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左鹏向楚默宣大致说了一下医闹的原因:
一个多月前,楚氏医院住进来一位女记者。像许多人一样,她也是奔着“楚一刀”的名号来的,可住进去才发现,楚氏医院已经不再是“楚”家的医院,而是改了“贾”姓。
看着好多人因此慌里慌张,跟逃难似的转院,她也和家人商量着,要不要换家医院,可她的主治医生却劝她说,像她这种情况,就算是楚一刀在,也不可能接她的手术,因为他的强项是胸外和脑外。再者说,医院谁当院长,也都是那些医生做手术,难不成所有手术都给院长做?还不把他给累死?
女记者见主治医生说的在理,眼下自己马上就要生了,再折腾也太辛苦,再加上医院闹饥荒,病人手术一律打折,最后,她决定还是留了下来。
谁知道,快要生的时候,医生告诉她脐带绕颈,要做剖宫产。家人有点懵,尤其是她农村出来的母亲,一听说要开刀取孩子,当即摇头反对。说自己生了好几个孩子,这点事儿还不清楚,这是医院明摆着宰人。
母亲不同意,孩子的父亲已经和女记者离婚。实在没办法,手术台上的女记者只得忍痛亲自在手术协议上签了字。可推进手术室,孩子依旧没有保住。
女记者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生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哪怕和丈夫离婚,哪怕那个丁克丈夫发誓一辈子不给她一分钱抚养费,哪怕家人一致反对她生下这个孩子,她都不曾有过丝毫的动摇。谁知欲求不得,越是心心念念盼着与孩子见面,做个幸福的母亲,得到的结果竟然是,见了面的孩子已经没了半点气息。
女记者忍受不住打击,当即昏厥。
她更没想到的是,等她苏醒过来,气愤地质问医院和院长时,那个打扮妖艳的狗屁女院长,竟然指责她是贪图医院的折扣才生下了死孩子。
为此,她当场发誓,就算拼掉自己这条命,也要将这家害人的医院搞垮。
为此,月子里,她就四处活动,制造各种声势讨伐,凭借自己的阅历和人脉,并很快就组织起了一个医闹的小团队,如今已经将鲜艳的大红横幅高高地挂在了楚氏医院的门诊大楼上,将楚氏医院的招牌挡了个严严实实。
初到医院,人满为患的大厅里,已经成了集贸市场。楚默宣并不急于见受害人,而是告诉左鹏,自己先回院长办公室,十分钟后,把领头人带到办公室来见。
不一会儿,那个身材高挑,戴着宽大墨镜的女记者出现在了办公室的门口。
“说吧。你想怎么解决?”楚默宣翻了翻桌上的病历。
病历并不复杂,产妇,35岁,女,足月妊娠。胎儿脐带饶颈两周半,母亲属高龄产妇,建议剖宫产。医嘱没错,治疗也没错,但要命的是,脐带饶颈这事儿很危险,医生在这之前,有不有跟病人解释清楚?
