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服汤药吃过之后,已开始明显见效。我一边体会着自己的感觉,一边捧着医书琢磨起神奇的中草药。兼顾自己的其他症状,又重新调整了一下药方:白芍15g 香附10g 川楝子10g 枳壳9g 柿蒂9g 柴胡6g 赤芍9g 栀子6g 竹茹12g 瓜蒌9g 霍香6g 佩兰9g
白豆蔻6g 郁金12g 川芎9g 川牛膝15g 甘草3g
我给自己开的草药,比较起医生开的,惟一自信的一点是,它最适合我的症状。所谓的好与不好其实没有绝然的标准。就如同世界上的衣物与食品,好东西很多,但首先的选择标准是适不适合自己。
如果真的能够自己治病,我将再也不去医院。
母亲说,”你气死医生了!”
我诚实地说,”是被逼出来的。”
自己开汤药治病的消息不胫而走。
有一天,一个美国的朋友打电话过来,开口即对我说:“陈染大夫你好!”我愣了一下,然后我们笑起来。
从土城路回家的路上
从土城路回家的路上
我是现实主义者
我经常深深想念一句话:“人应该从墓地回家的路上成为一个诗人。”(一位诗人语)可是,我们是多么难得走在从墓地回家的路上啊。我想象那小路应该隐蔽在头盖骨深处的密丛里,应该裹在薄衫和饥饿的里边,应该是人们精神深处的另一处家园。
白天,当我们在密集如蚁的人群里,在物欲的角逐中,无论我们把眼睛擦得多么明亮,也难以看到那小路。它深埋在身体的里边,只有里边的眼睛才能找到它。可是,外边尖锐的光亮把里边的眼睛完全地遮住了,里边的眼睛闭着,这使我们难以再像20岁时候一样做一个诗人。
我从土城路回家的路上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外表醒着,里边睡着。
对于我,如果你知道土城路通向哪里,你就会理解一个人为什么无法再成为一个诗人--土城路通向我的面包和牛奶,通向我蔽身歇息之所的房屋,通向睡眠,通向每一天呼吸的空气,通向我瘦弱之躯的医护,通向工资卡,通向物质的无所不在......
如果从土城路回家的路上都不能成为一个现实主义者,那么一定是疯了。庞大的现实把我放置于从土城路回家的路上,我只有在想象中走在那从墓地回家的路上,在夜阑人静或黎明降临的内省时分,一寸一寸细量着生命的光阴。
屋舍是怎么”活”起来的
屋舍是怎么”活”起来的
一处新的房屋就如同一件崭新的外衣,需要与身体磨合一段时间,甚至穿出褶皱来,才像是自己的衣服,才随体合身,才被自己从心理和生理上真正接纳。
在我搬进新居好长一段时间之后,我仍然感觉像是在作客,不像自己的家,不知主人是谁。应该说,房子装修得大致还符合自己的意愿,算是一种”高级的朴素”,艺术化的家居的味道,反正怎么看也不会以为”一不小心走进了某一家豪华宾馆,或者走进了哪一间”做酷”的酒吧。但是,房间里就是没有人烟味,像一只荒凉的大盒子,连尘土也没有。一走进房屋,就觉一股阴森凉气从皮肤、从指尖、从头发孔往骨头里边渗。
我一向对忽然降临、发生的事物缺乏足够快的适应力,”日程在计划之中”已成为多年的积习,这很难说清是”文明习惯”还是”臭毛病”。平时与朋友或家人约会,也是早早就提前沟通信息。如果届时忽然有变,我就会一时无措,愣愣地转半天弯,然后才艰难地顺向一个新的安排方向。
一处新居,也算是一个新的事物。身置其中,总觉包裹了一身陌生。睡醒之后,往往不知身在何处;坐在餐桌上吃饭的自己,竟然仿佛是他人;思路也是堵塞的,似乎哪个方向都没有出口。沃尔夫狄特里希在《许多东西还根本没有体验过》里提到类似的感觉:我比以往更感到无家可归,无论在书稿里还是在风景画中都找不到故乡......究竟为什么还要系念故乡?因为故乡像黏土一样粘在鞋底上,又好像一声呼唤声在耳朵里尖叫。它能调整一个人的知觉,引起他的回忆......
