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梦长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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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梦长酩-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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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必定会有严重的胃病。
我带她去了小餐厅,点了一碗粥和一杯奶茶给她,看她吃东西的样子,很希望时间能停留在这一刻,因为我从没经历过跟一个女孩坐在一起的机会,直到她吃完已是凌晨两点了。
我看着她吃剩的半碗粥,“我送你回家吧。”
沫沫大幅度的摇着头,好像很介意我去她家一样,“我不想回去,跟我合租的小姑娘是个事儿包,看见你送我回去不知道会怎么说,你自己先回去吧。”
我望着厅外的夜色,“这么晚,回不去了,要不咱们找地方上网?”
“头疼的厉害,不想去,你明天有时间吗?”沫沫边说边按着太阳穴。
我这才明白沫沫要跟我说的事是让我陪她找房子,她想搬家,可现在不能就这么耗着,没有谁能熬得过时间,“要不然我们去开房?”这是我今生最大的一次勇气。
沫沫迟疑了片刻问道,“能开两间房吗?”
我问她,“为什么睡一间还空一间?”
沫沫翻了翻白眼,“你想得美,是我睡一间,你睡一间。”
我的手指在兜里估摸了一下,大概有一百多块钱,开两间房肯定是不够的。硬着头皮扶她去了一家旅馆,老板娘告诉我只剩下一间特价房,这是上天对我的仁慈和同情,我领着沫沫进了房间,她没有拒绝。
刚一进屋,沫沫脱去外套躺下了,要不是屋里有电脑,这注定是无聊的一夜,我二话不说,打开电脑玩了两把“斗地主”的游戏。沫沫在身后问我,“不睡觉做什么呢?”
我头也不回直盯着屏幕,实质上是我太紧张,“一床不容二虎,你睡你的觉,我斗我的地主。”
沫沫扭了下身子说,“一起睡吧。”
听了这话,我脱去鞋子,囫囵着钻进了被窝里,沫沫背靠着不敢看我,我知道她有些害羞。沫沫哼哼地说,“你要是敢对我动手动脚,我就阉了你。”
在同一个床上的男女,动的不再是手和脚,我也只能逗她笑,“少了半斤肉,可我还是我,阉就阉吧,早就不想做男人了。”
沫沫在这时转过身来,抚住我的脸庞说,“阿卡,我不想和你太早发生关系,我的心太累了。”
我心不在焉的说,“放心睡吧,等你睡了我再下手。”
沫沫并不在意这空洞的威胁,“你敢!”俩人又抓又挠闹了很久,简单的抱着她睡了,在这种情况下沫沫算是接受了我,如果太着急她也不会怎么样,但会认为我跟那些肤浅的生物没什么区别。
找房子的事情很顺利,在稍远的村子里找到一个平房,月租不贵,下午就可以把东西搬过去,我有幸看到沫沫所说的室友。
她的身材很好,样貌妖艳,烟视媚行,但不是我所喜欢的类型,明目张胆的瞧不如偷偷的看,我见过世间百态和灯红酒绿,那些诱人的肢体和纯净的心灵也不例外,比别人晚成人三年的我在这时开了窍,原来女人的美丽并非全在于外表,或许来自于她身上的香水味,或是一个眼神或是其他。
我对自己的眼睛说声对不起,不去看她是为我的心脏着想,它现在剧烈得像阿星。
但我要看,她的屋子里只有一张小床,几个摞起的箱子,一张桌子和两张凳子,这就是全部家当了,简单的环境并没有被她收拾干净,床像是一个从不收拾的狗窝,这会让人觉得眼里太过空洞,但是她这个人看起来很好看,这足够弥补屋里的一切缺憾。
正当我盯着她看时,沫沫狠狠的剜了我一眼,“你愿意看就在这看吧,得到时沾沾自喜,失去时郁郁寡欢的家伙。”
我赶紧追上了沫沫,“怎么还吃醋了?”
