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诖艘郧敖ò彩四辏213)曾省州并郡,废汉已始置的西河郡入太原,至黄初二年又重新分太原之四县置西河郡,故郦道元注“魏黄初二年”下应另有下文云重新置郡的记载。从黄初二年算起,越二百六十四年,到北魏太和八年(484),西河郡始治兹氏城(按:戴震驳正《元和志》第一条错误时已指出这一点),才有司马斌葬于兹氏城的事,故有庙碑在此。戴震说:“吉甫因《水经注》‘西河王庙碑’系之兹氏,系之黄初,遂以为是时即置郡兹氏,殊疏。”戴震所言极是,从黄初二年到郡治设于兹氏城,相隔二百六十多年,《元和志》却误作同时。
四是《元和志》云“高齐又于此城(按:汾州)置南朔州”。对此,戴震指出,这是《元和志》杂集群书,不加辨别,尤以《隋书》之误而致误。《隋书》以南朔州为北齐(按:又称高齐)所置,并与介州同在西河郡下言之。《元和志》“介休”条下云:“后魏明帝时〔按:指北魏孝明帝(515—517)〕为贼所破,至孝静帝〔按:东魏孝静帝(534—537)〕更修筑,迁朔州,军人镇之,因立为南朔州,但领军人,不领郡县。”这是正确的。南朔州、介州都在介休,《元和志》却又在汾州下误称高齐于此城置南朔州。戴震说:“凡以南朔州,系之高齐,系之汾州者谬也。”
五是《元和志》云“周宣帝于此置汾州”。六是说“大业三年废汾州”。有关此二者,戴震据《魏书·地形志》考述:延和三年(434)置吐京镇,太和十二年((488)改镇为汾州,治蒲子城,其地在乾隆时的隰州(今山西隰县),孝昌(525—527)中陷,移治西河,事详《裴良传》,这是汾州治在西河之始,不待后周宣帝时(按:指北周宣帝字文赟大成元年即579 年)。就历史沿革而言,西魏曾别置汾州,在乾隆时陕西延安府宜川县,北周以东魏的南汾州为汾州,在乾隆时的吉州,隋开皇十八年(598)改汾州为吕州(今山西霍县),即北周所置而乾隆时在霍州者。唐武德初,以介休郡为介州,西河郡为浩州(今山西汾阳),三年(620)改浩州为汾州。由此可见,北周、① 《答曹给事书》,见《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年版133 页。② 参见《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15—16 页。
隋的汾州都不在西河郡境内。而《元和志》含糊他说周宣帝在西河郡置汾州,又说隋炀帝大业三年(606)废汾州,那是不对的。戴震感慨他说:“甚矣,沿革之不易言也。以近古而有法,如吉甫之作,图志一条中纷然不治者六焉。”可见写地方志考辨沿革是十分困难的事。
此外,汾州府境内故实,文献不一,也需详核。戴震举出《水经》云“河水??又南过中阳具西”,戴举地望考之,中阳西邻黄河,在乾隆时的宁乡县境,《史记·赵世家》云秦取我西部及中阳,《元和志》也说“魏移西河郡中阳于今理”,与《史记》说一致①。但郦道元注却说“中阳故城在东,东翼汾水,不滨于河也”。戴震认为,《水经》和《水经注》说的是两个不同的中阳。又《说文》云:“漹水出西河中阳县之西南入河。”更证明西河郡之中阳流入黄河,不入汾水,与戴震的地望实考一致,更证明郦注有误。更有甚者,《水经》云:“汾水南过大陵县东。”郦注云:“汾水于县迤为邬泽,其陂东西四里,南北一十余里,陂南接邬。《地理志》曰:‘九泽在北,并州薮也。’《吕氏春秋》谓之大陆。又名之曰沤夷之泽。俗谓之邬城泊。许慎《说文》曰:漹水出西河中阳县之西南入河。即此水也。”郦道元将汾水的支流邬泽与流入黄河的漹水混为一谈,将漹字与邬字牵合,甚谬。班固《汉书·地理志》以邬县北九泽为战国地理著作《周礼·夏官·大司马》中“职方”篇中言及的昭余祁,郦注引《汉书·地理志》将昭余祁、大陆、呕夷混为一谈。