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这么帅,至于来抢广大善良朴实的人民群众的镜头吗?
“喂喂!急着见老婆去啊!你老婆不是跑了吗,诶!你慢一点我腿短啊!方浮华!方浮华!”
一行人渐渐远去。
今天也是阿九叔出院的日子,他已经好了许多,拄着拐杖,阿九婶几次想搀,却只是缩回手去,干叹气。
阿九婶总说,阿九太倔!
是啊,他太倔。
不知道他现在是否好了,还是已经出院了。
她不知道,她只晓得,现在,她要离开了。
半是慨叹吧,这座记载了她悲欢离合的城市,她也曾这样说过,一个人就有一个故事,一座城市就有着许多许多故事。
是啊,她与他,也曾在这个城市,有着他们的故事。
只是结局以她的懦弱散场,不了了之。
林小糖招呼着上了车,南北两边,消失在汹涌的人潮里。
“哎呦呦!阿九回来了,我真是茶饭不思十分的担心!平安就好,平安就好!”
说话的是一个未央从来没有见过的中年男人。微微翘起的八字胡,臃肿的身材,就好像玩具商店里滑稽的不倒翁。
身后跟着一个富态的中年女子,挽着个小发髻,手上带着三个银镯子,金耳环垂在耳垂上,随着说话一动一动的。
阿九婶笑着倒茶,阿九叔自顾着坐下。未央站在一旁,只听着他们说话。
阿九婶把茶放下,弯了弯嘴角:“劳累你们了,还赶着来看。”
那人搓搓手,也是呵呵的笑:“我和阿九也是老交情了。那天老九出事的时候可没把我吓死!啊呀呀,老九,你也该体谅你家老婆些。”
阿九叔只是不作声。
那女人笑着说:“我们家老贾听见出事了直接就跑出去了,害得着了凉,这回也多亏未央姑娘,到底比我们反应得快些。我们只是笨,干着急的。”
她说罢朝未央点了点头,未央也陪着笑。
未央方知这是贾善和贾婶子。
阿九婶也只是疏风淡月的笑笑,“哦。惊扰了老贾睡觉,是我们的罪过。谁不知道老贾忙,忙着做生意忙着应酬?这回能够百忙之中来瞧瞧我们老九,我们就很知足了。”
他俩脸上只是青红一片。
贾婶子忙陪笑道:“再难再忙也要来看看啊,邻里情分,邻里情分。”
阿九叔又是一阵冷笑:“是啊!邻里情分!”
寒暄一阵,他们便也散了。
阿九叔待他们走远了只是冷笑。阿九婶收了残茶,一面也坐下,只是不说话。
阿九婶说,那天阿九摔倒的时候,就是贾家夫妻慢慢悠悠还在睡梦里。
后来几天,陆陆续续有村民过来送礼问候,就贾家夫妻再没来过。
未央终于明白阿芙为什么这样说了,只是作饭后谈资与仪棠,她倒笑了半日。
作者有话要说:国庆快乐哦~
一稿修改完毕~秋日渐凉,注意身体~
☆、第十七章
转眼已是八月初。律所里闲得人都快成了干。其实就三个老油条坐在办公室里享受着空调悠悠闲闲。小律师们还在下面挥汗如雨。
老王说了,要压榨新人嘛!
老王整天围着浮华介绍着林翠花。
上回说到,老王在追《俺是个好婆婆》,偏偏这里面的主角就是叫林翠花的村姑。
宋熙白已经自动屏蔽了。
简而言之,他把办公室门锁了。
浮华就惨了,老王进来了就再也不肯出去,锁门什么的早就晚了。
面对这样的无赖浮华忍俊不禁的笑了。
“哼哼哼!出来,俩人干!”老王鼓着腮帮子站在椅子上。
“宋熙白笑着摇了摇头。
浮华根本就没打算理他,
“不理我算了。”他像一个瘪气的气球:“本来想带你们出去玩的…”
两个人还是没有反应。
老王暗暗咒了一声腹黑,把扬起的眉头收了下来:“而且是我出钱哦…”
宋熙白起身倒了杯水,浮华放下了手中的文件。
腹黑,真是腹黑!
老王脸部直接来了个大暴雨,就好像他一个人孤单的站在海边——拿着个钓竿,悲哀的是人家姜太公没有鱼钩都钓上来十几条了,他一个有钩子的人居然还是空空如也。
明明饵料很丰富啊!
