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间,他在自办的中文期刊《教会新报》上,连载题为《消变明教论》的长篇
文章,对孔子加耶稣的关系式进行了系统的阐释。他持论:耶稣心合孔孟者也,儒
教之所重者五伦,而教亦重五伦;儒教重五常,吾教亦重五常。可见,这是从根本
和切要之处给孔子和耶稣寻找联体点。林乐知在文中以圣经中有关内容逐一证之
(因当时圣经译文与现在通行的版本有较大不同,下面所引依林乐知原文中的语句):
以其有“尊皇上”,“不可诅皇上”,“人宜服在上之权”之类的言辞作为
“重君臣”之证;以其有“敬尔父母”、“署父母者必死”之类的言辞作为“重父
子”之证;以其有“夫宜一妻,女宜一夫,以免邪淫”,“妇服于夫,夫宜爱妇”
之类的言辞作为“重夫妇”之证;以其有“爱诸兄弟”,“致爱兄弟无伪,由洁心
而彼此相爱”之类的言辞作为“重兄弟”之证;以其有“友以心劝”,“相亲相悦”
之类的言辞作为“重朋友”之证——以上为五伦之证。
以其中关于“爱”的说教证之以“仁”;以其中“耶和华以义为喜,必观正直
之人”之类的言辞证之以“义”;以其中“以礼相让”之类的言辞证之以“礼”;
以其中“智慧之赋,贵于珍一珠,淡黄玉不能比,精金不得衡”之类的言辞证之以
“智”;以其中“止于信”之类的言辞证之以“信”——以上为五常之证。
林乐知的文章中还将圣经中的“摩西十诫”与所谓“儒教君子三戒”进行比较,
证以“旨有相同者”:前者中的第七诫“毋奸淫”,同于后者中的“戒色”;前者
中的第六诫“毋杀人”,同于后者中的“戒斗”;前者中的第八诫“毋偷盗”、第
十诫“毋贪邻屋邻妻及其仆婢牛驴凡邻所有者”,同于后者中的“戒得”'注'。
就这样,他把耶稣与孔子证以伦理道德“基因”相同的联体兄弟了。
除了林乐知之外,另一美籍教士李佳白(Gilbert Reid)和德国籍的新教教士
花之安(Ernst Faber)等人,也是孔子加耶稣理论卖力的鼓吹者。
主与仆
在教方的“孔子加耶稣”这个关系式里,相加的两者地位是怎样的呢?表面看
来像孔子居首,起码也是两者对等平列。实际上,其发明者的真正意图,是以耶稣
为主,孔子为仆,以耶稣来支配和改造孔子。
这在花之安鼓吹孔子加耶稣的代表作《自西祖东》的自序里,披露得最明白不
过了:中国要求取西国之学,只学其皮毛,而不得精深之理,虽学亦无益,须从根
本上学,而“耶稣的道理”就是产生一切美好事物的根本;中国尚未能服从耶稣之
真理,虽有个别从道之人,他们欲助中国,但力量单薄,势有不能,如枘凿之不相
入;最亟要的就是中国人同心合力,共往西国,真正求取耶稣之理,然后再自西祖
东,与中国儒家之理实现贯通。
在若辈看来,中国的孔子毕竟只是凡人,是与神圣的耶稣没法相比的,基督教
之真光自然在儒教之上。既然如此,就没有任何东西妨碍“见解正确的儒教徒”将
耶稣之理作为普世的福音来接受,“孔子加耶稣”这一公式对他们来说已经没有不
可逾越的障碍。
这个时候也有传教士认真地对儒学进行学术研究,并系统地向西方介绍,例如
英国的新教教士理雅各(James Legge)。他把孔子视为“中国黄金时代箴言的诠注
者和解释者”,系统地英译了四书五经和其他多种中国古籍,并写有多种研究中国
文化的著作。回国后曾在牛津大学担任过多年的汉学教授。即使这样一个人物,在
其来华做传教士期间,也把了解中国文化作为便于洋上帝在中国落户安家的手段。