但《尔雅》说:“晋有大陆,燕有昭余祁”,《吕氏春秋》称“晋之大陆,赵之钜鹿,燕之大昭”(按:大昭即昭余祁)。经戴震考证,呕夷、祁夷两地都在大同府境,但源流各别。而另有祁县,在太原附近,《水经注》将昭余祁说成祁县。郦道元注《水经》文“汾水南过大陵县东”一语时,已将大陆、沤(呕)夷相混(引文已见前),祁县本晋祁氏田。因一“祁”字而牵昭余祁于祁县,又据郑玄因一“夷”字而疑呕夷即祁夷。这样,郦氏把大陆、呕夷、昭余祁(祁夷)混而为一,还另把昭余祁说成祁县。戴震指出,《尔雅》、《吕览》所称昭余祁、大昭系之燕,燕不得跨太原南下而有祁县、平遥、介休甚明。对这些涉及汾州中心地区的重要历史沿革,《汾州府志》能不考虑吗?关于史地沿革,戴震看到了下列几乎带有共性的问题:后代人作前代史地志已多误,故不能不详加考核,戴震说:“盖以汉人言周秦则多失,以后魏人言汉、魂、晋则多失,以唐人言后魏、齐、周、隋则多失,势使然也。”连《史记》也不能幸免,“子长,良史地,而《史记》中往往涉传闻失实之语,谓介之推逃入緜山;显戾于《左氏春秋》”①。关于府境故实,戴震以实际地貌纠正了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的一条讹闻:与汾州府有关的汉代的西河郡谷罗、武泽在汾州府西北。胡三省注《资治通鉴》时说:“虎泽应在五原、曼伯之北。”这是对的,五原、曼伯又在何处?戴震考此故城在黄河之西。而顾祖禹以谷罗和虎泽(即武泽)在永宁州北,与虎泽邻近的美稷城在汾州西北。戴震指出,顾说无法落实,从汾州府而西北至永宁州之北,群山簇拥岩谷之险,无平地以容所谓虎泽①。
① 中华书局本《史记·赵世家》为:“十年,秦取我中都及西阳。”裴骃集解引徐广曰:“年表云‘秦取中都、西阳、安邑。十一年,秦败我将军英’。太原有中都县,西河有中阳县。”戴震以为《史记》云秦取我西都及中阳,而集解又云,西河郡有中阳,故《元和志》与《史记》一致。① 《答曹给事书》,见《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版137 页。
① 《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版,137 页。戴说可商,参见《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20—21 页。至于名胜古迹,如段干木墓。《水经注》讲在芮城,唐贞观年间诏芮城之段干木墓焚樵采,将近二百年以后,《元和志》“孝义县”却说县东北二十五里有段干木墓,后来的县志又说城东六里有段干木墓,与《元和志》不合。另外,县西北七里又有三子墓,指子夏墓、田子方墓、段干木墓。这样,汾州府的段于木墓有四处。戴震深明民意,他说:“凡宗仰昔贤,用寄爱慕,虽指不知谁氏之垄而闻名起敬可也,援以证实,用资考核,必有起而辨之者。”②景仰前贤,寄托民心,是一回事,历史的真实,又是一回事。
以上驳正《元和志》涉及汾州府的六大谬误,及订正《水经注》中阳不滨于河,指漹水为邬水,混同昭余祁、大陆、呕夷,订正《读史方舆纪要》误指虎泽于群山岩谷之中,指出段干墓有四处之说,是戴震参修《汾州府志》和县志作文献考订和实地考察的主要收获(不排除戴说有个别欠妥处)。戴震认为,只有解决上述极难解决的关键性疑难,《汾州府志》和县志才有学术价值。乾隆三十五年(1770)的《答曹给事书》写在参修汾州志事毕之后,是带有总结性的,戴震说:“志事顷已告竣,不敢苟同前人处,略陈梗概如右。”①曹给事即曹学闵,汾州人,曾被乾隆赐进士出身,官掌印给事中,乾隆三十五年(1770)为《汾州府志》写的序言说:“复延休宁戴孝廉东原,考证古今,笔削成书,??阅一年而告成,体大思精,文约义赡,追常璩之审,匹刘炳(按:刘知几)之该博,所称传世行远,而有益于史家者,其在斯乎!”