乳。他喜欢穿名牌,但是总让人误以为是从垃圾堆里捡出来的。这人很能喝酒,尤喜啤酒,精通诸多的划拳方法;抽烟很凶,我见他抽得最多的是“白沙”。从前“少年情怀”的时候痴迷电影,成熟之后表现一般
。他向我推荐过多次《The Shawshank》(《刺激1995》)。
这人很会讲笑话,别人讲的笑话他很容易就记住了,且将其去粗取精加以改造,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我有一次吃饭的时候听他讲左罗的故事,差点没笑死。他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和女孩混得极熟,让女孩笑得死去活来、笑颜如花。从而放松戒备,被他追上。
他曾经有过自己的乐队。他开始学吉他是因为要追女孩,学了一个暑假竟然弹得很牛逼。那女孩本来是别人的女朋友,他给女孩写了一首歌名字叫《吻》,女孩就成了他的女朋友。他曾经帮过朋友追女孩,两个人在女生楼下疯了一样地弹。吉他断了三根弦,女孩从楼上下来,感动万分。北约轰炸南联盟之后,他们曾经在我们学校的英语角唱国歌。他说那时候他们也许很傻逼,但是很真诚。
我喜欢古力写的文章。我觉得他写的文章比我写的浪漫,原因是他这个人比我浪漫。他有一篇小说叫《花房姑娘》,我非常喜欢。古力写过话剧,上演后很成功。拍过电视剧,因为没有社会经验和资金电视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