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大变也,典礼所无;继弑君不书即位,史法所无。君子修之,以为深痛之情异于继正,是以不书。不书而仍不没其即君位之事,于“春王正月”之文见之。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不管《春秋》辞例多么谨严,多么讲究名分之正,但历史不是沿史家的书本逻辑辞例更迭的,而是发生了一系列不合名分的诸如弑君之类的事。不管现实又是多么残酷,史书《春秋》还是要突破原有的名分辞例而于别处记载之,虽弑君不书“即位”,但仍“不没其即君位之事”,亦即仍须直言之。在记史实,存客观事实,不得不书的要求面前,经书《春秋》的原有的谨严辞例和名分制约往往不发生作用了,戴震看到了历史事实,客观存在的不体面不合名分的更迭,越出了那《春秋》的书本逻辑。《春秋改元即位考》全文似乎在寻求逻辑辞例和历史更迭的相符,但戴震最终所发现的还是那脱出常规,与名分不相符的严酷事实和《春秋》不得不书的做法,戴震的探求,在经书逻辑辞例背后深深隐匿着历史更迭的反思,虽然这种反思并没有达到后人所期待的那样的高度。限于当时的时代条件,我们只能公允地说,戴震从经书考据、逻辑辞例的剖析中能作出这样的尽管是有限的反思,已十分可贵了。
今本《戴震集》中有一篇与《改元即位考》紧相邻的文章《周之先世不窋出上阙代系考》,更是一篇寻求历史发展完整过程的考释文章。戴震发现,不管统治者是怎样的昏乱,历史是决不会终止的。历史上,竟然会有中原后主自窜于戎、狄而东山再起的,戴震通过考释,企图填补历史的空白,他说:周自公刘始居豳,书传阙逸,莫能详其时世。考《国语》、《史记》所录,祭公、谋② 《年谱》,《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年版488 页。
③ 同上,490 页。
① 《春秋改元即经考》下,见《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年版26 页。父谏穆王日:“昔我先王(俗本《国语》脱去“王”字,宋本及《史记》并有)。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复之衰也,弃稷弗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狄之间。”盖不窋以上,世为后稷之官,不知凡几,传至不窋,然后夫其官也。夏之衰,疑值孔甲时,《史记》称孔甲淫乱,夏后氏德衰,诸候畔(按:通叛)之,殆后稷之官及有邹之封,此时乃相因而失,诸侯侵夺,天子不正之,是以远窜。从上面的文字看,戴震追索历史的真正面目已不限于辞例谨严的《春秋》,而是开明地求助于《春秋》外传《国语》及后起的、经常违拗《春秋》经训的《史记》,从而正确地推求出公刘立国于豳以前的周的先世之代系。
旧时代,还有什么比皇权更替更重要的事情呢?《春秋改元即位考》就是考证奴隶制时期最高权力更替时的仪式、相关的内容等级划分、《春秋》记述相关事例的辞例,戴震考得的主要之点有:一、即位和改元。即位即天子就职,改元即改定始年。即位有即位之礼,一般是服丧一年后改元即位。《春秋》于改元前后称名皆不同。戴震说:“即位之礼,先朝庙,明继祖也;出适治朝,正君臣也;事毕反丧,服丧未终也”。又说“逾年而后改元即位,《春秋》于内称公,于外书爵,未逾年于内称子,于外书某子。”①但是,平王东迁以后僭越之事屡屡发生,陪臣亦执国命,弑君之事亦不少见,故改元即位的正常秩序遭到破坏,从而有了变例:先即位后改元,戴震考释曰:“世变相寻,未逾年,既葬卒哭而即位焉,逾年乃改元。”②可见彼时改定始年和即位已分开,当时“即位”掌权比改元更迫切。二、归纳出几种彼时皇权陵替,权力再分配时的情况及相关的君臣名分。