他曾一语破的地披露心迹说,只有透彻地掌握中国人的经典,才能与自己传教士的
职责和地位相称。何况,像这样刻意求取通晓中国文化的传教士并不多。甚至有这
样的笑话:有自命为“中国通”的教士,撰文竟荒唐地把《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
成“一个性情暴躁的女子”。
调和派的努力
尽管如此,调和派教士毕竟是在寻求缓和两种异质文化之间冲突和对抗的途径。
有一个很值得注意的迹象,就是若辈对基督教神学也进行了一定改造,特别着意于
突出和强调其道德蕴涵,而尽量回避表浅层次上的神话内容,为与中国伦理文化的
联结提供纽带。不仅从学理上,也从实际行为方面去寻求调和。譬如在是否容许中
国教徒祭祖问题上表现得就很典型。
这是由来已久的重要问题。到了清季,尽管教方可以凭借强权摧开中国的禁教
壁垒,却无法随意改造中国文化风习。是否容忍中国教徒祭祖,仍是影响在华福音
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新教在华传教士的历次全国会议,都把这一问题列为重要议题,争论非常激烈。
由于异质文化的隔膜,西方人对中国祭祖的实质意义和维系宗族、宗法的社会功效,
很难理解得透彻深刻,而往往从“拜神”的表面形式观照。在认识祭祖问题上,中
国人和西方传教士思维方式有根本差异,一方着意于肉体的关系,即生者与死者间
的血缘关系;而另一方则着意于精神的关系,即生者与死者共同由神(上帝)联结
的关系。所以,许多传教士仍然坚持反对在祭祖问题上妥协,他们认为,如果对祖
先崇拜宽容,就是对基督教不可拜别神、不可拜偶像这一最重要、最基本教义的公
然违背。而调和派人物,半是基于对中国文化的较多了解,半是出于策略考虑,则
主张在这个问题上予以通融。
为了解决争执,新教方面成立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光绪三十三年(1907
年)的会议上,专门委员会提供的报告说,基督教在中国上层社会没有得到发展,
有些传教士认为症结就在于教会对祖先崇拜所持的对抗态度。报告特别指出,在中
国有关祖先崇拜的各种仪式中,包含了许多迷信、偶像崇拜的成分,但是,与其因
此而否定祖先崇拜,不如承认其在长期形成的习俗中,或许潜存着某些真理而应当
加以探索。
大会对专门委员会所提出的建议进行表决,确定了这样的基本方针:祖先崇拜
与基督教的高尚精神不能两立,因而不能容许其存在于教会当中。但是,应当重视
这种习俗中崇敬、纪念死者的心理情感,对这样的教徒予以奖励,对为尊敬双亲所
做的实际工作给予明确指导,使教外人士也了解,教会是把孝道作为教徒最重要的
义务之一,使之产生基督教重视孝道的印象。在神的光辉指引下,教会对这些问题
会采取正确的策略。
这反映了调和派教士的意向,是他们在对“孔子加耶稣”关系式的解析中得出
的一个重要结果。
荒诞与合理
第十一章 荒诞与合理
讹言所以能够流传,是因为人们愿意相信。清季反洋教说言荒诞离奇,
却有合理的生成土壤。
讹言的产生
今天,如果有谁说当年在华的传教士为了制器照相、配药炼银而剜人眼睛,我
们会觉得有如天方夜谭。但在清季沸腾的反洋教舆论中,却不乏此类传闻。当年的
反洋教宣传品连篇累读这类描述:教堂里,常取人肝脑,挖人心目,男女裸聚,采
阴补阳;传教士,都淫心兽行,半人半畜,迷人钉身,邪术多端;泰西国,子可娶
