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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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四经-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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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 道法第一

  原文:



  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口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虚无(刑)形,其冥冥,万物之所从生。生有害,曰欲,曰不知足。生必动,动有害,曰不时,曰时而□。动有事,事有害,曰逆,曰不称,不知所为用。事必有言,言有害,曰不信,曰不知畏人,曰自诬,曰虚夸,以不足为有余。故同出冥冥,或以死,或以生;或以败,或以成。祸福同道,莫知其所从生。见知之道,唯虚无有。虚无有,秋稿(毫)成之,必有形名。形名立,则黑白之分已。故执道者之观於天下(也),无执(也),无处也,无为(也),无私(也)。是故天下有事,无不自为刑(形)名声号矣。刑(形)名已立,声号已建,则无所逃迹匿正矣。公者明,至明者有功。至正者静,至静者圣。无私者知(智),至知(智)者为天下稽。称以权衡,参以天当。天下有事,必有巧验。事如直木,多如仓粟,斗石已具,尺寸已陈,则无所逃其神。度量已具,则治而制之矣。绝而复属,亡而复存,孰知其神。死而复生,以祸为福,执知其极,反索之无刑(形),故知祸福之所从生,应化之道,平衡而止。轻重不称,是(胃)谓失道。天地有恒常,万民有恒事,贵贱有恒位,畜臣有恒道,使民有恒度。天地之恒常,四时、晦明、生杀、(柔)刚。万民之恒事,男农,女工。贵贱之恒立(位),贤不宵(肖)不相放(妨)。畜臣之恒道,任能毋过其所长。使民之恒度,去私而立公。变恒过度,以奇相御。正、奇有立(位),而名口弗去。凡事无大小,物自为舍。逆顺死生,物自为名。名刑(形)已定,物自为正。故唯执(道)者能上明於天之反,而中达君臣之半,当密察於万物之所终始,而弗为主。故能至素至精,(浩)弥无刑(形),然后可以为天下正。



  译文:



  作为宇宙本原的道产生了各项法度,法就像绳墨辨明曲直一样决定着事物的成败得失。因此既然制定了各项法度就不可违犯,法度一旦设立便不可废弛。所以说如果能够以绳墨法度自正,然后就可以识天下万物之理而不会迷惑。



  道体虚空无形,寂静深远,万物赖之以生。人一降生便有患害随之,这是因为人的本性中存在着欲望且这种欲望永无止境。人生则好妄动,妄动必有患害。具体表现在不能相识而动,甚至还逆时而动。妄动必然妄举事,举事则患害随之,具体表现在行事违逆事理或举事不量力而行,甚至行事不知功用何在。凡人举事必有言说,有言说即有患害,具体表现在言无征而爽信或口出大言不知尊敬他人,或者明明做不到的事却称能做到,或言过其实浮夸,或力所不及却扬言力量大有余。



  宇宙万物万事都生于道,其死生成败都是由道决定的。祸福同出一门,人们却不知道它们产生的原因。要想明白死生、成败、祸福的道理,只有依靠道了。依靠道,就能把握所出现的细微事物的形和名,形和名的观念一旦确立,那么是非黑白的分界也是随之确定了。所以懂得大道的人示范天下的便是变通而不固执,功成而不依赖它,顺时而动不妄为,处事公正不以私意。因此天下之事便可以在形名确立、名实相符的情况下自然而然地得到治理。各项法令制度都已确立,官职都已建置,那么天下万物就都在正道中了。



  心胸广阔,能包容一切的人是精明的,最为精明的人总能建立功业。遵循正道的人总能达到因时而静的最高境界(至静),至静的人就是圣人。大公无私的人总是睿智的,至智的人可以成为天下所取法的榜样。如果用法度来审定是非,并且参照自然、社会的必然规律,那么天下之事都可以得到有效的证验了。事物繁多,多得如同仓中的粟米,然而法律制度一一设置具备了,那么再隐秘微妙的东西也无法逃脱。所以说法度已经具备了,所有事都可以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治理。断绝了的世祀会重新接续,灭亡了的国家会重新出现,谁能知道其中的奥秘呢?衰败的国家又变得兴盛了,祸事又变成了福事,谁能知道其中的究竟呢?只要反求于道,便可以懂得上述祸福、死生、存亡等产生的原因了。应付事物变化的方法在于掌握平衡和适度,轻重不当,便是失道。



