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你漂亮人还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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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你漂亮人还傻-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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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我不死心道:“你平时和他聊天也这么简单粗暴吗?”
“他会自问自答。”刘淼淡淡道。
我:“……哦。”
我忽然有点怀念广场的冷风,至少它冻不僵我的灵魂。
我绞尽脑汁想出了第三个话题:“你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性向的?”
他奇怪的看了我一眼,理所当然的说:“被李玉掰弯之后啊。”
???
等等,两个直男??互相掰弯??
人间惨剧吧这是。


第69章 
我做了好久的思想建设,才忍住了冲上去采访李玉的冲动。
小丘手里举着一团比他脑袋还大的棉花糖,大方的分给我吃。
这种糖丝团成的棉花糖总是黏乎乎的,撕下一块满手都是化掉的糖丝,我就着他的手吃了,又舔了舔他黏黏的手指,他红着脸说:“我去洗个手就好了。”
“算了,麻烦。”我衔着他的手指含糊道,一点也不客气的多舔了几口,然后摸出一包湿巾撕开给他擦了擦。
那边李玉已经兴高采烈的从打包的袋子里抽出一串牛肉串啃上了,边吃边问刘淼:“你怎么知道我没吃饱?”
刘淼说:“我当然知道。”
然后李玉就满意的点了点头,拎着烤肉过来分给我们吃。
我怀疑他们是不是有什么我不知道的暗号。
八点多的时候广场上开始放烟花,明亮的焰火在城市上空蓬然绽放,毫不吝啬的照亮了黑暗而寂静的夜晚。
所有人都抬起头来,李玉叼着个没啃完的鸡翅望天的样子有点滑稽,我忽然想起小丘在我姥姥家过的那个春节,也是在热闹的焰火下,他嘴角带笑,轻声和我说新年快乐,然后把那个带着他体温的小硬币塞到了我手里。
我情不自禁的偏头看他,他侧脸很漂亮,鼻梁秀挺,轮廓柔和,睫毛在鼻侧投下一小片阴影,像是画里走出来的少年。
“怎么啦?”他的手指在我掌心轻轻挠了挠,轻声道:“不是看烟花么,看我做什么?”
“你好看。”我往他旁边靠了靠,伸手揽住他的腰,小声说:“再说,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在看你。”
“喂喂,你们俩够了啊!”李玉把鸡骨头吐到垃圾袋里,拿纸巾擦了擦手上的油,一脸牙酸的表情,“腻得我牙都疼了。”
我无情的指出真相:“骨头硌牙了吧。”
李玉“哎哎”了两声,没来得及和我呛上就被刘淼拖走了。
这下只剩下我们俩,他侧头看着我笑了笑,瞳孔里倒映着天上的焰火,闪闪烁烁的,像是藏着许多星星。
“我……”我说。
他疑惑的眨了眨眼。
我把他的围巾往下压了压,露出他线条漂亮的下巴和红润的唇瓣,用指尖蹭了蹭。
他悄悄勾了勾唇角,是个要笑的模样。
我心里一软,下定决心道:“我带你回家吧。”
他愣了一下,说:“今晚回去吗?”
