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他想起那位老王,而让他惊讶的是,他已经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曾想起他了。将近有一年的时光,他只顾着拚命工作,攒足够的钱,好让他能够风光地回到西班牙。
“绝对不要放弃梦想。”那个老王曾经这么说,“遵循着预兆走。”
男孩捡起乌陵和土明,并再一次莫名地感觉到,那个老王就在他身边。他已经辛苦地工作了一整年,如今预兆告诉他,该走了。
我将回去做我以前做的事,男孩想。即使那些羊不能教我说阿拉伯语。
可是那些羊曾经教他一些更重要的事:这世界上有一种大家都能了解的语言,在过去他曾多次运用这种语言,来改变水晶商店的一些事。这种语言诉说着热忱;诉说着爱和目标能够成就许多事;它同时也是你在追寻你所深信并渴望之事的其中一部分。丹吉尔已经不再是一个陌生的城市,而且他觉得,正如他能征服这个城市,他可以征服其他任何城市。 “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那个老王这么说。
可是那个老王不曾说他会被骗钱,也不曾提到沙漠的无边无际,或者,有些人虽然明白自己的梦想,却从不期望去实现它。那个老王也不曾教他,金字塔原来只是一堆石头罢了,或者任何人都可以在自己盖一座金字塔。他也忘了提,如果你有够多的钱,可以买比从前更多的羊时,你应该毫不犹豫去买下来。
男孩拿起袋子,把它跟其他东西放在一起。他走下阶梯,看见商人正在招呼一对异国夫妻,同时还有两位客人正手持水晶杯,边喝茶边浏览着店里的物品。这比平常这个时候更热闹。从他站的位置,他第一次发现,老水晶商人的头发和那个老王的竟然很相似。他回忆起那个糖果小贩脸上的笑容--那是他来到丹吉尔的第一天,没有东西吃,也不知道该去那里时--那个笑容也好似那个老王的笑容。
好像他就在这里,并留下一些印记,男孩想着。这些人从来没遇见过那个老王,然而,他也说了,他总是出现来帮助那些想完成天命的人。
他没跟水晶商人道别,就离开了。他不想在有第三者的时候哭出来。他会想念这个地方,以及所学会的一些好事。他对自己更有信心,并且觉得似乎可以征服世界。
“不过我将回到老地方,去照顾羊。”他坚定地对自己这样说,可是他不再对自己的决定觉得快乐。他已经努力工作了一整年来完成一项梦想,可是,随着分分秒秒过去,他越来越觉得这个梦想不再那么重要了。也许是因为这不是他真正的梦想。
谁知道……也许像水晶商人那样比较好:从不去麦加,却一直活在想要完成梦想的生活中,他想道,再度企图说服自己。但是当他手中握住乌陵和土明时,它们却传递给他老王的力量和信念。很巧合地,或者该说这是一个预兆,他竟然来到了他第一天进去的那间酒吧。那个骗子不在那里,而酒吧老板端给他一杯茶。
我永远都可回去当做牧羊人的,男孩想。我懂得照顾羊群,也还没忘记该怎么做。可是我也许不再有机会去埃及的金字塔了。那个老王穿着一件黄金盔胄,而且他知道我的过去。他是一位国王,而且是一位有智慧的国王。
安达鲁西亚山脉离这儿只不过两小时远而已,可是在他和金字塔之间却阻隔着一整个沙漠。然而他想到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看待目前的情况:这也代表他离他的宝藏更接近了两个小时……尽管这两个小时事实上花了他整整一年才走过。
我知道我为什么想回去牧羊,他想。我了解羊,它们不会带给我麻烦,甚至还可以是我的好朋友。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我并不知道沙漠是否会成为我的朋友,而我却必须在沙漠中寻找我的宝藏。如果我没找到它,我总是可以回家。我终于有了够多的钱,也有足够的时间,为什么不去呢?
