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成欢是在老家吃的晚饭,把从日本买的化妆品和保健品等东西都给爸妈奶奶等人送了去。回趟家免不了东拉西扯,她都有点受不了自己妈的聒噪劲儿,却还是陪着她说话看电视到很晚。
到家刚出电梯,只见有一人四脚叉开躺在自家门口,脸倒对着她,眼睛半眯,好大一身酒气。
成欢在心里呜呼哀哉。翻了个白眼上去轻轻踢了他一脚:“干什么呢你喝成这样。”
那人白皙俊脸上两处酡红,看着她咧嘴直笑。
“你以前不是不喝酒么你。”她又抬腿一脚,“你的自尊自傲自信自强呢?都被狗吃了么?在我家门口躺成这样,你还要不要脸……”
幸亏一层楼就只有两户,要是被别人看见……成欢都有点不敢往下想。
“我要……我要……”地上的人嘴里喃喃,撑着身子慢慢坐起来。
“起开,要躺躺你自己家门口去,我要进门了。”
胡应生扶着门慢慢站起来,转身却一头栽向她。她两手扶着对面人的双肩,那人却一把把她紧紧抱住,像是要揉到骨子里一般,嘴里却还不停叨叨:“我要……我要你……阿欢,我要的是你……”
成欢吃痛,眉头紧皱,一边挣扎一边对他说:“胡应生你醉了知不知道?”
他忽然松开她,却又把头搁在她肩头,动了动嘴皮子道:“我是醉了,我今天喝的比于煜还多……那你扶我进去吧……我真走不动了……”
“钥匙呢?”
“在……在我口袋里……”
“难闻死了你。”她把他扶正,从左边裤子口袋里摸出一串钥匙来。那普通的再不能普通的银色钥匙环上,居然系了一根五彩绳。
样式普通的五彩绳,很旧很旧都有些起毛褪色,可是却被牢牢地系在上面。看着这么不搭调的搭配,她想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五月初五,系彩绳,祛病除灾,长命安康。”她还记得那年端午自己一边说着这句话一边给他手腕系上这根她亲自编的五彩绳的时候,他那么不屑一顾的嫌弃表情。系好了就立马藏在袖子里,免得被别人看到笑话。
当然她也明白,大男人戴这东西的确怪别扭。
她以为他早就随意扔了,原本五彩绳就是应该在端午后的第一个雨天里丢弃,这样才能求得一年好运。可是没想到他居然到今天还带着。
拿着钥匙,扶着他,成欢心里一阵酸楚。
好不容易把他弄进屋,胡应生便一头倒在沙发上。屋内装修简单,摆设很少,已经相当整洁,全没有昨天的凌乱。她去厨房接了杯热水,出来时发现他已经坐了起来,垂着头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小孩子。
放下水杯,她坐到旁边,难得又对他轻声细语道:“喝点水吧。”
“嗯。”他重重点了点头,却没拿起杯子。
两人皆是沉默。
“你恨我,阿欢。”他突然这么一句,打破了这一片寂静。
“没有。”
“那你就是爱我。”
她看着光滑如镜的茶几半晌不说话,过了好久才缓缓吐出半个字:“没……”
只说了一个字便被堵住,看着眼前人放大的脸,她的脑袋里像是被掏空了一般。淡淡的酒气萦绕在两人之间,他冒头的胡渣轻轻扎着她光嫩的肌肤,竟有些痒,还有点麻。他疯狂啃噬着她的唇瓣,像是要吃入肚中一般,随后撬开牙关,他长舌直入,汲取着她口中芳香。
成欢推他,却被他箍住双手,明明喝醉了酒,手劲却还这么大。她只好往他唇上咬了一口,对面人这才放开她。两人对视,嘴唇都鲜红如血。成欢直直瞪着他吼:“你是不是疯了!”她真是恨自己心软,怎么就没给他一巴掌。
他只是静静看着她的眼眸,却说:“我只是不想听你说否定句。”
他没醉,这样清晰的逻辑,怎么可能是醉了呢。她在心里发笑,笑自己傻,还真以为他是醉的站不起来。
于是别了眼,换了个话题问:“那五彩绳你怎么还留着?”
