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置身在这片杂乱的糟糕环境中,包里放着价值十一位数的天价之宝,心里却是一片虚妄的宁静。
也许她的人生从今天起就要开始无止尽的逃亡,像过街老鼠一样躲着季予南,躲着季时亦。
她还不能走,她要在这里等傅亦出差回来,她想知道当年的事,想知道,未来在哪?
“后悔吗?”
她听见自己轻声问了一句,声音很小,很快就扩散的没了踪迹。
时笙自嘲的弯了下唇角,好像后悔也没用了。
她总不能又还回去吧,估计季予南得灭了她。
这么乱七八糟的想了一通,渐渐的就睡着了。
时笙第二天醒的很早,轻轻的开了门出去,她站在门口看了眼旁边艾伦住的那间房,几秒钟之后,不作丝毫留恋的离开了。
她不能连累他。
自己到处躲藏已经够凄凉的了,何故还要拉着个人陪自己受苦。
时笙去了下一个城市,但也只呆了一天就辗转去了其他地方,季予南手下的人三教九流都有,即便她住在不需要实名登记的便宜旅社,出入的又都是最低端的场所,但这些场所往往也是那些最底层的混混经常混迹的地方。
若是季予南铁了心要找她,也就几句话几张照片而已。
她不敢坐飞机、火车,一切需要用证件才能买到票的交通工具。
一路辗转,颠沛流离,过了七八天才终于买了张机票回中国。
飞机在机场降落,看着外面和美国截然不同的建筑风格,时笙紧紧悬着的心才终于落回了原处。
她握着放在羽绒服外套包里的小印,最终,她还是将这枚小印给带回来了。
下了飞机,时间还很早。
虽然连着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又没睡觉已经很累了,但时笙出机场还是直接坐了回老家的公车,到了后,直接打了个车去墓地。
墓地都有专人打扫,妈妈的墓碑前很干净,就是左右两个墓都有人来祭拜过了,还放了束鲜花,妈妈在中间显得有些凄凉。
时笙穿着件黑色的长及脚踝的羽绒服,双手插在衣服口袋里,头上戴着羽绒服上连衣的帽子,大大的毛领几乎遮住了她一半的脸,厚实的围巾在脖子上绕了两圈,鼻子以下的位置都被裹在里面了。
她从头到脚都严严实实的包裹着,仅仅只露出一双灿若星辰的眼睛。
配上周边这诡异阴森的氛围,若是这会儿有人看到,肯定要吓一跳。
“妈。”
时笙弯腰,拿手指轻轻的将照片上的灰擦干净,出事之前的照片都被烧光了,这是妈妈过世后才匆忙拍的,很消瘦,脸色蜡黄,头发也是干枯没有光泽。
谈不上漂亮,但在时笙看来,却是最漂亮的。
“我来看你了,带了你说的那条水晶蓝,你看,是这个吗?”
她捏着小印的一角,在墓碑前晃了晃,“好漂亮,你看,这蓝色好像是活的一般。”
“妈,对不起,这东西我暂时没能力光明正大的拿回来,你先看看是不是你说的那条。”
时笙穿的是高跟鞋,站久了有点累,她寻了个位置坐下来,也不管干净不干净。
从带着妈妈去了美国后,就几乎没有闲下来和她好好说过话了,每天都在不停的忙着工作,兼职,应酬。
以前医生说,妈妈虽然昏迷不醒但能听见,只要她说,她都能听见。
而她现在闲下来了,回不了美国,也没有工作,但是妈妈听不见了。
时笙絮絮叨叨的说了很久,到最后也不知道自己具体都说什么了,但她不敢停,怕停下来后只听得到风声。
这种要将人逼疯的孤单和寂寞,会像跗骨之蛆一般,将人啃咬殆尽。
时笙在墓地里坐了很长时间,直到天色渐暗,她才用手撑着粗糙的水泥地面站起来。
一整天没吃饭,又长时间坐着没活动,整个人都是虚的。
她刚站起来就刚感觉整个世界都在天旋地转,时笙闭上眼睛,等这一阵眩晕缓和了才慢慢的离开。
下了山,正好赶上最后一班公车,这里是起始站,时间又晚了,车上就只有司机一个人在抽着烟等到点发车。
时笙找了个最后的位置坐下,开始拿手机搜酒店。
太久没回来了,差不多对这个城市已经陌生了。
决定拿了小印回国之前,她将所有的存款都折成了现金随身携带,虽然不多,但不至于让她短时间内流落街头。
她回来,除了是去祭拜妈妈,将小印带给她看,还想去见见她那些当年对她避之不及的阿姨舅舅。
他们家所有的东西都烧了,妈妈已经过世,季家那边无从下手,她父母年轻时候的朋友在他们死后也没有往来了,这么多年,她也已经不认识了,唯一能探听到过去的,就只剩下那些曾经密切联系的亲戚了。
她不指望能从他们口中得到什么切实的有用消息,但至少让她知道,他爸妈去没去过美国,或者有没有一个朋友或敌人姓季。
时笙在即将进入市中心的地方下了车,她找了个地方吃饭,又在附近的宾馆开了个房间。
季予南再怎么有势,手也暂时伸不到中国来,就算他找莫北丞帮忙,也不会神通广大到她刚到就找到她。
入职登记只会登记美国的住址,至于老家在哪没有管你。
所以她才能这么大胆的回胡安。
