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背井离乡仍然属于悲剧范畴,遂列名“薄命司”,然而比起迎春、惜春等,探春已经算是求仁得仁,终于超越自己的出身,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2。倘使探春不远嫁
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迷贾政悲谶语》,在探春关于风筝的谜语后,脂砚斋有一句颇可玩味的批语:“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致流散也。”
这向我们透露了两条信息:一、探春的结局是“远去”;二、贾府的结局是“事败”、“诸子孙流散”,而“子孙流散”又发生在“事败”之后,而非同时。
这就使我们开始猜疑:如果不是“事败”直接导致“诸子孙流散”,那么两者之间又发生了哪些事呢?而倘使探春不远嫁,贾府的结局会有什么改变吗?
抄家的理由我们后文再议,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不论探春在不在,都没有能力阻止这种大事件的发生,她还没有那么大的本事。那她能改变的是什么呢?
从脂批透露,在后四十回中,凤姐有在贾母穿堂前“扫雪拾玉”的经历,宝玉也有“对境悼颦儿”的举动,并且看到怡红院“绿暗红稀”,潇湘馆“落叶萧萧,寒烟漠漠”——可见抄家后,凤姐、宝玉等又回过大观园。也就是说,贾家并不是一下子就倒了,彻底败了,“抄家”虽动了根本,然而“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一下子是杀不死的”是“一点点地尽上来了”,喘了一口气后才又散的。
那是什么原因使贾家有了喘这一口气的机会的呢?我猜想,正是因为探春。
在元春死后,贾家大难来临,遭遇抄家横祸,所有的贾氏爷们儿都被拘押,束手无策。“这时候正是用着女孩儿的时候”,作为“才自精明志自高”的探春,最可能的就是挺身而出,不卑不亢,请旨求情。至于她为什么被皇上点中,也许是由于南安太妃或北静王妃的推荐,也许是朝廷之前已有图册备选,总之,探春抓住了这个机会,演了一出“缇萦救父”,真正成就了她“立一番事业”的心愿。
正是她的远嫁,才使得全家人得以暂时的释放减刑,甚至发还部分家产。也才有凤姐、宝玉等重回大观园的可能。但是架子已经彻底倒下来,里子也空了。而子弟们却仍不思悔改。外崇盘剥,边境战乱,田庄抗租,仇家告状,不肖子弟继续闯祸,诸多因由终于使得这个家再一次空了下来,倒了下来,彻底地散了。
而其中颇为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像第五十五回的回目所写的:《辱亲女愚妾争闲气·欺幼主刁奴蓄险心》。
“蓄险心”,何其毒也!然而就文中吴新登媳妇一问三不知、背后又向赵姨娘饶舌的做法看来,似乎还达不到“险”的高度。显然这条回目的作用就同《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样,是有着预言意义的,揭示的乃是后四十回的内容。
非常巧合的是,就在五十四回末,探春管家的好戏开锣前,书中刚刚把吴新登等人提了一笔,且看原文:
“十七日一早,又过宁府行礼,伺候掩了宗祠,收过影像,方回来。此日便是薛姨妈家请吃年酒。十八日便是赖大家,十九日便是宁府赖升家,二十日便是林之孝家,二十一日便是单大良家,二十二日便是吴新登家。这几家,贾母也有去的,也有不去的,也有高兴直待众人散了方回的,也有兴尽半日一时就来的。”
从设宴名单可见贾府老奴才的地位,荣府以赖大居首,宁府以赖升居首,接下来便是林之孝、单大良、吴新登。这些人的地位之尊,已经到了可以有独立的身份与名头来设宴请客,并且能请到贾母这样尊贵的客人,难怪说贾府有年纪的老奴才,比一般主子还有体面呢。
这里将赖大、赖升、林之孝、单大良、吴新登并提,接着就是第五十五回的主奴斗智好戏上场,明言吴新登是“刁奴”,那是否意味着,前面那几个人也都是刁奴呢?倘如是,以他们在贾府的地位和影响力,可以起到的翻云覆雨的作用可就大了。第五十五回的小动作,只是牛刀小试耳。虽然此时难为不了探春,但是将来,探春远嫁之后,又不知管家者谁,而此人,又做不做得了这些刁奴的对手?
这便又想起吴新登名字的第一次出场了,乃在第八回:
“可巧银库房的总领名唤吴新登与仓上的头目名戴良,还有几个管事的头目,共有七个人,从帐房里出来,一见了宝玉,赶来都一齐垂手站住。独有一个买办名唤钱华,因他多日未见宝玉,忙上来打千儿请安,宝玉忙含笑携他起来。”
甲戌本在吴新登名字旁边有侧批:“妙!盖云无星戥也。”在戴良旁侧批:“妙!盖云大量也。”在钱华名字旁夹批:“亦钱开花之意。随事生情,因情得文。”可见这三个名字都是有寓意的。
管银库的竟然是“无星戥”,管仓库的只知“大量”,管买办的又会“钱开花”,贾府后院不被掏空了才怪呢。而将戴良、钱华与吴新登同时出场,可想而知这两位实权派也都是“刁奴”。他们几个造起反来,原本就已经风雨飘摇的贾府能不倒吗?
