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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冰菱一直跟他说她被迟以恒包养,是为了故意怄他,她是成了迟以恒的女人,但她何曾没有好好读书、又何曾靠他生活?这些程令卓并不知道,而她虽然清楚这一点,也还是怒不可遏,于是越发笑得媚人又凉薄:“哟,你一个打工的,才工作了几天啊就想来包养女人了?你知道我要多少钱吗就敢跟迟以恒比?谁告诉你我只要每天吃饱穿暖就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
☆、13
沈冰菱毕业之后即进入这家公司的法务部工作,一年之后,程令卓被作为高端人才挖了过来,担任了三个月的销售总监助理熟悉了业务之后,即就任销售经理。
程令卓从未提过他是冲着沈冰菱才来这家公司的,一个成熟的男人,也不应该为了追求一个女人就随意动到自己的整个职业规划。但他一过来就对沈冰菱有不一般的表示——公司有随时更新的员工通讯录,新员工入职就要全体发一份,既通知大家他的联系方式,也告知他大家的联系方式。
他那天就给沈冰菱发了短信:“冰菱,是我,令卓。我的号码一直没变,但也许你已经早就没存着了……我是想说,今天下班可以一起吃饭吗?”
沈冰菱回复:“不好意思,我要跟我男朋友一起吃饭,你应该没兴趣加入,因为他还是迟以恒。”
沈冰菱毕业之后,迟以恒又在她公司附近买了套房子,但她还是不肯住,宁愿坐几站地铁上下班。她说:“我现在的工资还租不起这边的房子,等我租得起了,一定优先考虑你那套。”
迟以恒气苦:“菱菱,你到底在想什么?咱们在一起也这么久了,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你说,我改还不行吗?你现在也毕业了,我们结婚好不好?”
那是他第一次正式地提到结婚——说是“正式”,是因为诸如“将来咱们家”、“以后咱们结婚”、“以后咱们的孩子”之类云云他早已在不同语境里提过无数次,只不过沈冰菱确实也没给过正面回应和表态罢了。
这天的电话里,他又提了——不知已是第多少遍,变到了第多少种花样:“菱菱,我今天去了Vera Wang总店,觉得有好多款婚纱都很适合你。要不这样,我先给你买一套,之后你休假,我再带你过来自己挑?”
“你都买了,我还挑什么呀?”沈冰菱永远都是这样,也不直接拒绝,却总是胡搅蛮缠。
当然,她的不直接拒绝每次都令迟以恒喜出望外:“因为不止要买一套啊,你想买几套就买几套。”
“那你干嘛还要先买一套回来啊?”
“给你惊喜啊。”
“你都告诉我了,我还惊喜什么呀?”
……
叫她如此这般糊混一番,话题就被稀里糊涂带了过去,到了挂机的时候,迟以恒才想起来,他还是没搞清楚他到底该不该给她买、以及她到底会不会跟他去买。
但他明白,她一旦这么混过去,再要带她来,就又会是难上加难了。
沈冰菱挂上电话,恹恹地靠在床头翻开一本书。
现在只是晚上八点多,迟以恒人在美国出差,趁着他那边早上开始工作之前给她打电话。
夜还长,一个人的自由时光,想想就轻松舒适,然而沈冰菱的目光却盯着不知什么地方,坐了大半个小时,根本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她索性把书扔到一边,抱住脑袋枕在膝盖上。
这些天她的情绪很低落。
确切地说,是自从跟张之俊说了不再见面之后,她的心情就跌到了谷底,再也没有反弹。
想念是一个多么奇怪的东西。她和迟以恒一夜夫妻百日恩,若这么算下来,他们早该血肉交融到好几辈子都分不开,亦如他所言——“你身上哪一寸不是我的?除了我你还能嫁给谁?”——可他如今远隔重洋,她都没有想念他。
偏偏是那个认识不久不过有几顿饭之交的张之俊,她居然会想念他。
或许这才是不奇怪吧?如果两个人相处了好几年都没有爱上,那么往往就一辈子都不可能爱上了,反倒是只见过几面的人,才最有可能动心倾情。
沈冰菱已经很久都没想过,有一天她还会重新爱上一个人。或许就在那天,张之俊对她彻彻底底地情感流露时,她便已意识到了这一点,然后被自己吓到了,她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于是只好赶走他。
自从再也不跟他联络,她反而比以前更加频繁地想起他。
她会想起有一天中午和他一起吃完饭,往公司走回去的路上,经过一家商场,透过橱窗看到几台抓娃娃机,张之俊便忽然童心大起:“走,抓几个娃娃给你,我特别擅长这个,不过到现在已经有一年没玩了,不知道功夫还在不在?”
