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苏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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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苏历险记-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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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SIMO
文案:
男频的情况是这样子的,十本都市九本种,还有一本开后宫。这就是个种马文重灾区。
当有一天……这本书的主角全部性转了!
“沈隽,既然你已经家道中落,就别指望还能嫁到我们顾家来,所以退婚也是理所应当……”
“哦。”
好无聊哦,打脸未婚妻,哦不,未婚夫的戏码让沈隽感到很没意思。
然而,这个世界她的周围充斥着无数美男子,他们还个个都爱她爱得死去活来无怨无悔。
粗壮金手指加身,人人都爱女主角,可是沈隽她不想按照剧情走。

陈玉觉得自己是史上最惨穿书者,穿到一本都市种马文里也就算了,哪怕她做好了准备去做男主的后宫,结果发现自己变成了个男人,更可怕的是……男主角怎么变成了女主角?OMG这不科学!
重要的是,他一点都不想去和女主角百合呀!
沈隽嗤笑:别自作多情了,谁看得上你?
陈玉:……

·女主非穿越非重生,她生下来就是女性
·女强都市文,女主金大腿苏炸天
·这是一篇玛丽苏文,有超现实情节
·别问谁是男主,只需要知道女主是主角就行了,她不需要男主因为她是绝对主角
·穿书的陈玉不是男主角,他只是个女配,呃不,男配
·本文狗血无逻辑,雷者慎入

内容标签: 幻想空间 天之骄子 女强 现代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隽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本质上是一篇女主玛丽苏苏爽文,金大腿的那一种,有稍带奇幻的情节。
PS,再强调一下,小玉不是男主。                        
“沈隽,既然你已经家道中落,就别指望还能嫁到我们顾家来,所以退婚也是理所应当……”英俊倨傲的男子眼神有些复杂,对着面前的女孩子说。
女孩儿瞧着不过十七八岁,皮肤白净容貌秀丽,只是穿着打扮都很朴素,事实上在一个月前,她还是个一枚发卡都抵得上正常人一个月生活费的富家千金。
她叫沈隽,不太常见的名字,且稍有点男性化,听到这从头到脚都凸显出一个“贵”字的男人——哦不,他顶多与她差不多大,甚至勉强还能说成是个少年,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竟是一点都不意外,淡淡地点点头:“好,那就退婚吧。”
这少年叫顾清歌,顾家财团的大少爷,年轻俊美,才华不凡,也是沈隽从小订婚的未婚夫。
但是沈隽从八岁那年开始,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所以连丁点儿奇怪的表情都演不出来。
顾清歌有点诧异于她的干脆和平静,站在原地犹豫了好一会儿,最后深深看了她一眼,才转身离开。
安静的围观群众顿时哗然,纷纷对沈隽指指点点,眼中的幸灾乐祸要远远超过同情。
这世上有很多恶意其实是没缘由的,看到一位公主掉落凡尘变成贫女,狠狠满足了一番他们的恶趣味。
再有几个平时就看沈隽不顺眼觉得她自命清高的少女故意走到她面前,用轻蔑又鄙视的目光看着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沈家没了,就凭你也配得上顾清歌。”
旁边角落里跑出来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推开那几个少女,“走开走开,别站在我家大小姐面前碍眼!”他看着比沈隽还要小上一两岁,长得一张讨喜的娃娃脸,脸上带笑怎么看怎么可爱,他叉着腰狠狠瞪着这些女孩子的时候,再凶都带不出几分气势来。
“还大小姐呢!她算个什么大小姐,我劝你呀,还是赶紧找下家吧,这会儿再扮演什么忠仆也没用啦。”
少年涨红了脸瞪着她们,坚持护着身后的沈隽。
这些少女毕竟是有钱人家的女孩儿,尖酸刻薄地奚落几句,自觉削够了沈隽的面子,落井下石之后也就满足地离开了。
“卧槽我的大小姐,你干嘛不打他一巴掌再让他走!”他愤愤不平,说的自然是顾清歌。
沈隽只是轻描淡写地瞥了他一眼,这少年立刻哑了火,乖乖跟着她往家走去,围观群众发现没了乐子可瞧,无趣地散开了。
在一个月前,沈家还没倒台的时候,沈隽自然是锦衣玉食,该有的大小姐生活一样不缺,是个名副其实的公主。但事实上七岁那年,她的父母就因为意外去世了,不过她的祖父还在,且十分宠着她。她父亲原本是长子,一死之后,沈家由她叔叔接手,于是,婶婶就担起了教养她的责任,偏偏她存心不良,有意要将沈隽养成一个矜骄任性天真愚蠢一无是处的大小姐,从小就试图养坏她,什么都给她最好的,这样沈隽的祖父自然挑不出她的错处来。
只是她怎么都没想到,沈隽的身边有一个人坏了她的事。
此人正是这会儿沈隽身边的少年陈玉。
听听,他的名字居然叫玉!少年满脸愤愤不平,他觉得再没有比自己更惨的穿书者了!没错,这位姓陈名玉的少年本来不是这个世界的人,穿书就穿书吧,反正这事儿又不少见,每年小说里的穿书者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不算稀奇,而且穿书的人知道剧情,说不定还能借着穿书走上人生巅峰呢!