莫北丞家世好,莫家做的又是明面上的生意,认识的人都是商军政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她只要稍微避着点那些场合,就能多躲一点时间。
她没打算在胡安呆多久,等她查清楚当年的事情,或许,她还会回美国。
连续一天一夜没睡觉,时笙早困得不行了,回房间洗漱完就直接睡了。
……
第二天一早。
时笙去超市买了营养品,又买了些水果,打车去了舅舅家。
妈妈家从太爷爷起就一直在胡安,都是土生土长的,在胡安也有房子。
舅舅是普通职员,舅妈是家庭主妇,一直在家带孩子,没出去上过班,所以他们家环境并不宽裕,若没有特殊情况,应该是不会搬家。
他们住在老城区。
房子外面的墙砖翻新过,但主体还是没有变。
间隔时间太长了,时笙的记忆都开始模糊了,她沿着楼下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圈,就是找不到进去的巷子,最后还是问了人才找到的。
老房子了,一进楼道就觉得特别寒凉,墙上的白灰已经掉的斑驳,露出一块一块的水泥,光线很暗,即便是白天都不怎么看得清楚。
时笙眯着眼睛,重重的踩了一脚,头顶的灯就亮了。
第三百四十四章价值连城的宝贝
作者:阳光浬|发布时间:2017…12…15 11:54|字数:3168
时笙敲了敲门。
里面传出踢踢踏踏的脚步声,紧接着就是女人粗声粗气的一记嗓音:“谁啊?”
她还在想怎么应答,门已经开了。
四目相对。
两人都没说话。
中年女人皱了皱眉后看向时笙手里提的礼品,“你是?”
“我是时笙,舅妈,好久不见。”她勉强一笑,谈不上失望还是不失望,她带着妈妈离开中国时虽然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但这些年五官也没有长变,他们居然就认不出她来了。
“啊,时笙?覃岚家的那个时笙吗?”宋慧恍然过后又不可置信的打量着她的脸,脱口道:“你不是死了吗?怎么……”
“咳咳,”里面传出几声男人的咳嗽打断了她的话。
几秒钟后,那男人从里面走出来,一头花白的头发,五官和母亲有几分相似。
他沉着脸冲女人说道:“胡说什么,还不去买点菜。”
宋慧尴尬的让到了一旁,小声嘟囔:“我哪里胡说了,不都是你们说的吗?”
男人瞪了她一眼,将门彻底拉开,冲门外的时笙热情的喊道,“是时笙啊,快进来坐,什么时候回来的?”
她笑了笑,装作没听见舅妈的话,“昨天回来的,舅舅,给你们买了点东西,一点心意,你们别嫌弃,也别买菜这么麻烦了,中午在外面吃吧。”
“都是一家人怎么还这么见外,人来就好了,带什么东西啊。”
时笙没说话,接过舅妈递来的鞋套套上,这种客套的话也就听听就可以了,如果真不带东西恐怕连门都进不了。
几个人在客厅坐下,免不了的又是一通询问,得知覃岚已经过世后,舅舅重重的叹了口气,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居然呜呜的哭出了声音,“时笙,当年是我们对不起你,这些你吃苦了。”
虽然时笙没讲过她在国外的经历,但想也知道,一个半大的孩子带着变成了植物人的母亲在异国他乡讨生活,不止要赚自己的学费生活费还要赚母亲的医药费,境况肯定不会好。
然而,面对舅舅的自责忏悔她却有些走神了,直到舅妈没好气的来了一句:“事情都过去那么多年了,我们当时那不是也没办法吗?”
时笙回神,淡淡的笑道:“舅妈说的对,舅舅你也别自责了,那时候大家都不富裕,我家又是那种情况,我不怪你,我想妈妈也不会怪你,我现在挺好的,还要感谢这些年的磨练呢。”
“就是就是,”宋慧扯了张纸巾丢给他,愣了他一眼,“你看时笙现在混得比小西、昭儿好多了。”
说完,视线直勾勾的落在了她身侧的包上,“瞧这包,不便宜吧,LV的,我上次听小西说她有个同事买了一款,花了好几万呢,”
“在美国没这么贵,舅妈如果喜欢我下次回来的时候给您带一个。”
“那就麻烦你了,顺道给你弟弟妹妹也带一个吧,听说美国那边化妆品也好……”
舅舅还沉浸在悲伤中,闻言,冷了脸呵斥:“带带带,你一个超市的收银员背什么LV?”
宋慧一听这话不乐意了,嚷道:“我背个LV怎么了?我嫁给你这么多年,给你生了一儿一女,你别说LV,连金项链都没给我买过一根,现在苼苼在外面混的好了,给我这个舅妈买个LV你都看不过眼了。再说了,我们家当初把给昭儿的学费都借给他爸妈创业了,姐夫被人骗的倾家荡产,本金都是花了四年分期还给我们的,苼苼现在给我买个LV就当是利息好了,我也没占她便宜呀。”
时笙原本事不关己的坐在沙发上听他们吵架,见提起她父母,便分神听了一下。
待他们吵完了才顺口问道,“我爸妈之前还做过生意吗?”