  天地之间存在着永恒的规律,天下百姓各自从事着自己的本职,贵贱高低也都有它们确定的位置,使用下臣有确定的方法,统治百姓有既定的守则。四季更迭、昼夜交替,荣枯变换、柔刚转化便是天地间所存在的固有规律。男耕女织便是老百姓所从事的固定工作。有才德和无才德的人不能处于同等的地位,就是贵贱都有它们确立的位置。选任官吏时,职位的高低要与他们的能力相符,这便是使用下臣的确定方法。去私门而行公道,这是统治人民的既定守则。如果一旦出现了不正常或超越了常规的事情,就要相应地采取非常规的手段加以控制。而治理国家所使用的常规和特殊方法是因事而施的,明白了这一点,那么判定事物时也就不会发生偏颇了。事物无论巨细大小都有它们各自存在的理由,而逆顺死生等一切情况的发生都是由事物本身的性质决定的;根据性质就可以准确界定事物的名称和概念了,因而也就可以对该事物做出正确处理。



  圣人不但能体悟自然运行的规律,还能了解君道和臣道所应存在的分界,又能详察万物发生及终结的内在原因,然而却从不以天地万物的主宰自居,所以他能深远广泛的体悟万事万物,并成为天下的楷模。




经法 国次第二

  原文:



  国失其次,则社稷大匡。夺而无予,国必遂亡。必尽天极,衰者复昌。诛禁不当,反受其央(殃)。禁伐当罪当亡,必虚(墟)其国。兼之而勿擅,是胃(谓)天功。天地无私,四时不息。天地立,圣人故载。过极失(当),天将降央(殃)。人强胜天,慎辟(避)勿当。天反胜人,因与俱行,先屈后信(伸),必尽天极,而毋擅天功。兼人之国,修其国郭,处其郎(廊)庙,听其钟鼓,利其资财,妻其子女。是胃(谓)□逆以芒(荒),国危破亡。故唯圣人能尽天极,能用天当。天地之道,不过三功。功成而不止,身危又(有)央(殃)。故圣人之伐(也),兼人之国,隋(堕)其城郭,棼(焚)其钟鼓。布其资财,散其子女,列(裂)其土地,以封贤者,是胃(谓)天功。功成不废,后不奉(逢)央(殃)。毋阳窃,毋阴窃,毋土敝,毋人执,毋党别。阳窃者天夺(其光),(阴窃)者土地芒(荒),土敝者天加之以兵,人执者流之四方,党别(者)□内相功(攻)。阳窃者疾,阴窃者几(饥),土敝者亡地,人执者失民,党别者乱,此胃(谓)五逆,五逆皆成,□□□□,□地之刚,变故乱常,擅制更爽,心欲是行,身危有(央)(殃),(是)胃(谓)过极失当。 



  译文:



  为政治国如果失去正常的法则,天下就会不安定。攻夺他国之地而不进行分封,便不能真正灭亡其国并长久地占有它。在征伐他国时,如果不能最终达到天道所限定的准度,则经过征伐本已衰落的国家会重新振兴起来。在讨伐乱逆禁止暴虐时如果未达到准度,反而会招惹祸患。在诛禁理当治罪理当灭亡的国家时,必须一鼓作气,使其成为废墟。兼并了其他国家但不能独自占有,因为这是冥冥天道所促成的功绩。由于天地的公正无私,才有了四季、昼夜、存亡、生死等现象的正常循环。因为万物各当其位,圣人才能够成就万物。任何事情如果超过了天道所限定的准度,都会受到天降祸患的惩罚。在敌国尚处于强盛时,要谨慎地避开它。当敌国由强转弱时,就应该乘机去征讨它,这便是先屈后伸的道理,而这也是由天道所决定的;由于受到天道的指导,所以一切功德人都不能独自占有。



