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谱牒考察,知识分子的原型有占卜者、巫祝、行吟诗人、史官、俳优、教士、圣愚等等,由此可以开出知识分子的不同的传统。与权力的距离的远近,造就了知识分子不同的职能、性质、精神风貌。
由于国家、民族、阶级、团体、宗教、语言、文化传统的差异,知识分子是特殊的个人;但是,自由精神的一致性,对非物质方面的利益的追求,都可以在众多的变数中间产生一种可通约性、普遍性、超越性。他们都是知识分子意识的拥有者,“漫漫长夜的守更人”。
萨义德说:“我相信,知识分子的重大责任在于明确地把危机普遍化,把特定的种族或国家所蒙受的苦难赋予更伟大的人类范畴,把那个经验连接上其他人的苦难。”所谓普遍性,在这里变做了知识分子的责任感;而且,这责任不可避免地同人类的苦难和危机有关。
可以说,知识分子的职业,是一种充满着精神冒险的痛苦的职业。所谓“智慧的痛苦”,对知识分子来说,不可能脱离思想实践性。一个知识分子,如果与现实世界——主要集中在苦难和危机上面——不发生任何关联,有智慧而无痛苦,势必蜕变为一般学者和文人。
知识分子是否如利奥塔所说,已经进入了“坟墓”?
根据利奥塔的阐释,知识分子被等同于一种普遍主体,是由20世纪初法国德雷福斯事件而制造出来的一个神话。由于一体化的知识状态分解为各自独立的“语言游戏”,加速了普遍主体的消解,所以说,“分离”才是知识活动的基础性原则。这是对寄存于知识分子角色中的文化精神的普遍性所作的曲解。精神不是黑格尔式的绝对精神。在这里,精神是本体论的,具有各别形式的,离不开个体的承当。
否定普遍性是对社会责任的一种逃避。但是,肯定普遍性,也可能因为耽于形而上而逃避自由,逃避责任,进入利己主义的庇护所。
美国西尔克父子在一部政治社会学著作中把一些大学、报纸、学术机构当作美国社会的“权势集团”进行论述。它们作为权势者,是只有在民主社会中才可以成立的,在专制社会中只能是弱势集团。在专制社会那里,权势是高度集中的;文化机构不可能具有独立性,它们是政治的仆役;如果要说社会影响,也不过是权力的影子而已。
“知识分子属于弱者、无人代表的同一边。”萨义德说。
思想统制
权力对知识的利用或遏制,通常按照两个渠道进行:其一是规范知识者,或者培育,或者戕害;其二是规范知识的载体,物质化的书籍报刊,或者推行,或者禁毁。
古来有所谓王道霸道。道者,未必一张一弛,却往往视乎对象的性质而定。任何歌功颂德的东西,几乎都可以享受仁爱的政策,哪怕是独裁者。
伏尔泰在一部名为《关于阅读的可怕危害》的小册子中说:书籍驱除蒙昧,“而蒙昧从来就是控制完美的国家实行监管与保护的工具”。
一部阅读的历史,就是一部关于图书的遭受查禁,删芟,残损和毁灭的命运史。绝对的权力,要求一切读物都是官方读物。多种审查机构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的。1559年,罗马异端裁判所的神圣会议出版了第一本《禁书目录》,经过不知多少回的增补更新,至1966年6月才被最后废弃,其间居然延绵了400年!
此后,这种敌视知识和思想的野蛮行为并未绝迹,《禁书目录》仍然以不同版本在流行。从最早的莎草纸卷、竹帛,到装帧完好的现代书籍,布满无尽的灰烬,以及锁链的阴影。
马克思在著名的《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说:书报审查,尤其是“有害倾向审查”,使著作家成了“最可怕的恐怖主义的牺牲品,遭到了怀疑的制裁”。他指出,这种反对倾向的法律,即没有规定客观标准的法律,不是惩罚行为而是惩罚思想的法律,乃是旁边置放着普鲁士绞架的出版自由。
他对书报检查官十分憎恶,讽刺为“像罗马的鹅一样,只要嘎嘎叫几声就可以挽救卡皮托里山的人们”。他说,这些家伙太谦逊了,总是一声不响地躲起来,“学术界并不知道他们,而政府知道他们”。
他还区分了书报检查中自由报刊外部与内部的限制。外部限制仅是官方限制,而内部限制,则更复杂也更严重。
法国大革命以血与火为自由和民主立法。
马拉波指出,报纸若无自由,其他法律将无效果可言。
夏多布里昂说,“出版自由并非来自宪法,而是宪法来自出版自由”。
一个没有出版自由的国家是没有宪法的国家。因为,从根本上被注销了自由权利的宪法不是宪法。
