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也是分内之事。”
李大哥收回目光,凝向面前的年轻人。
他的眼睛已有些混浊,眼窝深陷,眼角布满了粗纹,赵识途的眼睛却依旧清亮澄明。
他不再劝说,转而从口袋中摸出一件东西,塞进对方的手里。
赵识途觉得手心一凉,低下头,看到一颗椭长的玛瑙珠,诧道:“这是……?”
李大哥道:“我们这镇子虽然偏僻,可有老天赐的山与水,本来的日子过得还算安宁,这颗天珠是一个寄宿的旅者赠予我的,本来打算等寒儿长大些,再给他戴,可惜已经等不到那一天了。”
那珠子原本质地厚润,此刻却像尖刀一样刺手,赵识途摇头道:“这么贵重的礼物,我不能收。”
李大哥道:“你听我说完,那孩子跟燕先生学了识字之后,读了几本书,便天天念叨着什么繁花似锦,草长莺飞的,让我带他去中原看看,我大半辈子都呆在这石头镇里,哪里去过那么远的地方,本想等寒儿长大一些,再想法子带他过去,如今怕也是没有机会了。你替我收着它,也算替我带寒儿走一遭,看看他一直念着的地方。”
赵识途沉默了少顷,点头道:“我明白了。正巧我也没有爹娘,带上这天珠,便不会忘记李大哥一片父母心。”
李大哥怔道:“实在对不住,害你跟着伤心。”
赵识途摇头道:“我虽没有爹娘,却不是孤儿。而且碰巧我从小就被人带着,走过很多地方。”
李大哥道:“哦?你们从前做的也是商队的营生?”
赵识途道:“不是,是镖局的营生。”
赵识途抬手一指,指向镖车上的旗子。
他的镖车就停在村口,旗上绣着“护途镖局”四个金字,迎风招展。
李大哥盯着看了一会儿,道:“明天咱们骑马上路,这金字招牌,怕是不能带在身上了。”
赵识途勾起嘴角,手臂打了个回弯,食指对着自己心口点了点:“没关系,都在这儿呢。”
*
第二日,各人骑马上路。
这五匹马是李大哥精挑细选的,已是石头镇最好的坐骑,毛色深黑光润,都混有大宛马的血统,脚力惊人,能耐严热干渴。
马的脚程果然比骆驼快得多,出发后没多久,便把镇子远远甩在身后,错落的屋顶都隐没在黄沙中,再也看不见了。
然而越向深处走,周遭的环境便越是荒凉,饶是良马,也连连犯怵,裹足难前。
到了这里,赵识途才体会到李大哥所说的“不一样”。先前他们穿越的根本算不上沙漠,有官道,有驿站,甚至还有绿洲散布,白杨夹道。
这个地方别说官道,连羊肠小径都没有,更不会有人影,只有起伏的沙丘,羽毛似的沙子散落在石滩上,石滩在沙丘顶端有嶙峋的凸起,有些倒叉在地里,像一排排的野兽骸骨,形貌巨大,模样骇人。除石头外,真的野兽骸骨也时常可见,半埋在沙子里,表面已在风吹日晒下变得斑痕累累,或许其中还夹着人骨也说不定。
队伍怕走错路,只能放慢速度,跟着老狗的指示,边走边辨。
骆欢骑在最前方的马背上,老狗就抱在他怀里。
他安静得一言不发,连马蹄踏过沙地的声音,老狗呼哧呼哧喘气的声音,都比他发出的声音更大。
明月珠原本走在他后面,中途拉紧缰绳,放慢步速,退至赵识途身边,压低声音问:“赵镖头,我有一事不明。”
赵识途道:“但说无妨。”
明月珠道:“燕先生的宝贝就是金缕衣,还穿在那小鬼身上——这两件事,你究竟是如何察觉的?”
第20章 万径人踪灭(二)
赵识途得意洋洋道:“并不难察觉。其一是他的行动,他在酒馆挑战上官时,表现得异常大胆,起初我以为他只是不知分寸,但后来发现他并非性情鲁莽之类,想必出手之前,已经有了自保的法子。其二是他的言辞,他对燕兄虽然关切,态度却与李大哥有所不同,屡次失言,皆是出于心焦之故。”
明月珠狐疑道:“仅凭这些就能断定?”