“哦……那个……”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自己也是神逻辑,脑洞大开哈哈哈哈
☆、见面
“哦……那个……”他轻轻按了按太阳穴,接着嬉皮笑脸道,“你亲手做的,我当然舍不得扔了。”
成欢眨巴了几下眼睛没说话。低着头虽然没说话,但是不得不说,这样的花言巧语实在是很容易掳掠人心。她好不容易伪装起来的坚强外表,他一句话便可以让它轻易产生裂缝。
她掰开他的手,“我要走了。你自己喝了水早点洗洗睡吧。”
他没有挽留,看着她利索地出门,快合上门的时候才朝着门外的人吼了一声:“成欢!”
声音之大,让门外的人身子一震。她关门的手停下来,平静问道:“什么事?”
他深吸一口气,喉头滚动,最终低低吐出一句话:“没事,就跟你说声晚安。”
门外的人没有回答。大门落锁,留下一片寂静。
他整个人瘫倒在沙发里,只是看着那杯水,又是一动不动。
那三个字,他还是没说出口。
第二天一大早,成欢还满嘴泡沫刷着牙,孙来义已经西装革履坐在沙发上等着她了。
她咕噜咕噜吐了漱口水,朝着外面正在看财经新闻的他问:“你今天怎么来这么早?”
“带你去吃个早饭。”
“去哪儿?”听了这话,她突然探出头来,嘴巴上还残留着白色泡沫,甚是可爱。
他抬头看了她一眼回道:“去了你就知道了。赶紧的!”
车在一个弄堂口停下来。孙来义牵着她向里走,弄堂不远处便有一个小摊,摊主是一对年过六十的老夫妻,正忙里忙外地下着馄饨,一旁的大炉桶里还贴着一张张烧饼,滋滋滋冒着热气,实在是香的很。
弄堂很深,吃客不算多。成欢高兴地简直心里痒痒,天边升起的朝阳,金光打在她和孙来义脸上,简直是一对璧人。
“小馄饨和磨尖角(注:一种菱形烧饼)!”她乐不可支,看着他问:“你怎么发现这儿的?”
“有心就能找到。你不是一直想吃么?现在会做这个的人可不多了。”
她静静听着,忽然脑子里闪过昨天晚上胡应生对她的那个吻,心里一股对孙来义的愧疚感油然而生。剪不断,理还乱,有谁能来告诉她到底该怎么办。
还是定了定心神,依旧乐呵呵地笑起来:
“磨尖角夹油条最好吃!小时候我跟着我奶奶就是这么吃的,多怀念啊!”
一旁的老婆婆听到她这句话,赶紧向他们打招呼:“小细娘(注:方言),油条也有的!来吃来吃!”
两人会心一笑,一起坐了下来。
不一会,两碗飘着葱花的小馄饨以及油条和烧饼,齐齐上桌。
“香~”成欢可劲闻了一下,表情夸张,笑眯眯瞧着他:“我帮你夹油条。”
“晚上陪我一起去吃个饭。”他吹着一调羹馄饨汤,不容置疑的语气。
她皱了皱眉,把夹好油条的烧饼递给他:“什么饭局?我不想去应酬……”
他摇了摇头道:“不是,是我妈来了。”
成欢一愣,“你妈……回来了?”
他的妈妈,是什么样一个人呢?她咬着烧饼,心里默默地想着。她记得小时候是见过她的,一个温柔的女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拎着大包小包来学校看孙来义,当时他们一干小伙伴,每次都趴着窗口对着那几大袋子零食流口水,羡慕的不行。但是后来她才知道,原来他父母很早就离了婚,孙来义跟着父亲,而母亲不久就出了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一个人光鲜表面的背后有多少辛酸往事,又有谁知道呢?
