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的知谏查案的御史徐禧上疏,说士宁赠诗,不能定罪;揭露范百禄意在陷害王安石。五月间,神宗命曾孝宽、张琥查究徐、范曲直。原来李士宁所赠诗只是抄录了仁宗赐给大臣的两句挽词。李士宁得免死,以杖罪送湖南编管,范百禄也因此得罪。王安石渡过了这一险流,但仍困处在保守派的明枪暗箭之中。
在保守派的反击中,王安石感慨万千地对神宗说:“天下事象煮汤,下一把火,又接着泼一勺水,哪还有熟的时候啊?”在王安石恢复相位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变法派仍然处于艰难的境地,无法继续前进。
修订三经新义
王安石改革科举、治理学校后,设置经义局,与吕惠卿、吕升卿(惠卿弟)、安石子王珪及诸门人撰述经义,作为学校的读本。王安石复相后,重又主持此事。六月间,撰成《诗义》、《书义》、《周礼义》进呈神宗,颁于学官。科举考试,以此为准。《诗义》、《书义》多出于王珪和吕氏兄弟。《周礼义》全由王安石亲自撰写。《周礼义序》说,“以所观乎今,考所学乎古”,“其法可施于后世,其文有见于载籍,莫具乎周官之书”。撰《周礼义》,显然是想全面地解释变法的根据。撰三经新义是想“使学者归一”。王安石在《书洪范传后》中曾感叹学者“蔽于传注之学”,既不能提问又不会思索。新义打破“先儒传注”,依托儒家经典来宣传变法革新的思想,一时号为“新学”。新学包括着变法思想的内容,但依然根据儒家经典讲述礼法名分,维护伦常。这又表现了王安石并没有解脱儒家思想的束缚。
变法派分裂
王安石恢复官职之前,韩绛与吕惠卿遇事时意见大都不一致。王安石因任用提举市易司官员等事,又与韩产生分歧。韩绛坚决要求辞相,八月间出知许州。吕嘉问在免行钱案查结后,又被任用。王安石荐吕嘉问重领市易司事。吕惠卿对吕嘉问非常不满。王安石不循资历进用新人,也与吕惠卿时有不合。三经新义颁行后,王安石因《诗义》经吕惠卿兄弟修改,不合己意。九月间,将新旧本一起进呈神宗。上书说明,当时没有坚持己见,颁行后学者认为有许多不合适的地方,请将《诗序》用吕升卿的解释,《诗义》仍用旧本。吕惠卿上书自辩,说所有修改处都曾送给王安石详定,安石何至忘记?新本已刊印千本,现在安石又请用旧本,不知何意。吕惠卿以为中间必有人故意挑拔,请求夺官。王、吕之间,日渐破裂。御史中丞邓绾,据王珪意,弹劾吕惠卿在华亭县借富民家钱置田,由县吏收租,“交结贪浊”。吕惠卿上章自辩,并罗列与王安石议论不合诸事,然后罢政。十月,出知陈州。邓绾又奏三司使章惇与吕惠卿“协力为奸”,章惇出知湖州。王安石恢复官职后,却陷入了更大的分裂之中!