沫沫昂首挺胸往前走,“先吃你的醋,然后再吃了你。”
沫沫的东西不多,除了一大堆衣服就是一大堆鞋子,再加上一台笔记本电脑,很快搬完了家。
我们简单的吃了些东西,然后去超市买了些生活用品,沫沫拎着东西先出了超市,留下我结账,当我转身看向超市老板时,他一脸凝重的杀伤力大过别人的讪笑,“小伙子来盒这个吧,水果味儿的还带颗粒。”
我摇摇头,“谢谢老板好意,暂时用不着。”
沫沫把所有的物品和钥匙塞给我,让我回去帮她收拾屋子,走的时候留给我一句话,“十二点下班回家前,要是没收拾干净,你就死定了。”
这意味着今晚我可以住在那里,不管是不是这样都保证完成任务,沫沫打车走了以后,我把自己的东西也搬了过去。

☆、《幽梦长酩》第一卷 狐朋狗友(07)

这是一个天降大任的好机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先把地擦一遍,然后把床单铺好,从进这屋开始我就拘谨起来,直到忙完已经快十点了,拿出电脑上会儿网,隔三差五看一次表总感觉时间过的太慢。
到了凌晨十二点,我打电话准备去接她,沫沫说已经到了家门口,等她进门,我发现她拿了一大把烤串,在我看来这是我唯一的营养品,当然还有一提啤酒,沫沫赞扬我表现的不错,算是给我的奖励,最后她像啄木鸟一样在我的脸颊啄了一下。
我心里觉得惊喜,表面却是惊讶,“啊哟,居然敢占我的便宜,把我的便宜还给我。”趁她不注意,我也亲了她一口,俩人看着电影吃着烤串喝着啤酒。
沫沫认真的问我,“阿卡,我想要过一种我所向往的生活,有情趣做饭,有心情看书,有时间旅行,最最重要的是这一切都有你的陪伴,你会一辈子对我好吗?”这或许是任何一个女人最在乎的问题。
我笑着点了点头,“首先得让你了解我,我是一个一旦爱起来就会一发不可收拾的人,其实不是在最好的时光让我遇到了你,而是因为有你在,我才有了最好的时光。”
没等我说完,沫沫用润唇堵住了我的嘴,又把嘴里的半块肉送到我的口中,那块肉我嚼了半天也没能咬下去。我想,有爱的人有住的窝,这就是幸福,如果相爱一万个理由都不足,如果不爱一个借口就够了。
我们简直是蹑手蹑脚,像是怕惊扰到别人,这个吻的时间很长,沫沫的脸红了,她问我,“你喜欢我什么啊,我有什么可让你喜欢的?”
我像木偶一样重复着同样的问话,“那你喜欢我什么啊?”
沫沫害羞了,他看向了别处,“我……不喜欢你。”
我假装埋怨的说,“不喜欢我,为什么亲我亲的那么享受,恋爱有错吗,喜欢一个人有错吗?你啊就是之前的生活过的太拘谨,要我说你得学会自我一点,要跟着感觉走。”
沫沫陷入了沉思,“有些事你一旦知道了会接受不了的。”
沫沫开始显示了她的气节,气节完了就开始悲观,坎坷有形,岁月无声,生活既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好,也没有预设的那么坏。最大的快乐不在于占有什么,而在于生命的过程中的追求和历经,我想只要心底坦荡,从容淡定,清简素雅的日子也会过得香醇满路。
猪肉涨价了,而我降价了,天气逐渐寒冷,这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日子,比不上沫沫一小时赚到的三四百块钱。
可以很好的生存,但却不是很好的生活,我很介意她在酒吧赚那些土豪的赏钱,但我们花销实在太大,每到月底基本上剩不下钱,平时吃喝都在外边,沫沫要买化妆品还要买衣服,我每月还得往家里寄些钱。
沫沫和阿星都是我认为见过世面的人,至少他们懂的比我多,而且教会我很多上学时没学过的道理,并不是所有事都要遵行圣贤,“知之为知之”的人都会很惨,“不知为不知”的人都是无能,难得糊涂才是为人处世的基本法则,慢慢的,沫沫变成了我的依赖。
不管遇到什么事,我首先询问的人都是沫沫,她告诉我人不管活到什么地步都要保持一颗良好的心态,还讲出一些哲理故事给我听,时常在一起规划未来,依我看来,沫沫确实是一个有理想有看法的女人,只不过暂时没有机会罢了。