关于言论出版,世界呈现两种不同的模式:一是美国模式,即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原则,新闻出版自由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这里,宪法对权利的保护植根于人的基本尊严和价值的观念。一是苏德模式,谁控制了新闻媒介,谁就控制了语言和思想,控制了全社会。个人的权利,更多的时候遭到各种以集体名义进行的扼杀。
极权国家由于过度重视意识形态,所以对书报特别怀有敌意,而必要采取审查措施。然而,在美国和西欧,检查制度已于19世纪全面瓦解;苏俄则一直维持至具有历史意义的1989年。
顺从与保守
葛兰西将知识分子划分为保守的和激进的两类。
他指出,保守的知识分子为主流阶层提供道德的与智力的领导权。他们认同主流的权力关系,作为现状的能动中介,有意无意成为其意识形态与价值观的传播者。他们为统治阶级服务,提供政治的、经济的、伦理的理论基础。
他同时指出,在现代工业社会中,这类保守的知识分子仍然可以随处找到。
科塞在一部关于知识社会学的名著《理念人》中,详细论述了权力与知识的不相容性。
他认为,从政的知识分子作为公务员的知识分子,由于受到政策制定者的限制,注定是保守的,回避问题的,讲究功利的,而不是前瞻性的。具体事实的约束力,促使他们一起挤到技术和工具的角度进行思考。他称引李普曼的话说:“把追求知识分子与行使政治权力结合在一起是不可能的;那些试图这样做的人,结果不是沦为相当恶劣的政客,就是成为冒牌的学者。”并且强调指出,不存在任何修正这一判断的理由。
萨义德的《知识分子论》有一个专章,题为“对权势说真话”。他明确指出,这是知识分子的基本特征。对于有机会接近决策层并掌握一定实权的知识分子,他断定说,他们“主要是服侍权势并从中获得奖赏,是根本无法运用批判和独立的分析与判断精神的”。
他坦率地批评说,知识分子的“逃避”态度是最值得指责的。在他看来,所谓逃避,就是转移明知是正确的、有原则的、困难的立场,而决定不予采取。比如:不愿意显得太过政治化;害怕有争议性;遇事需要领导或权威人物的允许;总想保持客观、持平、温和的美誉;希望能被咨询,成为委员会中有声望的一员,以留在身负重任的主流之内;希望有朝一日能获颁荣誉学位和大奖,甚至担任驻外大使。他说,“对知识分子而言,腐化的心态莫此为甚。如果有任何事情能使人失去本性,中立化,直至戕害热情的知识分子的生命,那就是把这些习惯内在化”。
在这里,萨义德提出一个关于知识分子的“腐化”问题。
英国作家福斯特说德国人很崇尚文化,但是犯了一个大错误,就是容忍自己的文化堕落为“官方文化”,所有的罪恶由此而生。纳粹时期就是把伟大的国民文化改造为官方之物,将文化遗产削足适履地使之极力符合今天的统一规范,否则国将不国。对于希特勒来说,“所谓德意志即是——德意志”,国家是最终目标。正因为如此,在纳粹的铁掌之下,德国文化无法升华为世界文化,用我们惯常使用的一句话来说,即是“走向世界”。
在西方近代史上,律师和法官为促进民主革命曾经起过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也有大量的事实表明,他们也曾忠实而有效地服务于专制政权。这样两极的现象,出现在同一角色身上是令人吃惊的。
在德国,“铁血总理”俾斯麦便出色地利用司法,作为打击异己,控制国家的工具,“官僚反动势力最锋利的一件武器”。众多的法官与当局保持高度一致,以致被称为“阶级司法”。法官联盟主席约翰纳斯·雷卜说,整个共和国的法律充斥着“骗子精神”、“党派和阶级的流氓法律”。情势的严重,致使自由进步党员不得不大声呼吁反对法官“该死的党性”。
卡尔·施米特是著名的纳粹法学家,早年出版《论独裁》,即已对独裁制度进行了法理的辩护。他认为,在紧急状态下,国家领导人拥有极端的权力,甚至可以在“暴乱城市”中动用灭绝人性的手段。凭着他的敏锐的政治嗅觉,主动迎合,支持独裁,为纳粹篡夺政权和镇压“国内敌人”制造新的理论,从而获得纳粹的重用。一度失宠后,眼见希特勒进攻欧洲,他又将研究方向从宪法转移到国际法中去,发明“大空间”的概念,为德国的侵略行径寻找法律根据。对于当时众多受迫害的知识分子,他声称,“此类德国知识分子的败类就是应当被消灭”!