但是……陈玉一点都不想穿啊,因为他(她?)穿的是一本男频的都市文!谁不知道男频都市文是种马重灾区,十本男主都市文至少有八本都是种马,剩下两本男主都大多有那么几个红颜知己,单女主的都市文那简直是凤毛麟角。没错,这是一本都市种马文,他(她)虽然没看过,但是听他(她)弟弟讲过一些剧情啊,所以对于穿越到这本书里一点兴趣都没有,更何况身为女性,穿到这本书里能干嘛,给主角当后宫吗?
结果没想到会是这么凄惨,不仅穿了,还穿成了陈玉。
陈玉那是什么人?主角的小女佣,也是他的第一个女人,但论戏份却只是女N号,身为一个床上用品,还对主角忠心耿耿不离不弃,不介意主角左一个红颜知己右一个心肝宝贝。
这也就算了,更可怕的还在后面,穿来之后发现——他妈的她成了他!不是小女佣吗,怎么变成了小男仆!难道种马后宫文变成了耽美后宫文?这个发现让他(她)惊骇欲绝。
……很快他就发现,不仅他的性别变了,主角也从他变成了她。
这不科学!
男女性别全部颠倒了这是什么鬼!那个从小被婶婶蓄意惯出来的浪荡男主角,忽然变成了个眼神清冷长相秀丽的小姑娘,我的天哪!
这世上不会有比他更倒霉的穿书者了,绝对没有。
更惨的是,性别从女变成男也就算了,不管是男是女,他都注定成不了主角。
沈隽的金手指是谁也没可能抢走的,就算知道剧情也没法下手的那一种——主角最大的金手指,是她手腕处的一个“胎记”,当然,这并不是真的胎记。
再加上身为主角,哪怕她并不是男人,一样拥有主角该有的头脑,并不像那些反派一样智商为负。这本书之所以在现实世界热度挺高,就是因为不是一本主角智商5,配角智商负100的弱智都市文,还是有点儿意思的,再加上主角的后宫团真的称得上品种繁多各类美女应有尽有,非但不脸谱化,还个个性格鲜明那方面的情节也写得很是香艳。
想到这里陈玉瞥了一眼身旁一脸冷淡的沈隽,觉得自己有点腿软。
他一点也不想搞百合,真的!哦不,这辈子他是个男人……不对,可他的内心还是个女人啊。
哪怕已经穿来十年了,陈玉还是很想哭。
不过从穿来的第二天开始他就想通了,既然到了这本书里,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抱紧主角大腿不动摇,毕竟一本书直到最后主角是不会有事的,如果他没记错,他弟弟说过主角的后宫团也都平安无恙。哪怕将来要牺牲色相,也没有好好抱大腿来得重要,毕竟书中世界和现实世界不一样,说是都市文,不如当成都市玄幻文比较恰当一点,危险那是大把大把的好吗?
自从沈隽知道了这是一本书的秘密之后,她就有点不大对劲了,一天比一天更冷,哪怕沈家顺应剧情败落了,她也没有多少情绪波动,至少在原著里主角还是会伤心一下的啊,而且在知道婶婶是刻意养废他之后,愤怒也是有的。
但是现在的沈隽,怎么看都是平静得很,反正从她十岁之后,陈玉就看不出她的情绪了。
“大小姐,你不会真的喜欢顾清歌吧?”陈玉怀疑地问。
沈隽的口吻平静,“怎么会,我八岁那年就知道他会退婚。”这事是陈玉告诉她的,既然知道,傻子才会喜欢他。
哪怕这么多年顾清歌真的算得上温柔体贴对她很不错。
陈玉对剧情的了解其实很有限,只是对沈隽的后宫还有些了解,譬如未婚夫(未婚妻)退婚后被打脸这种事,男频的书里简直数不胜数,是属于必备打脸剧情之一。
听到沈隽不介意,陈玉松了口气,加快脚步跟上她,安慰说,“放心吧,以后你会狠狠地打顾家和顾清歌的脸的。”
沈隽淡淡说:“哦。”
一点都不像是被安慰到的样子,反而似乎沈隽半点都没将这事儿放在心上。
“现在我们去哪儿?”