他突然感到快乐无比。他永远都可以回去做个牧羊人,也总是可以回去水晶店工作。也许这个世界上还藏着其他的宝藏,不过他有一个梦,还遇见过一个国王,那可不是每个人都会有的。
当他离开酒吧时,脑中不停地计画着。他还记得水晶商人的一位供货商提过,他是跟着商队运送水晶,穿越沙漠的。男孩手握着乌陵和土明,因为这两颗宝石,他再度踏上寻宝的路。
“当有人想完成他的天命时,我总会在附近。”那位老王曾经这么对他说。就去供货商那里打听看看金字塔是否真的那么远,这又不会有什么损失的,不是吗?
那个英国人坐在一间混浊着动物气味、饲料和灰尘气味的建筑物里,这间房子既是仓库也被用作牲畜圈寮。我从来没想到竟然会来到这种地方,那个英国人坐在一张板凳上想着,边翻看这一本化学笔记。我在大学待了十年,竟然是为了来这种地方。
不过他还是得来,因为他相信预兆。他倾其一生和研究,就为了要挖掘出宇宙至真的语言。一开始他去研读世界语(注4),后来是世界宗教,如今是炼金术。他能够说世界语,也通晓各种主要宗教,可是他尚未成为一个炼金术士。他已经解开了一些主要的疑问,可是他的研究把他带到从未想过的境界。他曾试图和一位炼金术士建立关系,却徒劳无功,那些炼金术士都是怪人,他们只关注自己,从不肯帮助他。谁知道呢?说不定他们根本没办法解开“哲人石”的秘密,所以当然不肯告诉他真相了!
他已经几乎散尽父亲留给他的财产,却仍找不到“哲人石”。他也耗费了庞大的时间,在世界上所有大图书馆,读遍所有最重要和最珍藏的炼金术典籍。在其中一本书上他读到,曾有一位阿拉伯的炼金术士去了欧洲。听说当时他已经超过两百岁了。而他发现了“哲人石”和“长生露”。英国人对这一故事印象极为深刻,可是他和他的朋友们都没想过这个故事可能是真的,直到他一位朋友从阿拉伯沙漠考古回来,告诉他曾遇见了一位具有不可思议神力的阿拉伯人。
“他住在费奥姆绿洲(注5),”他朋友说,“听说他已经两百多岁了,而且能把任何物质变成黄金。”
英国人惊喜交加,他立刻辞去所有的工作和合约,带着最重要的一些书,然后就来到这里了--一间又脏又臭的仓库。仓库外头,一队商队正准备开拔,穿越撒哈拉沙漠,其中一站将会经过费奥姆绿洲。 我现在就要去找那个该死的炼金术士了,英国人想。这个想法,让英国人觉得周围的动物腥味变得比较能忍受了。 有一位年轻的阿拉伯人走进来,放下他的行李,并对英国人打了招呼。
“ 你要去哪里?”那个年轻的阿拉伯人说。
“我要去沙漠里。”英国人回答,转头继续看书。他现在不想和别人交谈。此刻更重要的是复习这些年来所学的,因为那个炼金术士必然会测验他够不够格。
年轻的阿拉伯人拿出一本书开始读起来。那是一本西班牙文书。很好,英国人想,他的西班牙预说的比阿拉伯语好,如果这个年轻阿拉伯人也要去费奥姆,那么他路上没事做的时候就有说话的伴了。
“真奇怪,”男孩说,他再度读著书开头的丧礼那一段,“这本书我读了两年,却一直看不完开头的这几页。”即使不再有一位老王来打断,这次他油犹然无法专注。
他还是不确定自己的决定对不对,不过他知道了一件事:做完决定只不过是事情的开头而已。当一个人作了决定,就像跳进一股强劲的水流中,水流将会带他到做决定的最初也梦想不到的地方去。
当我先前决定要来找宝藏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会跑去水晶商店工作,他想。加入这个商队虽然是我的决定,可是商队会带我去哪里,仍是个未知。附近有个英国人正在看书。他看起来不太友善,而且当男孩走进来的时候,好像正在生气。他们本来可以做朋友的,可是英国人闭嘴不肯再交谈了。
男孩阖上书。他不想做像那个英国人一样的事,于是他拿出乌陵和土明把玩着。
那个英国人惊叫道:“乌陵和土明!”