“好吧!”老王大手一挥:“坐我的车包吃包玩包住!”
两扇玻璃门同时打开。
宋熙白:“好啊!不错老板,我可怜你,我陪你去。”
方大律师:“嗯,最近想去散散心。”
老王一屁股从椅子上跌了下来。
乡间坑坑洼洼的小路上,一辆车在缓慢的行驶。
车内,一个矮小且脸上是阴雨天的憋屈司机在打着方向盘,一脸悲愤。
后座上两个男子闭目养神,神情闲逸舒适,只是眼角仿佛有着千钧之重。
车外已是夕阳欲颓,灿烂的晚霞布满天际,远处的峰峦披上一层镀金的华裳,就像一场盛世将尽的骊歌。
老王瞥了一眼后面两个沉静如水的男子,隐隐看见绵延的小路尽头是一个村庄。于是提高了八度:“要不咱们今晚就不走了?”
宋熙白顺着他的声音望向远处,不知怎么总感觉有东西在指引,他按捺下纷繁的心绪,不自觉的颔首:“好,你拿主意。”
“浮华没意见?”
“随意。管吃喝就行。”
老王只感觉和他说话肚子里胀满了气,憋了半晌只指着他说不出话。
于是又慢悠悠的发动车向前走。
忽然有一个女孩站在路中间,老王吓得马上刹住了车。
“我去!悬崖勒马,还好不晚不晚。”老王拍着胸脯大嚷。
浮华下车,弯着腰笑着对那女孩:“天色不早了,你怎么还不回家?”
那女孩子也不怕,手里捧着一把花,眨了眨眼睛:“我给央姐姐折几朵花来插瓶。你喜欢吗?”
浮华为这不找边际的逻辑笑了笑,只立起身来,仿佛又被某个词触动了心绪:“央姐姐?”
那女孩子点点头:“对啊,央姐姐就是央姐姐呀。”
他复又恢复起往常平淡情绪,面上波澜不惊,毫不留情的拿开肩上的那一只熊掌,淡淡的开口:“老王,别闹。”
“别闹的是你。”老王顽固的再次搭上他的肩膀:“浮华,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要是有缘,就算隔着千难万险,人家就在你眼前,要是没得缘分,就算面对面你们也拉不上手——是这样说的吧,小姑娘?”
老王又说:“世界上名字里有未央的人多了,你实在不必——”
“老王。”浮华低下头,手插入口袋,沉默着,就像黑浸浸的夜一般的静默。他缓缓抬头,迎着柔和的夕阳有分明的轮廓,他很沉静,淡然而又坚定,不疾不徐的从容:“是,这世界上是有许多未央,于我,要不离不弃共度此生的陈未央,只有一个。”
那女孩只嘟哝:“这个鼻子和眼睛扭在一起的坏叔叔。”
宋熙白正凝神却忍不住低低的笑。
“好了!”老王推开浮华扮了个酷:“那个说正事。你能告诉你面前这个温柔可爱的坏叔叔哦不好叔叔,这附近有没有什么旅馆可以住的啊?”
“住我家倒是可以。”女孩笑眯眯的再添了一句:“我不嫌弃。”
老王霎时捂着胸口不能说话。
“你妈妈允许吗?”
“当然啊,我妈妈说过要帮助别人的嘛!”
于是,在夕阳的斜晖中,一辆车上,一个女孩捉着司机的耳朵,大喊大叫。后面两位乘客好整以暇。
“笨叔叔,左拐!”
“哎呀错了!右拐!”
“对对对,直走!”
“啊呀过啦!”
“停!”女孩终于舒了一口气:“笨叔叔,总算到了。”
老王趴在方向盘上,摸着自己的耳朵,问:“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你知道这个做什么?”阿芙凑上前去。
老王闷闷的:“没有,我得记住你。”
阿芙朗声大笑,带着几分偏偏侠气:“叫我阿芙就好啦!笨叔叔,大恩不言谢。”
老王就差没晕死了。
这孩子气人的本领和浮华不相上下,以后一定是个人才。
阿芙欢快的蹦下车,挥挥手,又指了指自己家,像只小鹊儿叽叽喳喳:“你们先进去,我阿妈在家,我要去给央姐姐送花,笨叔叔,吃饭的时候,多吃点鱼呀!可以使人变聪明的!”