这又是他从小家境优渥的表现了。像沈冰菱这样的,慢说家乡的小县城里根本很难看到这种东西,就算有,她又怎么可能玩得起?
大学毕业后手里渐渐有了闲钱,她倒是去尝试过一次这种女孩子很难不喜欢的东西,可是忙活了半天,用掉了好几十个币,却一个娃娃也没抓起来,从此也就彻底没了兴趣。
可那天,张之俊轻轻松松就给她从每台机器里各抓了一个娃娃,没浪费几个游戏币不说,还没耽误他们的上班时间。其实这种小玩意根本值不了什么钱,可沈冰菱把那几个娃娃抱在手里,忽然就有一种难以言说的轻松快乐的感觉。
其实要给幸福定义是很难的,但一旦幸福来临,单凭生命的本能,就会知道。
那一刻,沈冰菱就陷落在一种突如其来的幸福里,说不清道不明,久违到根本想不起来上一次经历是何种情境、何种心绪,因而这一刻,格外显得宝贵,宝贵到令她感动。
可就是这么难能可贵的东西,在张之俊这里,仿佛可以信手拈来。
另外有一次,他来接她去吃饭,刚要出她们写字楼,忽然看到一个身材超壮的猛男走过来。
这人穿着一套紧身的短袖上衣配短裤,身上的块块肌肉鼓凸起来,比电影里的施瓦辛格还要夸张,现实生活里根本从未遇见过。因为肉块太大,他不得不如美国动画片里的脑残健美男一般端着双臂叉开双腿走路。
同他擦身之后,沈冰菱和张之俊面面相觑,同时笑喷。
张之俊问:“怎么会有个这样的人跑到你们楼里来?”
沈冰菱想了想:“貌似低层有个健身俱乐部,应该是那儿的教练?”
张之俊捂眼惨叫:“天!看到他谁还敢练啊……”
那天他们俩一路笑到饭店,吃着吃着饭,想起来又要发笑,然后又一路笑回来。沈冰菱明明觉得哪有这么好笑,于是就怪到张之俊头上:“你个大男人,怎么笑点这么低啊?”
张之俊被她这一提醒,又笑了:“真的太好笑了啊!”
沈冰菱记得那天自己的心情。那一路穿梭而过的夏天好像变成了一个男孩子,已经和你做了多年老友的男孩子。他那样熟络而亲热地拍拍你,说一声Hi,我来了!仿佛一回头,鼻尖就会碰到他红光满面英气勃发的笑脸。
那张笑脸,分明长的就是张之俊的模样。
张之俊还特别会拍照。他从不让沈冰菱到什么特别的背景前面去摆一个标准pose、绽一脸无懈可击的笑容。他会在她吃到好吃的东西时及时捕捉到她狼吞虎咽中也可爱得不得了的表情;他会在路上突然叫她一声、她转过来迎面撞上闪光灯、条件反射地眯眼皱鼻还抬手去挡的时候,将她定格为俨然一名遭偷拍的明星;他还会在她把嘴里的泡泡糖吹得巨大时抓下她鼓着腮帮子满眼得意的样子。他的眼里都是她,根本无暇顾及背景,然而被模糊成后景的不管什么东西,都渲上了一层仅属于青春飞扬岁月的梦幻味道,作为照片上唯一清晰焦点的她,被衬托得越发鲜活地美丽。
这又是从小就有条件玩相机才能培养出来的能力了。
也许这就是张之俊所最为吸引沈冰菱之特质所在。他年轻会玩,跟他在一起,根本不必刻意做作故意安排,就能浪漫有情调。
此时的沈冰菱早已不是上大学时那个只求一心人与自己共度患难岁月的苦情女孩了,她更需要一个人和她趣味相投,同品甘甜。迟以恒本该可以做到的,但他年纪较长,事业心又太强,他们俩在一起多少有些代沟,玩不到一起。这世间最合得来的,往往还是要同龄人。
所以,她也许已经不仅仅是想起张之俊。
她其实是在思念他。
不知是不是因为如此,这些天,沈冰菱常常觉得自己在什么地方突然就看见了张之俊。
有时候是在公司附近,这当然并不奇怪,但有时候居然是在家附近。
她觉得一定是她产生了幻觉。
可是假如会有这种幻觉,这又说明了什么?