  兼并他国后,便修治它的城郭,占据其宫室,享用其钟鼓音乐,贪取其资财,霸占其子女,这些做法是大逆天道的取败之道,必然导致国家危殆而最终灭亡。所以说,只有圣人在治国用兵时能够合于天道。天地间的道理概括起来不过是“三功”而已。如果成就此三功再觊觎其他,那么就难免有祸殃之危了。



  所以圣人的征伐之道是,兼并他国后,要拆毁它的城郭,焚毁它的钟鼓,均分它的资财,散居其子女后代,分割其土地赏赐有贤能之人,总之不能独自占有,因为这功绩是天道促成的。这样才能功成而不去,然后方能没有患祸。



  在诛伐征讨敌国时,不应从护生存继对方的角度去审度问题(就是不能存亡继绝,沽名钓誉;儒家讲“国之大事,在祀与戎”,《黄帝四经》则很少讲“祀”,多讲道、法、戎——录者注),而在务耕农桑,不要从刑虐死杀的角度去审视问题。不要过度地使用地力而使土地凋敝,为政治民,不可偏执一己之私。治臣驭下,不使其拉帮结派。征伐敌国不尽天极而空怀存继之心,则天反夺其名,劝农而有刑虐之意,则必导致土地荒芜,过度使用地力庄稼没有收成。国力贫弱,则必有外兵侵侮。人主偏执一己之私,强奸民意,必被人民逐放而流徒四方。君主驭下无术,臣下结帮营私,党派纷争,则必有内外相攻之患。违逆诛伐之道,必受其殃。违反耕种之宜,必导致饥馑年荒。用地失度,必被侵失土。偏执己见,必失民心。党派纷争,必导致国家大乱。这些做法被称为五逆,即是搅乱违背天地的常道,改变破坏常规的做法:专断法令、私设制度,更动律令无常,一意孤行,不知改悔,最终会殃及自己。这些的作法叫作违反天道。




经法 君正第三

  原文:



  一年从其俗,二年用其德,三年而民有得,四年而发号令,(五年而)□□□,(六年而)民畏敬,七年而可以正(征)。一年从其俗,则知民则。二年用(其德),民则力。三年无赋敛,则民有得。四年发号令,则民畏敬。五年以刑正,则民不幸()。六年□□□□□□□□。(七)年而可以正(征),则胜强适(敌)。俗者顺民心(也)。德者爱勉之(也)。(有)得者,发禁拖(弛)关市之正(征) (也)。号令者,连为什伍巽(选练)贤不肖有别 (也)。心刑正者,罪杀不赦(也)。 (也)。可以正者,民死节 (也)。若号令发,必厩(究)而上九,壹道同心,(上)口口口口口下不,民无它(志),然后可以守单(战)矣。号令发必行,俗也。男女劝勉,爱也。动之静之,民无不听,时也。受赏无德,受罪无怨,当也。贵贱有别,贤不宵(肖)衰也。衣备(服)不相纶,贵贱等也。国无盗贼,诈伪不生。民无邪心,衣食足而刑伐(罚)必也。以有余守,不可拔也。以不足攻,反自伐也。天有生死之时,国有生死之正(政)。因天之生也以养生,胃(谓)之文。因天之杀也以伐死,胃(谓)之武。(文)武并行,则天下从矣。人之本在地,地之本在宜,宜之生在时,时之用在民,民之用在力,力之用在节。知地宜,须时而树。节民力以使,则财生。赋敛有度则民富,民富则有佴(耻),有佴(耻)则号令成俗,而刑伐(罚)不犯,号令成俗而刑伐(罚)不犯则守固单(战)胜之道也。法度者,正(政)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乱也。而生法度者,不可乱也,精公无私而赏罚信,所以治也。苛事,节赋敛,毋夺民时,治之安。无父之行,不得子之用。无母之德,不能尽民之力。父母之行备,则天地之德也。三者备则事得矣。能收天下豪票(骠)雄,则守御之备具矣。审于行文武之道,则天下宾矣。号令阖(合)于民心,则民听令。兼爱无私,则民亲上。 