我记起我的一双在广州买的极普通的拖鞋,它跟随我到过乡下,到过澳洲,到过伦敦。当它终于被穿坏、我打算扔掉它时,竟忽然有些不舍。平日在家里,我向来是以扔东西出名的,没用的东西总是”转眼间就不见了”(母亲语),为此,母亲对于那些没用的”宝贝”总是东掖西藏。可是,扔拖鞋那天,我却对母亲感慨又感慨,母亲高兴地说我活到这个年岁总算”成长”了。其实,在我眼里,它哪里还是一双拖鞋,它分明已经成为我经历的一部分。在把它郑重地扔进垃圾箱之前,我当真地翻过鞋底看了半天,说这上边尽染了这儿那儿的泥土的芳香,倾听过我与这人那人的诚恳的抑或掩饰的交
谈,说它曾经陪伴我在那套遥远的黯红色花园宅舍里,在潘笛幽泣的哼吟中,等待一个人的敲门声......它是我往日岁月的”见证人”。虽然那鞋底上干净得什么也没有,几乎是纤尘不染,所有的痕迹都只是在我的记忆之中存在。
最后,我还是把它扔掉了。即使是记忆,有时候也是需要割舍、扔掉的。
一双拖鞋当然比不了一处居舍,但它们的性质是一样的。
小时候我曾听说过镶嵌在烟斗杆上的玉石嘴,经过天长日久的吮吸之后,沉默的绿石能够开放出活的玉石花。当时我似懂非懂,觉得奇妙莫测。后来我亲眼看到了一个家的墙壁和天花板是怎样”苏醒”过来的,看到了石板里面的”血液”和”呼吸”慢慢流淌起来,看到了一处冰冷的空间是怎样通过与人的肌肤相亲而终于共脉搏的。
一个家,的确是被我们住”活”的,是被日积月累的人的气息浇铸”活”的,是被温馨的回忆、伤感的争吵、文思的涌动、厨房的油烟、杯盘的狼藉、淋浴的流畅、睡眠的酥软、下水道的霉味、垃圾的堆积、电话的打扰、邻居的摔锅打碗、电视的乏味、吸尘器的噪音、冰箱里汁液饱满的鲜亮水果、停电断水的不便、热闹抑或孤独的时辰,以及这里那里种种的只欠缺那么一点点的遗憾浸泡”活”的。
崭新的房子没有生命,无论装修得多么华丽奢侈,家具多么典雅贵重,即使所有的墙壁都不是用石灰板而是用钱币堆砌成的,也无济于事,那不过是一个冰冷的壳儿,家的感觉决不是由此而生。家是我们的外衣,里边裹满了各种各样令我们难以释怀或者不堪回首的记忆。
新郎才女貌”
、健身、美容淹没在厨房的油烟里。献给我一首诗觉得挺新鲜,但天天只会献诗陪他啃干馒头就咸菜谁也受不了。21世纪的现实生活,需要雄厚的经济基础。居家过日子,得性情温和,通情达理,身体强壮,这才叫举案齐眉,郎才女貌。
新郎才女貌”
在报纸上读到一位”不装绅士”的诗人的言论,他说:“要选择生活伴侣,在学术讨论会上或是装扮绅士高深,我可能会说选择林黛玉。但其实你问100个男人,我保证99个会说选择薛宝钗。娶林黛玉干什么呀?我累了一天回来还看她哭哭啼啼,烦不烦?耽误我看股票信息看足球。葬一次花我觉得挺新鲜,葬两次花我准受不了。21世纪的现代生活,需要雄厚的经济基础。居家过日子,得性情柔顺,通情达理,身体健康,这才叫举案齐眉,郎才女貌。”
他说得真是好。
只是他忽略了一点,一个智貌兼得、健康能干的现代女性也是用这样的标准来选择她的生活伴侣的。
这样的女人她会套用他的话说:要选择生活伴侣,在学术讨论会上会装扮淑女,可能会说选择一个两手空空自以为是的才子。但其实你问100个现代女性,恐怕有99个会说选择能够承担生活的性情男人。嫁穷酸秀才干什么呀?我累了一天回来看他除了涂涂抹抹牢骚满腹什么都不会干。耽误我进取
少年老成
少年老成
我的朋友Y君平时总是一路哼着小曲,伦敦雾夹克外衣很随便地敞着,半新半旧的LEE牌牛仔裤好像从来没有洗过,脚底下拖拖拉拉的,岁数稍大的人见了他,便拍拍他的肩,称赞一声,多朴素的青年!而年轻人见了他,又会被那一身名牌晃一下眼。Y到哪儿都显得恰到好处。
他手里总举着一个茶杯,随手从别人桌上抓一小撮茶叶,冲上一杯开水,一副你我不分、不拘小节、没心没肺的样子。他还会在最严肃最沉闷的场合,顺嘴说出一些得体而精彩的小段子,或是从别人那里偷偷拿来的妙语。比如他说,”沉痛是什么?沉痛就是面对别人的幸运而产生的一种心情。咱们这儿谁幸运了?”