最近切的一次,是她去家附近的超市买东西,坐着扶梯下天桥时,前面有一对祖孙,孙女大约五六岁,拿着个皮球在电梯上一路玩,然后球掉了,小姑娘忙着去捡,奶奶也帮忙,然后祖孙二人一起摔坐在扶梯上。
那是很危急的情况,头两周才有新闻说上海某商场内一个三岁女孩被扶梯夹断了手,果然这祖孙二人坐倒之后,就再也站不起来,眼睁睁就要随扶梯滑到底部,说不定就要被夹住了!
就在大家都惊得反应不过来的时候,一个身材俊朗的小伙子快步走下去,抱住她们用力托起来,祖孙二人脱离了险境,然而裤子还是破了几个洞。
二人忙不迭的道谢声中,小伙子已经快步走开,一下都没回过头。
沈冰菱怔怔地看着那个背影,心里像是有惊涛骇浪在鼓荡。
作者有话要说:
☆、14
迟以恒出差回来,发现沈冰菱变了个人似的。
以前她只是平时冷淡,一旦被他点燃,便能如狼似虎,这一点向来令他骄傲又满足。
可现在,她就是冷淡,什么时候都冷淡,不管他怎么努力,她还是冷淡。
一切仿佛回到了六年前那个酒店房间的下午,只是当时毕竟是初谙人事,她再抗拒他至少也还敏感,对于他的任何挑逗都有反应,哪怕不是积极乐观的反应。
可她现在几乎没了反应,麻木得像一段任他摆布的木头。
若只是木头还罢了,她还是一段心事重重的木头,常常望着远方时而微笑时而轻叹,跟她说话也总是答非所问甚至根本听不见。
他忧急之余,甚至动用了那个老方法,趴在她的腿间,反复濡湿她挑惹她。然而他用尽功夫,被强制而来的快乐却短暂到不足一秒,而且爆发力极弱,她只一刹绷紧了身子,低低地哼哼一声就过去了。
这种明显而可怕的信号……他惶恐得甚至不敢开口问她。
然而探究的心情还是左冲右突无法忽视,那天她洗澡时,留在卧室里的手机忽然传来频频的微信提示声。
自从送了她第一部智能手机,此后她的每一部智能手机都是他买的——为了跟他自己的配成情侣机,而她给他钱他不收,她也总要请他吃饭送他礼物什么的抵过,这副分得清楚的架势,向来令他怅然若失。好在她的手机密码她都由他设,从来没有异议,亦不会把他设下的以他们那个纪念日为标志的密码改掉。以前他觉得这是她对他毫无隐瞒的表现,现在却忽而担心,会不会是她根本就不在乎被他发现什么?
打开她的微信,发现是数十条群消息,不是某人的连环追踪,而且群也很正经,是他们公司的群,不由松了口气。
群聊还在进行个不停,他点进去想要关掉消息提醒,却一眼看到一张照片。
照片里是一男一女,小图看不清主角的模样,但照片下的话让他心里一颤——
“程经理,你可小心点啊,要你请吃饭就要请哦,你有艳照在我们手上攥着呢!”