“这个,我也不知道。”院长办公室里,楚默宣先把主治医师的助手叫进来,讯问手术前后的一些具体情况。可得到的回答,真让人无语。“这段时间,他正在四处找医院准备跳槽,天天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助手哭丧着脸说。
“你是他的助手,我想问的是,你的工作都做了些什么?”楚默宣最讨厌那种遇事儿先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的,不负责任的人。
显然,自己的表达令领导反感了。助手当下思路一转,连忙说都是自己的错,可楚默宣却摆摆手,已经没了耐心。
女记者气势汹汹地推门而入,恰好与抬起头来的楚默宣打了个正脸。两人当下不由一愣。
“是你!”几乎是一口同声,彼此的眼中散发出难以置信的光。
卷一:烫手山芋从天降 【第二百零三章】曾经相识
没错,两个人曾经在德国有过几面之缘。
那时,楚默宣决定学医后到德国不久,一天去超市买东西。突然发现身后有个人蹭了自己一下,他转头之际,一个东方面孔的姑娘却已经先他一步,冲到了蹭他的人身后,一边大叫着抓小偷,一边飞身扑向那位惊慌失措的男子。
反应过来后,楚默宣加快脚步,也追了上去。奈何超市太大,再加上拐弯抹角,四处是货物,找一个人灵活的男人,真是难上加难。
可别看姑娘身材苗条,一看也不是一般人,两个人相互配合,最终在保安的协助下抓到了那个家伙,并从他身上找到了楚默宣的钱包。
事后,楚默宣不由对姑娘的生猛慨叹:“在国外,又是女孩子,还是小心一些好。”
可姑娘却撇了撇嘴:“这要看遇到什么人?一看你就是个留学生,身上揣的多半是辛苦打工挣来的血汗钱,要是被那恶人偷了去,不定一个月的生活费怎么解决。所以,作为中国人,我断然不会让这种恶人得逞。”她摆出一副跑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豪气,引得楚默宣从心里敬佩。
后来两人各自报了学校的地址,才发现原来在同一所大学,只是学的专业不同而已。他学医,姑娘学的是新闻媒体。
后来,他们曾在大学校园里,有过几次相遇,各自点头微笑致意,只是楚默宣从不主动有过沟通的欲望,渐渐的,他休学去了外地,彼此,也便失去了联络。
“没想到,竟然以这样的方式相见。”女记者坐在沙发上,眼中似有幽怨。
“很抱歉!”楚默宣歉然,“我的医院……”话音未落,只见负责女记者的主治医生匆匆推门儿而入。
“对不起!”他对着楚默宣深鞠一躬后,又把脸转向女记者。“您住院时,楚氏医院已经和楚院长没有任何关系,而您的主治医生却自始至终都是我。所以,我愿意接受一切惩罚,只希望,不要连累楚氏医院。”
主治医生坦白,孩子的死因是脐带饶颈没错,只是在征求剖宫产手术时,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没有亲口把脐带饶颈的严重后果告知本人,而是告诉了她的母亲,更没考虑到家属错误的坚持,而产生的影响,错失了最佳手术时机……
“那么,我可以见见你的母亲么?”看到主治医师的态度,楚默宣一颗心沉了下来。
“抱歉!”女记者垂下头,眼望地面。
聪明如她,已经明了楚默宣所指,真正导致孩子丢命的,正是她明明知道孩子有危险,而迟迟不同意做手术的母亲。
“我的前夫,他有心脏病。”女记者凄然道:“是从他父亲那里遗传的。从小到大,他一直被自己的身体所累,性格敏感而脆弱。我们是真心相爱,结婚前,我也曾允诺一辈子不要孩子。可是,随着年龄的一天天增长,我越来越喜欢小朋友,并梦想着拥有自己的孩子。于是,背着他,偷偷把避孕药换成维生素,最后怀孕了。许多人知道我们不要孩子的原则,因此,我对外一直宣称自己做的是试管婴儿,希望我的家人能够接纳我的孩子。可前夫最终忍不住,告诉了我的母亲,并说出我们最后的选择:要么做掉孩子,要么离婚。除了身体不好,前夫其实是个很不错的男人,懂事、孝顺,深得我母亲喜欢,所以,她是宁可我失掉那个不健康的孩子,也不愿我失掉一生的幸福。”
女记者说到此,已经是泪流满面。“明明知道这样的情况,我还要大闹医院,其实也是气不过原来那位女院长的嚣张和不负责任。如今,事情已经这样,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她说完,用纸巾擦一把眼泪,突然从沙发上起身,快步向门外走去。
为了要孩子不惜离婚,小孩子有那么好么?