她在心里叹了口气,一如当年小时候知道关于他这个消息时的模样。
“阿欢,她说想见见你。”
她点点头,“好的。”
推之不去的邀请,让她接下来一整天心里都咚咚咚直跳。
晚上是定在一家私房菜馆。
雕花漏窗,月牙拱门。精致典雅的装修,古色古香的氛围,着实让人一下子静心下来。
她挽着孙来义进入包厢的时候,莫音蓉已经入座,正静静地品着茶。
她穿着一件月牙白的绣花旗袍,白皙的左手戴着一只翠玉镯,整个人娴静优雅。虽然身材微有些发福,眼角的皱纹也在提醒着岁月的老去,但还是能看得出年轻的时候也是个大美人。
“妈。”
“阿姨好。”成欢跟在他身后,盈盈一笑,心里却紧张得不行。
“快坐吧。”她站身来,对着他俩摆出十足的笑容,亲切至极。
“阿姨,这是给您的一个小礼物。”她双手递上,“不知道您喜不喜欢。”
莫音蓉眉开眼笑,“喜欢喜欢,已经很久没有人给我送过礼物了,我当然喜欢!”
她接着又说:“听说这里的苏杭菜做得好,我就选在这了。也不知道你们小年轻爱不爱吃,我点了几道特色的,成欢,你再看看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阿姨,我没关系的,随您便好。”
“阿义,你要不要再点点儿?”
“妈你点虾了没?她喜欢吃虾。”孙来义翻着菜单,随意一问。
“点了点了,”她又对着成欢抿嘴一笑,“原来成欢也爱吃虾,跟我一样!爱吃虾的孩子好,说明有耐心!”
成欢笑,心想这一位也不是那么难接触。
席间莫音蓉一直给他们讲着自己在澳洲生活的事情。做小辈的自然是安静听着,孙来义沉闷的很,对这个母亲,他既熟悉,也陌生,很多话摆在桌面上也讲不出。于是成欢便成了他俩之间调节剂,三人也算得上是欢声笑语,没有那么尴尬。
吃完饭菜,服务员撤了盘子,又上了茶点。外面筝声响起,悦耳动听,又是一股别样韵味。
“欢欢啊,我看人一向很准,哦除了阿义他爸……你啊是个好孩子,我记得那时候我还在你们学校见过你呢!小时候梳两个羊角辫的是你吧?那时候就水灵可爱,现在也漂亮!以后,我们家阿义就交付给你了,你可要好好管着他!”她抿了一口茶,忽然退下左手那只翠镯道,“这玉镯啊是我们家传下来的,现在它可终于有新主人了!欢欢,我把它给你,也算是给你的一个见面礼吧。”
“阿姨,这……”成欢大惊,这么贵重的东西,自己怎么好接受呢!犹豫不决间,莫音蓉已经站起身拉住她胳膊毫不犹豫给她套了进去。
碧绿通透的镯子配着她纤纤皓腕,当真养眼。
“好看!它就是适合你!将来你们结婚的时候,你可别忘了戴着它啊!”
话音刚落,一旁的孙来义竟也露出了浅浅笑容:“谢谢妈。”
听到结婚二字,成欢脸上一热。望着自己手上的镯子,心里感觉就像有千斤之重压着自己。但也只得向她道了声谢谢。
一顿饭吃的母子俩都满意至极,成欢自从接了那手镯,心里却像压了块石头般喘不过气来。
她小心翼翼把镯子收好,忽的又想起来前几天自己妈妈也打电话问过她和孙来义的事情。毕竟在长辈眼里,两个人都不小了,又都是旧识,现在谈了恋爱,婚事好像就该马上提上日程一般。她心里烦杂迷茫,自己的终身大事,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还有胡应生,这个人就像是老天派给她的一个劫数,总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也许她真是上辈子欠了他的,这辈子就让他来折磨着她……
就像现在,门铃被按了一遍又一遍,她知道是他,可就是不给他开门。
“烦死了!”成欢揉着脑袋。
门铃声响继续,她实在受不了,猛的把门一开,外面的人踉跄一下,又稳住了身。
“有事吗?”