②由于戴震的参加,使这一有浓厚乡士文化气息的著述成为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段玉裁见到此书后,概述了戴震的考订之功和成就。段氏指出:《汾州府志》以汾州的吕梁、狐歧来解释《禹贡》“治梁及歧”一语中的梁和歧,辨别有关《书经》梁、歧的旧说及苏转、曾巩、阎若豫、胡渭的穿凿,使后来的学人知道《书经》梁、歧在何处,知道治冀州汾、沁、泽、潞诸水,及其间诸山涧溪谷,不当牵合到治理黄河事上去。修《汾州志》因戴震考证精审,乃至使《书经》涉及的梁、歧二地名,竟在地方史志《汾州志》中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段玉裁评之为“修一志而大经以明,非细故也”③。段氏见到《汾州府志》后,曾节抄《府志例言》、图表沿革、星野、疆城、山川古迹等,以此作为他修富阳县志的修志楷模。
从上面举述的考订之功看,戴震为修《汾州府志》可谓呕心沥血,从而纠正谬误,备举大要,以致成为修志楷式。但仍有人认为《汾州府志》非戴震主纂,显然有违史实。乾隆三十六年(1771)戴震又应汾阳县令李文起的邀请参修《汾阳县志》,两次参修地方志,戴在《温方如西河文汇序》一文中叙其事云:“乙丑(1769)秋,余至汾阳,应太守孙公之召也。属纂次府志,为之考订累日月,今李侯复以县志事邀之,再至。”①可见戴震两次去山西纂修地方志,事属不谬,没有任何理由怀疑此事。
② 同上,138 页。
① 《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版,138 页。
② 《汾州府志·曹学闵序》。
③ 《戴震年谱》,见《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版470 页。
① 《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版446 页。
二、与章学诚论修志
乾隆三十八年癸已(1773)夏,戴震和章学诚相见于宁波道署。那时,戴寓居浙东,主讲金华书院,授课之余,研读顾炎武《诗本音》,讽诵经文,叹为不易。而章学诚正撰《和州志》,与浙江宁绍台道冯定九交游。章、戴相见时,戴震已五十岁,章学诚三十六岁,时戴震已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和三十六年(1771)撰《汾州府志》和县志,章学诚首撰《和州志》刚开始,始作体例。章、戴论学,可谓一是学界新秀,一是完全成熟了的饱学硕儒。乾隆五十五年(1790),在戴震过世后十三年,章学诚曾著《记与戴东原论修志》一文追述此事。
章、戴分歧,由来已久。自顾炎武倡理学即经学,乾嘉学人以语言文字通经,章学诚力主“六经皆史”,对戴震的“以词通道”颇不以为然,章说:“就经传而作训故,虽伏、郑(按:伏生、郑玄)大儒,不能无强求失实之弊,以人事有意为攻取也??离经传而说大义,虽诸子百家,未尝无精微神妙之解,以天机无意而自呈也。”①意思是说,解语言文字并不能通道。章、戴论修志,分歧甚大,戴重在考订史地沿革,章重在言文献。初看仿佛没有什么区分,考订也要通过文献,重文献也为考订。其实,戴、章的分歧,有类于戴震和惠栋的区分,戴求其是,惠求其古。重文献的目的是考订史实,尽信书不如无书。考订沿革还必须与实际情形相结合。章提出重文献,是以一般历史科学的文献要求来要求地方志,未免不合方志需实情的体例,戴震重沿革实际上就是重历史和现实的实际情况。戴在《答曹给事书》中举出诸多文献有误的例子,已如上一节所叙述,在纠正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将虎泽说成永宁州北,与虎泽近邻的美稷城在汾州府西北时,以实地指其文献之误:“自府而西北至永宁州之北,群山簇拥岩谷之险,绝无平地以容所谓虎泽者。”