于是,博得大伙一乐,气氛轻松起来。Y君仿佛什么都是信手拈来、收放自如、水到渠成。其实,他要说什么做什么或不能说什么做什么,心里明镜一般,即使是在某种场合说着言不由衷的话时,也绝对是滴水不漏、纤毫不爽的。平时,明里暗里话里话外的弦外之音,既听得清楚又说得明白
。
每次见到Y君,我总是想起一个美国人说过的话。他说,一个人若是能非常谨慎地不谨慎,又能非常得体地不得体,他通常能获得极高的社会地位。所以,每每私下里我总是盼着Y君有朝一日能当上大官,好去帮我收拾那种欺负好人的人。
当然,能当上大官也是很难的。一个人说一句假话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说假话。如今,少年老成的人越来越多了,看某人只有20岁,其实他的阅历已经80岁。我原来是不相信一个人可以永久掩饰自己的意愿,永久保持一种违背自己的价值体系的姿态的。事实证明我是错的。在人群里,有多少头脑在假装成为另外一种头脑!而且,这样的姿态正在从老成的少年开始。
炮竹炸碎冬梦
炮竹炸碎冬梦
P城禁止放炮竹,所以在禁止令生效的前一天,P 城没喜没忧,平白无故,全城炮竹连绵,通宵达旦,犹如世界大战前夜。
前日,天秋来信说,伦敦今年的冬天格外冷,刮大风,像《呼啸山庄》插页上那些吹倒橡树的巨风一样,还弄出许多奇怪之声,她被惊醒,许久睡不着。
我翻开日记,查着半月前那一天P城的天气,结果发现那一天的气象一栏是空白,但日记里有这样几行字迹模糊的记载:
是夜,贼们扮装成凄厉的风,旋转着走进我的房间。我听到门后有动静,立刻摸到枕边的手电,刷一下向房门外照去,门扇紧闭,窗角平展,没有人影晃动。可是,不知哪边墙壁里,依旧不断往外渗透呼吸声。反正有墙壁,贼们进不来。我想。于是,我熄了手电,准备重新入睡。可是,这回我又像早年相信P城有春天这种传说一样,我又错了。他们已鬼魅般潜入室内,影立于床边,人却贴在墙根上。
这是一群”跪着造反”的强盗,他们是来掠夺我的心的。他们抢了就跑。我是
在转身朝向窗子那边,准备重新睡去时发现的。我猛然从窗角看到外边光秃秃的树枝上,挂满了我的心,从我出生到现在,每年一颗,大大小小共30颗心挂在秃树上。我一摸胸口,果然我已没心了。
为时已晚。没有心我便什么都没有了。我知道我斗不过他们。这群功利的狗!怎么办呢?他们不要了心,也不让我守住自己的心。
我的日记本上没头没尾记了上边的一段,不知是梦还是什么预言。怪怪的,莫名其妙。伦敦刮大风是确凿无疑的,伦敦离我太远,便与我没什么关联。但是,我的朋友天秋夫妇在伦敦,伦敦的疼痛便与我有了切肤的关系。
我非常喜欢天秋,她的清朗、靓丽、尖锐以及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一种”天真的无耻”和”美丽的邪恶”,我都喜爱。但我不能表现得太喜爱她。天秋与我同性,我若是太喜爱她,别人就会以为我们出乱子;当我每每向他们提起天秋这个名字时,他们的眼前只会浮现一片性的感觉和色情的迷惑,由此也可说明天秋的天生丽质。周作人先生曾提到某一种人见了《金瓶梅》三个字,就要**。这群牲口啊!他们怎么就看不到天秋坚韧的细手指如冰凉的美蛇,在纸页上随便一划,就能划出来美丽的诗句呢?
