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思与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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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思与反抗-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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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却无疑地更加近似于为现实事件所激发的热情。由于他经常这样实践,就又获得一种能力,能够敏捷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它们的发生并非由于直接的外在刺激,而是出于他的选择,或者是他的心灵的构造。”敏感,热情,想象力,诗人身上所具备的这些禀赋条件确实要比一般人显得充分许多。

  对自由问题的感应尤其如此。

  虽然每个诗人在自由的表现形态上很不一样,但是反应都是同样的强烈。比如惠特曼,从一片草叶到一座星辰,从一只昆虫到一匹母马,对他来说都关乎博爱、平等和自由。狄金森对自由的敏感表现在不自由的歌咏上面,正如她习惯地以死表达生,以天国表达尘世一样。在中国,“欲采苹花不自由”,这是由来的事。在著名的唐代“三李”那里,通过不同的题材和风格,我们同时看到,所谓自由处在怎样一种可怜的境地。“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安得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这是李白的。“我有迷魂招不得,雄鸡一声天下白”,“壶中唤天云不开,白昼万里闲凄迷”,这是李贺的。“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红楼隔雨相望冷,珠箔飘灯独自归”,这是李商隐的。自由的范围很广,思维的,心理的,行为的,从形而上到日常生活,无不存在着自由的空间。但是,对于中国诗人来说,歌唱自由就是歌唱不自由,自由只是不自由背后的一种感觉和渴望。至于政治自由,严格说来是近代西方的概念,它是同革命和人道主义联系在一起的。我们在许多欧美诗人那里,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从诗人的生命、诗人的民族和社会历史中分裂出来而又纠结在一起的自主情结,也即自由情结。由于自由本身的历史延续性,人们得以从这些诗人的诗篇中感知时代的变化,所以常常把他们称作“先知”。但是,中国没有这类诗人,而中国社会也确实没有这种变化。20世纪40年代,艾青曾经写过《黎明的通知》,那只是理想的通知,不是先知。

  波兰有一位叫玛伊的诗人说:“无论诗人谈论什么,他/总是谈论他的自由。”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诗人是同自由在一起生活的人。我们知道,诗人都是同一类“不是全有就是全无”的极端分子,他不可能同不合理的生活达成和解,对自由的境遇置若罔闻;相反,他会进入生活的深部,同习惯的世界以致安于这习惯的自我决裂。不是斗争,就是颓废。颓废是痛苦的深渊,以意志失败体现精神战胜,虽然放弃斗争,却不失为对自由理想的坚持。一部作品的价值,往往与诗人同自身的命运的冲突构成正比例。所谓“穷而后工”,人在困境中更能感受自由的存在,从而更富于思想和情感的深度,以及艺术创造的能力。这个定律,即使到了后工业时代也当仍然适用的。穷指经济,也指的政治,本质上是对自由的遏制。现代社会在生活条件的诸多方面可以作出局部的改善,但是,自由相对匮乏并不曾消除,甚至出现新的匮乏,善感的诗人将因期待值的增大而致使内心的冲突加剧。因此,现代的诗必然是动态的诗,即使各种社会病进入它的肌体,也仍然能够以危机感、挣扎和抵抗显示其强健的生命力的存在。总之,它不会是静止的、闲适的、赏玩的、悠游自在的,那是中世纪贵族阶级的遗产。然而,诗歌的现状恰恰如此。大批诗人满足于中产阶级的发胖地位,丧失自由意识,缺少匮乏的、不满与不平的生活经验和情感体验,结果只好趋于松弛、疲惫、萎缩,陷入大面积平庸。

