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不知不觉,潜移默化,情感酝酿成含苞欲放的娇艳花朵,终于在某天某时某刻,舒展开妍丽的花瓣,芳香四溢,乍时怦然心动。
回去的路上,是陈曦将有些犯困的叶晚背回去的。
伏在陈曦温暖宽厚的背上,令人心安的气息包裹着她,有种稳妥安然的幸福。
有人说,遇见对的那个人,不是强烈的动心,而是长久的安心。
那么陈曦,我先是喜欢上你带给我的安心,又在某一刻忽然对你动心,是不是说明,我在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你,这大概再令我欢喜不过了。
“丫头,醒醒。”
叶晚迷蒙地睁开眼睛,陈曦轻轻放下她,一边揽住她一边掏钥匙,见她仍迷迷糊糊的,眸中划过一抹宠溺,下巴蹭蹭她的发心,“我们到家了。”
叶晚一怔,忽然就泪盈满眶。
听他对自己说一句“丫头,我们到家了”,这是她曾以为只能是奢望的场景。
真的,好知足。
陈曦慌了神,忙问她怎么了。
“陈曦,”她倚进他的怀里抱住他,嘴角弯起幸福的弧度,“我爱你。”
The end
作者后话
若从笔稿开始算起,这篇不过五万来字的文,拖了三年才得以完结。
从动笔的时间来看,这篇算是我的处女作,所以尽管它有许许多多的不足之处,却耗费了我最多的心血。
喜欢通篇无虐的暖文,这种读者真的不多,写这种风格的作者更是少之又少。于是作为一名“不多”的读者,在我翻遍了同样不多的暖文后,书荒了。
这是我开始写文的原因之一。
还有一个原因,是我无意间翻到一片超喜欢的暖文,里面没有爱得轰轰烈烈虐得死去活来,只有那种细细暖暖的小幸福和平凡却真实的小委屈,偏偏让泪点尚可的我哭了一次又一次。
然后惊叹,原来文字的力量可以这样伟大,原来平平淡淡的文章也可以这样打动人心。
于是乎怀着也想要用文字去温暖他人的雄心壮志,我开始动笔写这篇文。
结果……貌似有些不尽人意。
但是又有什么关系?
我已经做到我想做到的了不是吗?
它当然一点也不完美,数量与质量都达不到要求,文笔也不够成熟,连故事也没有任何悬念。它并不吸引人的眼球,这我一直都知道。
这几年兴盛的类型,虐文、穿越、总裁、快穿、重生……跟着大众的口味,随一下主流,成绩也许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惨淡,这我也一直都明白。
但趁我现在不为出名、不为利益、不为任何因素而妥协的时候,在我现在可以坚守初心、不被并不理想的结果所打倒,只为自己这份对写文的热爱的时候,写下这篇文,足以值得我骄傲。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到最后,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有一天也会为了名利而随大流,不知道自己以后会不会放弃写文,所以在我怀着满腔热忱、目的纯粹地写下这篇文,我觉得自己已经没有遗憾了。
PS:我一直想感谢那名给我评论过的叫做“忘心”的读者,虽然她后来可能已经弃掉这篇文了,但她的评论曾在我处于严重卡文的时候给予了我最大的鼓励,如果她可以看到,我真的很想对她说一句: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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