“不是今晚,也不是回我们家。”我说,“我想带你回我爸妈那边一趟。”
这个念头在和我妈打过电话之后就产生了,我本来想这两天玩开心了再和他说,可这会儿想起往事,怎么也憋不住了。
他的脸色顿时苍白了几分,视线也不自觉的躲闪着垂了下去:“怎么了……突然就要回去……”
我抬手掂起他的下巴,他顺着我的力道很顺从的抬了头,嘴唇轻轻抿着,眼神有点不安。
“别怕。”我柔声道,“有我在呢。”
“……”他小心翼翼的瞅着我,说:“能不去吗?……我不想去。”
声音很小,几乎要被烟花盖过。
“不能。”我说。
他仿佛早就预料到这个答案,只是细细的吸了口气,神色有些黯然,说:“好。”
烟花要放一个多小时,广场上也没个地方避风,只二十多分钟就觉得脸都被风刮麻了。李玉他们不知道躲在哪个旮旯弯里快活,绕了一圈也没看到人影。我干脆给他发了消息说我们先回去,就直接回房了。
我出门的时候没带围巾,小丘分了一半绕在我脖子上,两个人手指勾在一起,肩膀挤着肩膀,连体婴似的往回走。
路上很安静,没有行人,远处烟花升空然后绽放,连带着照亮了这条石子铺成的小路。
站在门口掏钥匙的时候他忽然转过头来,又快又轻的说了句什么。他开口的瞬间一蓬烟花正“咻”的腾空而上,而尾音被爆炸的余响盖过,我一个字都没听清。
“刚刚你说什么?”我伸手推开门,问道。
他神色如常道:“没什么,我说快点开门,都要冻死了。”
洗过澡,我把他夹在双腿中间,半躺着靠在床上看电视。
他拿着遥控器按来按去,心不在焉,根本没有注意到电视上放的是什么。
我心里叹了口气,把遥控器拿过来,关了电视,把他往怀里搂了搂。小丘沉默的侧过身体,把脸埋在了我胸前。
我轻轻拍着他的背哼歌,他就这样安静的趴着,手指无意识的拨弄我的睡衣。
过了很久,他一直没动,手上的小动作也停了,我觉得他大概睡着了,便稍微探身去关床头的灯。
咯哒一声轻响,屋内顿时陷入黑暗。
冬日里夜晚格外寒冷,床边的窗户关着,只有一束浅薄的月光,明晃晃的越过窗棂,落在木质地板上。
先前烟花太过耀眼,我都没注意到今晚竟然还有月亮。
月色冷冷清清,仿佛凝着一层白霜。
屋子里却很暖和。
怀里的人动了动,轻声道:“我有点害怕。”
我张口欲言,他却“嘘”了一声,说:“等我说完……好不好?”
我安静下来,点了点头。
“我一直不敢联系你,怕……怕姨姨伤心,也怕自己忍不住跑回来。可我憋了三年,最后还是没忍住……我怕我这次不回来,可能这辈子都没有借口能回来看你一眼了。”
“我本来真的只是想远远看上一眼的……”他低声说,“可是你发现我了,你光着脚在雪地里追我,抱着我说想我,我的腿一下子就迈不开了。”
“就算要下地狱……”他说,“我也愿意。”
他的语气平静极了,好像只是在说明天早饭想吃荷包蛋这样的琐碎。
我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发,手下触感又细又软,像缎子一样光滑。
他在我掌下蹭了蹭,像只乖巧的猫咪。
“……不会下地狱的。”我低下头亲了亲他的眼睛,“我保证。”
他的手指蓦然收紧,紧紧的攥着我睡衣上一小块布料,半晌后又忽然松开,怔然的抬头看我。
“你以前也说过……”他小声道,“在海拉尔的时候,你还记得吗?”
我把他往怀里拢了拢,他固执的保持着仰头的姿势,但其实房间里只有一点月光带来的微弱光亮,很难看得清脸上的表情。
“记得。”我说,“我说保证你以后每天都会这么开心……对不起,我没做到。”
他摇了摇头,说:“我已经很开心了。”
我把头埋在他颈窝里,嗅到他身上淡淡的牛奶味。
“小骗子。”我说。
“不骗你。”他答道。
我有点想笑,又有点想哭。
“我想带你回家,把咱俩的事情定下来。”我说,“等毕业了我们就结婚,国内不能结,我们就去国外领证,好不好?”
他的呼吸急促了几分,搭在我胳膊上的手无意识的握了握,复又松开,抬起头来看我。
光线黯淡,明明什么都看不清,我却无端觉得他脸上的表情有些凄惶。
我心里突的一跳,来不及细想,身体已经先于思维行动起来,侧过脸在他脸上安抚的蹭了蹭,温声道:“没想好也没关系,不用现在回答我。”
“欢欢哥。”他细细的喊了我一声。
我忽然发觉已经很久没有从他嘴里听到这个称呼了。
我心里蓦的柔软了几分,声音也不由自主的放柔了:“怎么啦?”