宋慧被怼得满肚子憋气,撇了撇嘴,“做什么生意啊,是被人给骗了,我听说你外公年轻时家里也是有钱的,后来破产了。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虽然没钱了,不过传下来一些价值连城的宝贝,我估计那些骗他的人也是为了这东西来的,不然就你爸妈当时一个破公司底层的小职员,人家那可是上市集团的大老板,怎么可能找上他们做生意,据说还找了不少熟悉的人拉线才说服你爸妈的。”
时笙坐正身子,虽然努力让自己表现的平静,但还是泄露出了明显的焦急,“上市集团的大老板,是姓季吗?”
“那我可不知道,你妈从那之后就一直心情不好,你舅舅也不准我去问,我哪知道对方姓季还是姓王。”
“那价值连城的宝贝是不是一枚蓝色的钻石项链?”
宋慧摇头,:“只听说,没见过。”
她顿了一下又激动道:“怎么?还真有价值连城的宝贝吗?快给舅妈看看,也好开开眼见。”
时笙难掩失望,见宋慧还一脸兴奋的看着自己,勉强扯出一抹笑容,“我也是听说的,没见过。我爸妈出事突然,妈妈在美国这么多年也一直没醒。”
“唉,估计真有宝贝也烧没了,当年那场大火……”
“好好的提这些干嘛,差不多时间了,去吃饭吧,时笙这么久没回来了,想吃什么舅舅请你。”
“我去上个洗手间。”
时笙并不是真的要去洗手间,只是见舅妈脸色难看,才避开的。
果然,她刚关上门就听等到舅妈压的很低的声音:“请请请,你有钱吗?她现在在外面混得风生水起,还用我们请她吃饭吗?”
时笙在里面呆了一阵才出去,作出一副很急的样子,“对不起,舅舅舅妈,我突然有点事要去处理,就不陪你们吃饭了,多了舅舅,我爸妈还有什么朋友您认识或者在联系吗?我这次回来要呆几天,正好也去拜访拜访他们。”
男人已经换好衣服准备出门了,闻言有点愣,半晌才去摸手机,“倒是有一个,只是好久没联系了,手机号也是几年前的,不知道现在换了没有。”
他去摸手机,时笙从钱包里拿了一千块放在桌上,“谢谢。”
“时笙,你这是干嘛啊?快收回去,一个号码而已,用不着……”
正说着话,宋慧已经将钱收起来了,“苼苼那是当我们是长辈孝敬呢,哪像你说的这般生疏,为了个电话号码,是吧,苼苼。”
时笙嘲讽的勾勒下唇角,不过,没让她看出自己的不喜,点头,“是。”
她直接离开了。
宋慧本来要送她,但男人死拉着她让她把钱还给时笙,她所有的精力都用来去和男人抗衡了,哪里还能送她,只仰着头高声道:“有空来玩啊,记得给我带包啊。”
时笙没应,直接拉上了门。
将鞋套扔进楼道上的垃圾桶里,拢了拢外套的衣领才走出居民楼。
她下午又去了两个阿姨家里,但对当年的事都不知情。
一天下来,时笙也就问了几个电话号码,都是爸妈当年的朋友。
……
时笙在胡安没呆几天就离开了,她不敢在一个地方呆得太久,正好探听到爸爸有个朋友在临江,她就打算去看看。
爸爸的这个朋友她也认识,家里出事之前经常来,还抱过她,她叫他尹叔叔。后来爸爸去死,妈妈重伤住院,他也接济过她不少,一直到去美国后才断了联系。
正好南乔也在临江,将东西交给她,她一百个放心。
到临江才下午,时笙找个了地方住下,然后才去了尹叔叔的店铺。
是家卖古玩的店,时笙在外面徘徊了一会儿,然后在隔壁一家小吃店里坐了下来。
这个时候还不是吃饭的点,店里没人,老板两夫妻正忙着清葱。
时笙点了碗面,顺口和老板娘搭话,“这隔壁的古玩店开了多久了啊?”
“有七八年了吧,我们来这里的时候他就已经开着了。”
“老板好吗?我有个朋友想买点古玩送家里的长辈,但不识货,怕被坑了。”她想将小印先存在尹叔叔这里,再让南乔找机会来拿。
她现在是不敢直接约南乔见面的,万一被莫北丞看到,岂不是自投罗网。
但和尹叔叔毕竟多年没见,人心会变,她还是谨慎些,探探人品。
“那你算找对人了,隔壁那家店老板很好的,他们家生意能做这么多年,全在他的人品,绝对不忽悠人。“
第三百四十五章想好好折磨她
作者:阳光浬|发布时间:2017…12…16 11:51|字数:3609
时笙连续在那条街上徘徊了三天,才给对方打电话,他们就约在附近的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