对辽割地
1074年,辽道宗让萧禧出使宋朝,要求割地并划界。宋辽经过几次交涉,都未能达成协议。1075年三月,萧禧又来索取河东黄嵬山地,要求重新划界。韩琦等保守派借此攻击新法招致辽疑。王安石对神宗说:不应满足萧禧的要求,“示弱太甚,召兵之道”。吕惠卿也说:“让萧禧得地受赏,以后辽人谁都想再来侵侮。”六月,神宗派沈括出使辽朝,沈括依据旧日文书查明原议疆地书是以古长城为界,黄嵬山相去三十余里,不应允辽议。沈括出使,沿途绘图记事,回朝报命。七月间,萧禧又来要求划界。神宗说:“看来不能和他争,虽然更不讲理,也还得应付。”王安石提出反对意见,神宗不听。神宗派韩缜使辽,接受以黄嵬山为界,割去河东地东西七百里。在对辽交涉中,神宗和王安石之间也出现了矛盾。
新法逆转
王安石还没恢复相位的时候。四月间,曾对神宗说:“近来京师大姓多停开质库,市易打击兼并的效果,似已可见到。应当再修法制,驱使平理。”神宗说,“均无贫固然好,但此事很难啊!”王安石得不到神宗的支持,市易法无法再向前进行。免役法甚至开始倒退。八月间,因司农寺议,官户所输助役钱,减除一半。九月间又补充规定,官户产钱占全县十分之一者,只减役钱一分,但仍是对官僚们的妥协。司农寺又在八月间修订保甲法,诸路主客户五家相近者为一小保,五小保为一大保,对农民的统治更加严密。开封府界五路,客户被排除,只选主户有二丁者入正保。原来一保有至数十家,距离甚远,也改为按诸路办法编排。对大商人的限制不能再进一步,对官僚地主妥协,对农民群众大力镇压,新法逐渐开始逆转了。
变法的失败
变法派退让,保守派进一步进攻。十月间,天空出现彗星,又成为攻击新法的一个借口。曹后和高后又出来反对,神宗也下诏说,天变不敢不惧,要群臣直言朝政缺失。王安石申辩说:“天文之变无穷,人事之变不止,上下傅会,岂能没有偶合,此其所以不足信。”神宗诏下,旧相富弼和前御史吕公著、张方平等相继上疏,说“法既未协,事须必改”,“如救焚溺,势不可缓”。要神宗马上改革新法,说否则将有更大的“天变”。王安石向神宗力争,主张对不附新法者治罪,说“不然,法不行”。但王安石的这个积极的看法,却受到神宗的拒绝。神宗回答说:“听说民间也颇苦新法。”王安石说:“如天寒下雨,还有人埋怨,这岂足恤!”神宗说:“如果连这些埋怨都没有,岂不更好!”王安石的主张无法得到实行,只好称病家居,不出来管事。神宗派宦官去慰问,从早到晚去十七次,给假十余日,又迫使王安石再出来执政。但新法依然难得推进。熙宁九年正月,司农寺奏,畿内去年灾伤,民间已经欠青苗钱者许再借贷一次,神宗不准。中书又奏请常平钱岁给有余时,民间缺钱许以物产抵押借贷,神宗又不准,并下诏今后仓库常留一半,其余才给散支借。青苗法本意在夺取大地主放高利贷的利益,神宗砍去一半,对保守派是个很大的让步。青苗法也发生了逆转。
吕惠卿罢政前,曾对神宗说:“王安石这次回来,常常称病不管事,与以前大不一样。”一度罢相后,王安石又次陷入了困难的境地,多少减弱了变法初期一往无前的锐气。保守派势盛,变法派削弱,神宗更加动摇,王安石已无力再独自扭转政局了。1076年春天,王安石即上章请求罢相归田,一连上四五次,至十月间才得到批准,出判江宁府。从那以后,再也没有重回朝政。王安石的又一次罢相,是新法失败的预兆。
第二章 蔡京
蔡京是个老奸巨猾的奸臣。他是北宋末年六大奸臣之首。他在仕途路中纵横捭阖,左右逢源,在官场上混了40年,官至太师,搜刮民脂民膏无数。用榨取百姓的血汗钱来供他的奢华生活而享用,然而,一世厚自奉养、穷奢极侈的蔡京,其结果却是以穷饿而终。真是多行不义必自毙。
蔡京(1047—1126),字元长,兴化军仙游(今属福建)人。熙宁三年(1070)进士,入仕为钱塘县(今浙江杭州)尉。