赵识途道:“其实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我在村外埋葬死者,望见那白皑皑的雪山尖时,忽然想到一件旧事,是关于前朝的开国皇帝隋文帝的。”
明月珠饶有兴致地听着,另外两人也纵马向赵识途围靠过来。只剩下骆欢一个人走在队伍前面,仍旧不回头。
他虽不回头,却也不自觉地放慢了步速,把脊梁挺得笔直。赵识途心中暗笑,接着道:“文帝开国之初,为平定外邦五胡,安国抚民,曾于西北之地大动干戈,武林势力也纷纷举兵助驾。文帝统一天下后,便以四件珍稀之宝封赏当时出力最多的四个家族。”
明月珠道:“这我知道,文帝此举,旨在以封赏的形式制约武林,巩固朝廷基业,这四个家族得了天子封赏,在江湖上声名鹊起,金刀袁氏便是其中之一。”
赵识途道:“不错。”
明月珠又道:“可那也是两百余年前的事了,和今日的局面有什么关系。”
赵识途道:“当然有关系,因为那四件宝贝中的一件,便是采集高山雪蚕丝织就的宝衣。”
明月珠终于露出了讶异之色,问道:“你的意思是,燕先生那件金缕衣,原就是袁家之物?”
赵识途点头道:“极有可能。”
明月珠道:“可为什么金缕衣会在燕先生手里,贾管家莫非毫不知情?”
赵识途挑起下巴,视线投向前方,提声道:“小鬼,我知道你一字不漏的听见了,你项子上的两只耳朵,竖得比你怀里的两只还要高。”
走在前面的一人一狗同时打激了个灵,老狗发出连续的汪声,人也抱怨道:“可惜你问我也没用,我什么都不知道,还是等你见到先生,自己问他吧。”
赵识途摇头兴叹,心道,若是能立刻见到燕无花,哪里还有这么多麻烦。
老狗叫了一会儿,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哑,沙漠里实在太热,火辣的太阳要把人从头到脚蒸个透,狗也难以幸免,老狗的皮毛已经剃得很短,仍旧于事无补。
骆欢颠动手臂,好让蜷在臂弯里的家伙打起精神:“我自打进了医馆,第一个找我瞧病的就是你,我花了一天一夜才将你的热病医好,你既然已经多活了两年,就别辜负我的辛劳,继续活下去啊。”
老狗浑浊的眼睛迎着日头,呜呜地哼了几声,也不知听没听懂骆欢的话。
赵识途却听懂了,听得一字不漏,心道,这小鬼两年前到医馆学徒的时候,年纪才多大,何至于流落江湖。
他身边的人,好像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很大的院子,院子里藏着很多故事。
心里的院子再大,也大不过脚下的土地,在荒无人烟的地方,院子之间的距离似乎也拉得更近。赵识途策马快走几步,追上骆欢,偏过头道:“骆少侠,现在我们总归是朋友了,你若有什么难处,我们一定会帮你。”
骆欢却偏过头去,连一个斜眼都不给他:“哼,我才不用你帮,若不是为了救人,谁要和你一起走。”
赵识途碰了钉子,悻悻地退回来,纳闷道:“为什么每次我把心捧给人家,人家却总是要还我一颗钉子。”
明月珠道:“因为你只会自说自话,却不会瞧人脸色。”
赵识途道:“难道你比我会瞧?”