在此期间,她的父亲来过一次,沫沫原本说不想见,我好歹劝说后,沫沫才告诉了父亲地址。
沫沫的父亲是个很年轻却很稳重的中年人,他总是带着笑容,第一眼见他的人都会有这种感觉,但这种笑容并不会让人觉得舒服,就是说那并不是笑,而是一种态度,用不着质疑他的本色但会痛恨他的态度,尤其是我这种喜欢藏起很多东西的人,他会觉得我所有的藏匿,只是小孩藏起了玩具。
他的声音略偏中性,但抬头纹显而易见,每一条褶里都是福相,留的是板寸头型,穿的是休闲装,来了也没多说话,只是一起吃了顿奢华的便饭。
他不会说过多的废话,不管叮嘱什么,我都会成为耳旁风,他说,“我女儿是独生,因为从小就没了母亲,所以性格比较孤僻,以前检查过有轻微的精神分裂症,以后啊,还得靠你多多照顾,如果有一天跟她发生争执,你就让她赢,计较的太多会失去了很多本应珍惜的感情。”听了这番话,我觉得他感触很深,最后,他往沫沫的卡里存了三万块钱就走了。
正赶上我跟同事发生了鸡毛蒜皮的矛盾,老板对我一吹鼻子一瞪眼,我就辞职不干了,沫沫寻思着做点小买卖,原本开个鲜花店也没开成,她要天天请朋友吃饭喝酒唱歌,没几个月,就把这钱挥霍的一干二净。
生活其实很简单,过了今天就是明天。而我整天游手好闲的在家混日子,吃的喝的都是沫沫坐台挣得,白天没事就跑出去跟阿星瞎混,阿星不会有大的作为,因为他只是个很正常的文盲,想开了就是幸福,想不开就是痛苦。
本想和阿星一起弄个烧烤摊,听说十块钱的肉能串八十块钱的串来,这简直就是暴利,阿星嫌太脏不愿做,那家伙还是那样,一千年不变的德行让人搞不清他活着在为了什么。最后还多亏了沫沫帮忙,沫沫干这个可真不太合适,我恨不得给她套个袖套,她白天帮我穿肉串,晚上就去坐台,只要我一收摊就去酒吧接她。
偶尔,我会在院子里哼唧,“把你的心我的心穿一串,穿一株幸运草,穿一个同心圆……”
沫沫扑哧一笑把我的歌声淹没,“明明是鸡的心鸡的胗穿一串,你的心我的心能卖几个钱,还活不活了?”

☆、《幽梦长酩》第一卷 狐朋狗友(08)

从不思考的人开始若有所思,阿星就这熊样了,他凑过来时有意撞了我一下,“串要钱不?”
我斜着眼睛看他,“有成本的,你说要不要钱。”
阿星机械地又问,“要命不?”
我不再看他,“穿不好就扎指甲缝里了,你说要不要命。”
阿星切了一声开始心不在焉,“那你都不要什么?”
我简单的回复他,“脸。”
阿星刚踢过来的鞋子又飞了回去,我愤怒地转身,但立刻又被蒙住了,因为鞋子又焦不离孟地飞了过来,我忍无可忍地抓起他的鞋子回掷,“闹够了没有,鞋垫都掉肉盆子里了。”
阿星瞟了沫沫一眼,沫沫却白我一眼,我回想起小时候幸福只是一件东西,得到了就是幸福,长大了幸福是一个目标,达到了就是幸福,成熟后幸福是一种心态,领会了就是幸福,沫沫的出现告诉我幸福就在当下,只有把一个个的“当下”串起来才是一生一世的幸福。
此时的阿星摇摇晃晃,在咿咿呀呀的哼着一首他娘的难听得要死的儿歌,沫沫看他一眼,阿星很自觉的闭了嘴。
时间久了会觉得平凡,我也知道平凡的久了会没感觉,平时一生气就开骂甚至吵架,没事就去广场逗逗小姑娘或者找个生面孔谈谈心,曾想保护沫沫的欲望全都随着时间变淡了。
如果相爱,大问题都是小问题,如果不爱,没问题也会有问题。第一次争吵是因为聊天记录引起的,那天我出去喝酒,只留下沫沫自己在家,她无意看到忘记删除的聊天记录。
我在网上跟一个女孩倾诉说已经不喜欢沫沫了,在一起无非就是为了钱和性,可是到现在也没有跟沫沫发生关系。
当时沫沫看到这些后立刻打电话要我回家,听她语气很平淡,我当时就在电话里骂了她,“没事找事,每次出去玩会儿,你他妈保准有事儿。”说完,我挂了电话。
等我晚上回去的时候,我看到沫沫没有说话,她一个人抱着腿坐在床角发呆,看得出来眼睛肿的很厉害,那曾经焕然了的神情变得很黯然,女人心和女人泪是我认为最致命的武器,致命的程度都是一样的,出于内心不舍,我过去抱住了她,“怎么了?”