开车赶往回家的路上,楚默宣想着邓子枫被小果折磨的多半条命都没了影儿,一副不屑一顾的表情。
回家之前,他分别给管家和邓子枫打了电话,告诉管家,别管邓子枫怎么闹,家里不能有一点脏乱差的地方,标准和邓子枫来之前不能有等级上的差别。另外,他还警告邓子枫,好好管教你儿子,不然长大了跟他爸似的,连个老婆都讨不到。
知道之前确实有些过分,邓子枫到是不情愿地答应了。
回到家,原本一切收拾妥当,可一进门,比上次回来时还要乱,只见四个佣人一个管家,正忙前忙后的收拾,奈何五个人的全力以赴,终就搞不定他一个小屁孩的破坏。一个个忙得气喘吁吁,大汗直流。
“邓子枫!”楚少点一只烟叼到口中,慢悠悠地坐在沙发上,想好好教训教训这位拿自己不当外人的家伙。
谁知烟刚放到嘴上,便被邓子枫一把夺了去。
“小孩面前不准吸烟,对他的肺不好!”他夺的理直气壮,教育的更是理所当然。
楚默宣原本有些恼火,但想着女记者失去孩子时的痛苦,突然想问问邓子枫的感受。“邓子枫!”他说,“你家小果这么闹,你有没有送人或者送她妈妈身边的打算?”
“费话,我的儿子。为什么要送别人?”邓子枫望一眼正折腾的兴高采烈的小果。“告诉你,有了这小东西,给我座金山也不换。”
“哎,你这么矫情,不怕身上起鸡皮疙瘩硌死?”楚默宣冷着一张脸,白了邓子枫一眼。告诉管家,先去弄饭。
“自从来你们家,好像还没正经上餐桌吃过饭。今晚,弄点好吃的哈!”邓子枫对着管家补充。
“叔-叔-!”两人正聊的起劲儿,可爱的小果倒腾着两条小短腿,跑到楚默宣面前,小手一指楚默宣脖子上的玉佛,霸道地说了一个字:“要!”
他这一个字出口,楚默宣本能地一只手捂住脖子,一只手捂住胸口。
“楚默宣!”邓子枫上前欲扑,面对小果的要求,他这个当爸的就是有求必应,别说要楚默宣脖子上的玉佛,就是要楚默宣的脑袋,说不定他也给弄来。
楚默宣当然清楚,邓子枫这小子已经被他天上掉下来的儿子迷了心窍,当即三十六计,跑为上策。
他这一跑不要紧,身后小果立马就大哭起来,一边哭还一边喊:“要、要……”
打开车门、跳上车、打火、猛踩油门儿……楚默宣特别骄傲自己经常做的一件事儿,就是车钥匙从来不拔,不然一秒之差,很可能就让邓子枫那个疯小子得逞了。
浪漫而奢华的咖啡厅里,音乐舒缓的旋律透着懒洋洋的气息,此时的楚默宣,却握着那个小小的玉佛,呆愣愣地任面前精致而考究的美食,一点点退却弥漫着的香气和温度,思绪却早已不知所踪。
卷一:烫手山芋从天降 【第二百零四章】探孤儿院
第二天一早,久不见楚默宣的左鹏开车来到出租屋,却见门头落锁,楚少已经不知去向。
楚氏集团董事长办公室,卡布一直坐等楚默宣的到来。最后关键的几个点,还需要楚少拿注意,所以,只待他归来,好好商讨一下。可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左鹏却垂头丧气地走了进来。
“联系不上楚少!”他摇摇头。
“嗯。不过,没关系,还有三天时间。”卡布拍拍左鹏的肩头安慰道。
从第一眼看到左鹏,他就喜欢上了这个话语不多,但做事严谨认真,却又干脆利索的小伙子。
“默宣不是那种不靠谱的人,或者当前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他去处理。”
“嗯。”左鹏抬头,脸上有了笑意,他最开心的事儿,不是别人夸他优秀,而是夸他的楚少出色。
早晨起来洗漱完毕,楚默宣开车直奔楚氏集团。可车子走到一个岔口处,他却突然改了主意,直接拐弯驶向一百公里之外的一家孤儿院。
之前,和左鹏打听到这家据说是林晓颜生活过的孤儿院时,两人的关系还不是特别明朗。他对这家孤独院,也还没有这么大的好奇心,当时,只是远远地望了一眼。便调转车头离开了。
