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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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上帝-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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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家士子们平日讲究的斯文全然没有了,从字里行间简直可以看到一个个怒发
冲冠的样子。他们这样向世人告警:传教士们表面上尊崇儒家,将其天主之道伪装
得与尧舜周孔之学好像无大差异,但实际上是“阴肆其教,排佛、斥老、抑儒,驾
其于尧舜周孔之上”,因此搅乱儒家传统,从来大变未有甚于此者!至于传教士对
儒家未敢像对佛、道那样公开责难,只是因为中国户尊孔子,家慕舜尧,而不得不
“傍篱其间耳”。他们这是采取“媚”与“窃”的诡计。媚能讨人喜欢,诱人从而
卑之;窃则不致使人惊异,便于从中混迹。而一旦待到爪牙各、血力强的时候,他
们就要咆哮着直闯素王之堂,把孔老夫子一口吞掉了!
    作为传教士公然责难对象的佛门弟子,更失去了耐性,带着十二分的激愤大声
帮腔助战,千言万语并一句:不错,不错,这些可恶的夷种们,就是要“阳排释、
道以疑儒,阴贬儒宗而探学”!'注'
    是耶?非耶?
                                移花接木
    利玛窦在逝世的前一年,写信给教会官员,陈述其表面称道儒家,并利用他们
攻击佛、道的策略,言及有的中国人士认为他是个“拍儒生马屁的人”,为此,他
窃喜不迭,披露心曲说:
        我热望其他人也会从这一角度来看我,因为我们如果不得不同三个教
    派(指儒、佛、道)作战的话,我们要做的事情会多得多。'注'真是一语
    道破天机,利玛窦辈之所以表面不惜拍儒生马屁,而对佛、道不遗余力地
    攻击,果真像他们的反对者所指出的,完全是一种计策。
    利玛窦辈对儒家也并不笼统地概表肯定,而只是对所谓“真儒”表示推崇,他
们就是打着恢复和维护真儒的旗号攻代佛、道的,其基本逻辑是:早先的儒学才是
纯真的,后来的“新儒学”已被佛、道的邪恶浸染,许多号称儒士的人也已不是真
儒而成“俗儒”,应该将佛、道的邪恶成分清除掉,还儒学的本来面目。看来,利
玛窦辈的确很清楚儒家文化发展演变的基本脉络,以及儒、佛、道三家的关系格局。
    作为当时中国社会正统思想的儒学,委实并非纯种传代,而是经历了先秦儒学、
两汉经学、宋明理学三种基本形态的递增发展。两汉经学已非儒学原型,而是以儒
道互补为特征的。宋明理学更形成儒、佛、道互补的复杂格局,最终确立了中国文
化的传统。儒、佛、道三家在打而成交的漫长过程中,别看佛、道两家有时也气势
汹汹,似乎不可一世,但实际上第一把交椅一直是孔夫子坐着——他的王牌是哪一
个要行“王化”的“真龙天子”都须特别紧持的。到头来,儒学伦理中心主义的特
质并没有被改变,反而借取佛、道两家有用的东西得以补益加强。
    这并不是孔夫子本人的谦恭,应归功他的“嫡传”弟子们有取长补短的聪明。
至圣先师那一套大朴太实,缺乏哲学的内涵和思辨的机能。而在这方面,道有其长,
佛更甚之。取而补儒,便使之增添了几分奥妙和神秘,颇有些高深莫测的味道了。
从根本上说,是儒家改造了佛、道,而不是佛、道改造了儒家。不管是本来的抑或
仙化了的老子;还是梵天释氏,到头来只能给孔夫子做个左膀右臂罢了。