男孩立刻把宝石放回袋子里。
“这是非卖品。”他说。
“它们也不值多少钱。”英国人回答。“它们只不过是水晶矿石做的,而这个地球上有几千种水晶矿石。不过内行的人都知道这是乌陵和土明,只是我不晓得原来这个地方也产乌陵和土明。”
“这是一位国王送给我的礼物。”男孩说。
陌生人没回答,他从自己的袋子里也取出两个石头,和男孩的宝石相同的石头。
“你是说一位国王吗?”他问。
“我想你一定不相信,堂堂一位国王竟会和我这样的人交谈。我只不过是个牧羊人而已。”他说,不想再谈下去了。
“我没这个意思。当全世界的人都怀疑的时候,正是牧羊人首先认出国王来(注6),所以我一点也不怀疑国王会和牧羊人说话。”
他怕男孩不明了他的意思,所以继续说,“这是圣经里说的。也是这本书教我关于乌陵和土明的事。它们也是上帝唯一认可的占卜之物。神父们总是把它们放在一个黄金胸牌里。”
男孩突然觉得好高兴他来到这间仓库。
“也许这是一个预兆。”英国人说,半是自言自语着。 “谁告诉你预兆的事。”这一刻男孩的兴趣来了。
“生命里的每件事都是预兆。”英国人说,阖上他正读着的书。“有一种天地万物共通的预言,如今已被人们遗忘了。我想寻找出这种语言,所以才会到这里。我必须要找一个懂得这种语言的人,那是一位炼金术士。”
他们的谈话被仓库主人打断。
“你们两个很幸运,”那个胖胖的阿拉伯人说,“今天正好有一对骆驼商队要去费奥姆。”
“可是我要去埃及。”男孩说。 “费奥姆就在埃及。”阿拉伯人说,“你这个阿拉伯人怎么当的?”
“这是一个好预兆,”等阿拉伯人出去了以后,英国人说,“如果可以,我将来一定要写一本厚厚的百科全书,是关于幸运和巧合,而且还要配上这几个字的宇宙共通语言。”
他告诉男孩,有乌陵和土明在手,他们的相遇绝非巧合。他又问男孩,是否也来找炼金术士。
“我是来找宝藏的。”说完,男孩立刻觉得很后悔。不过那个英国人好像觉得这一点也不稀奇。
“从某个角度来看,我也是。”英国人说。
“我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炼金术士。”男孩说,同一时候,仓库老板叫他们出去。
“我是领队。”一个黑眼珠、蓄着胡须的男人说。“我掌握着这个商队每个人的生死大权。沙漠是个反覆无常的女人,有时她真会把人逼风。”
在他面前聚集着差不多两百人,以及四百头牲畜--骆驼、马和鸡。人群里有妇女、小孩,也有一些腰带上配剑,肩上扛着来福枪的男人。英国人随身带着好几箱书。人群很吵杂,领队不得不再而三重复他说的话,好让每一个人都能明白他的意思。
“我们当中有各种不同的人,每个人有他各自信仰的神,不过我唯一信仰的真神是阿拉。以他的名,我发誓,我将会竭尽所能,再次成功地带领大家横越沙漠。同样地,我也要求你们每一个人都要以你们信仰的神发誓,这一路上你们一定要听从我的指示,不管我说什么。在沙漠中,不服从就意味着死亡。”
人群发出一阵低鸣,每个人都个子对着她或他的神起誓。男孩对耶稣基督起誓,而那个英国人什么也没说。群众的低喃声持续了好一阵子,比一句简单的誓言要来得久。大家同时也在恳请上天保佑。
一声长长的号角声响起,众人纷纷上路。男孩和英国人都买了骆驼,并跟着骑上骆驼背。男孩替英国人的那只骆驼觉得可怜,因为它必须驮着英国人的书箱。
“没有巧合这回事。”英国人说,重拾起他们在仓库时被打断的话题。“我会来这里是因为一位朋友说,这里有一个阿拉伯人……”