母,媳可嫁翁,兄弟姐妹,大被同眠……。对这些,只凭起码的常识就能够认定,
或纯系无中生有,或过分夸大其辞,或失之以偏概全,全属不符实际的讹言。但当
时“无根之言若流水而风动”'注'的现象却久久不衰、牢不可破。假如不全是有人
故意炮制,其中必另有缘故。
链与环
讹言流布生效的一般过程是“形成一一传播一一接受一一反应”的四环链。其
形成和传播,都既可以是明知其讹而“故”做,也可以是将假当真而“误”做。但
无论如何,其能否生效,关键还在于传布的对象是否相信接受。其若不信,反应消
极,这则讹言即告失效;反之,才有效果可言。
上言“四环链”,只是为了简约和明晰起见,就一个“单位过程”而言。事实
上,社会上大规模的讹言流布现象,十分复杂,讹言数量不是一则二则,而是千端
百种;其形成传播的渠道,不是一条两条,而是多种途径;其接受、反应者不是一
人两人,而是成千上万。这样事局的总体就是若干“单位过程”的集合。而这种
“集合”,又不是机械地拼缀,它们互相激发,谐振共鸣,产生的是一加一大于二
的整体效应。就事局的运行机制而言,也就不是“一段链条”,而是如下图所示的
“循环程序”:
由这个程序图可以看出,除了四个环节间的顺序循环外,
“反应”环节上的作用是“全方位”的。其向左方的指示线,表示反应表现中超出
讹言流布事局之外的内容,如采取实际的打教行动等。其余三条指示线,表示对事
局内的另三个环节都可直接施加作用:由于对所闻讹言的相信接受而产生的心理刺
激,可能对其加上自己的理解,有意无意地进行改造,也可能由此类推及彼,致使
新的讹言产生,这是直接作用于“形成”环节;基于信实心理,将所闻讹言又肯定
地传诸别人,这是直接作用于“传播”环节;对某则或某些讹言的相信,又促使对
其他讹言的相信,这是直接作用干“接受”环节。可见,此一运行机制赖以维持的
力源和惯性,主要在于反应环节中,由信实接受讹言的公众所产生的一种盲动力。
个人自觉地造讹传讹,可以对事局起火上浇油的作用,但并不能控制和决定全局。
清季反洋教讹言长时间、大规模流布的事局就是如此,它是以社会上普遍存在
相信和接受讹言的人群为基础的。试想,如果人们都明知其虚,岂能不约而同地自
欺欺人?所以事局的基本条件和主要特征,正如时人所云,是“言者不知其妄,闻
者信以为真”,“言者如是,闻而传者如是,传而力争者复如是”。其时广大公众,
不仅目不识丁的“蚩蚩之民”,即使笔下龙蛇、胸中锦绣的士子学流,对讹言内容
也多是深信不疑的。
我们不妨以天津教案的事局为例,具体地一窥其情。该案的直接起因,是由于
津人普遍相信教方迷拐幼孩、剜眼剖心,群情汹汹,聚众问罪,遭到侵略分子的野
蛮镇压。受命处理此案的曾国藩经过调查,对剜眼剖心的真实性略表怀疑,竟致朝
野哗然,认定他是为屈从洋人而故意抹煞事实。一时谤议丛积,甚至连在京城的湖
南同乡,也怒而主张开除他的湘籍。闹得曾国藩惶惶然,对事情的真伪也难以判断,
只好宁可信其有,承认他原先否认其事,是受了别人迷惑。试想,连曾国藩这样的
“上智”之辈尚且如此,其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即使曾国藩是违心地附和舆论,那
么这种舆论的不可抗拒性,恰恰证明了相信者的众多和普遍。
现实的诱因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对西方、对世界、对近代事物有着较多了解的知识阶层中,