    利玛窦辈想必看破了其中真谛,所以不先与孔夫子正面交手,而拉着架势与佛、
道打斗,说穿了,就是要从侧后迂回把孔夫子的左膀右臂出其不意地卸掉。他们并
不是真的要使儒家反朴归真,而是要移花接木——在辟佛、道的幌子下,以西方的
天主来偷偷地、巧妙地取代孔夫子。在这方面,利玛窦的手段可谓高矣,他们确能
瞅准关键的地方来偷梁换柱。
                               借“天”发挥
    儒家经典中不是也有“天”、“上帝”存在吗?利玛窦辈就在这上面大作文章。
譬如《天主实义》的第二章中,就有十几处引用了儒家经典中含有“上帝”用语的
章句,旨在论证儒家经典中的“天”、“上帝”,与基督教中的独一真神“天主”、
“上帝”是同一的。利玛窦辈千方百计地赋与中国儒家经典中的“天”以万物创造
者的神性,而否定它是自然造化的产物。为此,公然非难儒家关于“太极”为天地
万物根源的理论。
    实际上,中国的“天”与西方的“天主”相异甚远。先秦诸子除了墨家之外,
其他各家对天的神性一般都是否定的。儒家对天的认识颇注重于实际现象。孔子谈
天:“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他也有过“获罪于天,无所
祷也”的话,表面看似乎是把天视为有意志的神,但实际上是说事情违背了定理,
向不可知的天祈祷也没有什么用处。到了宋代朱熹,更明确地将“天”与“理”对
等起来。中国儒家的“天”,虽然亦未脱尽从远古遗传下来的神秘主义色彩,但主
导趋向是不断加强伦理化和政治化的改造。中国也祭天,但与西方对人人有权尊奉
的独一真神上帝的礼拜迥然不同,祭天在中国封建时代是只有“天子”才享有的政
治特权,别人如果祭天,就是僭越甚至谋逆行为。
    故此,反洋教斗士们引经据典,或针对天为上帝所造的神话,阐释天是由阴阳
二气生化而成,非有所造而成;或针对利玛窦辈对太极说的驳难,论证该说的正确
和与儒家关于天的理论的吻合;或针对教士们极力宣扬的“天”当由世人共拜的说
教,发出“天至尊不容僭,祀有等不容越”的呼号……他们把“邀天、亵天、僭天、
渎天”的罪名一股脑儿加给了传教士,真可谓不共戴天。
                                 换心术
    “仁”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利玛窦便巧妙又厉害地施个“换心术”。
    孔子学说中的“仁”分明是以“人”为本的。对此,孔老夫子本人以及孟老夫
子都不厌其烦地予以强调:“樊迟问仁,子曰‘爱人’”;“仁也者,人也”;
“仁者爱人”,如此等等。基督教义中虽然也讲“爱人”,但那是由敬爱上帝的最
高原则派生的,爱的基点和前提是“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
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利玛窦正是用这一神本的精神篡改仁的性质,明确提
出了一个“仁也者,爱天主”的命题。
    就达到仁的手段和途径而言,儒家学说认定人的本性是善的,所以能够通过自
我完善的过程来达到仁的境界。而利玛窦却以基督教的原罪说实质上即性恶说为根
据,否定人的自我完善能力和目的,强调只有爱天主才能实现仁。
    忠君孝亲乃儒家纲常的要义,也是“仁”的根本之点。“夫子之道,忠恕而已
矣”;“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主要就是讲忠君孝亲的重要。传教士们煞费
苦心地要改变其实质。利玛窦在《天主实义》中持论:我君与我是主与臣,我父与