②由此可见,戴震重考订历史沿革的提法较章氏主文献表达得更科学。由于章、戴的一贯分歧,章说:“戴君经术淹贯,名久著于公卿间,而不解史学;闻余言史事,辄盛气凌之。”③其实,戴氏著《七经小记·水地记》,研核《春秋》,校注《水经注》、修《汾州府志》、《汾阳县志》,为人撰谱牒传记,已足说明戴氏不是不懂史学。章、戴时期的史学和后来的通史不大一样,那时的史学多指经史要旨、地方志,章氏《文史通义》内篇多言经书,以史解经,以经言史,外篇纯为修志之事。从这个情形去看,戴震恰恰是个史地学大家。而其史论则渗透在修志、撰谱牒、校《水经注》的实践中。至于戴震重史实考订,更是历史学的基本功。章太炎曾要修“启寻方来”的通史,“试作通史,然后知戴氏之学,弥仑万有”,并说:“上世草昧,中古帝王之行事,存于传记者已寡,惟文字语言间留其痕迹,此与地中僵石为无形之二种大史。”①章太炎把语言文字看作研治古代文化和古代史的化石,颇具的见,而他认为,戴震精于文字音韵,自然是精于“无形大史”的人,故章太炎治史,反讥王鸣盛、钱大听治史“昧其本干,攻其条未”,反“觉定字(按惠栋)、东原,真我师表“。可见戴震确实是治经学而连同① 章学诚《校雠通义·外篇·吴澄野太史历代诗钞商语》。
② 《答曹给事书》,见《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年版137 页。③ 章学诚《文史通义》外篇三《记与戴东原沦修志》见叶瑛校注本中华书局1985 年版869 页。① 《章太炎政论选集》上册,中华书局1977 年版172 页。
史学的人。
据章学诚的记载,当戴震看到《和州志例》以后,就说:“此于体例,则甚古雅,然修志不贵古雅,余撰《汾州》诸志,皆从世俗,绝不异人,亦无一定义例,惟所便尔。夫志以考地理,但悉心于地理沿革,则志事已竟。侈言文献,岂所谓急务哉?”当章学诚作出辩白以后,戴又说:“沿革苟误,是通部之书皆误矣,名为此府若州之志,实非此府若州也而可乎?”②这里主要之点是:一、修志不贵古雅。二、地方志体现地方习俗、地方文化的特色。三、地方志用于说明地理位置、地名沿革等问题时,尤须重于历史地理的研究,非要把地理的历史沿革搞清楚不可,如地史沿革有误,必然张冠李戴,整部地方志不是某处,而是他地,因而失去了价值。故戴震批评章学诚“侈言文献”。平心而论,戴震的这些看法大致不诬。修地方志不贵古雅,而要体现地方文化特色,恐怕修志的目的就在此。前面已提到,自周代起采风览观民俗,上古就有方国地史,都是地方志的滥觞,它们并非不古,却以处处体现地方文化特色见长,如可以与方志相比的汉代扬雄《方言》,著者并非不能雅,恰恰是著磅礴有势、富丽高雅的大赋的名手,但《方言》一收早已不雅训的“绝代语”(汉代仍可能出现在方言中),二收方国俗语,唯其如此,它才有价值,成了“悬之日月不刊”的名著。戴震崇尚汉学,以弘扬民族文化为己任,以研习国故经典为能事,但同时强调地方文化的意义,尤其在纂修地方志中,他主张完全从俗,全力捉住地方文化,在戴震的整个视野中,志书无疑是经典文化的补充,是民族文化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至于戴震“悉心于地理沿革”的主张,上节提到的《答曹给事书》中一系列的纠缪改错,是这一主张的一个注解。他在乾隆三十四年(1769)代人所作的《应州续志序》中也曾强调说:“古今沿革,作志首以为重。”并因此对《应州续志》的作者“南丰吴君”提出建议,作了一系列的纠谬补逸(当时的学风是作序绝不为人护短),可见他在与章学诚论修志时提出的主张是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