熙宁末入京,历任流内铨、崇文院属官,并开始进入“中书礼房”任学习公事,元丰元年(1078)后任权检正礼房公事、检正户房公事,元丰三年任权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元丰五年官制改革后,任考功员外郎、起居郎,次年八月任贺辽道宗生辰使,同年回朝后任中书舍人。在元丰七年末升为权知开封府,开始参与宰相、执政们争夺中央权力的活动。
在元丰八年的三月时,也是在在改革正当继续实行之际,年仅38岁的宋神宗逝世了,真是英年早世。但是又因为神宗正值年富力强,所以当于正月初开始生病时,宰相王珪、蔡确并没有与神宗商议继承人选之事。而直到二月末宋神宗病危之时,神宗生母高太后和宰相、执政们在确定皇位继承人选时,就应立年仅10岁的神宗子延安郡王赵佣,还是立神宗的同母弟雍王赵颢或曹王赵頵,展开了剧烈的斗争。后来在右相蔡确、首席执政官(门下侍郎)章惇主张之下,得到左相王珪的赞同,但撇开了高太后和向皇后,确定立赵佣为皇太子(改名赵煦)。这天,据说蔡确、章惇命开封知府蔡京率领壮士(一说即是刽子手)在外庭,准备杀持异议的大臣,由于大臣们都赞成,这天才平安度过。蔡京因而也立有“定策功”。但是在这次的立储之事后,日后成为新旧党争的重大事件,而这时蔡京出采取了投靠司马光以确保求保官。
元祐元年(1086)二月,首席执政官(门下侍郎)司马光废免(募)役法,恢复差役法,限令五日内完成,正当章惇、苏辙、吕公著等人讨论免役法与差役法优劣所在,或缓行差役法之时,开封知府蔡京却于五日内立即恢复了差役法,以致得到司马光的夸奖:“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
蔡京虽然投靠了司马光,但由于他在担任开封知府期间徇私枉法,此时被揭露,同时一些旧党人员认为蔡京明知开封府旧差役法差人过多,但根本不作调查、申报,而是限令五日内改行差役法,因而指出蔡京“身为民官,若不知旧法(指差役法)人数之冗,是不才;若知而不请(指申请实际需要人数),是不忠”。蔡京限期改行旧差役法,是“故意扰民以坏成法”,是“挟邪坏法”,虽然已升任首相的司马光很欣赏蔡京,但蔡京任开封知府时的徇私枉法也是不争的事实,加上为了稳定旧党内部的团结,不得不把蔡京调出京城,改任河北重镇真定府(今河北正定)知府,例兼真定府路安抚使。蔡京此次奉调出京,最多也只能算是“平调”,甚至被一些旧党认为是“宰相(时司马光独相)特加奖助,授以名藩”。因此,要求停止蔡京的新职,待审理完他徇私枉法之事后再说,但未被采纳。
元祐年间,当新党成员屡遭旧党打击之际,蔡京却历任瀛州(今河北河间)、扬州(今属江苏)、郓州(今山东东平)、永兴军(今陕西西安)、成都府(今四川成都)等名藩大郡的长官及江淮发运使等职。
在元祐八年九月时期,执政八年的太皇太后高氏死,哲宗亲政。次年(1094)四月,改元绍圣,以示继承宋神宗的改革事业,新党首领章惇任左相(独相),执政也由新党成员担任,蔡京在此前后由成都知府奉调回朝廷任权户部尚书。不久,宰相章惇想改革差役法,设置机构讨论如何改革。元祐元年时附和司马光废罢免役法最积极的蔡京,这时却对章惇说:“取熙丰旧法施行之尔,何以讲为”,又成为最积极恢复免役法者,因而受到宰相章惇的重视。绍圣二年十月,其弟蔡卞升任执政(尚书右丞)时,蔡京也升为翰林学士兼修国史。此后主持贬斥旧党刘挚、范祖禹等人的活动,企图以此挤身执政的行列,但受到曾布的排挤,只升为翰林学士承旨。
元符三年(1100)正月,年仅25岁的哲宗病死,向太后(神宗皇后)不顾宰相章惇依礼律当立哲宗同母弟简王赵似,或依年长立申王赵佖的正确主张,而是在曾布、蔡卞等人支持下,坚持立被章惇认为是礼律当立哲宗同母弟简王赵似,或依年长立申王赵佖的正确主张,而是在曾布、蔡卞等人支持下,坚持立被章惇认为是“轻佻不可以君天下”的端王赵佶,即宋徽宗。