倘使探春不远嫁,可以想象,她是有一定管家能力的,自然会想方设法节源开流,约束子弟仆从,不至于被“刁奴”坑骗,那么,即使贾家被抄,但得以喘息后也还有中兴的希望。
可是,就因为探春走了,即使宝玉等人回到了大观园,但凤姐早夭,李纨、宝钗等独善其身,贾府再没有一个真正管事的人,以至于为“刁奴”所欺,再加上其他的外忧内患,终至最后解体,落得了个“家亡人散各奔腾”的全面败局。
难怪脂砚斋扼腕浩叹:“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致流散也。”
贾家之败,非败于朝廷,乃在自戕矣!
☆、五、花因喜洁难寻偶——史湘云
1。湘云会嫁给宝玉吗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赞成宝湘联姻说。综合其观点,其推理大致是这样的:
在八十回后,林黛玉含恨而死,于是贾宝玉娶了薛宝钗,后来看破红尘,悬崖撒手——这本是脂批透露的情节,然而红学家们在此基础上自行发挥,再出续集:宝玉出家后,云游四方,半路遇上死了丈夫的史湘云,两人同病相怜,旧梦重温,于是宝玉还俗,与湘云结为夫妻;但后来还是觉得尘世难耐,遂决定出尔反尔,再次出家。
且不论这论调有多么恶俗委琐,只看他们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呢?据红学家们论证:
一、史湘云判词里有“博得个才貌仙郎”的句子,而全书中除宝玉外绝无第二个男子配得上称“仙郎”;
二、黛玉说过宝玉“做了两回和尚了”,所以宝玉一定要出家两次;
三、湘云有金麒麟,所以真正的“金玉良缘”是指湘云与宝玉。
以上三条还算得上是可以强词夺理的,至于说“绛珠仙草指的是湘云而不是黛玉”,“前来还泪的也是史湘云”等说法,相信哪怕只是看过一遍《红楼梦》的人也知道有多么无稽,遂在这里不废笔赘述了。
让我们一一判断上述理论的可行性。
1。原着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回开篇即有脂批云:
“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
这里明明白白说了“金玉姻缘已定”,可见那个“金”指的并不是史湘云。所谓“湘云揣着个金麒麟就是金玉良缘的正主儿”之说实在牵强。
更何况贾宝玉平生最恨的就是金玉之说,连做梦都要喊出来:“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他努力地打破了金锁配宝玉的“金玉姻缘”,遁世出家,到头来却又媚俗地迁就个金麒麟,来寻找第二段“金玉缘”?究竟是宝玉执迷不悟,还是红学家们“为其所惑”呢?
2。脂批说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所谓“间色”是画中术语,且不论它的真实含义该如何理解,只看脂砚如何去用这个词,便可知其所指。全书除了这一处之外,“间色”两字还出现过两次。
一次是第二十六回《蜂腰桥设言传心事·潇湘馆春困发幽情》中:
原来上月贾芸进来种树之时,便拣了一块罗帕,便知是所在园内的人失落的,但不知是那一个人的,故不敢造次。今听见红玉问坠儿,便知是红玉的,心内不胜喜幸。又见坠儿追索,心中早得了主意,便向袖内将自己的一块取了出来,向坠儿笑道:“我给是给你,你若得了他的谢礼,不许瞒着我。”坠儿满口里答应了,接了手帕子,送出贾芸,回来找红玉,不在话下。
甲戌本在此双行夹批:“至此一顿,狡猾之甚!原非书中正文之人,写来间色耳。”意思是小红和贾芸不是书里的重要人物,写来渲染调剂一下而已;
同样是在这一回,后半部写到宝玉与薛蟠庆祝生日。
又一次是写在冯紫英邀请宝玉赴宴后面,脂批“紫英豪侠小文三段,是为金闺间色之文。”这个间色,是说男人话题不是书中正文,写来为闺阁文字作个调节。
正说着,小厮来回:“冯大爷来了。”宝玉便知是神武将军冯唐之子冯紫英来了。薛蟠等一齐都叫:“快请。”说犹未了,只见冯紫英一路说笑,众人忙起席让坐。冯紫英笑道:“好呀!也不出门了,在家里高乐罢。”宝玉薛蟠都笑道:“一向少会,老世伯身上康健?”紫英答道:“家父倒也托庇康健。近来家母偶着了些风寒,不好了两天。”
这里,先是在“冯紫英一路说笑”后有一句侧批:“一派英气如在纸上,特为金闺润色也。”接着又在紫英一番话后,有三段眉批:“紫英豪侠小文三段,是为金闺间色之文,壬午雨窗。”“写倪二、紫英、湘莲、玉菡侠文,皆各得传真写照之笔。丁亥夏。畸笏叟。”“惜‘卫若兰射圃’文字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可见“润色”也罢,“间色”也罢,都是指此段文字非同正文,乃是写来调济节奏气氛的。全书中三次“间色”都作一样使用,不可谓“孤证”了。可见史湘云之金麒麟,亦是“间色法”,横插枝节添点花絮罢了,而非什么预示宝湘联姻的大关键。脂砚说黛玉偏偏还要起疑心,所以是“情情”,然而我们置身事外,就不必乱起猜疑,枉沽“情情”之名了吧?