我也比较喜欢秸,他的智性、幽默以及柔和儒雅(正因此,我才肯定他在骨子里是个谦和的”暴君”),这一切的确让人感到快活。有一次,秸说,一家杂志社看了他的一篇美学论文,然后写信告诉他,他们通过他的文章看出了他的一个颇为本质的特点--好色。秸欣然地对我说:这难道还用说吗?!那神情,谁见了都会以为他好像是得到了赞美。秸就是这样一个人。但我也同样不能太欣赏他,因为秸是天秋的丈夫,我若是太赞美他,也会出乱子。而且,假若我不喜欢秸,天秋会不高兴;假若我太喜欢他,天秋也会不高兴。通常来说,女人都是这样的。我总是掉在一种复杂而矛盾的关系中。
沃尔夫在《一间自己的屋子》里,曾借用柯勒瑞治的话说:“伟大的脑子是半雌半雄的。”我认为,这话的意思不仅仅指一个作家只有把男性和女性两股力量融洽地在精神上结合在一起,才能毫无隔膜地把情感与思想转达得炉火纯青的完整。此外,我以为还有另外一层意思:一个具有伟大人格力量的人,往往首先是脱离了性别来看待他人的本质的。欣赏一个人的时候,往往是无性的。单纯地只看到那是一个女性或那是一个男性,未免肤浅。
几个月前,天秋夫妇离开我,去了伦敦。在他们离开我的半年时间里,我在心里依然每天和他们说话,拒绝接受他们已离我而去这一事实。直到半个月前的那天夜里,我的心在冬日里的秃树上飘摇,然后它们像枯叶一样一片一片落地。直到这一天,我才懂得哪些是邈远的事情,哪些是近在眼前迫在眉睫的事情。老早就听天秋说她新写了一篇小说,此小说与我的关系如何如何。她在P城时,我真是领教了她写小说的那一种轰轰烈烈,一篇一篇炸弹一般投向我,把我炸得晕头转向。我的写作方式,一般在完成之前都是不动声色的,所谓含而不露。这并不是出于我对朋友的隔膜,大概只是因为我心理方面的某些问题,写作起来总是有点”鬼鬼祟祟”,担心毕露于世后,再没有勇气和余地把小说写下去。
天秋这一回的小说,不知遇了什么关卡生不出。我等了许多天,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此篇,一如既往,散发着她那一种独特的模糊、零琐、散漫不经的魅力与光辉。天秋这个女人,越来越使我想到现代文学那一代女作家中最为活脱脱的一位女才子--苏青。张爱玲在谈及对苏青的某篇文章的感受时,曾说:......仿佛是走进一个旧识的房间,还是那些摆设,可是主人不在家,心里很惆怅......
如果把小说这个载体称为房子的话,我觉得天秋制作了许多她自己不在其中的房子,房子里晃动的全是她的音容笑貌,魂萦梦绕,可偏就找不到她这个活人。也许是我太想看到她本人,而不满足于只看由她布置的房子的缘故吧。我写作的文章,无论我在天边地角”胡编乱造”出一个什么样的不是我的房子,亦无论这房子的主人是男是女,是好是坏,总有人想象在那房子里找到我,并且坚定不移地误以为那就是我。这真是天大的冤枉。我想,这一点,是天秋比我聪明的地方。
能够欣赏自己同类性别朋友的女人,是比较自信的女人(此言写在这个地方有自夸之嫌),而那种视自己的同类为敌人、仿佛与同类相处如同在角斗场里的女子,则比较可怜。最没出息的要算是那样一种男人--仅因为同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