“阿欢,周末于煜他们家搞个烧烤party,一起去?”他把着门框,“陆心悦让我一定要叫上你。”
“她不会自己跟我说?用得着你吗?”
“这不是我俩住的近嘛……”他一挑眉毛,直直看着她。
成欢简直对这个理由有点无语,“我知道了。没事我关门了。”
他眼见着她要关门,赶紧抢着说:“还有!”
成欢仰着头盯着他,一言不发,静待他下文。
胡应生皱着眉头做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吃晚饭呢,你给我做点吃的吧……”
他现在在她面前,有多死皮赖脸就有多死皮赖脸,有多下贱无耻就有多下贱无耻,总之就是一条策略:死缠烂打,咬着不放。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这几天好忙啊
☆、烧烤
“还真不好意思,我家正好没米了,你还是去别处要饭吧!”成欢毫不客气地拒绝。可那人还丝毫不想离开,用力抵着门摆出一副哀相:“就一碗粥!一碗就好!阿欢,阿欢!你总不会见死不救的吧!”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那么胡应生这会子应当死了有千万遍了。她狠狠剜了他一眼:“那就等你快死的时候再来求我。”
他以为她会就此关门,却没想到只是转身进屋,却没有带上门。
胡应生心里得意,他就知道她心软,这招铁定有效。一边换鞋一边对着她正往厨房而去的背影道:“你就是刀子嘴豆腐心!”
里面的人转身对他嫣然一笑,说出的话却冷意十足:“那你呢?豆腐做的嘴,刀子般的心。”
他只是讪笑,并不接话。
没有听到想象中的反驳,成欢讽刺一句:“你居然也有哑巴的时候!从前我们争这争那的,你可是一分都不让我!”
胡应生幽幽叹一口气,像个老书生一般:“那是讨论历史人物,怎么能一样!你说历史要怎么让?能让吗?老毛要是让了老蒋,别说一分,就算是一厘,现在还能有我们?”
成欢轻哼:“我不和你争,反正你尖牙利嘴,你总是有理,我了争不过你!”
他抱臂倚在厨房门口笑说:“你还记不记得有一次在病房里你还和我争论鲁迅,别人看我们就像是疯子一样!”
“谁让你诋毁鲁迅先生!”
胡应生摇了摇头:“那不是诋毁,我不过说了事实而已……你们都喜欢强者,却没看到强者背后的弱者……”
“陈年烂芝麻谷子的事情了,你还好意思拿出来说!”
一时间两人都没说话,空气里只剩下她淘米的刷刷声。
胡应生说的那次,她心里记得很清楚。不过不是因为争论,而是因为那天之后,她才更加坚定了也要去Q市工作的决心。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三号,Q市大雪。
那一天她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去Q市看他,火车的颠簸让她一身疲惫。可还是没顾得上休息便打车直奔医院。听到他生病的消息,虽然明知不是什么大病,却还是不放心急急忙忙赶了过去。
她顶着一头雪花站在病房外的时候,手刚碰到门手柄,却听得里面传来熟悉的声音:“没想到你的手艺也这么好!”
开门的手一顿,她踮起脚尖透过上面的玻璃往里看,那人右手打着点滴,半靠着床背嘴里嚼着什么,床头柜一个开着的保温杯还冒着热气。而床边一个面容姣好的女孩正笑语盈盈端着一碗粥,每舀一勺还轻轻一吹,才递到那人嘴边一口一口喂着他。
而那人也居然也享受的心安理得。
这一幕对于风尘仆仆轻装而来的她来说简直温馨的刺眼。
雪珠化成水,她站在门外心里翻江倒海,进去也不是不进去也不是,握着拳的手指甲深深嵌进手心却也不自知。
后来胡应生跟她解释过,那女孩是他研究生组里的师妹,Q市人,那几天正好回家。听说他病了,这才自己熬了粥做了小菜来看他的。两个人虽然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