真正生气的时候不是哭也不是闹,而是一个人静静的待着不说话,我忍不住又问她,“到底怎么了,说话呀。”
沫沫连叫的力气都没了,只是哆嗦了一下把头埋在双膝里,她艰难地抽泣着向我寻求一个解释,“既然不爱了就该直接告诉我,我会选择放手,我大你好几岁,根本就不可能在一起,分开是迟早的事,我却违背着自己的想法跟你在一起,可是你呢,找到别人了就不要我了。”
沫沫委屈是因为她看到电脑屏幕上的聊天记录,我瞟了一眼却楞了很久,恨不得磕头跟她道歉。沫沫忽然有气无力站起来想要出去走走,让我不要跟着,说一会儿就回来。
我讶然地看着沫沫离开,过了一个小时我打电话给她,关机,我开始心急如焚,原来对我这么重要的一瞬间会让人变得失魂落魄。且不管沫沫去了哪里,但以沫沫的心态恐怕早已离开了这里,天色已晚,给我的另一个可能就是她被拖到了荒地里受人侮辱,用她的身体为没有人道的地痞创造着价值。
进入深夜,我不得不满大街的找她,问了几个要好的朋友都说不知道。
沫沫习惯了不该习惯的习惯,执着着不该执着的执着,每个人都有不愿跟人分享的伤痛,所以只有选择逃避,选择一个人承受,一个人流泪,一个人悲伤,然后慢慢蜕变,渐渐遗忘,直到变成回忆,从此不再过问。
这是感情结束的前兆,当我想起她的笑容,想起她凝望我时的眼神,想起她曾经对我的好,我发觉沫沫的身影已经深刻在心里,当我看不见她的踪影时,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此时才知道,我依然深深的想念她,依然深深的爱着她。
无论如何都要找到这个伤心的女孩,后来我跑去第一次拥抱她的地方,看到她一人蹲在那里哭着,我心软了,但沫沫并没打算让我看背影,虽然是跪在地上,用一种大方的仪态转过身来,但是所在的位置依然在我的上方。
沫沫撕扯着自己的头发,胡乱的竭力嘶吼,“爱一个人好难,让我爱的人爱上我太难了。”
这声吼不一定就是说给我听得,我仰望着她,那样子显然不好受,沫沫现在以一种颠狂的状态嘶喊,眼泪鼻涕说不定还有口水全对着我纷落如雨。
我走上去环抱住沫沫,使劲攥住自己的手脖子,希望让身体上的疼痛覆盖住心里的疼痛,我只觉得手上生疼,不由自主瞧了一眼,她的指甲已经掐进了我的肉里。
沫沫开始冷静下来,对着幽静的水面发呆,“阿卡,你还记得吗?你说你喜欢我,要和我在一起,还说一辈子会对我好,当时我很感动,可是我从没想到你会这样对我。”
我咬着牙,恨自己千遍万遍也不舒心,“对不起,沫沫。”
对不起没有用,有些事一旦做了就得承担。沫沫轻声问我,“阿卡,我也想和你有一个荡气回肠的结局,可是这并不是想想就可以的,你对我的抛弃是因为男女之间的那种事吗?”
我勉强摇了摇头,撒谎说了句“不是”,沫沫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恋爱,但对于一个正常的男人来说这是致命的要素,没有男欢女爱那终究只是一个人的感觉,除了自己心跳,悲伤也会逆流成河。
我跟在她身后走着,沫沫看了我眨了眨眼,我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但我低了头不作回应。回到家后,我把网友的联系方式全部删掉,一直想办法逗沫沫开心,虽然沫沫笑了,但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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