大体上说有:君臣名分定,君臣名分不定而不以国姓称之,君臣名分尚未定而以国姓称之。戴震说:“立子以正,君薨为丧主,《春秋》即正其为君,义素定也。世子虽在丧,未改元即位,不可谓君臣之分未定也。以篡返国者绝之,不以国氏,以有正也。公子争国,分非君臣,不绝之,无正也,则以国氏。立子不以正,未即位不正,其为君义不素定也;虽有先君之命,私也。”③三、面对复杂的皇权陵替和君臣名分的类别,《春秋》辞例是怎样叙述的?戴震归纳《春秋》分继正即君位、继正变文、继故即君位、继故变文。继故指有僭越、弑君之类引起的提早即位。继正:《春秋》书“春,王正月,公即位。”例昭公元年。这一说法,《三传》曾经作过解释,戴震把它作为全书辞例而列出“继正”,是一大创发。继正变文:“书‘春,王正月’,以存其事,不书即位以表微。”例《经。隐公元年》:“元年春,王正月。”对继故即君位,戴震讲得较客观,他说:“继故即君位,经国之体,不可以已也,践其位者,宜有深痛之情。《春秋》书春王正月,以存其事;不书即位,以见其情。”①例庄公、阂公、僖公皆有此例。最后一种是继故之变文。戴震评述此辞例说:“继故之变文,则书即位,继故而书即位,以不书即位者,比事类情,是为忍于先君也。”②例如桓公、宣公。
① 见《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年版27 页。
① 《春秋改元即位考》,见《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年版23 页。② 同上。
③ 同上。
① 《春秋改元即位考》,见《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年版23 页。② 同上。
在以上条例的归纳中,都涉及到经文中“春,王正月”这句话。戴震事实上已把这一表达区分成:继正、继正变文、继故、继故变文四种。也是对《春秋》全书义例的一个创发。对“春,王正月”这句话,《左传》、《谷梁传》、《公羊传》都作过解释,特别是对《经·隐公元年》的解释甚详,但仅仅围绕某年事实言之,未创为全书义例,将此同一句话创为全书四种义例的,肇始于戴震。
四、先君下葬与逾年改元的关系。后者更为重要,从这一点说《春秋》倒是就活人而不就死人的。戴震归纳其例说:“先君虽未葬,即逾年则书爵。”例如桓公十三年书卫侯,成公三年书宋公、卫侯是也。又“书爵与国内称公同,”例文公、成公皆先君未葬,而《春秋》曰“公即位”,是逾年之故,既葬逾年,当然就更不必说应书爵称公了。又虽葬但未逾年,犹称子,例文公十八年书“子卒”,值公二十五年书“卫子”都是适例。而未葬未逾年,更不必说起应称子了。可是有没有既葬而未逾年称其爵位的呢?有的,如宣公十年书“齐侯”,成公四年书“郑伯”,戴震认为这是《春秋》重“逾年改元”的变体和特例。戴震说:“既即位嗣爵矣,《春秋》不得而书子也。其变礼也,不知所始,始变礼者,不恤人言,必有所托。”①戴震清楚地看到用此“不就活人”的“变礼”是“不恤人言”,戴震从《春秋》义例中看到了上古对人的态度问题,一般说,《春秋》还是主张重视人,“恤人言”的(当然主要是指统治阶级中的“人言”)。
五、关于先君未葬而是否可书君的问题。戴震认为,《文公十四年》“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一语,该年夏五月齐侯潘卒,九月舍被杀,先君潘未葬,舍未即位而书君,那是“义素定者也,书君不与书爵同,不可以爵书者,可以正其君臣之分也。”②《信公九年》“晋里克杀其君之子奚齐”一语,献公未葬,奚齐未成君,故称“君之子”,戴震说:“义不素定,而未即君位也。”③而《僖公十年》“晋里克弑其君卓,”这时献公已葬。《哀公六年》:“齐陈乞弑其君茶。”戴震指正:“逾年即君位,而后得为君,此义明而嗣立之际严。”④可见称君与否,完全视正其君臣名分而定。至于《桓公十五年》“郑世子忽复归于郑,”那是忽在外五年,未即位而出奔,归不得书爵,故不称“郑伯”,《昭公二十二年》:“王子猛卒。”戴震指出,此“王”字是“王畿”之义,非天王之号。不可曰周,故曰王,犹《诗经·王风》,不可谓“周风”,戴震并指出:《春秋》书“王”字从同①。