  译文:



  君主为政治国的方针应是,第一年遵从百姓的风俗,第二年选拔有德能的人授与官职,第三年要使民富足。到了第四年的时候就可以发号令了,第五年可以用法律来治理百姓,第六年人民就会有了敬畏心理,第七年便可以指挥百姓从戎出征了。第一年遵从百姓的风俗习惯,可以掌握他们是非善恶、好恶取舍的标准是什么。第二年擢用有德能的人,百姓就都会努力争取向上。第三年免去赋税征敛,百姓就会生活富足。第四年发号施令,百姓都会敬畏服从。第五年用法律来治理,百姓就不敢有侥幸心理。第六年百姓有敬畏心理,便会懂得刑罚律令而不敢触犯。第七年率民出征敌国,便能战胜强大的对手。



  第一年遵从百姓的风俗是为了是顺应民心。第二年选拔有德能的人为官吏是通过施爱于民以激励其奋勉。第三年要使民富足是要废除山泽之禁及关口市场的征税。第四年要想有效地发号令,就要以什伍连坐的方式将人们组织起来,并挑选人才去管理他们,使贤与不贤的人各有等差。第五年以法律治理百姓,有罪必罚,不可姑息。第六年百姓有了敬畏心理便不敢再去触犯刑罚。到了第七年便可以率民出征并战胜强敌,这是因为百姓会出死效力。



  若号令传下,百姓必应声集结而上合君意,齐心一致,上下同心同德,民无异心,这样就可以据国防守或出兵征战了。号令发出,百姓必定执行,这是因为服从命令已经养成习惯。百姓争相劝勉,这是因为君主施爱的缘故。召之应战,或令之务农,民皆听命,这是君主遵循天时的缘故。人民受赏不戴德,受罚不含怨,这是因为赏罚得当的缘故贵贱有区别,贤与不贤能就会分出等级来。衣服制度都有一定的规格不能僭越,这是因为它标志着人们的身份等级。国家没有了盗贼,奸诈虚伪之心不生,民无邪念,这是由于百姓富足且刑罚律令得到了坚决的执行。以充足的国力据国防守,国家就不会被攻取,而国力不足却要先进攻他国。结果反而是自取灭亡。



  天下诸国或亡或存决定于天时,国家万事或成或败决定于国政。因此对于天道使存之国,要顺应天意去联合保护它,这被称之为“文”,而对于天道使亡之国,要顺应天意去讨伐兼并它,这就被称为“武”,文武并举,开下各国就会无不顺从。



  使用土地的根本在于因地制宜,恰当的种植适于该地生长的农作物。适宜农作物生长的关键还在于准确地掌握耕种的时间和季节,准确地掌握农时,还在于如何使用百姓,使用百姓的关键在于使其各自尽力其事。使用民力的关键在于适度。要了解土地适宜于种植什么,并且根据时令来种植五谷,适度地使用民力,就能有效地创造财富,赋敛适度,则人民富足。人民富足,则懂得政教廉耻。廉耻观念形成,就使得百姓习惯于服从命令并且不敢触犯刑罚。百姓习惯于听令,又不敢触犯刑罚,这便是守国则牢,伐国则胜的原理所在。



  法度,是至为公正的。以法度来治理国家,而不能任意妄为。创制法度,不能变化不一。依法办事,公正无私,赏罚分明便能取信于民,这是治理天下的大道所在。省去烦琐的政事,有节度地征收赋敛,不侵占百姓的农时,国家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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