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简洁明了,直接撞击心扉。
还想再问,回答她的却是“砰”的关门声。
她早该想到的,要不然他怎么会推荐那本杂志给她看呢。这个回答,像是惊喜,又好像有惊无喜。
成欢回了头,抵着靠着门板闭着眼。不愿多想,因为身心俱疲。可是脑子里的纷乱让她就像是要爆炸了一般,又如何不去想?
一看就看了五年的杂志,一爱就是爱了五年的人。他的文字他的思想,原来很久很久以前早就烙印在心底。像是已经融进了血液,也许不知不觉中,自己早就被他同化。
这样的人到底要怎么割舍。
作者有话要说: 出去旅游了四天。去了关西,回来累成狗,好几天都动弹不了的感觉。于是再接着感冒,咳嗽,现在这一章就是我嗑了(感冒止咳什么)药以后憋出来的……这到底是什么药我真是有点飘飘然啊哈哈哈
☆、珍重
十九、珍重
日子像是风中的散沙,飘渺零落,转瞬即逝。一转眼,已经是七夕乞巧节。
果不其然,这一期的《孤雁》上登出了一篇荒海的《乞巧杂考》。结语是秦观的《鹊桥仙》:“两情若在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耳熟能详的两句诗,绝对是家喻户晓。
好讽刺的一句。
曾经她也用这句话劝诫过自己,只是怎么也想不到发展到了现在这个结局。
情未能长,更盼不到朝暮。
成欢坐在车里的时候如是想。
今天的她,一袭黑色长裙配珍珠耳坠,身腰尽显,风情万种。下车时挽着西装得体的孙来义,俨然璧人一对。
七夕佳节,自然是情人约会的好日子。孙来义早就订好了位子——Z市最高档奢华的西餐厅,位处二十八层,整个市中心的夜景一览无余。
牛排、红酒,以及摇曳的烛光和悠悠钢琴声,在这样暧昧的灯光下,空气中似乎也弥漫着一股香甜醉人的情人味道。
“阿欢,”对面的人把切好的牛排放到她盘中,举起红酒杯说道,“七夕快乐!”
她宛然一笑,犹如黑夜中悄然绽放的花朵:“七夕快乐。”
叮当碰杯的时候,红酒摇曳,随即是窗外不知来自何处升起的绚烂礼花,在这漆黑的天幕里砰地炸开一束束光亮,姹紫嫣红,斑斓璀璨。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着这夜空中的昙花一现。
当一切归于平静的时候,深色玻璃上倒映出拿着酒杯相视而笑的两个人。
随后红酒入喉,香甜回甘,却还是尝到了隐约其中的一丝涩味——一如自己的生活。
“阿欢也喜欢烟花吗?”
“漂亮的东西谁不喜欢?”她抬头看着窗外已然静默下来的夜,忽然想起一句台词来:同样的烟火,总是有形形色色的人,在不同的角落看着,说不定自己现在看到的烟火,在另一个地方,有一个老朋友也正在看着。这么一想不是令人开心吗?
开心吗?她问着自己。或许吧,如果那个人也在这城市的一端看着,那应当是开心的。
孙来义看着她嘴角渐渐浮起的微笑,好奇问道:“想到什么了笑得这么开心?”
她回头,眼里有过那么一霎那的惊惧,随后眯眯眼笑着说起来:“啊,刚刚想到之前看电影里关于烟花的台词了……”
话不过一半,包里手机声响起,她看了一眼来电,心跳的很快,双眉都有些皱了起来:“来义,我去接个电话。”
对面的人一声不吭,拿起纸巾擦着嘴,朝她点了点头。
外间长廊里,她放低了声音,轻声道:“喂?”
“嗯,是我。”
“有什么事吗?”
那一头的人开始笑起来:“真是小丫头,没事就不能给你打电话了吗?”
一声“丫头”竟让她结结巴巴起来:“不……不是。”
“我们俩何必生分到这样呢……”他叹了口气,“七夕今宵看碧霄,牵牛织女渡河桥。今儿是七夕了,我是不是打搅到你们的好兴致了?”
“你不要胡说……”
“想来也没有机会和阿欢你一起看牵牛织女星了吧。”电话那头的声音越发低沉起来,“阿欢,我要走了。”
她整个人一震,拿着手机的手抖得厉害:“走?要走去哪里?”
“去我该去的地方。”
回到座位的时候,她还是那个她,笑语盈盈,好像从来没接到过那个电话一般。
孙来义没有多问,只是笑:“我帮你点了甜点,一会就来。”
话音刚落,随即服务生端来一个盘子。他神神秘秘地道:“阿欢,打开看看。”
成欢听话掀开盖子,一个精致的两层小蛋糕,铺满了鲜红艳丽的花瓣,更令人惊讶的是最上面一层花瓣的中间,嵌一枚镶着碎钻的戒指,如此熠熠生辉。
他像变戏法儿似的从背后拿出一束香槟玫瑰来,而后伴着音乐的流淌,深情款款:“阿欢,嫁给我吧。”
成欢只是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好讽刺,好讽刺。前一秒那人和自己说要走了,后一秒,孙来义便向自己求了婚。而她也承认自己居然是感动的。也是,这样的浪漫想必哪个姑娘都招架不住吧。
看着他,这般剑眉星目的男人,忽然意识到自己或许就要和眼前的人过一辈子了。
一辈子有多长,她不知道。只知道从今往后,她的生命里不会再有阿生哥哥了。记忆的片段重新浮现,从第一次见面他上课的那个开始,到她曾经的离开,留给他决然一句“我们就到这,往后天涯海角,各不回头。”再到刚刚他那么无关痛痒的说要走……
眼底雾气迷蒙,却还是张口说了声:“好。”
她接过花,任由孙来义为她套上戒指,白皙柔嫩的手指和这一枚圆戒,相得益彰。
他说过要给他的求婚,她终于等到了,还能有什么不满足呢?
婚礼是在年初,二月寒天的时候,小雪。
参加了她的婚礼,他终于是走了。
红包的分量很足,胡应生亲手放在她手里,还有一张破了以后又被粘起来的照片。
照片里那两人一如既往的青涩,从未染上时间的风霜。
背后是他强劲有力的一行字:愿无岁月可回头。
他说:“阿欢,这照片,还是你收着吧。我这个人不会藏东西,万一哪天弄丢了,那就真的找不回来了。”
“我们没缘分。你嫁给他也是好的,总归比我这样一个外人强。”
“《孤雁》现在看得人太少,要停刊了。阿欢,我不会再是能写文章给你看的荒海了。我们就到这吧,往后天涯海角,各不回头,也回不了头。”
这一天的成欢,在所有人眼里是最美的新娘。
当她穿上洁白的婚纱走上台的时候,他在台下最后看她一眼,嘴巴嗫嚅像是说着什么话,而后悄悄离去,掩上了大门。
成欢在台上,灯光闪的耀眼,主持人说了什么话已然忘却,她盯着那人的嘴型,看懂了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珍重。”
作者有话要说: 写不下去了。。。草草的结了尾。 还是那句话:不要在回忆里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