老王挂了。
浮华有条不紊的替她关上车门,提步问:“要不要我同你一起?”
“不要不要!”阿芙摆摆手:“我自己就可以的!”
阿芙笑的时候有两个酒窝,唇角仿佛带着春日的骄阳还有万顷春光,是那种动人的,有生机的,有感染力的,就好像里头便是春光满地,春风十里。
浮华不禁也微微弯了弯嘴角:“你笑起来特别像一个人。”
阿芙若有所思的低头,随即又是一阵银铃般的笑声:“笑只要让别人开心就行了呀!”
“嗯,我答应她,不要让她伤心的。”
“她对你很重要吗?”阿芙问。
老王想说话,却被宋熙白一手抓住,摇了摇头。
老王干脆别过头去,只捂着心口。
浮华脸上的笑和从前一样,并没有因为阿芙的疑问而黯然半分,他神姿焕然,高大的身影立在夕阳里,安静的微抿着嘴角,他一字一句的,款款落下话音:“对,很重要的,不能失去的——有若生命。”
“那她不在你身边吗?”阿芙偏着头,抵着花。
“可惜不在。”他歉疚的笑笑,“可是我一定会找回来的。”
“一定。”
就像爱情,你大可不必焦灼的去拥抱你爱的人,就像你不必学着飞蛾急着扑明灭的火焰,你只需要安静的招呼着晨曦,送走夕阳,与彩霞告别。捧着一杯清茶,数着日子似水绵长。你一定要知道,他就在你身边——只要你们互相爱着彼此。如果你们之间相隔着千山万水,他的心也会紧紧的缠绕着你,不舍得离去,他会守候着你,时时刻刻霸占着你的心绪,让你的脑海里满是他的音容。如果你们已经在一起,他会安静的陪伴着你,会在时光之中细数着你的变化,开着玩笑说嫌弃你,却依旧执着的拉着你的手与你慢慢变老。他会记得你的爱好,你的话语——哪怕他已老得什么都已记不起。
其实爱情就好像醇香的巧克力,在岁月的耳鬓厮磨中缓缓老去。
他这般的笃定,是无可怀疑的相信,此生她是唯一。
所以他不急。
他知道,爱一个人可以不必要是轰轰烈烈,海誓山盟,他可以在慢慢的岁月中,让爱情细水长流。
“央姐姐你看这花好不好看?”阿芙笑着跑进院里。
“好看。”未央从屋内找来一个花瓶,盛好水,再掬了把洒在花上。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仪棠接过花瓶,细细瞧了,方赞:“淳朴无华才是最美!”
未央笑着掸了掸水,在阿芙头上点了一记:“告诉你阿妈,我们已经吃过饭了,今天就不一起了。”
“是呢。”阿芙一面躲开一面拉着她的手摇晃:“我们家今天来了客人,嗯,还有一个笨叔叔!”
“有多笨?”仪棠凑进了问阿芙。
“嗯…”阿芙支着脑袋,仔细找着词语来描绘:“就是…就是…他开着车走直线都可以撞到歪脖子树上!”
老王打了个喷嚏。
但是短暂的岔子并没有阻挡老王的无限感慨。
“哎呀,还是得出来看看啊出来看看!你看,今天撞我的歪脖子杨树多么的秀美,看这乡村的风光,啊呀呀!看这湖多么清澈,这人多么闲适!我激动的简直语无伦次!”
终于,王郎才尽了。
浮华早已不知喝了多少杯茶,熙白走了多少圈。
老王说:“作为一个老农翁,我得去拜访拜访左邻右舍!”
宋熙白抿着嘴一手拦住他:“够了够了王疯子,知道你憋闷久了,但是也不用这样撒欢儿。”
“唔…”老王若有所思的驻足,低头看了看腕表,掏出手机拨号:“喂老丁头啊,这几天我们回不来的话,你帮忙照看一下,诶诶,记住,看住那群躁动的老油条,别篡位了。”
经典的老王风格。
老王又若有所思的:“诶,你说入乡随俗,是不是我们都要取一个村名啊?我叫王二狗,诶,老宋你叫宋狗剩,浮华你叫方铁蛋好不好?”
“方铁蛋…”浮华捂嘴,只是笑笑走了进去:“好了,吃饭了。”
当天晚上,话唠阿芙和笨叔叔老王聊得热火朝天。
老王说:“我认识一个姐姐,她特别喜欢喷水——就像喷泉。喷泉你知道吗?”