六、进一步分析“继正之变”。隐公元年“春,王正月”这一说法,《左传》云“不书即位,摄也。”戴震说:“终隐之身,自以为摄,不忘先君之命,故《春秋》表微而不书。”②而庄公、闵公、僖公同样的说法是“继故即位”。谷梁氏说:“先君不以其道终,则子弟不忍即位。”杜预注:“虽不即君之位,而亦改元朝庙,与民更始。”③戴震不赞同这个看法,他说:“余① 《春秋改元即位考》,见《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年版,24 页。② 同上。
③ 同上。
④ 同上。
① 《春秋改元即位考》,见《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年版25 页。② 同①。
③ 参见《十三经注疏》1713 页中、2372 页中。
以谓非也。君臣之位,不可不正,正君臣之位,不可不有始。即位者,正君位之始云尔。夫位命之天子,承之始封之君,非先君一人之位,虽先君不有其终,新君不可不有其始。不即君位于改元之初,及其视朝,将不正朝位乎?苟视朝然后即君位,岂得无深痛不忍之情?然则改元之初而即君位,于深痛不忍之情何伤?彼所谓不即君位者,迨至视朝,终不得避君位也。则初视朝,乃其即君位之始,何进退失据乎?不废改元朝庙,与民更始,而废正百官,非义也。”④这一段关于君位问题的议论,是戴震《春秋》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结论,他的意思是说,改元即位是国君莅事的一个必要的仪式,不能因为旧君不以道善终,而后君就不忍即位,君位“非先君一人之位”,“先君不有其终,新君不可不有其始”。戴震是想通过即位这样的大典仪,促使新君成为一个有开始且又以道终的好皇帝。按杜预的看法,无即位大仪,但又改元,与民更始,废正百官,戴震认为这样做不合古之礼法,当然也不合《春秋》辞例谨严的本义。当行即位之礼,不失为封建时代的一位智者的识见,为什么行即位大礼能帮助新君有其始而又能以道善其终呢?这是找不到切实的根据的。戴震的这一研究,作为发现《春秋》的书本逻辑辞例无疑是有贡献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希望有个好皇帝善终,也不能说是坏事。早期戴震对《春秋》的研究,是积淀着亿万穷苦百姓想有好皇帝的愿望的。
以上六条,是戴震研究《春秋》归纳出的体例,朱彝尊曾说:“以例说《春秋》,自汉儒始。”①洪兴祖说:“《春秋》本无例,学者因行事之迹以求例,犹天本无度,治历者因周天之数以为度也。”戴震寻求《春秋》的内在规则,并为阐释,对理解该书是有很大帮助的,且创发了前人未及之说,甚是可贵,且由书例而及历史演进的实际情形,虽后者的说明不免苍白无力,但可看作研究者的思路是想架起书本的深层体例与历史现实间的桥梁,是个从逻辑规范到历史的过程。戴震归纳条例以说《春秋》的方法,不失为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戴震本人曾在乾隆二十八年(1763)将《改元即位考》付抄时说:“《春秋》一经,余欲做此种文字数十篇,便令大义毕举。”由此可见,戴震研究《春秋》的方法是个“高屋建顿觅条例,傅例再说原经义”的方法,这是个从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但条例本身仅限于书本逻辑之内,就古代文献本身的研究,不失为一种好方法,具体到残缺不全的太简单的《春秋》来说,更是一种好方法了。
