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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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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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那那……里头衣服就这么脱了?!这女人莫不是疯了吧?!
程树倒不着急。她里面还穿着内衣内裤,只慢条斯理地套上裙子,似乎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也没注意到谭临的异样。
而在大妈眼里,这对小情侣在对方面前换衣服,根本没啥大不了的。
她恪尽职守地收好婚服,把换好衣服的程树和谭临送了出去,还不忘絮絮伸出手:“小伙子啊,今天送你入了一次洞房,这个感谢费……要不要给我们一点呐?”
程树反问:“竟然还要感谢费么。”
谭临帮那个大妈回答她:“没事,现在国内到处都是这样的。”
他拿出钱包来要付钱。
程树的目光从大妈脸上极快地略过,只淡淡道:“嗯,我知道。我就是觉得,这个洞房什么都没有干,还要给钱,有点冤。”
“……”
谭临拿钱的手一抖。
他怎么感觉,自己被一个女人调戏了?

走了很远,谭临觉得自己还沐浴在大妈的那种“哎哟小伙子真厉害找了一个这么主动的女朋友”的目光里。
疍家人就是海上渔民,民风开放,和一些内陆省份的风气完全不同。
程树见他很久不说话,倒笑了:“生气了?”
“没有。”谭临摇摇头。
“那怎么不说话。”
怎么不说话?谭临自己也不知道。
他有点想问,他们现在这样算什么。
不过他向来不是个主动的人,所以问不出口。
他们转了一个弯,前面就是海堤和海滩。
目光触及什么,程树的眼睛亮了一亮:“有秋千。”声音也是亮亮的。
谭临鲜少在她身上看到这样小女孩的姿态。他有些诧异地瞥了她一眼,对方已经兴致高涨地奔到秋千旁边去了。
这秋千是用粗渔网线串起的两根并排的木头。木头很低,是让人站在上面荡的。
程树脱掉鞋子站了上去:“来,你来推一推我。”
谭临依言上前,护在她的身后,沉默地推着秋千。
站在秋千上的程树仿佛变了一个人。她仰头透过树杈看着湛蓝的天空,就算谭临站在她的背后,也能听见她细碎的笑声。
程树让他再推地高一点。
他的手臂有力,减缓了秋千极大的冲击力和速度,却让女人更高地荡起来,离天空更近一点。
在低至最低点的时候,女人突然在秋千上转过身子,脚灵活地在秋千上转了一个方向。
秋千靠近谭临的那一刻,她迅速低头,在谭临脸上偷留下一个淡若无物的吻。
谭临的身体一下子僵住了。
他的手还无意识地推着秋千。女人晃得远了,却还能听得见她清晰的低笑声。
脸上被吻过的地方有些湿,很快就像火在灼烧一半燃得滚烫。
谭临飞快地垂下了眼睛不去看她,心里却莫名其妙地想到,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是怎样的冷淡与懒散。
那时候,她看他的目光是轻轻的,淡淡的,像一片羽毛拂过,又像一片雪花没有温度。
有点像这个吻。
但也只是“有点像”罢了。
相较之下,这个吻虽然轻,却像一块烙铁,或是后裔留下的第十个太阳。
她的眼神是冷的。但是她的嘴唇是有温度的。
就和那天的梦里一样。
谭临抬头看她。
女人穿着长长的裙子,裾角随着秋千上上下下得飞扬。
她的额角抵着一边秋千绳,微微收了下巴看他,眼睛里尽是大梦方醒的慵懒光芒。
“谭临。”她叫他。
“嗯?”他回她。
“你说我们现在算什么。”
谭临不知道这是问句还是她的喃喃,所以没有接话。
程树接着道:“之前有件事,我骗了你。”
“什么?”
“我和陈北及已经分手了。”秋千又荡过来,程树俯下身子,似在谭临的耳边呢喃,“他去那里拍片之前,我们就分手了。”
谭临愣住。
“所以……是什么?”