“知道知道!”阿芙欢呼雀跃:“我去城里见过!”
“对对!你可千万不能和那两个叔叔说起这个哦!他们会群殴我的。”
“可是那两个叔叔看上去挺文雅的呀,他们一定也比你聪明。
“我比他们聪明多了好不好!”
浮华和熙白推门而入,阿芙马上识时务的转移了话题:“叔叔叔叔,你喜欢喝茶吗?我阿妈让我给你们送茶来喝。”她说着指了指桌上的杯子。
“喜欢。”浮华愉悦的笑,一面接过坐下。
熙白捧着杯子靠着墙。
“我不喜欢。”阿芙撇撇嘴抱怨:“太苦。”
“好茶喝三遍方出味,淡淡的清香,温厚绵长。”
“嗯?”阿芙想了想歪着脑袋:“
说到苦,你知道相思之苦吗?”
浮华嘴角的笑容蓦地凝固。月光透过窗纱显现出对面的窗台,灯光隐隐伫立在天地之间,如同夏日夜里闪烁的流萤。
那是最灵巧的精灵,用扇子扑也扑不到,要是扑到了装在瓶子里,微弱而又温暖的萤光可以照亮孤寂的漫漫岁月。
“知道。”他沙哑着嗓子,一字一句。
“嗯?”阿芙环着手中的茶杯,仔细想了很久:“可是我不知道。但是,隔壁的未…”
一语未了,却听见有人在叩门,原是秦姐,她擎着蜡烛,含着笑招呼阿芙:“好啦好啦,该去睡啦!”
阿芙万般无奈的停止了话题,挥挥手走了出去。
浮华收起杂乱纷繁的思绪,老王关灯也渐渐睡去。
他偏头就可以透过窗子看到外面的风景,推开窗户,草木清香便按捺不住的奔涌而入。
一轮皓月皎皎的挂在榕树头,万籁俱寂的夜晚,蝉还在不休的歌唱。夏夜是虫儿的狂欢,萤火虫扑着翅膀,将地上也游成了一片星海。
对面是可以看见一扇窗户,在漆黑的天际中孤独的伫立,散发着微弱的光芒,月亮渐渐升起,清晖遍地,照得这太像一个美丽的幻境。
偶然闻得几声犬吠,却是渐次低下去了。浮华只觉得此刻心下杂念皆消,安静而又美好,脑海之中那个人的一颦一笑却是分外的明晰动人。
如此良宵如此夜,如此星空如此情。可以相对而坐,一杯清茶笑语一席,或许怀揣良愿,还可以长长久久,最好想你。
作者有话要说:一年前的今天浮华开始更新了
转眼间恍然又过了一年
对于时光的飞逝我们实在是无可奈何
但是在我的生命里感谢有你们的支持~
还有,方先生要对陈小姐说,感谢我爱你,不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
爱情不必要轰轰烈烈,默默地支持是最暖心的鼓励,友情同样可以细水长流
我站在金秋,送你一捧桂花
花已开好月已圆,但愿人也长长久久^_^
下一章就要放丁杜若姑凉粗来啦~
☆、第十八章
老王起了个大早,又撺掇浮华和熙白起床,理由是要去呼吸新鲜空气。
于是三个人大清早在山沟沟里蹓跶。
不得不说老王是明智的,夏季的山里野蔷薇开放得尤为动人,它不似那种被仔细培植过的名贵花种,小小的一朵,却又成堆的开在枝头,颜色不繁复,简单的玫红与雪白,沾染上早晨未晞的白露,偶有花香淡淡,清新而不袭人,仿佛一天的生活,一世的生活都不必轰轰烈烈,各自奔忙,只需要一把野蔷薇,是方才初摘;一杯清茶,是亲手所沏;一个人,是内心所爱。也就够了。
还有雪白的栀子,怎么能忘了它?白色永远是世间最柔和平淡的颜色,与什么相衬都不落俗套。此时盈盈的碧叶,初绽的娇花,娴静的点缀在石子路旁,花瓣飘落在地上,花香萦绕在鼻尖恍若思念,一点点沁入心上。
一树不知名的花弯着腰开在湖上,密密匝匝的紫,生机勃勃的绿,再加上水光中的白莲,朦朦的雾让这一切都若隐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