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的,我愿意用生命交换那一刻的快感。我要让楚清风后悔。我要让他知道,败给时间的感觉有多么残酷。”
我坚持我并不是输给相貌、智慧、性格、能力,甚至不是输给爱情。我只是输给了青春。那空姐比我的优势,只是在于年轻。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更觉得悲哀,无奈,不战而败。我发誓要让楚清风尝到同样的滋味。要让他知道,对于时间而言,人的喜怒与爱憎是多么苍白,无助。
到了第六个年头,程玮说:“空姐自从生小孩后就改作地勤了,现在走在街上,也就跟平常的家庭妇女没什么分别。而你,看起来只有二十三四岁,年轻美丽,像一朵玫瑰。你们站在一起,高下立见,我包你会大获全胜。”
我暗自算了一算:“不不,空姐今年不到三十岁,也就跟我当年离开楚清风时差不多同龄。这样的效果还不够惊人。要再等几年,等到我们站在一起,会有人称我做小姐,而叫她做女士的时候,才足以令楚清风瞠目。”
然而程玮越来越焦躁,到后来,几乎是在催促我了。
第七年开春,他甚至开始警告:“如果你再不去见楚清风,我就要收回自己的魔法,而且,永远不再见你。”
我不理他,依然嘻皮笑脸。我才不相信他舍得不见我。从七岁到三十七岁,我们一直是最好的朋友,若非如此,他又怎会对我百般包容,予取予求。
但是接下来的几天,我真的再没见过他。给他打电话或留言,也都不见回复。到这时候,我才有点着慌,没有程玮在身边的日子,还真是不习惯。
失踪
我给程玮打电话,发EMAIL,在QQ上留言,但是所有的问询都如石沉大海,杳无回音。我只得屈服了,在他留言信箱说:“好了,我答应你,最近就去见楚清风,把这件事了结。然后,不管结果如何,我做回原来的我。管他老了十年也好,二十年也好,总之我还是你最佳老友。”
已经整整等了七年了。七年中,我想了无数次与楚清风的重逢,应该安排一个怎样的见面呢?是扮作旧情不忘,约他出来到一山明水秀之地,在他为我着迷之后再痛斥他一番扬长而去;还是设计一场盛宴邀请楚清风参加,用自己的风采征服全场男士,从而让他为了自己的有眼无珠痛失佳人而追悔莫及;再或者,设法与空姐接近,成为闺中密友后,再找个周末的早晨不速而访,让不饰脂粉的她与珠光晶莹的我形成鲜明对比,再教楚清风看清楚,当初因为迷恋空姐的年轻美艳而离开我是多么的不智!
我有些心烦意乱,忍不住又想叫程玮出来商量对策,代我抉择。他有透视眼,完全可以预测哪一种方案更能叫楚清风魂销魄散。问题是,我该怎么联络程玮?
我开始每隔半小时就拨一个电话:“程玮,你出来,一切好商量,你叫我怎样做便怎样,如果你愿意,我们现在就去见楚清风。”
“程玮,我都已经答应你了,干嘛还避而不见?你是不是真的生我气了?”
“程玮,你要再不理我,就不是你生我气,而是我生你气了。我说话当真,你要不回我电话,我永远都不理你。”
“程玮,我收回刚才的话,你永远是我最好朋友,拜托你回我一个电话好吗?”
“程玮,请回话,你知道我是不能没有你的,请你现身好吗?”
“程玮,求你了,只要你出现,叫我做什么也可以,哪怕牵你手立刻迈入结婚礼堂也行呀!”
说完这句,我猛地掩住口,这个玩笑是不是有点开大了?
但,忽然之间,我意识到也许这不是一句玩笑,也许,这才是我真正心声。其实我爱程玮已久,内心深处,早就当他是终身伴侣,希望有朝一日牵着他的手一同步入教堂。
程玮爱我,这是我一早就知道的,从七岁时就知道。不然,他又怎么可能每一次在我遭遇不幸或者心情低落时及时出现,那是因为他关心我,时时刻刻把我放在生命首位,所以才可以感知我的一切不快。否则,凭他怎么样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也好,倘使不关心,又怎么会知道我的喜怒?