清晨的海雾渐渐散开,远处的海面上散满了赶海的渔船。
程树光脚站在秋千上,高高地荡起,背后是参天古木树叶缝隙中漏下的日光。
她笑了,笑声似少女般无忧无虑,与生俱来的疏离感在这一瞬间烟消云散。
“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两个字还未说出口,女人突然一松手,从秋千上落了下来。
谭临惊出了浑身的冷汗,连忙伸手去捞。
女人扑进他的怀里。两人一起跌落在地。
身后是茂盛蓬勃的草,后背摔上去一点痛感也没有。
谭临的手小心翼翼护住程树。她太轻了,就算趴在自己的身上,也轻得仿佛什么都不存在。
“你不知道?”程树撑起下巴看他,抵住他硬硬的骨骼,“你真的不知道?”
尾音稍稍上扬。她很少用这样语气鲜明的问句。
“我……”
他只说了一个字,程树突然猛地向前一凑,在他一边的唇角轻啄了一下。
“这样呢。”
谭临直接傻傻地不知道说什么了。
程树又在他另一边的唇角轻啄了一下。
“那这样呢。”
她往上仰起了脸,两人鼻尖对着鼻尖,她直视他的眼睛。
“你真的不知道么。”
她顿了顿,郑重其事地叫他的名字。
“谭临。”
谭临,谭临。
从小到大有多少人这样叫他,但没有人叫得像程树一样,丰满里带着亘古不变的脆弱感。
不知从何时起,他对这种脆弱感近乎痴迷。
谭临张了张嘴,已经完全失去了语言能力。
“我……”
我知道。
有关你的一切,我全都知道。
看到他傻愣的样子,程树笑意更深。
“我原来很喜欢一句台词——You cannot choose where to come; but you can choose where to go。”
“你不能决定从哪儿来,却能决定到哪儿去。”
“现在,谭临,我选择你。”
“你呢?”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solitude灌溉的营养液,还有每天都留言的诗诗和元气少女,很开心。

You cannot choose where to come; but you can choose where to go。-出自《On the Perks of being a Wa□□lower》

☆、红豆

海风一下子静止了。
她的声音很轻像呓语,说的英文也很好听。
谭临想起昨晚的她。她趴在海边,哭泣着,大笑着,窒息里有拨云见日前的绝望。
再看眼前的程树,他觉得就和做梦一样。
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是程树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
“……你呢?”
我呢?
自然是,选择你。
谭临心里又觉得,这样说出来未免太俗气了一点。
他思来想去,收起下巴,慢慢在她的发间烙下一个吻。
“嗯。”
“嗯。?”程树笑了。
“嗯。”谭临将脸埋在她的头发里,声音闷闷的,“我也选择你。”
程树趴在他的下巴下面,抬眼看了他好一会儿。
“走吧。”她缓缓地从他身上爬起来,“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她会在这里爱上那个男人了。”
谭临也爬了起来,拍了拍自己身上的草屑。
身前的女人突然转过了身来,仰起头踮起脚,用力地吻上他的嘴唇。
谭临一下子根本没反应过来,本能地俯了俯身子,方便她更轻松地深入腹地。
吻着吻着,程树的两只手臂紧紧缠上了他的脖子。
她冰凉的脸颊时不时触碰到谭临的肌肤,两片嘴唇却烫得惊人,就像是两团火浇了油,瞬时间把谭临的全身都点燃了。
靠得这样近,女人头发上水蜜桃味味更加浓了。
这种洗发露大概加多了劣质的香精和精油,熏得谭临迷迷糊糊,迷糊到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他不由自主地抬手按住女人的后脑勺,吻得更深。
咸咸的海风从两人身边绕过。女人呼吸急促,沁出的汗渍湿漉漉的,清清爽爽,沾到他的白衬衣上。 
不过一秒,谭临便抢回了主动权。
女人就像小兽一样在唇齿间横冲直撞,用力且莽撞,似乎在期待更加深入的回应。谭临灵巧撬开她的牙齿,舌在内壁上轻轻摩挲,激得女人一阵颤栗。
她不甘示弱,指甲用力地掐进他的皮肤,他的身体里。
身体的摩擦燃起了一团烈火,极度的缺氧让大脑获得一种近乎幻觉的愉悦。
程树很久没有获得这样感官上的刺激了。她就像一个戒毒多年的吸。毒患者,一下子又上瘾了。
这男人真是绝了,她呢喃地想。
“……妈妈,快看他们!”一团飘忽的迷雾中,谭临听见脚边清晰地响起一个小孩儿的声音。
他的理智一下子被拉了回来,将自己强行从温柔乡里拉了出来,后退半步。
程树扶住他的肩。
脚边的小孩儿仰着头看他们,依然大声叫他的妈妈:“妈妈!妈妈!叔叔阿姨为什么要互相咬来咬去啊?痛不痛啊?”