倒是那句脂批的“惜‘卫若兰射圃’文字无稿”更应引起我们注意。这段故事中原无卫若兰其人,然而脂砚偏偏在此处提及,其原因可能有两种:一是“卫若兰射圃‘一段文字的描写也是英气十足,堪与冯紫英豪饮相对应;二是若兰射圃之时,宝玉、紫英等也都在场。
3。开篇甄士隐所作《好了歌》注释中,有一句”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这句后面脂批注云”宝钗、湘云一干人“,可见宝钗、湘云是一直活到了”两鬓成霜“的年纪。红楼女儿虽薄命,并非都短命,这两个人的丈夫一个出家,一个早亡,当年他们在蘅芜院夜拟菊花题的时候,大概不会想到有一天老了,还是这样两个女子作伴吧?
脂砚对宝钗和湘云的分别批评还有一句”宝钗为博知所误,湘云为自爱所误“。湘云如此自爱的一个人,倘若死了丈夫,大概是不会另抱琵琶的。要注意在那个年代里,在湘云这样的出身中,改嫁是件很败行的事。湘云未必肯吃宝钗的剩饭,捡了人家的丈夫来嫁。
其实单是想象一下宝玉与湘云重逢的场景,一个鳏夫,一个寡妇,欢天喜地地庆祝第二春,想想都够发冷的。怎么看都不是我们心目中的宝哥哥云妹妹。这只能是现世俗男人的杜撰罢了,再不可能出现在曹雪芹笔下。
况且,这里有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湘云嫁宝玉时,宝钗是活着还是死了?
——如果宝钗还活着,宝玉出家又还俗,却停妻另娶,成何体统?而湘云明知使君有妇,还要雀占鸠巢,且还是她最敬爱的宝姐姐的巢,又情何以堪?
而倘若宝钗已经死了(书中并无宝钗早夭的暗示),那也应该是在”两鬓成霜“之后了。宝钗和湘云都活得挺长,而湘云活得比宝钗更长,一直熬到宝钗老了、死了,她还没死,还有机会在满头白发的时候与宝玉重逢、再婚,玩一把”激情燃烧夕阳红“。可是宝玉是”没有脚的小鸟“,都白发苍苍了,再来个二度春风,未免身心有所不济,所以又跑去出家了。
——红学泰斗周汝昌为首的红学家们,是想演绎这样令人不堪的一段老来佳话吗?
红楼梦里改嫁的女人只有一个,就是尤老娘;尤二姐是不等嫁就悔婚跟了贾琏的,所以才会被人说三道四;而尤三姐更是因为柳湘莲悔婚受辱而刎颈自尽——虽然作者对尤家一门的悲剧是持同情态度的,却并不等于同意她们这样做,并且每有讽刺之语,比如令三姐在报梦时说出”丧伦败行“的忏悔之言来,可见还是深受当时礼教之束缚。如何倒会让”自爱“的史湘云青出于蓝,择夫另嫁呢?
红学家们肯,曹雪芹未必肯;即使曹雪芹肯,恐怕湘云也不肯吧?
2。什么是”湘云为自爱所误“
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结尾,有脂批点明:”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明明白白写了金麒麟后来归了卫若兰公子,这种写法,便是作者惯用的”草蛇灰线,伏脉千里“,而卫若兰与史湘云结合的故事,提纲已经伏在回目里了。
把回目和脂批一结合,便不难看出,卫若兰,才是史湘云的真正佳偶。
前文我曾猜测”卫若兰射圃“时宝玉也在场,至于具体情节,可以参照宁府斗宴一段:
原来贾珍近因居丧,每不得游顽旷荡,又不得观优闻乐作遣。无聊之极,便生了个破闷之法。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因说:”白白的只管乱射,终无裨益,不但不能长进,而且坏了式样,必须立个罚约,赌个利物,大家才有勉力之心。“因此在天香楼下箭道内立了鹄子,皆约定每日早饭后来射鹄子。贾珍不肯出名,便命贾蓉作局家。这些来的皆系世袭公子,人人家道丰富,且都在少年,正是斗鸡走狗,问柳评花的一干游荡纨裤。
大富武荫之家在后院设鹄练艺,原是当朝常情,而卫若兰在全书正文中的唯一一次出名,即在秦可卿出殡时的拜祭名单里,在列完诸公侯之后,附了一句”余者锦乡侯公子韩奇,神威将军公子冯紫英,卫若兰等诸王孙公子,不可枚数。“卫若兰的身份语焉不详,只有”王孙公子“四个字可形容。然而,这已经足够参与宁府射鹄的”世袭公子、家道丰富、都在少年“之列了。
不妨做这样一种猜测,某次射技比赛中,众人相约”赌个利物“,宝玉一时未有准备,便随手以金麒麟为彩头,却输给了卫若兰。而这卫若兰,恰恰便是史湘云订了亲却未见面的夫婿,这便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了。
《红楼十二支曲》中,关于湘云的一首叫做《乐中悲》:
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