我其实一直都知道,可是做惯了老友记,硬是对唾手可得的幸福视若无睹,而愿意被新鲜的人事所迷惑。
人人都知道,好的爱情是让我们笑的人和事,然而刻骨铭心的,却往往是那些让我们流泪的人。所以我会爱上楚清风,会一头栽进热恋中不可自拔,并且与他闪电结婚又相伴七年——骨子里,我同楚清风根本就是同一种人,都贪图新鲜,都漠视真情。因此活该我会被楚清风抛弃,更被自己真正的幸福抛弃!
我忽然意识到,也许程玮是故意用这样一种特殊的方式来惩罚我,或者点醒我——只有面临失去的危险时,我才会知道他对我有多么重要,而在内心深处,我其实是多么地爱他!可是,我竟然浪费了十四年的时光!
要不要报复楚清风,要不要让他后悔,这时候看起来是多么微不足道而且可笑的事情,眼下对我最重要的,是要找到程玮,告诉他:我爱他,愿意把余生都交给他,再不浪费一分一秒!
只是,我不知道当我结束报复的时候,我需要归还时间银行多少利息?会不会,我将变成一个五十岁的老新娘,而程玮则根本不愿意娶我?不,不会的,程玮不是那样轻薄的人,他爱的是我,不是我的青春。
要到这一刻,我才知道以往的自己有多么浅薄。我怎么竟会以为楚清风离开我仅仅是因为我不再年轻,我怎么会相信只要恢复美貌就可以挽回他的心——那样一颗褴褛不堪的心,便得来又何益?真正的爱情,永不会随着时间而消磨,相反,它只会愈久弥坚,就像程玮对我;或者,水落石出,像我对程玮。
真相
我来到程玮乡下的老家。这是一个三面环山,一面映水的小镇,像电影布景多过真实世界。是以程妈妈在十四年前参加过我的婚礼后便坚持离开城市,回到家乡养老。
她说叶落归根,大象老了也知道寻个深山僻谷等死,何况是人?再说她们家族的异能是家乡的山水毓秀所赋予,百年之后,必须还给家乡的天地,尘归尘,土归土,有借有还。
不管程玮怎么样的躲我,他不会躲避自己的母亲。而且,即使躲避也没有用,她同他一样,拥有透视眼。
我的心一动,仿佛想到了什么。然而不待我想明白,程家已经到了。
是程妈妈本人开的门,许久不见,她苍老许多,而且,满面戚容。看到我,点点头:“小囡,你也来了。”
“程妈妈,我好久联系不到程玮,他最近有回家吗?”
“你还不知道?”程妈妈愣了一下。
我也愣了:“知道什么?”
程妈妈不说话,只是凝视了我片刻,忽然之间,她好像什么都明白了,眼泪哗一下涌出来,大声说:“原来是你,原来是这样!”
“什么事?程妈妈,发生了什么事?”我惊讶地问,但是这时候我忽然注意到,屋子里一片纯素,分明布置作灵堂模样,而在桌子正中摆着的,正是程玮的遗像。
脑子里轰然一声,我的心一阵剧痛,眼前忽然黑下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一道轮回,也许只是刹那。有一丝奇怪的音乐钻进耳朵,意识跟着慢慢恢复。我想,我刚刚做了一个梦,噩梦,现在正从梦中醒过来。
程妈妈坐在床前,嘴里含糊地哼着一首有音无字的儿歌,看到我睁开眼睛,露出一丝苦笑:“你醒了?阿玮小时候,最喜欢听我唱这首歌。他说,听见我唱歌,就觉得安全。”
哦程玮!我的心又剧痛起来。程玮在哪里?