商队却在这时开始前进,男孩根本听不清楚英国人在说什么。不过男孩知道英国人打算说什么:连系万事万物的神秘炼环。正是这个神秘的炼环让他成为一个牧羊人,让他重复做同一个梦,让他去到一个靠近非洲的城市,发现一个国王,被骗走了钱,所以后来才会认识一位水晶商人,然后……。当一个人越来越接近天命完成的时刻,天命也会更加成为他存在的意义,男孩想。
商队向东行进。他们在早晨出发,于正午阳光最强的时刻停下休息。下午稍晚再度上路。男孩很少跟英国人交谈,英国人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书。
男孩沉静地观察牲畜和人在沙漠中的行进。现在一切都和早上刚开拔时不一样了。在他们刚启程的时候,混乱的动作中夹杂着叫嚣声、孩童的哭闹声、动物的嘶鸣声,还有商人与向导们紧张的命令声贯穿其间。
但在此刻的沙漠中,耳际只听见不间断的风声与兽啼声。就连向导们彼此间也很少说话。
“我已经往来穿越这片沙漠好多次了,”有天晚上一位骆驼夫说,“可是这片沙漠是如此广阔,地平线如此遥远,它们让人觉得渺小,因之觉得沉默。”男孩当下了解了他的意思,虽然他之前未曾来过沙漠。每当他看见大海,或是火焰,他也会陷入沉默,震撼于它们的力量。
“我曾经从我的羊群学会了一些事,也曾从水晶那儿学会了些事,他冥想着,我也可以从沙漠学会一些事,它看起来是如此古老而智慧。
风从不曾间歇,男孩遥想起那一天当他坐在台里发的城堡上时,同样也是这个风吹拂他的脸颊。风吹的感觉让他联想到羊毛的触感……他的羊儿们此刻正在安达鲁西亚的草原上,寻找食物和水吧,正如它们一直在做的。
“它们不再是我的羊了,”他对自己说,不带一丝愁绪,“它们一定早就习惯了新的牧羊人,说不定早就忘记我了。这也好,像羊这种动物,很习惯旅行,所以它们都知道要往前走。”
他想起商人的女儿,确信她大概结婚了。说不定是嫁给一个面包师傅,或者另外一个会读书、会告诉她精彩故事的牧羊人--反正,他不会是唯一一个会说故事的牧羊人。不过他还是很兴奋能立即了解那位骆驼夫所说的话:说不定他也正在学习宇宙间关于人类过去和现在的共通语言。“第六感”他妈妈总是这么说。男孩开始了解到直觉是灵魂瞬间沉浸在宇宙当下的生命中,在那当下,整个人类的历史都联结一起,我们可以了解万事万物,因为一切都被注写在那儿。
“Maktub。”男孩说,想起了那个水晶商人。
沙漠是绵延不绝的沙和石头。如果有一块大石头挡路,骆驼商队就会绕过它,如果前头有一大片石头区,商队就会绕个大圈从另一条路走;如果沙子太细,为了怕沙子塞住兽蹄的蹄缝,他们也会另外找一条比较平稳的路。有些路面上充满了干凅盐湖的盐粒,牲畜们在这种底面几乎举步维艰,所以那些骆驼夫就必须下来,扛着所有的行李,徒步走过一段长长的路,直到通过这个地区,才能再把货物堆上驼峰上,并坐上去。如果其中有一位向导生病或死亡,大家就必须指派一位新的向导。
这一切都必须符合一个最根本的理由:不管是绕多少路,作多少调整,商队一定朝着原来的方向行进。一旦克服了阻碍,商队就必须得回归原先的路程,向着指向绿洲方向的星辰前进。早上醒来若看见那颗星正在天际闪耀,大家就确定自己正往着正确的路程前进,水源、棕榈树、房舍,还有人群正在前头等着他们。唯独那个英国人不知道这一切,他大部分时间都浸淫在自己的阅读里。
男孩也带著书,旅程刚开始的那一天,他曾试着去读它,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