希特勒在1938年说:“少了扩音器,我们就无法征服德国了。”这位法西斯魔王不断用扩音器播放瓦格纳的音乐,以激发群众的爱国狂热;混杂在这音乐中的,就有知识分子的叛卖的声音。
俄国知识分子是世界上罕有的优秀的族群。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对于波兰尝试恢复独立的活动,他们普遍地表示了一种敌视态度。1830年和1863年两次波兰起义失败后,俄国社会各界一致支持政府对起义者施行死刑和流放西伯利亚做苦役的判决;其中,就有普希金、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涅克拉索夫和丘特切夫等人。“爱国主义”成了一道魔障。为了伟大的“祖国”,他们不能不对致力于脱离俄国的波兰人的勇敢精神表示痛恨。对此持不同立场的,只有一个赫尔岑。但是,无论在政府,还是在同行那里,他都因为服从真理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苏联著名音乐家肖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中称,曾经写出《列宁》和大量政治鼓动诗篇的马雅可夫斯基不是“公民”。这是耐人寻味的。
萨义德在一次回答台湾学者采访时谈到中国知识分子,说:“虽然我对中国传统所知不多,但我认为这些传统都有宫廷的知识分子,也就是对有权势的人发言的知识分子,而他们自己也成了有权势的知识分子。”他强调说,他一向反对这种情形,因为他觉得,“知识分子扮演的应该是质疑,而不是顾问的角色,对于权威与传统应该存疑,甚至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中国知识分子恰恰乐于进入宫廷,充当顾问,也即古人说的“王者师”。连发动新文化运动起家的胡适也在所难免,可见一斑。
倘要安全和荣耀,必然舍弃自由。因为,无论自由建立在什么地方,在壕堑里还是在纸面上,都是危险的事业。
激进或对抗
关于知识分子的职能,曼海姆这样指出,他们把利益的冲突转化为理念的冲突,把社会上潜在的令人不满和不安的问题及其根源揭露出来,从而促进人们的觉醒。科塞以理念定义知识分子,称为“理念人”。他认为,知识分子对社会核心价值特别关切,他们把理念从中诱发出来,并且设法加以引导和提升,希望通过系列有意义的通用符号,为社会提供道德标准。他们是坚持神圣传统的传教士的继承人,同时也是《圣经》中先知的继承人,是那些受到感召而远离宫廷和教会的制度化崇拜,在旷野中传道,谴责权势者的罪恶的狂人的后代。不同的在于,“他们还倾向于培养一种批判态度,对于他们的时代和环境所公认的理念和假设,他们经常详加审视,他们是‘另有想法’的人,是精神太平生活中的捣乱分子”。
批判的、异议的、反抗的态度,对知识分子来说是根本的。萨义德谈到知识分子时说:“吸引我的就是一种反对的精神,而不是调适的精神”;又说:“在意见与言论自由上毫不妥协,是世俗的知识分子的主要堡垒;弃守此一堡垒或容忍其基础被破坏,事实上就是背叛了知识分子的召唤。”
西方文化学者提出一个“抵抗的知识分子”的概念。
不同于葛兰西的激进的知识分子的地方,抵抗的知识分子来自并活跃在任何群体之中,而不限于工人阶级。他们反抗形成他们自己的社会的令人窒闷的知识和实践,在被压迫情境中倡行改革性批评,并且力图提供道德的、政治的、教学的领导权。无论在学院内,还是在学院外,他们都在积极参与作为批评角色的各种项目,创建政治关系的新形式。他们非但不曾屈从于政治对学术的兼并,恰恰相反,而是将学术研究重新加以政治化。鉴于各学科专家的知识与公众领域的严重隔阂,他们努力创造一种能够变革社会的语言,进入大众空间,以合群的姿态反合群。
齐格蒙·鲍曼的《立法者与阐释者》一书以两分法立论,从现代和后现代这样两种不同的处境和策略出发,把知识生产者分为立法者和阐释者两大类别。
借用这个隐喻,可以赋予另外的意义。立法者可以称为秩序主义者,是权力者的一部分,以知识和技术从事务实政治,谋求控制的有效性,通过献策和直接加盟,影响政策的具体制订和实施;阐释者永远是无权者,解构主义者,脱离命令性行为而强调相对自主的实践,从事的是务虚政治,唯以批判、对抗、不合作表达某种政治意向。正如《理念人》的作者科塞所说:“知识分子作为政府与社会的积极批判者,作为一套观念的鼓动家,他们并不向往权力,他们的目的首先是将大众的注意力引向一个中心问题,然后利用公众舆论的力量向决策者施加影响。”
知识分子构成为“压力集团”而自处于权力中心之外。作为独特的存在,他们以强大的精神能量,体现社会对国家的制衡。
在1968年5月风暴中,巴黎学生高呼:“宁愿与萨特走向谬误,也不同阿隆共享真理。”在这里,萨特代表的是反政府的立场,自由思想的立场,勇于实践和承担的立场。
什么是真理?当它成为现实的那一天起,就失去了真理性。
知识分子的自由意识,也即反抗意识的表现,除了反对权力,就是反对群体,乃至反对自我。
萨义德指出,知识者常常昧于面对以自己的民族或国家的名义所犯下的罪行,在危急的时刻尤其如此。他举越战为例,说当时要求团结一致支持国家,连辩论战争是否正当也被认为相当于叛国行为。他强调指出,即使遇到这种情况,知识分子仍须发言反对那种“合群性”,个人的利害得失是在所不计的。
在纳粹德国,以海德格尔为首的大队的知识分子趋附于希特勒政权,也有一批宁可被处死,被驱逐,也不屈从于权力意志的知识分子,还有一批知识分子被迫在帝国文学院或别的机构工作,他们默默地在内心深处流亡,却没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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