一个年轻女人跑了过来,满脸尴尬地抱起她的孩子:“对不起,对不起。”她的眼睛里写满“继续,你们继续”。
谭临倒更不好意思了。一旁的程树冲那个孩子大大方方地笑了一下,对他妈妈说:“没关系。”
等他们走远了,对话的声音还时不时传来。
“……为什么呢?为什么呢妈妈?”
“因为那个阿姨很喜欢那个叔叔呀。”
“所以要咬他么?”
“……是啊。”
“所以,那个叔叔不喜欢那个阿姨吗?”
“当然也喜欢呀。”
“所以妈妈!我喜欢佳佳,我能咬她吗?”
“……当然不行。”
“可是明明是你刚才说的……”
“佳佳喜欢你吗?”他妈妈打断他。
“嗯嗯嗯。”
“可是她喜欢你有你喜欢她那么喜欢吗?”
“……”
“只有她喜欢你和你喜欢她一样喜欢,她同意你咬,你才能咬!”女人拼命憋住笑。
“好吧。”小孩子的声音嫩嫩的,充满沮丧。
谭临见程树也忍不住轻笑了一下,看出她对小孩子的友善,随口问了一句:“喜欢小孩?”
“嗯?”程树转眼看他,愣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不。”
她顿了顿,又郑重重复一遍,“我不喜欢小孩。”
谭临看着她,没说话。
远处一波一波的海浪声音传来,程树也转头看他:“走吧?”
“嗯。”
回到北海市区,才刚刚过了午饭时间。谭临想带程树到处走走,沿途问人,一路走到了老街。
老街有一百多年历史,沿街全是中西合璧骑楼式建筑。沿街骑楼上卷拱雕塑精美,线条流畅,遮蔽夏天烈日,带来一点可贵的清凉。
从前,老街的中段卖的是来自苏杭的绸缎,东段卖晒干海货,西段靠近外沙港口,多的是渔网船钉。 
北海现在发展衰败,只旅游业撑着,老街便和云南山西的古镇一样,渐渐多了些千篇一律的小店,卖南海珍珠和越南红木,还有一些特色小吃。
到底还是有些不同的。
谭临给程树买了个虾饼,她破天荒地吃了大半个。等经过一家糖水铺,她又提出想进去喝一碗红豆糖水。
这里的红豆和他们平常吃的都不一样。很大颗,有点像赤豆,又甜又糯,和哇哈哈八宝粥里头的一样。
程树吃了一颗,把碗推到谭临面前。
“你也吃一口。”
“你先吃好我再……”
“不。”程树抬着眼睛看他,催促道,“你快吃。”
在今天之前,谭临是万万不可能想到程树谈恋爱的时候竟然是这样的。
女人的眼睛亮亮的,偶然露出的天真神色把一切阴郁的东西都驱散得一干二净。他说不出拒绝的话,只能乖乖照做。
等他吃了一口,程树又把碗拉了过去,自己又舀了一口。
两人就这样你来我往,腻腻歪歪地吃完一碗红豆汤。
谭临和阮颖谈恋爱的时候从来没做过这种事情。他也不知道,自己有一天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他们坐在糖水铺靠门的位子上,门外骑楼下的长廊里坐着一个摆摊的老头,睁着一双浑浊的眼睛左顾右盼。两人吃糖水吃得久,他视线扫得多,便自然而然地注意到他们。
那老头的摊子不过是一个手编的竹篓,上面倒扣一个平竹箕,摆放了一些小玩意儿。程树向来敏感,注意到他的目光,也回视了过去。
看到竹箕上的什么东西,她拍了拍谭临的手腕:“哎,看那边。”
谭临依言转头:“什么?”