明月珠道:“那是自然,我瞧过的脸色比恐怕比你吃过的米还要多。”
赵识途刚想追问,明月珠却已经走到远处,凑到骆欢身边,低声说了几句,那倔强的少年竟没有躲闪,反而放松肩膀,偏过头回她的话。
赵识途转向身后,对上官情道:“他们都不睬我,看来我只能找你聊天了。”
上官情抬眼撇他,冷漠道:“少说话,保存体力。”
若不是身体里没有多余的水可以挥霍,赵识途真的要哭了。
*
如此走过了几个时辰,日头迟迟地爬上中天,天光大亮,层叠的云层卷至天际,天与地交界处腾起一层白色雾气,雾气当中隐隐能看到闪动。
赵识途指道:“你们看那些影子,像不像城墙。”
众人循声望去,果然在天际隐隐辨出城墙的轮廓,墙对侧露出半截的塔尖,残破的屋檐,一并笼在白茫茫的雾气中,像水里的倒影,在热浪中弯扭,时隐时现,看不真切。
李大哥道:“昨日我所说的,迷惑旅人的鬼影,便是它们了。”
那影子在天边散步着好几处,竟各有所异,时而变得清晰可辨,仿佛就在几里开外,时而又变得浅淡模糊,仿佛隐入白云间。明月珠环视了一圈,啧啧叹道:“塞外楼兰,千城之城,万径之径,原来说的是这样一番光景。”
“难道真的有鬼吗……?”骆欢低声念叨,把怀里的老狗抱得更紧,给他喂了几口水。
老狗从他的臂弯里探出脑袋,边甩边吠,指向却是一个没有影子的方向。
在酷热干燥的大漠中,城影仿佛是安逸宁静的象征,诱人心神,赵识途定睛凝神,调转马头,不理会那些影子,继续往空荡荡的前方走去。
走了一阵,果不其然,近处的影子率先淡出视野,就像阳光下的水一样,消失得不留痕迹。与此同时,地貌开始发生变化,沙丘表面羽毛似的勾回变得更深,纵横交错,蜿蜒盘亘,在无垠的大地上铺展开来。
赵识途沉吟道:“我们已看过‘千城之城’,这便是‘万径之径’了。”
骆欢已被幻影吓得不轻,脸色发白,早就忘了赌气的事,转头问道:“这些深径究竟是什么?”
赵识途道:“从形貌来看,是引水用的沟渠。”
明月珠驱马来到两人身边,问:“有这么多?”
赵识途点头道:“楼兰一度繁荣兴盛,人口众多,生活奢靡,自然要从四面八方引水入城。那时候的大漠远没有现在这般严酷,后来天降惩戒,天象地貌骤变,将水路生生切断,楼兰才沦为荒城。如今就算我们到了那里,迎接我们的也只有鬼魂了。”
“鬼魂……”骆欢的脸色更白了,为了掩饰惧意,他独自跑到队伍前方,走了一阵,忽然猛地怔住,毫无征兆地拉紧的缰绳。
马儿长嘶一声,赵识途也被惊动,问道:“怎么了?”
骆欢颤抖道:“鬼,真的是鬼……”
赵识途也看到了前路上的情形。
他也难以置信地张大了眼睛,骆欢见到的并不是鬼,是人,而且是死人。
足足十余个死人!
若是早时的人,恐怕早就化作枯骨,可这些人还有肉,还有褴褛的衣衫。
地上有浓稠的血,和腐烂的肉,残破的布搅在一起,渗进沙子里,令人作呕。
赵识途跳下马,来到这些中间,强忍着恶臭,蹲下身查看他们的行装,希望找出身份线索。
他在一个尸体腰间摸了几下,摸到一块四方形的令牌,赶忙接下来,举到面前。
死人令牌上的图案,竟与他自己身上的那块一模一样。
他腾地站起身,转向同伴,大声道:“这些人,是袁氏金刀门的人!”
明月珠诧道:“袁家的人,为何会出现在此处?”
没有人能回答她的问题,这时,骆欢怀里的老狗忽然颤抖起来。
那老狗嗅到腐味,忽然一阵猛咳,皮包骨头的身体不住地抖,抖成一块破布,混浊的眼睛圆瞪着,血丝从眼睑上下渗出,那模样,竟如鬼魂附体一般。
“你怎么了,喂,醒一醒!”