我是父与子,但比之无所不在的天父上帝,上述区别尽消,主仆、父子皆兄弟。无
论我们的亲人是多么亲近,他们都比天主远离我们。他还别出心裁地发明了“宇宙
三父”说:宇宙有三父,一为天主,二为国君,三为家君,以天主为至上;做儿子
的,只要服从天主的意志,虽然违背国君和父母,也不妨碍他为孝子。这分明是以
基督教义来读乱儒家纲常,是其“换心术”中的重要一招。
    对利玛窦辈的招术,反洋教斗士们中间有些人是非常敏感地察觉和看破了,故
一针见血地指出,利玛窦与孔子所言的仁大异其旨,’“未达一本之真性也”!他
们对利玛窦辈篡改忠君孝亲所体现的“仁”之要义,尤其不能容忍,义愤地驳难说:
        爱亲仁也,敬长义也。天性所自现也;岂索之悠远哉!利玛窦独尊天
    主为世人大父,宇宙公君,必朝夕慕恋之,是以亲为小而不足爱也;以君
    为私而不足敬也。率天下而为不忠不孝者,必此言也。'注'
    这种驳难到头来不免大动肝火:
    今一事天主,遂以子比肩于父,臣比肩于君,则悖伦莫大焉!'注'
                               妥协的背后
    在忠、孝两者当中,“孝”对事局的牵涉尤为紧要。孝道在儒家的伦理当中可
谓基下之基,核中之核。由历史悠久的宗法社会孕育出来的这一观念,成为中国传
统伦理道德的本位。天地君亲师,以亲为枢纽。即使忠君,也是以孝亲为本的。因
为“国”乃“家”的扩大。所谓“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正是揭示这一
关系的。由此便可以理解,从慎终追远意义上体现孝亲的祭祖,就是非同小可的事
情。所以,祭祖始终是与教方相争的一个重要问题。
    从根本上说,中国祭祖并非宗教仪式,而是伦理教化的手段。《礼记·祭统》
中很明确地把“祭”视为“教之本”,与“外则教之以尊其君长,内则教之以孝于
其亲”联系起来。可见,祭祖主要是为了教化活人的。
    早在先秦之时,这种伦理虔诚便达到了极其严肃的程度。譬如曾有过所谓“立
尸而祭”的事情,就是以活人乔装祖宗死尸而供祭拜,并且惯以行祭者的子侄辈来
充当乔装者,也就是说实际上是长辈向晚辈叩头了。可是不管是行祭者还是乔装者
都不敢有丝毫的戏谑。后来,这种方式是不用了,但祭祖的伦理传统的约束力却有
增无减,成为一种社会性、民族性的极其普遍、极其严肃的习俗流传延续下来。
    聪明的利玛窦想必体察到了这种力量的顽强,所以他在力图改变儒家孝道的伦
理实质的同时,半是出于策略、半是因为无奈,表示了对祭祖仪式的容忍。但是,
他的同仁中有人认为这种妥协未免太过分了,而勇敢地表示应将祭祖作为偶像崇拜
予以反对。结果,他们立即招来了难以抵挡的口诛笔伐。沈榷就把“直劝人不祭祖
先”作为指控远夷暗伤王化的主要罪状之一,激起了广泛的共鸣。
    不仅在祭祖问题上,从对华传教的基本策略方针看,当时教方内部也存在着分
歧,利玛窦属于温和务实派的代表人物。但即使“利氏传教术”,从根本L说也是要
“暗伤王化”的,即力图用隐晦的方式,从学理的实质上,改造作为封建统治者用
以教化、治理天下的思想武器的儒家文化;在所谓“合儒”、“补儒”的幌子下,
达到“超儒”、“代儒”的目的。这自然会有害于王权。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
从这个意义上,我OJ说反教斗士们对利玛窦辈暗伤王化的责难并不虚妄。
                             同一基地的两极
    既然利玛窦辈果真是暗伤王化,对他们发起挞伐者自当属王化的维护者,那么,
对他们持竟让态度甚至接受洗礼的“容教势力”,就是王化的叛逆了吗?