但今天,他却特别想去她生活过的地方看一看,或者说,看看作为孤儿的她,到底都经历些什么?他在距大门十多米之外的地方停下车,透过车窗的玻璃,能看到那个由铁管支撑的大门,已经锈迹斑斑,写满岁月的痕迹。
深秋时节,作为孤零零存在于荒野的一个小院落,这里仿佛与四季并不分明的城市,多了一层更深的寒意。门内门外,黄色的、红色的,甚至枯萎变色的叶子,层层叠叠,百无聊懒地散落在地上,仿佛许久不曾打扫的庭院,因为它们的存在,与其说平添了一点诗情画意,不如说是多了几分凄凉。
院子里,四个年龄不一的女阿姨正在忙着择菜、洗菜。十多个孩子在秋风中活动,有的在做游戏,有的坐在凳子上发呆,而一个瘦小单薄的小女孩,则神情专注地摆弄着一本书。
楚默宣犹豫了片刻,轻轻敲了敲门。
其中一个阿姨转回头:“你找谁?”
楚默宣当下一愣。是的,他匆匆来此,到底是要找谁?
“我想……做义工。”他淡淡的道。
“您……确定?”阿姨上下打量一下楚默宣,有些怀疑。
楚默宣点点头。他不知道脑海中,为什么突然冒出这种念头?此刻,他不过是想走进这个门,也许走进去,就能离林晓颜的心更近一步。
门开了。孩子们几乎同时瞪着一双惊奇的眼睛望过来。
“好帅的叔叔!”有个年龄稍长的女孩不由发出感叹。
但也许,是他的面孔太过冰冷,以至于孩子们远远的望着,没有一个人敢向前。
楚默宣目光扫一下四周,终不知如何开口。
这样的场景,与成人的世界不同,那个世界的他,是优秀的、骄傲的,甚至独一无二的,可面对孩子们胆怯与纯洁的眼睛,楚默宣感觉自己竟然莫名其妙地矮了半截。
“叔叔,您是来找人的么?”看书的小女孩,抬起乌黑的大眼睛,歪着头望过来。
“嗯。”他强挤出一丝微笑,点点头。
“是男的,还是女的?”他的回答,好像勾起了小女孩的好奇心。
“女的。”他答。
“是长的很漂亮的那种阿姨么?”小女孩在脸上比划了一下,又昂头做了一个夸张的姿势。
楚默宣明白,小女孩指的是那种漂亮又摩登的时髦女郎。
于是忍不住笑着,摇摇头。
是的,林晓颜算不上漂亮,更不摩登。她只是看起来让人很舒服、很放松。
“那为什么还要喜欢她?”小女孩显然比楚默宣要老道,“不是只有漂亮的阿姨,才可以配上帅气的叔叔么?”
“可是有些奇怪的叔叔,会喜欢不漂亮的。”楚默宣不知道面对一个不熟悉的小女孩,自己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话,这显然不是成人世界里的他。
“我这边有书签,你要不要看一下?”
小女孩望着楚默宣,一双渴盼的大眼睛,让人不忍拒绝。从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他好像看到小时候的林晓颜。
于是,他点点头,随着小女孩的脚步,走到了小小的教室里。
几把简简单单的小凳子,一个简单的书架,几本随意摆放的零零散散的书。这就是孤儿院孩子们学习知识的地方吗?楚默宣皱眉。
而此时,小女孩却已经打开书。“叔叔,这是我做的书签。”
楚默宣顺着小女孩打开的页面看过来,那书签好特别,是由一朵又一朵的小花,或者一片又一片绿色的叶子风干而成。由于时间久了,花儿,已经没了曾经的芬芳;叶子,也失去了翡翠般的颜色,可小女孩显然十分爱惜这得来不易的东西,在拿出这些书签时,总是小心翼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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