我勉强坐起身,支撑着下床,逐间房推开门寻找。程玮一定是躲在某扇门后面,随时会走出来吓我一跳,然后说:看你还敢不敢那么任性!
不,我不敢了。程玮,只要你出来,我发誓以后都不再倔犟,一切随你的意。管他什么空姐,管他谁是楚清风,程玮,我只要你,只要和你在一起!程玮,回来!
我觉得我是喊出来的,可是张开嘴,才发现声音嘶哑,有如呜咽:“程妈妈,我找不到程玮了。他在哪儿?为什么不见我?”
“他死了。”程妈妈一字一句地说,“小囡,你必须接受这事实,阿玮已经死了。”
我努力地扶着门站着,指甲抠进门框里,对自己说:不能晕,不能再晕过去,我必须听清程妈妈的话;可是另一面,我又真希望放任自己再次昏睡,最好就这样长眠不醒,那便永远不必面对伤心的现实。
程妈妈重新将我送到床上躺下,开始诉说。她的声音仿佛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来自远古:“前几天,程玮突然回到家,说对不起我,让**心了。我抓着他的手,感觉到他的生命迹象正渐渐消失,却无能为力。第二天早晨,他便去了。我知道必然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却无法捕捉。直到看见你,才知道了真相。”
“真相?”我有一点点概念,却不得要领,但也约摸猜到与时间银行有关,“我曾向程玮要求返老还童,程玮说可以帮我恢复青春,但是利息要加倍偿还,难道……”
“是的。”程妈妈肯定地点点头,“时间银行有借有还,有借债人,就有放贷人,还可以有担保人。阿玮自愿做了你的担保人,替你偿还一切本利。你要时间停驻,须付两倍利息;要时间逆转,要三倍;而如果他替你还贷,则需要四倍;为了不让你察觉,不使你难过,他还要同时保证自己的年龄正常增长,押后还息,于是,又加一倍。你要七年的青春,他便要为你付出三十五年的生命,而他的生命限度,原本就是六十五岁。所以,他是到限了。他不是不肯见你,而是算准了自己的归期,特地回来等死的。”
程妈妈每说一句话,就好比有一把小刀刺过来,刀刀中的,都深深刺在我的心上。我亲爱的程玮,为了我一个荒诞的愿望,他竟付出了自己三十五年的寿命,他有多么傻!
“他不是傻,是爱。”程妈妈读出了我的心思,喟然长叹,“他从小就爱你,已经十几年了。你结婚时,他伤心得失魂落魄的,却什么也没说。其实他比你更了解楚清风是个什么样的人,但是他也知道,不论怎么劝你,都是没用的,你不会相信他的话。当时我劝他跟我一起回乡下,可是他不肯,他说他要守着你,有一天你会需要他的帮助。”
“可是,我不值得他这么做。他不该这么做。”我掩住脸,泣不成声,程玮,我亲爱的程玮,三十五年的寿命来换我的一次任性,值得吗?
然而程妈妈说:“对于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来说,你再小的要求,也是他最大的心愿。只要能使你如愿以偿,他根本不会在意付出的是不是值得。爱一个人,从来都是没有理由的。”
我的心轰然大恸。爱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然而我,为什么却偏偏天真地以为,可以用青春美貌换取爱情?傻的人是我!是我的愚蠢与浅薄,让自己失去了最爱的男人!我用了七年的时间,最终报复的,竟然是我自己!
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时间是爱情最大的敌人,却不知道,真正的爱情,可以超越时间乃至一切。只是,我领会得太迟了。程玮,程玮,你竟不肯提醒我,不给我一个改错和补偿的机会!你为我解开爱情的蛊,却给自己种下了时间的咒,就这样不告而别,连一句话也不留下。程玮,你何其忍心?!
忽然,程妈妈说:“小囡,你看!”
