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人门户,当愿众生,入于一切,佛法之门。
入其家已,当愿众生,得入佛乘,三世平等。
见不舍人,当愿众生,常不舍离,胜功德法。
见能舍人,当愿众生,永得舍离,三恶道苦。
若见空钵,当愿众生,其心清净,空无烦恼。
若见满钵,当愿众生,具足成满,一切善法。
若得恭敬,当愿众生,恭敬修行,一切佛法。
不得恭敬,当愿众生,不行一切,不善之法。
见惭耻人,当愿众生,具惭耻行,藏护诸根。
见无惭耻,当愿众生,舍离无惭,住大慈道。
若得美食,当愿众生,满足其愿,心无羡欲。
得不美食,当愿众生,莫不获得,诸三昧味。
得柔软食,当愿众生,大悲所熏,心意柔软。
得粗涩食,当愿众生,心无染著,绝世贪爱。
若饭食时,当愿众生,禅悦为食,法喜充满。
若受味时,当愿众生,得佛上味,甘露满足。
饭食已讫,当愿众生,所作皆办,具诸佛法。
若说法时,当愿众生,得无尽辩,广宣法要。
从舍出时,当愿众生,深入佛智,永出三界。
若入水时,当愿众生,入一切智,知三世等。
洗浴身体,当愿众生,身心无垢,内外光洁。
盛暑炎毒,当愿众生,舍离众恼,一切皆尽。
暑退凉初,当愿众生,证无上法,究竟清凉。
讽诵经时,当愿众生,顺佛所说,总持不忘。
若得见佛,当愿众生,得无碍眼,见一切佛。
谛观佛时,当愿众生,皆如普贤,端正严好。
见佛塔时,当愿众生,尊重如塔,受天人供。
敬心观塔,当愿众生,诸天及人,所共瞻仰。
顶礼于塔,当愿众生,一切天人,无能见顶。
右绕于塔,当愿众生,所行无逆,成一切智。
绕塔三匝,当愿众生,勤求佛道,心无懈歇。
赞佛功德,当愿众生,众德悉具,称叹无尽。
赞佛相好,当愿众生,成就佛身,证无相法。
若洗足时,当愿众生,具神足力,所行无碍。
以时寝息,当愿众生,身得安隐,心无动乱。
睡眠始寤,当愿众生,一切智觉,周顾十方。
佛子,若诸菩萨如是用心,则获一切胜妙功德。一切世间诸天、魔、梵、沙门、婆罗门、乾闼婆、阿修罗等,及以一切声闻、缘觉,所不能动。
《净土五经》后附《华严经·净行品》缘起序
《华严》妙典,理事圆融,理由事显,事因理成,理事各臻其极,圆证毗卢法身。以故如来初成正觉,与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四十一位法身大士,说如来自证法门诸因果法。因果,即事。如来自证之法,即一真法界,寂照圆融,不生不灭,非有非空之真如佛性也。此之佛性,在凡不减,在圣不增。佛以究竟证故,常享常、乐、我、净之法乐。众生以彻底迷故,恒受生死轮回之妄苦。譬如大圆宝镜,经劫蒙尘,虽有照天照地之光,莫由发现而得受用。故借诸菩萨,互相酬倡,为说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各法门。又复以十大愿王,导归极乐,以期圆满佛果。此如来以自证之因果,普示一切众生,令其各各亲证之一大轨范也。
其在信位,则以《净行品》,为以因地心,上契果觉之弘誓大愿。虽进而登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各深位,犹复以此一百四十一愿,而为进修之据。是知此一品经,关系甚大,不徒为入佛之初基,洵可谓成佛之大本。而末世众生,根机浅薄,果能心心念念,常诵此文,常发此愿,便可三业顿获清净,念念上契佛心,临终直登上品,与《普贤行愿品》功德,交光互映,无或差池。故宋初省常法师,慕庐山远公之风,提倡净土法门,刺血书此品,又以“净行”名其社。而莲宗得以丕振者,以深致力于日用云为,悉使与如来无上觉道合之所以也。
一弟子杨慧导,拟以《净行品》,与《普贤行愿品》,合印流通。光谓欲令初机息心念佛,当以《净土五经》为先导,不宜于五经中只取《行愿》一品。使彼遍读五经,再以《净行》一品,作一切时一切处之警策,则自可欣欣就道矣。
呜呼!今之时,是何时也?乃废弃纲常伦理,专尚机械变诈,互相残杀之时也。若不以信愿念佛、求生西方为导,则后世为人,恐先圣所立纲常伦理之名,亦不可得而闻矣。以故凡具正知见、正信心者,咸皆以修持净业为志事。兹特述其缘起,以附于经文之后,庶后之读者,无所疑焉。
民国二十三年甲戌夏至日,常惭愧僧释印光谨撰
大佛顶首楞严经卷第六
四种决定清净明诲
唐天竺沙门般刺密谛译
佛告阿难:汝常闻我毗奈耶中,宣说修行三决定义。所谓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
阿难,云何摄心,我名为戒?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诸魔,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炽盛世间。广行贪淫,为善知识,令诸众生,落爱见坑,失菩提路。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断心淫,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只名热沙。何以故?此非饭本,沙石成故。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纵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轮转三途,必不能出。如来涅槃,何路修证?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阿难,又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杀,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杀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必落神道。上品之人,为大力鬼;中品则为飞行夜叉、诸鬼帅等;下品当为地行罗刹。彼诸鬼神,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炽盛世间。自言食肉,得菩提路。阿难,我令比丘食五净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无命根。汝婆罗门,地多蒸湿,加以沙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来灭度之后,食众生肉,名为释子?