这类讹言渐失去市场,他们非但不信,而且表示轻鄙,斥其愚妄。例如,张之洞在
其《劝学篇》中明确持论:“俗传教堂每有荒诞残忍之事,谓取目睛以合药物,以
造镪水,以点铅而成银,此皆讹谬相沿,决不可信。”
他以自己亲手经办光绪十七年(1891年)宜昌教案的经验为证:开始,百口一
辞地哄传,搜获了教堂所蓄幼孩70人,都是没了眼睛的。及派人会同府县官员一同
验视,只有一人瞎了一只眼睛,眼眶内瘪,但眼珠还在,本人及其父母都承认是因
出痘所伤。这样,群疑方释。因此张之洞呼吁:“流言止于智者。荐绅先生,缝腋
儒者,皆有启导愚蒙之责,慎勿以不智为海外之人所窃笑也。”'注'
他对反洋教讹言恨不得一下子辟而止之,禁而绝之。但此类“智者”毕竟是极
少数,尽管他们使出浑身解数辟讹止讹,也无济于事,讹言照流如故,甚至愈演愈
烈,到19世纪末义和团运动时期达到高潮。
总之,清季反洋教讹言的盛行广布,就事局的总体而言,并非作为一种自觉运
用的抗争手段,而是盲目地误生、误传、误信、误应所致。
另外,我们不应忽略社会的现实诱因。讹言中所讲的某些事情,并非世间不可
能存在的荒唐神话,像剜眼剖心、制造淫乱即属此类。当时在中国教会侵略势力横
行霸道,确有许多残害中国人的恶举。剜眼剖心虽无例证,但污辱妇女之类的事件
确有。加之,教方场所惯于整日关门闭户,笼罩着一种隐秘而恐怖的气氛,难免使
人产生疑惧。这样,就极易诱使对教会侵略势力怀着极大仇恨和高度警惕心理。这
些受文化水平和认识能力局限的人们,或由传教士某些方面的真实恶举而类推到其
他方面;或把仅存的特例扩大认定为普遍事实,偶有风吹草动,便能绘声绘影。
当时,传教士的活动遍及各地,普遍给一般民众造成共同的心理压力,易于激
发“从众行为”,更有利于讹言的流布。在这种情况下,别说是有点踪影而夸大其
辞的讹言,即使对纯粹荒唐虚妄之事,也往往不能理智地判断。不过,更深层的原
因,还在于因历史传统的局限所造成的文化蒙昧。
天外之昧
许多反洋教讹言中,反映出信者、传者对自己生活范围以外的天地,对异族、
异域的事物,极为陌生、懵懂和疑惧。许多失真离奇之谈即由此而生。
就拿对基督教的认知来说,自称读过“福音请书”并真对该教作有长篇专考的
魏源,在其考释中竟深信不疑地引证了这样一则事例:
囊京师某医者,岁终贫困,思惟入天主教可救贫,而邪教又不可入,
乃先煎泻药升许,与妻子议,言俟我归,如昏迷者,急取药灌我。于是至
天主堂,西洋人授以丸如小酥饼,使吞之,予百余金。归至家,则手掷神
主,口中南响,妻子急如前言灌药,良久暴下而醒。见厕中有物蠕动,洗
而视之,则女形寸许,眉目如生,乃盖之药瓶中。黎明而教师至,手持利
刀,索还原物。医言必告我此何物,乃以相予。教师曰:此乃天主圣母也。
入教稍久,则手抱人心,终身向信不改教矣。'注'
如果说,魏源当时还缺乏对基督教详明了解的条件,那么及至同治、光绪年间
这个理由当不再成立,但其时充斥于反洋教宣传品中的却仍是这样的内容:
——言其洗礼,是以神父和教皇之尸煎为膏脂,合以蛊蜮迷药,佐以咒符,教
父掌之。初入教者誓毕,即以水滴其头,并滴少许于白水,令饮之,名曰“清心水”。
自是腹中有一“小竖子”,依附其心,虽严刑苦劝,邪祟把持,甘死不改,名日
“菩萨心”。
——言其终傅(天主教和东正教的圣事之一),是在从教者将死之时,有同教
者数人来,屏去其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