  生活是重要的,唯有生活才能涵养生命。什么“诗是知识”、“诗到语言为止”、“发明过去”之类的种种训诫,都只有被置于生活——与政治生活相联系的日常生活——中间才可能成立。预定的原则是不可靠的,生活的原则会校正这一切。一个诗人,无论他具有何等非凡的想象力和虚构能力,生活中的事实和经验对他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奥尔丁顿在论述诗人不应当回避“当代精神”时,强调指出,这种要求并不意味着用诗去复述爱因斯坦的思想,去写《相对论长诗》,而是指他所熟悉的那个事实本身不同于他所有的前辈,接着补充说:“正是在这方面——也仅仅是在这方面!——他才是‘当代的解说员’。”不但如此,而且只有事实经验,才能有效地评价生活,评价我们所在的世界。

  评价表明一种态度立场,它来源于两个方面的知识:生活本身以及过去的文本;而文本作为一种公共话语,也唯有依靠生活实践去进行选择。有一种理论,力图将诗人特殊化,鼓吹超道德主义。事实上,人是道德的存在。正是在存在的意义上,克尔凯郭尔说伦理高于美学,诗人不过在这方面表现得更为敏感罢了。爱,同情,道义感,如果我们在同一个人的身上看到了这几样东西,就会称他为诗人。在诗人那里,所谓道德,就是道德本质,而非道德规范。正如惠特曼说的,诗人使他的每一个字都有放血术一样的功能。腐败的气息可以侵蚀法令、政策、风俗,以致整个社会,却永远不会触及他。诗人是有信仰的人,社会纪律不能使他服从,而他却使社会纪律服从自己。他是立法者,为自己立法。他看得见远方的一切,在他身上,体现着正义的制裁;也看得见近处的庸俗,通过自我完善,沟通现实与灵魂的道路,而使一切变得高尚。诗人的灵魂里有一种天真的品质,即使他使用了最夸张最华美最晦涩的文字,我们仍然可以看见:在文字后面,那颗跳动着的诚挚的心。

  诗人在道德思想和人格与表现能力之间未必一定取得平衡,对于伟大的诗人来说,两者可称得上基本相称。当观察到不平衡的时候,必须承认,社会良知在写作中具有无可取代的优先地位。虽然不能说,一个诗人只要具有圣洁的品德和卓越的思想,就可以写出伟大的诗篇;但是,要写出伟大的诗篇,这一切是必须具备的。我们看到,末流的诗人最喜欢谈论形式技法,他们或者将技术道德化,借以遏制良知,行使一种“替代性良知”;或者将各种技法划分等级,把技术知识直接等同于艺术。其实,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绝对有效的形式和技法,它们只有进入作品这一有机体内而转变成为技巧之后,才能把各自的表现力呈现出来。这时,需要确定的是:对于诗人,哪一种体验最好,哪一种过程可以导向合理、完美与永久性的存在,从而进一步确定它们的价值;否则,脱离作品的具体结构,是无所谓优劣的。最古老的技法可以表现最新颖的题材,最时尚的形式也可以容纳最陈腐的内容,这就是证明。所以,大诗人从来是不择手段、纵意而为的。对于那些专意于诗艺经营的诗人,哲学家乔治·桑塔亚那称作“夸饰诗人”,他有一段话比较说:“如果伟大的诗人可以比作建筑师和雕刻家的话,那么夸饰诗人就使人想起黄金制品行业的工匠和首饰匠,他们是同含有大量闪闪发光的宝石和贵重岩石打交道的。”建筑师和雕刻家的工作同样离不开石头,只是用的普通的石头而已。