而就在同年的三月里,在曾布与韩忠彦的排挤下,蔡京出任太原(今属山西)知府兼河东路经略安抚使;其弟执政蔡卞上奏认为是宰相章惇打击蔡京,向太后也认为蔡京不当出任外官,遂命徽宗诏令蔡京留首都继续修撰国史,于是曾布再次攻击蔡卞党羽满布朝野,蔡京不出,自己就不能安位。执政蔡卞、宰相章悙先后被曾布党羽攻击后罢政出任地方官,韩忠彦、曾布升任左右相后,蔡京随即于同年冬先被出任知永兴军,还未赴任就被改为江宁(今江苏南京)的一个知府,蔡京就对这引起了不满反而拖延着不前去赴任,于是他就被降为提举杭州洞霄宫的闲差。于是他那时就在杭州住了下来。
在那时刚好徽宗设明金局于到杭州,还由当时的宦官童贯主持,收集古字画,蔡京刚好也很擅长书法,与宋徽宗的嗜好相同,蔡京就竭力地巴结童贯,并通过童贯不断进呈自己的书法作品,甚至宫妃、宦官等也都得到了蔡京所写的条屏、扇面之类,在童贯的竭力推荐下,又得到宫妃、宦官的一致赞誉,宋徽宗遂决定重新起用蔡京。建中靖国元年(1101)末,起为定州(今属河北)知州。崇宁元年(1102),右相曾布与左相韩忠彦争权,曾布为拉拢蔡京。这年二月蔡京升任北京大名(今大名东)知府兼北京留守,三月即被召回朝任翰林学士承旨,左相韩忠彦于五月被罢相出任地方官后,蔡京即于六月升任执政(尚书左丞)。右相曾布在蔡京及其党羽的打击下被罢了相,蔡京就刚好遂其职,在七月升任了右相,到了第二年二月里他出任了左相。
蔡京对于曾布在哲宗执政时期阻挡他升任执政并被放逐为地方官之事,一直都很耿耿于怀的;宋徽宗也已将曾布当初的拥立之功忘得一干二净。所以,在蔡京即将升任右相之前,曾布就受到贬逐,以后又一再被贬逐,其境遇甚至比反对立徽宗为帝的章惇更差。
在蔡京升任右相之后,他就以“绍述”宋神宗改革事业的一些这样的旗号,还仿照“熙宁置(制置三司)条例司体例,于都省(尚书省)置讲议司”,由蔡京亲自兼任提举。并于崇宁三年六月初,在显谟阁(神宗御书阁)为熙宁、元丰功臣绘像,以王安石配享孔庙;政和三年(1113)又追封王安石为舒王,以之标榜蔡京作为王安石改革事业的“继承人”,是货真价实的“新党”,而将收括民脂民膏的行为都称之为“新法”。就像北宋程瑀所说的那样,蔡京的所作所为“无非蠹国害民”,蔡京名为遵用熙丰之典”,但是“没有一件事是合熙丰者”。
在当时蔡京当政的主要活动就是,打击与迫害以司马光为首的那些反对派及那些排斥自己的人。也就在他任右相的次月,崇宁元年八月,他最先下诏不许司马光等21人的子弟在都城任职。在徽宗即位后的元符三年三月,曾经下诏求直言,这是预测到四月初一将有日蚀,为“消弥天灾”而在全国进行的活动。当时正是向太后当政期间,应诏上书的人非常多,实际上成为新、旧党人对宋神宗、王安石改革事业及高太后、司马光废罢新法的一次大规模的辩论,结果是旧党取得了相对的胜利。四月,旧党韩忠彦升任右相,与左相章惇共同执政。五月,即追复旧党文彦博、司马光等33人的官爵,而新党成员蔡卞罢政出任地方官,蔡京也于十月间被授宫观而闲居杭州。对此蔡京耿耿于怀,他任右相后随即在崇宁元年(1102)九月,将元符三年应诏上书人,分为正、邪二等,正等又分为上中下三级,列入正等的有40多人;而列入邪等的又分为邪上尤甚、邪上、邪中、邪下四级,总数多达540多人。列入正等的升官,而列入邪等的都有不同程度的贬降。又选择元祐及元符末文彦博、司马光、苏轼、秦观、张士良、王献可等文武官员(包括一些宦官)120人,分别列入元祐党籍、元符党籍,由徽宗亲自书写后刻石于宫城的正南门端礼门。在崇宁三年六月里,又加上书邪等及“为臣不忠”,他通为309人,其中包括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