                               蹩脚的孔雀
    其实,士大夫中的容教者也没有跳出原来的基地而转到王化的对立面,他们所
高举着的同样是维护儒学、维护王权的旗帜,这与反教的士大夫并无二致。他们当
中有些人真的相信,洋教士们所传播的“天学”、“圣教”与中国的儒学相合,甚
至认为传教士们是来皈依和弘扬中国圣贤之道的。所以对利玛窦辈有“西来的孔子”
之称。既然如此,在他们心目中,对西儒的“天学”的容纳,那自然就是对王化有
益无损的好事了。徐光启在《辨学章疏》中就认定,利玛窦辈“实皆圣贤之徒”,
其说“以忠孝慈爱为功夫”,“事天之学,真可补益王化,左右儒术,救正佛法者
也”'注'。
    既然利玛窦辈实际是要从根本学理上改造中国文化,那么容教士大夫们在这一
点上岂不上了大当?有意思的是,事实却作出了基本否定的回答。
    对容教士大夫来说,沦肌泱髓的仍是中国的圣贤之道,对基督教的真义同样是
相对隔膜的;而利玛窦辈出于策略的考虑,又没有直率地、系统地宣传和阐释其教
义,而是希望通过隐约地描述来激发中国人的兴趣,以促使他们主动讨教。但是,
容教士大夫们也并无这般浓烈兴趣,而惯于顺着西教与中学相合的思路,执拗地用
中国经典中的蕴涵去解释西方教义,也就是说,实际是以儒学对基督教教义进行改
造。真乃妙不可言的南辕北辙!
    对于这一点,有些传教士越来越清楚地察觉到了,于是惊呼:即使那些入了教
的士大夫,也只是徒有其表的皈依者,“好像是在光彩夺目的丰羽下长着一对难看
的脚的孔雀”'注'!传教士们当然想通过多一些地正面宣传他们的教义,造就名副
其实的“孔雀”,却招来了得不偿失的风险。容教的士大夫中,竟有越来越多的人
如大梦初醒般地呼道:我一向认为传教士们是“慕吾道而来”,现在才发现他们是
“窃吾道而叛”!于是乎,反戈一击者有之,对传教士转持怀疑和冷淡态度者就更
多。为了不致事态愈趋恶化,传教士们对其教义的宣传还只得保持在闪烁其辞的状
态。
                                孰醉孰醒
    在对传教士暗伤王化的警惕和防范这一点上,容教士大夫似乎远不如反教士大
夫敏感和清醒。从总体情况看,他们比反教士大夫要理智得多。
    反教士大夫中间许多人,陷入了严重的迷狂和偏激之中,其思想是被正邪之辨
加华夷之辨的双重圆圈禁铜着,以符合儒家传统与否作为判别正邪的绝对标准,华
夷之辨则又加上地域和人种因素。在他们心目中,夷人夷教既非儒之属又非华之属,
那它的一切就不免都是邪恶和野蛮的,以邪乱正,以夷变夏,隐忧明患,岂可不杜?
所以,他们不只是从学理上辟“邪”以维护王化,而是不加区别地排斥与教方相关
的一切——不管是宗教神学还是包括科技在内的其他“西学”内容,也不管是事理、
器物还是传教士的人身。
    他们制造的反教舆论中,掺杂有大量夸诞失实的成分。例如说传教士私习历法,
淆乱圣朝正朔,居所有犯皇家风水禁地,以耶稣受难像做弑君咒符,以千里镜等淫
巧之物窥探国情等等,并把这些作为传教士谋犯王权的证据。至于若辈反教行为上
的过火,也是显而易见的。
    容教士大夫虽然也离不开王化的基地,但正邪之辨,尤其是华夷之辨的观念在
他们头脑中似乎要淡薄得多。一般说来,容教士大夫们对利玛窦辈人品和才学的倾
慕,远远超过了对乃教的兴趣。他们不但不在人种上轻视这些黄发蓝眼高鼻梁的西
洋人,反而由衷地钦佩其所表现出的那种谦恭、热情、勤奋、严格和为事业甘愿献
身的精神。特别是对教士们带来的西方科技,认为是有益于国计民生而应学习吸收
的。固然,科技只是在传教士钓竿上的一片诱饵,但这些中国人却要吃掉它而又不
上钓钩。敬其人,学其技,而疏其教,当是容教士大夫中大多数人的态度。这从容
教士大夫中乐与教士交友者多,而入教者少的事实,可以得到证明。
    即使像“流着眼泪领圣餐”的徐光启、李之藻辈,他们入教又何尝不是在很大
程度上出于爱屋及乌的缘故呢?其平生志趣、花费的精力以及取得的成就,主要是
在科技和学术方面而非宗教方面,这是明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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