他拉住我的手,像是在一边思考,一边逐字逐句道:“他们不会同意的,我也不要那么多,你让我待在你身边就好。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说不定哪天你就遇到喜欢的……姑娘了,到那时候……”
我忍不住打断他:“小丘!”
他安静下来,松松握着我的手,咬着下唇不再说话。
我一时间想不起要说些什么,实际上打断他的那瞬间我也并没有什么想说的,我只是单纯觉得,他马上就要哭出来了。
这让我觉得很难受。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虽然他从前也软绵绵的很好揉`捏很好哄,可还是会撒娇会闹小脾气,委屈了也会求抱抱求安慰。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小心翼翼,曲意逢迎,什么都不敢说,什么都不敢要,好像任性一些得到的多一些,就要沦落到罪不可恕的境地。
“对不起,是我不好。”我叹了口气,“我妈已经同意了,你再给我点时间,我会想办法说服我爸还有你妈,到时候就谁也不能让你受委屈了。”
我低头蹭了蹭他软软的头发,觉得连心都因为他变得柔软了,一点点风吹草动就惊动得厉害。
“我不会有喜欢的姑娘,我这二十多年也就喜欢了一个人,心都掏出去了,哪里还能喜欢别人呢?”我说,“我们认识了十来年,全身几十亿个细胞更新一遍都绰绰有余,我爱你不是因为习惯了,而是因为这早就成了我的本能,懂吗?就像鱼生来会游泳,鸟天生就会飞,我只要还在呼吸,就没办法停止爱你。”
连我自己都觉得肉麻,可我心里确实就是这么想的。
不是什么甜言蜜语,也不是什么一时冲动。
我从还是个孩子的时候起第一眼看到他就忍不住欺负他,想让他泪汪汪的看着我,露出讨好的表情。可我又受不了别人碰他一根头发,欺负他甚至比直接挑衅我更让我火冒三丈。这种奇怪又矛盾的感情伴随了我很多年,直到我明白什么是喜欢,才终于豁然开朗。
我从小粗心大意丢三落四,可关于他的每件事,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我并不觉得这是因为我对他格外上心,我还对功课上心呢,也没见得能拿满分。上帝取亚当的肋骨化成夏娃,而我的肋骨也许便是他。
是软肋,是最柔软的存在,亦是永远都无法割舍的,属于我的一部分。
也许人心确实易变,但我只会变得更加爱他。
我抱着他喃喃的说了很多话,那些从前我觉得他应当都懂,于是便没有说给他听的话。
我从前总觉得说不如做,可是什么都不说的话,也许他永远都不能明白自己有多好,也不知道我有多爱他。
我想纵容他,想让他永远像个孩子一样,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不高兴了可以耍耍小脾气反正我会哄,难过了也可以蹭到我怀里来求安慰。
我想让他知道,他这样好,值得这世上最好的东西,值得被珍惜,也值得被宠爱。
我不怕他要得太多,只怕我哪怕倾其所有,也给得太少。
林姨嘴里的他坚强又独立,独自在异国他乡也过得很好,和我怀里哭得肝肠寸断的沈丘仿佛不是同一个人。
他打着哭嗝和我说他刚去上学那段时间口语不好,不敢和同学交流,总是一个人孤零零的上课下课,实践课差点挂科。
说他有回公交车坐过站,走到家的时候天都黑了,家里一个人也没有,忍着眼泪自己动手煮面吃,特别想我。
说他心情不好生了病,不敢告诉他妈妈,一个人偷偷去看病,现在好得差不多了,还是有时候控制不住情绪,问我会不会害怕。
怎么会害怕呢……我只觉得心疼,恨不能以身代之。
他哭得太累,迷迷糊糊要睡着的时候还不忘记叮嘱我:“不许反悔哦。”