以上主要是指戴震早期对《春秋》辞例的研究,如综观戴震一生,则又另当别论。汉代董仲舒著过一部《春秋断狱》,又叫《春秋决事比》,完全化《春秋》为法典,是儒学的法家化。清赵翼说过,“汉制法制未备,”所以要用“经义断事”①。马端临论《春秋决事比》也说:“汉人专务以《春秋》决狱,陋儒酷吏遂得因缘假饰。往往见二传(按:指《公羊传》、《谷梁传》)所谓‘责备’之说,‘诛心’之说,‘无将’之说,与其所谓巧诋深文者相类耳。”②这正是“以理杀人”的根源。戴震后期对“以理杀人”的控诉,是他早年研究《春秋》的重要补充,也是对“春秋断狱”之类的做法的严正声讨。一个正确的理论,其意义和价值往往可以辐射到书本理性和现实世界等④ 同①,25 至26 页。
① 朱彝尊《经义考。论崔子方〈本例〉》。
①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见《丛书集成初编》3543 号38 页。
②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八二,见商务万有文库本第二册考1567 中栏。各个方面。
第四章戴震思想的转变一、结识惠栋
乾隆二十二年(1757),三十五岁的戴震在其人生道路上发生了一件大事,从此便引起他学术生涯的重大变化,这就他结识了力反宋学的吴派领袖惠栋(1697—1758)。结识惠栋时,惠栋已处垂暮之年。年轻的戴震的向学之心,使他对有幸拜见惠栋深感荣幸,也激起了他对惠栋的深深崇敬,惠栋的学术思想引起了青年戴震深刻的自我反思,最后终于促使他走上了薪的学术道路。结识惠栋九年以后(1766 年),戴震在《题惠定宇先生授经图》一文中曾追忆此事。那时戴震从京师南归,途经淮左名都扬州,在扬州都转盐运使司署内,经都转运使卢雅雨的介绍,结识了一代学人惠栋。当时戴震已颇有名气,卢雅雨是个风雅人物,家中常宾至如归,高朋满座。雅雨堂刻书,名震遐迩,故文人学士是这里的常客。乾隆二十五年(1760)戴震与卢文弨共同校刻的《大戴礼记》,“盖即扬州运使卢公见曾雅雨堂本”①。卢雅雨介绍一代学人惠、戴相识,是题中应有之义。卢雅雨还是戴震当年寄居京华的东家纪昀的儿女亲家,卢的儿子卢荫文娶纪昀长女为妻。乾隆二十二年(1757),戴震由京师南还获交卢氏,说起来都该是一位老熟人了,所以一见如故,谈得很投机。有一次卢氏渡江去镇江游览,戴震随从前往,并写成了《金山志》一小册,戴震还曾就此摘一小节告诉段玉裁说:“余山上偶见奇景,修此一段。”戴震见到惠栋,惠栋拉着戴震的手说:“从前我的亡友吴江的沈冠云曾对我说:休宁有位戴某,我结识他已很久了。原来是沈冠云读过你的书。”九年后戴震第二次入都会试,取道苏州,专程拜谒惠栋遗象曰“授经图”。在苏州,戴震结交了惠栋的儿子惠秉高,及门弟子江声、余萧客诸君,见诸君皆不失师法,感到十分高兴。九年治学,又有新的体会,不免反思过去的认识,认为当重新认识程朱,沿惠栋的思路走下去,此事非同小可,只见眼下惠学后继有人,便引为自己跨出大步的知音,抚今追昔,感慨万端。在拜谒“授经图”时,戴震评述了惠栋的学问主旨和治学方法,评介他人,往往同时阐述自己的主张。戴震直截了当地叙述他多年来对学问之道的摸索,申述了自己与惠栋完全一致的学术主张。他说:“震自愧学无所就,于前儒大师,不能得所专主,是以莫之能窥测先生涯埃。然病夫《六经》微言,后人以歧趋而失之也。言者辄曰:有汉儒经学,有宋儒经学,一主于故训,一主于理义。此诚震之大不解也者。”①“将以上文字和乾隆二十年(1755)《与姚孝廉姬传书》中“先儒之学,如汉郑氏,宋程子张子朱子,其书至详博,然犹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