“他竟然卖红豆手链。”程树说,“我总是想买,但总是遇不到。”
虽然全国好多地方都有卖,可是她总是遇不到。
谭临一挑眉:“我去帮你买一对来。”
“不用了。”程树按住他的手腕,摇摇头道,“算了。”
谭临就没动。
程树说:“我曾经有一对。”
“嗯?”
“很久之前买给我和谁的……我已经忘了。我当时天天带,天天带,穿裙子带,穿羽绒服也带,下暴雨骑车的时候带,大晴天也带。后来你猜怎么了?”
谭临自然不知道。
“我们分手了,那天我洗澡就把红豆摘了下来,扔在抽屉最里面。等过了梅雨季节,有次我无意间翻出来才发现,红豆都已经发霉得不成样子了。”
程树绕着手腕比划了一圈。
“你能想象吗。我用水也洗不掉,上面都是霉斑,特别特别恶心。”她看了一眼老头竹篓上的红豆手链,“新鲜的时候多好看啊,多可爱啊,变质以后,让人看都不想再看第二眼。我把它扔了,后来,就再也买不到了。”
谭临沉默着,将最后一口糖水留给程树。
“还想吃什么吗?”他问。
程树摇头。
吃完糖水,她上楼上厕所。下楼的时候,谭临已经买好单,正襟危坐地坐在桌子旁等他。
他面前的桌面上,摆着两串颜色鲜艳的红豆手链。
程树有些愕然:“你怎么……”
“我问过了,放心吧。”谭临笑了笑,“只要不沾水,天天戴,红豆就不会发霉。”
程树愣在原地。
他的神色近乎温柔。这种神色在他沉默的脸上极少出现。
“我向你保证:我会天天戴着它的。所以,我的红豆不会发霉。”
“我不能保证永远。但起码是,有生之年。”

☆、永远

“永远”是陈北及很喜欢说的一个词。
他喜欢抱着她,拉着她一起抽烟,然后在她耳边喃喃重复“永远”这个词。
什么“就算是去死也要永远陪着你”,“你最特别,我会永远爱你”,“希望我们永远不分开”之类的,在尼古丁的刺激下,一个人会很轻易地信以为真。
她也确实相信了很久。
在陈北及之前,她从未遇到过这样的男人。他让她染上了烟瘾,也让她看见了拍纪录片的无限可能性,他身上藏了太多艺术的激情,很容易让人痴迷到无可自拔。
她甚至以为他们真的就会这样,一直相爱到死。争吵时有发生,激烈时她会想过跳楼去死,她的抑郁病症时轻时重,但她从未想过离开他。
直到她发现陈北及劈腿的那一天。
这不是她第一次经历劈腿,却从未这样绝望过。
陈北及是特别的,所以他被发现劈腿之后,并不像她那些平庸的前男友那样或趁机分手,或乞求她的原谅。
他依然是那副让她迷恋的样子,邪气又放纵,对她淡淡道,
“阿树,我不过让你明白一个事实:这一切或早或晚,都会发生的。男人都是这样的。你恨我,你骂我,都可以,但是,你也选择和我继续生活下去。”
他的话说得温和,落在程树心里却全是刺。
她知道他在激她,是是鄙夷自己的无能,既然这一切都会发生,为什么其他女人就能忍受就能继续,她程树就不可以呢?
但她知道,自己就是不可以。
程树的世界里,非黑即白,容不得一点灰色地带的存在。
她让陈北及收拾东西趁早滚蛋。陈北及二话不说,第二天就提了机子去平溪县拍摄了。
然后,她也离开了,来到龙脊拍自己的东西。
潜意识里,她知道自己和陈北及再也不可能复合,也知道自己其实在和他较一股劲儿。她向来知道陈北及有多才华横溢,相较之下,自己的一些小机灵就和太阳光下的手电筒一样,什么光都不会留下。
但她不甘心。这是第一次,她想在拍摄纪录片的领域超越他。
渴望,前所未有的渴望。
没想到,才过了十多天,她就听闻了陈北及的死讯。
她如遭雷击。
如果他们没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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