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杀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断杀生,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二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断杀,修禅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声大叫,求人不闻,此等名为欲隐弥露。清净比丘,及诸菩萨,于歧路行,不蹋生草,况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诸众生血肉充食?若诸比丘,不服东方丝绵绢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于世真脱,酬还宿债,不游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为彼缘。如人食其地中百谷,足不离地。必使身心,于诸众生,若身、身分,身心二途,不服不食。我说是人,真解脱者。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阿难,又复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偷,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偷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偷,必落邪道。上品精灵;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世间。潜匿奸欺,称善知识,各自谓己得上人法。詃惑无识,恐令失心。所过之处,其家耗散。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舍贪,成菩提道。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于残生,旅泊三界,示一往还,去已无返。云何贼人,假我衣服,裨贩如来,造种种业,皆言佛法,却非出家具戒比丘为小乘道。由是疑误无量众生,堕无间狱。若我灭后,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地,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燃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长揖世间,永脱诸漏。虽未即明无上觉路,是人于法已决定心。若不为此舍身微因,纵成无为,必还生人,酬其宿债。如我马麦,正等无异。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断偷盗,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三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断偷,修禅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卮,欲求其满,纵经尘劫,终无平复。若诸比丘,衣钵之余,分寸不畜。乞食余分,施饿众生。于大集会,合掌礼众。有人捶詈,同于称赞。必使身心二俱捐舍,身肉骨血,与众生共。不将如来不了义说,回为己解,以误初学。佛印是人,得真三昧。如我所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阿难,如是世界六道众生,虽则身心无杀盗淫,三行已圆。若大妄语,即三摩地不得清净。成爱见魔,失如来种。所谓未得谓得,未证言证,或求世间尊胜第一。谓前人言:我今已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诸位菩萨。求彼礼忏,贪其供养。是一颠迦,销灭佛种。如人以刀断多罗木。佛记是人,永殒善根,无复知见,沉三苦海,不成三昧。我灭度后,敕诸菩萨及阿罗汉,应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种种形,度诸轮转。或作沙门、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淫女寡妇、奸偷屠贩,与其同事,称赞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终不自言我真菩萨、真阿罗汉,泄佛密因,轻言未学。唯除命终,阴有遗付。云何是人,惑乱众生,成大妄语?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复断除诸大妄语,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四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断其大妄语者,如刻人粪,为栴檀形,欲求香气,无有是处。我教比丘,直心道场,于四威仪一切行中,尚无虚假,云何自称得上人法?譬如穷人,妄号帝王,自取诛灭。况复法王,如何妄窃?因地不真,果招纡曲。求佛菩提,如噬脐人,欲谁成就?若诸比丘,心如直弦,一切真实,入三摩地,永无魔事。我印是人,成就菩萨无上知觉。如我所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净土五经》跋
戒、定、慧三学,为学佛及修净业者之根本,而戒尤为要。故《观无量寿佛经》,开示净业三福:一则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二则受持三归,具足众戒,不犯威仪;三则发菩提心,深信因果,读诵大乘,劝进行者。初、二多属戒学,三则三学圆具。具此三福,则净业大成,往生上品。故于《净土五经》后,附《华严经·净行品》,及《楞严经·四种清净明诲》。以期净业行者,于律仪戒之执身不作,进而得定共戒之制心不起,及道共戒之超情离念、断惑证真。然纵得定共、道共二种实益,犹当兢兢业业,执持律仪戒,以为自利利他、维持法道之轨范。则空解脱人,无由以大乘藉口,而因之以坏乱佛法、疑误众生也。
民国二十五年岁次丙子仲春,释印光敬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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