任凭骆欢怎么呼唤,老狗都没有回应,骆欢心急如焚,两指摸索着压它的颈侧,可它不知哪来的力气,后足一蹬,竟从骆欢怀里挣脱出来,摔在地上,抽搐了几下,头一歪,再也不动了。
第21章 万径人踪灭(三)
转眼间,又是一条生命在面前消陨。
赵识途快步回到骆欢身旁,蹲下来,徒劳地把手搭在老狗的颈子上,半晌,终于还是闭上眼,摇头道:“许是这腐味太过刺激,它的年纪太大了,鼻子已撑不住。”
骆欢也闭上了眼,仰起头看着天空中的层云,牙齿紧咬嘴唇。
老狗虚弱地躺在横七竖八的尸体旁边,也成了其中一员。它方才的死状,简直像是被死人的鬼魂附身了一般。
赵识途觉得脑袋有些发胀,日头晒得他精神恍惚,加上扑鼻而来的腐臭,令他几乎无法思考,他的视线开始模糊,视野中的景物由一份变成了三份。
没有老狗的帮助,后面的路要怎么找,还是个麻烦的问题,倘若迷失在大漠里,他们的下场不会比这些尸体更好。
他捏紧拳头,强迫自己转回去,他的额头已经沁出了汗,他用袖子胡乱地抹,咸涩的汗水不小心蹭进眼睛里,又辣又疼。
这时,他的肩膀被人拍了。
上官情不知何时翻身下马,来到他身后,在他肩上不轻不重地捏了一下,在他发呆的功夫,便已从他身边越过,径直走到尸堆中间,蹲下来查看情况,隔了一会儿,宣布道:“一样的斩头刀法。”
赵识途睁开眼睛,逐渐清晰的视野中,刚好映出黑衣的背影,那影子就像声音一样,沉稳冷静,似乎天生便带着一种清凉。他不禁想起自己说过的玩笑话,眼前这个人,果然是能消暑的。
他的肩上还残有对方手心的微凉,不知为何,方才还烦乱的心神竟安定下来,他理清嗓子,正色道:“看来凶手是同一人。”
上官情转回头,仔细地盯着他看,似乎是在观察他的状况,见他攥着的拳头松开,紧绷的神情也放松下来,才接着道:“不过这次的死者都是被一刀毙命,其余地方没有刀伤,只有野兽啃噬的痕迹。”
赵识途道:“因为对方知道金缕衣不可能在这些人身上,所以根本不必用刀试探。上官,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在茶馆里听到的传言。”
上官情先是一怔,很快点头。
赵识途接着道:“横行关外的盗贼团里,有一个身手了得的刀客,袁家已经派出一队人马,前去剿灭盗匪,恐怕就是这些人了。”
明月珠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窥觑金缕衣的人,和那盗贼团是同一批,而燕先生收治的病人,是那刀客故意咬伤自己,伪装而成的,如此一来,前后经过便说得通了。”
骆欢道:“这些人本不必死的,寒儿也是一样,还有其他人……盗贼滥杀无辜,难道没有王法管制吗!”
李大哥叹了一口气:“从前是有的,可如今……”
如今的石头镇,名义上是吐蕃的领土,实际上已在多年战乱之中沦为弃地。吐蕃皇族内部常年争权夺利,赤祖德赞才刚刚继位不到一年,连皇椅都还没坐稳,哪里顾得上几个边塞小镇的安危。
镇中尚且无人管制,更不用说在荒漠之中,无人之境。如今,能依靠的只有手里的刀剑。
上官情紧紧握着刀,脸色虽然缺乏波澜,却仿佛比平时还要阴沉。
他的手垂在身侧,不自觉地搭在刀鞘上,乌黑的刀鞘被他握得咯咯作响。
明月珠见状,欲言又止道:“上官,你……”
上官情松开手,缓缓道:“刀在不必要的时候,本该收在鞘里。”
他的眉心紧锁,竟是在压抑眼中的怒意。
骆欢本想质问他,看到他的样子,也无话可说。的确除了自己动手的一次,上官情的刀还从未出过鞘。
赵识途走到他身边,也在他肩上一拍:“不过,刀在该出鞘的时候,却也不必犹豫。”
上官情猛地转向他,问道:“你知道我有心求战?”
赵识途道:“我早就对你说过我,你的心思很好猜,我总能猜到。”
上官情没有回答,而是再度用复杂的视线凝视他,赵识途与他四目相触,忽地又觉得,这人的心思似乎也不是那么容易揣摩。
赵识途接着道:“但我并不是希望你去冒险,更不想看你送死,虽然你和那杀手练了同样的功夫,但你们断然不是同一类人,所以你若没有把握……”
上官情打断他,一字一句道:“我有。”
赵识途怔了一下,点头道:“好,那么我们只要想办法找到他,让我想一想……”他的视线在四处搜寻,最后落回到死者身上,“这些尸体身上,有野兽啃咬的伤口,这种地方还有野兽出没?”
骆欢道:“一定是沙狐了,它们从不放过新鲜的肉。”
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