  伟大的诗人可能不曾声明为大众写作,但是决不会声明为少数人写作;他可能声明为个人写作,但是说到底要超越个人。在他的诗篇里,有许多题材受到有意无意地忽略,而大众的苦难是肯定不会被忽略的;诗中可能涉及多个主题,而每个主题都必将通往人类的自由和幸福。他的爱不限于个人。他的爱更广大。他比所有同时代的人更敏感于时代的忧患和新鲜的思想,并且通过诗来扩大它。所以,他的诗也就常常表现为一种陌生的形式。在中国古代,屈原或许是算得伟大的诗人。屈原是政治上的少数派,持不同政见者、流亡者。作为中国诗史上第一个署名的诗人,他的长诗《离骚》出入于社会现实、神话传说与山川草木之间,表达了他的非正统思想,个人不平的、悲悯的、孤傲的情绪,并创造了一种新的诗体形式和风格,致使后人有“骚魂”之说。然而,他始终不愿抛弃廷臣的身份,绝对忠于君王,这就给他的民本思想蒙上巨大的阴影,正如鲁迅所批评的:“多芳菲凄恻之音,而反抗挑战,则终其篇未能见,感动后世,为力非强。”在国外,要说到伟大诗人,惠特曼是首先值得推崇的。“自由,让别人对你失望吧——我决不失望。”这是天生的自由的歌者,他赞颂美国精神,同时也是在赞颂全人类精神。他始终认为,诗人的最大考验是当代,歌唱当代生活乃是诗歌的全部。一部《草叶集》正是这样一部伟大的史诗:自由,宏伟,饱满,真实。那是浩瀚的大海,关怀的是整体,同时不遗忘局部;它无所不包,却又澄澈、单纯。在形式上他一样追求自由,抛弃所有装饰性的比喻,抛弃所有格律,抛弃所有拼凑雕琢的手段;长篇幅,长句子,反结构,反组织,完全是没有哲学的哲学,没有技巧的技巧。他歌唱人民,也歌唱自己,他歌唱总统,也歌唱战俘和妓女。他歌唱肉体,也歌唱灵魂,歌唱一切一切伟大的卑微的生命。他开创了诗歌的平民传统,平易而自然。对于他的诗,他写道:“这不是书,谁接触它就是接触一个人。”什么是伟大的诗人?首先是因为诗人具备了非凡的人格,在他那里,人与作品达成了高度的协调一致。

  弥尔顿、拜伦、雪莱、雨果、海涅、普希金、涅克拉索夫、密茨凯维奇、洛尔卡、米沃什、聂鲁达、金斯伯格等,堪称伟大的诗人。真正伟大的诗人可以说都是从近代开始产生的。在他们中间,思想和诗歌成就并不划一,像普希金就写过一些宫廷诗篇,聂鲁达也写过斯大林的颂歌;米沃什、金斯伯格仅以诗歌表达一种文化抵抗;洛尔卡死得太早,艺术遗产相对显得单薄,但是,由于个人的天才创造而仍然带有示范的意义。在大的方面说,他们明显地属于同一个诗歌谱系。社会性、当代性、斗争性或者行动性,是他们的共同的特征。洛尔卡曾经表示说:

  ……在这个世界上,我一向并将永远站在穷苦人一边,永远站在一无所有的人一边,站在连空洞无物的安宁都没有的人一边。我们——我指的是在我们所谓舒适阶层的环境中受到教育的知识分子——正在接受付出牺牲的召唤。我们要接受这种召唤……人们在天平上向我展示斗争的结果:一边是你的痛苦和牺牲,而另一边则是对所有人的正义,尽管它处在向一个已经出现但人们尚不认识的未来过渡的痛苦之中,我仍将尽力将拳头放在后边这个秤盘上。

  这是我们的诗人应取的态度。

  但是,要始终坚持这一态度是困难的。大量的诗人因为自私和怯弱,便制造出各种堂皇的理由而相率退避,于是站在前头的伟大者就变得极其稀少了。只要人民仍然在夜间行进,就一样需要精神的灯火。人类的独立和自由毕竟高出于一切诗歌。所以,对于伟大的诗人,我们有理由向他们脱帽致敬。