仿佛听到“哔剥”的声音,灵台上供着的几盆金盏菊就像电影快镜头那般一层层一瓣瓣舒展开来,大朵大朵地绽放,开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满室生香。我惊呆了,痴痴地看着那些花朵着魔般地盛开,震荡莫名。而程妈妈早已泪流满面,大声说:“小囡,阿玮回来了,他是在跟你说话呀。”
我忽然明白了,程玮,程玮,他是给我留了话的——金盏
☆、偷偷在自动售卖机里买份爱
时间是一件恼人的事。
如果世界是三维的,没有时间,许多事都会变得很单纯。
偷偷在自动售卖机里买份爱
上上签
1
这年头没有金钱买不到的东西。爱情也不例外。很多地方都可以买到爱。渴求爱情的人如此之多,可那些售卖爱情的地方,并没有顾客云集。
是的,很多东西一旦放开,人们心中反而有了顾忌。
像我,我爱于可很久很久、很深很深,这样强烈而深沉的爱,在我的心里酝酿成一坛陈酿,香美勾人魂,辛辣催人泪。
我常常看着于可,从心底里发出悠长而连绵的叹息:“于可,你如果喜欢我,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很少有爱会不求回报,我当然希望于可也来爱我。达到愿望并不难,只要去爱情售卖点买一份于可的爱情就能达成心愿。
然而我并没有这样做。像世间那么多痴痴恋人却迟迟不出手的女子一样,我有顾虑。
也许今后我和于可在一起谈恋爱,他爱我,我爱他,两情相悦。可别人会怎么说呢?我从售爱员的手中接过一份爱开始,全世界便知道,我的爱情是买来的。
这情形就跟花钱买一个大学文凭一样,总有些缺乏真材实料的不光彩。
可是于可又似乎不会来爱我——这么多年,要爱早爱了。
幸好,有人告诉我,这世界上有一台自动售卖机24小时全年无休售卖爱情。于是我准备在一个寂静无人的夜半,素衣潜身,往那台自动售卖机里扔进若干硬币——然后我便拥有了于可,拥有了全世界。
2
方糖躺在碟子上一动也不动,阿末用小勺子缓缓地搅动着杯中的咖啡,白色的泡沫像浪头,时藏时露。
我在大学里研究过行为心理。我分析像阿末这样喝咖啡不放糖,且喜爱细致搅动液体的人,是口不漏风的——大大咧咧嘴无遮拦的人往往牛饮一般灌溉下整杯咖啡——而阿末会用漫漫长夜来浅酌一杯清咖。
这样的人没有亲和力,却能让你放心地对她吐真言。
所以我告诉阿末,我爱于可,很爱很爱,却无能为力。
阿末沉默了很久,对我说,这世界上有一台自动售卖机。她知道地点,她可以让她的先生带我去。
然后她便开始帮**办起这件事。
我和阿末认识不久。几个月前我在办公楼里等电梯,阿末过来主动与我搭讪。认识的时间长了,我发现阿末并不是那种“自来熟”的热络人——难道命运派她来帮我找到自动售卖机?
但纷杂的念头全都被一种期待和兴奋压下。
我请于可吃饭,他边吃边看笔记本电脑,偶尔和我说几句,更多时间埋头公务。我知道,不爱的时候,这是一种对我的忽视。一旦彼此相爱,这便是寻常烟火的生活。
“于可,如果机器猫随你使唤,你会叫他从口袋里给你拿什么出来?”
于可说:“我想要一个时光穿梭机。”
于可说时间是一件恼人的烦事,如果世界是三维的,没有时间,许多事都会变得很单纯。
于可问我想要什么,我说我要一件哈利波特的隐身斗篷。
我所有的念头都汇聚一点:我不要别人看见我在买于可的爱情。
3
阿末的先生开着低调的黑色沃尔沃在楼下等我。
我在房间里试衣服试到抓狂。黑色墨镜、丝巾裹头,说起来低调,其实最招人眼。卫衣的帽子翻起来,牛仔裤,双手插兜,这感觉又有一些午夜变态杀手的味道。我最后找了一件黑色的大衣,长发披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