我吻掉他的泪水,说:“不反悔,明天就带你去挑戒指。”
他睡着后唇角也一直微微扬着,像是很久之前我们还没有经历过分离的时候,他连在梦里都仿佛带着无忧无虑的笑意。


第70章 尾声
在说服我爸和林姨上我妈帮了很大的忙,尽管过程是曲折的,但结局是光明的。
大四毕业后我俩就去英国领了证,正式过上了没羞没躁的夫夫生活。
李玉和刘淼还在一起,计划着等稳定了找个代孕要个小孩。周秀秀知道她回来那天小丘也回来了之后坚持是因为她带给了我好运,强行从我手里抢走了个大红包。
我的存款都是这几年抱沈熠大腿炒股赚来的,沈熠毕业后接手了他爸的公司,刚好专业对口又缺人的情况下我一毕业就被他强行拉去做苦工了。
罗衡毕业后回来发展,仍旧是个单身狗,李玉说他可能命中注定不走桃花运。
孟寻还在国外,谈了个混血小女友。
苏小瑶据说已经订婚了,我至今都没有对她的事情释怀,不管是有意也好无意也好,我和小丘差点就因为她彻底玩完了。
小丘研二的时候苏棠和沈熠在加拿大登记结婚顺便办了婚礼,我羡慕的不行,决定等小丘研究生毕业再补办个婚礼,我也想看他穿着礼服站在我身边的样子。
过年的时候我带小丘回姥姥家,姥姥倒是看得开,直说他配我实在是好端端一颗大白菜被猪拱了,当然了,我是猪他是白菜。
王佳乐小朋友大哭一场,扬言要和我绝交以报夺夫之恨。
舅舅非常欣慰,给我包了个大红包,还偷偷夸我有出息,泡到了雪云姐唯一的儿子。
我要是我舅的儿子情路该少多少坎坷啊。
小丘回来那年我们去了一趟云南丽江,他很喜欢那个地方,于是我们的人生计划里又多了一项在丽江开一家客栈。
为此我们需要很多很多的钱,这也是我被沈熠压榨得怀疑自己会早秃还一直没辞职的主要原因之一。
苏棠在一所音乐学院当老师,他在音乐上确实很有天赋,年纪轻轻就在国内音乐界小有名气,不过他和小丘投缘得很,早就答应了要和小丘合伙开客栈。
有时候我和沈熠都有点怀疑,如果不是运气好遇到得早,恐怕他俩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鉴于苏棠的裙带关系,最终客栈开张的时间比我们想象中要早了好几年。
沈熠当然是幕后投资大老板,他出钱,我们剩下的就只好出力。
客栈的装修风格和运营方向是四人一早就讨论好定下的,总体设计基本上是我做的,毕竟我大学学的就是这个。苏棠想在客栈里放一大堆乐器,我费了好大功夫才把它们安置到合适的地方。
小丘大学学的金融,于是就成了客栈里的大掌柜。
其实我一直以为他会去当个科学家什么的,毕竟他脑子好,从小又是什么都缺就不缺钱的那种,形象气质都比较不食人间烟火 结果偏偏念了个和钱有关的专业。
后来他和我说,其实当时只是觉得做科研的话回国更加遥遥无期,所以随便选了个自由度高又热门的专业。
反正他相信以自己的智商读任何专业都不至于毕不了业。
真是……任性得可爱。
丽江的阳光特别好,天空蓝得像海。
小丘最近总是懒洋洋的坐在客栈门口晒太阳,咩咩伙食一好就疯狂发胖,现在趴在他腿上就是个巨大的毛球。
我进院子的时候他正一手摸着咩咩,一手翻着本书。
我凑过去瞄了一眼,他翻过来给我看封面,是一本很旧的游记,当初来丽江就是因为我随手翻到了它。
他伸手要抱,我把咩咩拎起来扔到一边,一手搂腰一手过膝弯,把小丘直接抱进了客栈。
“这次想去哪儿玩?”我问。
“西安怎么样?”他抬起头看我,眼睛又清又亮,“想去看看兵马俑。”
我温柔的亲了亲他漂亮的眉眼,说:“没问题,宝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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