  把伟大的诗人同大诗人划分开来是必要的,也是有根据的。当然,要截然做出绝对的划分也是困难的。但是有一个基本的原则是,在伟大的诗人那里,诗在人那里活着;在大诗人那里,人在诗那里活着。大诗人专注于诗性的培养与诗艺的发挥。布莱克、叶芝、庞德、艾略特、史蒂文斯、奥登、兰波、波德莱尔,圣…琼…佩斯、荷尔德林、里尔克等等,都是大诗人。用希尼的话说,他们争取的主要是“诗歌主权”,而不是人民主权。当然,大诗人的情况也很不一致。像庞德,从《诗章》看,他对人类事务十分关注,但是他的反犹主义以及对法西斯的礼赞,是反人类的。布莱克、波德莱尔、圣…琼…佩斯、奥登,都曾在一定程度上参与过人民的斗争,但是他们的活动主要在艺术方面,而且他们比较地习惯于把人与诗分开,而可以自在地耽留在诗篇里。我们把狄金森称为大诗人,是因为她以自己创制的短诗打破了英诗的传统,常常用未完成式、省略式的个人方式,在诗中表现了人性的深度。这些大诗人的作品都与个人生活有很直接的关系,学院气十足的艾略特其实也都如此。至于个别诗人,其诗性来自书本而非生活经验,如博尔赫斯,就是在知识和语言材料的基础上建筑他的艺术迷宫的。即使像他这样,拥有超人的智慧和技巧,这类作品,比起那些直接来源于生活和斗争中的大诗人的作品,到底缺乏血气和生命的活力。再说歌德,他的成就也主要得自博学与知性;作为王国中的一位既傲慢冷漠又卑躬屈节的重臣,不可能产生伟大的诗歌。

  事实上,诗人与诗歌是分层级的。当文学史对此进行描述的时候,是把人类的良知、生命体验和想象力放在首位,还是优先考虑知识和技艺,这是评价中的一大分歧。在这里,很难消除历史上形成的“定见”,也就是既成事实;同样地也很难避免当今的文化情景的影响。至20世纪末,伟大的诗人很少有人提及,影响渐渐式微;而以技术见称的大诗人以致次等的诗人,却占据了中心位置。对此,我们不妨质问:诗歌中的人类在哪里?其中包含了多少自由的元素?在这些诗歌里,有没有同代人的心灵的回声?问题的严重性,甚至包括:有没有诗人自己的声音?

  二〇〇五

  与筱敏女士合编《人文随笔》丛刊,由花城出版社出版。

  11月,文集《午夜的幽光》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九十年代以后,对知识分子作家,尤其如奥威尔一类“为政治写作”的作家兴趣剧增。仅奥威尔一人,即作文三篇为之鼓吹。此文为其中一篇。

  奥威尔:从政治中来,到政治中去

  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的作品在我国有多种译本,他的作风,当为许多读者所熟悉。但无论寓言体的《动物庄园》和《1984》,还是纪实体的《巴黎伦敦落魄记》和《向加泰罗尼亚致敬》,以及随笔评论之类,所有文字都为一种政治意识所浸渍。像这样严重迷恋政治且成癖的作家,不要说在他所在的那个绅士的国度,就是在世界范围内也是罕有的。

  在我们的一些小雅人看来,政治是野蛮的、卑鄙的、肮脏的,至少是无趣的。奥威尔是一个现成的例子。他们会说,这个英国佬倘不是沾惹了政治,一生将过得相当顺当;连他的文学事业,也不会因为“泛政治化心态”的支配而受到破坏,变得纯粹、精致和超然得多。以奥威尔的身份,确实大可以不问政治。他原本作为英国皇家警官被派遣到缅甸,根据享有的特权,可以随意处罚异国的囚犯,生活的优越至少不下于小雅人。然而,不幸的是,他无法接受皮鞭、子弹和四周痛苦的呻吟,结果还是把这份美差给辞掉了。其实,凌辱与被凌辱,损害与被损害,宰割与被宰割,一无例外地都属于政治——这是现实直接诉诸奥威尔的眼睛和心灵的。在奥威尔这里,政治是从生活伦理中长出来的,而非得自纯粹的观念;不管承认与否,喜欢与否,它都是一种实存。只要感觉到了政治的存在,它就已经同个人的道德感结合到了一起,因此,奥威尔声明“为政治写作”是最自然不过的事。相反,如果要他脱离政治,不跟政治沾边,除非使他失去记忆,把整个心脏、热血、所有人性的东西从他的身上给拿掉!

  离开缅甸之后,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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