“哈哈又是这张,百发不厌啊!”
“可不是嘛,俊男美女,干柴烈火,太劲爆,屡发不爽!”
……
那个程姓令迟以恒胆战心惊,他明明知道程令卓就在沈冰菱的公司,而且职位正是经理。
他抖着手点开那张照片,刺目而来的俨然就是短裙淡妆美艳无论的沈冰菱和风流倜傥的程令卓拥吻在一起!
——哦,不是接吻,但也差不多了……
还没容他从惊怔里缓过来,沈冰菱已擦着头发从浴室里走出来。
若不是他还在震惊之中来不及多想,他也许不会那么冲动地质问她。
然而当时,他的质问未经大脑脱口而出:“这就是你一直不肯跟我结婚的原因?”
沈冰菱看着被他愤愤掷到床尾的手机,愣了一下,捡起来看了一眼,“哦”了一声。
他气急败坏:“你到底什么意思?!”
她漫不经心地把浴巾放到一旁的椅子上,好像解释这个很无聊很费事一样:“你想多了,我跟程令卓早就结束了,那天不过是同事一起做游戏罢了。”
他冷静下来,得了台阶,便欲顺着作罢。
可她裹紧身上的浴袍,坐在床沿上,并着腿俯下身子,那种神情和姿态,落寞得无法言说,只是惹人怜惜,而她洗净铅华的肌肤如同出水芙蓉般清透明亮,看上去年纪很小,仿佛一个因为情窦初开而多愁善感的青春期女生。
她就那样望着地面,幽幽地说了一句:“不过,我的确有喜欢的人了,虽然我还不知道我会不会跟他在一起,但我肯定没法再跟你在一起了。所以,我们分手吧,迟以恒。”她抬起眼睛望着他,坦然无畏,不躲不避,目光干净到透明。
一周之后,沈冰菱向公司申请了休半个月的年假。
她需要出去散散心,理一理这乱成一团的心思。
同时也为了躲开迟以恒。
那天提出分手之后,他一直在找她,虽不至于到影响她正常生活的地步,但也足以让她明白他是不会罢休的。
他说:“菱菱,我收回那句话,我什么都没问你,什么都没怪你,行吗?”
她不知还能怎么说才好:“真的不是程令卓——其实是谁不重要,我们真的已经不可能了。再说了,以前我情感空窗,我们在一起是没问题,可现在你真的不介意我心里有别人?”
“不介意,只要你的身体还是我的。人的一生中会遇到许多诱惑,我可以原谅你的一时分心,只要最后还是留在我身边。”他说的,其实已是真正的夫妻相处之道。一辈子太漫长,经历的环境难保单纯,而爱是包容,若眼里揉不得沙子,恐怕许多恩爱到金婚的婚姻都早已夭折半途。
那一刻,沈冰菱并非毫不动容,但思前想后,她还是沉不下心来留在他身边。这是她的原则,而且她多年来难得动心一次,她真的,不想辜负自己。
说是为了躲开迟以恒,可她去的地方,若令迟以恒知道,一定会让他要么吐血,要么因误会而狂喜。
因为上次说了要带她去Vera Wang总店挑婚纱,他回到国内就给她办了赴美的旅游签证,此时她干脆就去美国玩。
曾几何时,不曾想过有一天会可以负担得起如此说走就走的旅行,而且一走就是走到世界的最远端。
但是家里真的已经没什么负担了,奶奶已经过世,爸爸并不贪心,他自己还在打一份工,她每个月给他三千块钱,对她不算什么,对他却已是比足够还要多。
不过她又不是去挑婚纱的,自然没去纽约,而是去了传说中地广人稀风景雄奇的西北部。
乘着大巴在平直得仿佛通向天涯海角的寂寞公路上行驶,远远地看到科罗拉多大峡谷在天边竖起一道窄窄的屏障,公路渐渐地摆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