沈家败了,将家产都变卖还了债之后,婶婶非常顺理成章地将沈隽扫地出门,卷起最后一点余财火速飞出国投奔在国外留学的儿子去了。
沈隽的祖父已经过世,母族那边离得远,于是在这座城市里,就只剩下她孤零零的一个人,外加一个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的陈玉而已。
想到这里,沈隽到底放缓了一些脚步,“你呢,要不要回家去。”
陈玉从小在沈家长大,因为他妈妈已经在沈家做帮佣做了二十几年,早前沈隽出生,沈家想给她找个玩伴的时候,陈玉的妈妈迫不及待地将才刚六岁的陈玉送进了沈家。
“回去做什么?我家里连我睡的床都没有。”说起这个,陈玉的声音也淡下来。
他又不是真正的十几岁少年,或许真正的陈玉还渴望惦念着亲情,他却很记得当年他被送进沈家的时候,其实是比他大三岁的哥哥更适合,毕竟六岁的他还是小了一些,足足比沈隽小上两岁,本来还是懵懂的年纪呢。
说是送进沈家“享福”,但跟班下仆哪里是这么好做的,他被沈家的管家叔叔打手心的时候,他哥哥正腻在父母的怀里撒娇。沈家对下还是很不错的,陈玉家里过得比一般小康家庭还宽裕些,足以让他哥哥无忧无虑长大,不说锦衣玉食,却也过的是富养的日子,而自从陈玉踏进沈家的门,他就从没被当成孩子看待。
也幸好他不是一个真的孩子。
陈玉心想,也怪不得书里的小女佣对男主角那么死心塌地,从小到大,那个对于她来说冰冷严酷的沈家,就只有一个人对她好。
他也是这样。
只有沈隽,只有她会把他当成一个独立的人,陪伴着他保护他,然后一天天的,他们都长大了。
即便沈隽不是主角,他也早就决定要跟着她了。
“我不回家去,你去哪儿我也去哪儿。”
陈玉说,笑得阳光灿烂。

    
第2章 
“我可没有工资发给你了。”沈隽认真地说。
陈玉一点也不在乎,“说得好像以前沈家给的工资发到我手上了一样。”
事实上沈家之前是有一份工资给他,但是他还未成年,一向是直接给到他妈手上的,他连一分钱都没见过,而他那个妈妈更是以“你在大小姐身边哪儿用得上钱”为理由,从来没有给过他钱。
为陈家赚了十年钱,陈玉自觉不欠那对父母什么,他们给他一条命,养他到六岁,陈玉这十年没有反抗过他们任何一件事,乖乖做沈隽的小跟班和陈家的透明人,沈家倒了,他们没有提过一句让他回家去。
那他又何必回去呢?
沈隽笑起来,她很少笑,笑起来却好看到陈玉这个坚定自己“性向”的家伙都心跳加快。
有人能够抵御沈隽的这种笑容吗?似乎没有吧。
她本来就很美。
沈隽是个第一眼美人,而且不只是第一眼,她会让人忍不住看第二眼第三眼,直到再也挪不开视线。
在现代这个信息爆炸的社会,电视上都是妆容精致容颜美丽的演员,连长得漂亮的网红也是一抓一把,但是沈隽是不一样的,她哪怕素面朝天,仍然是人群里最显眼的那一个。
“那颗丹药真的有用啊。”陈玉羡慕地说。
沈隽又笑了,“我这里还有一堆呢,可惜就算是给你,你也没法吸收它。”
事实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的人,都没有这种资质,地球上几十亿的人类里只有沈隽一个符合“它”的选择标准。修真的标准各本书都有不一样的标准,陈玉知道这只是作者的设定,但是全世界只有主角一个人可以修真者金手指也太大了吧。
这也是为什么她手腕上的这东西从她还在她妈肚子里的时候,就已经属于她了。
仿佛知道陈玉在想什么,沈隽轻轻叹了口气,“所以我有些不明白。”
“不明白什么?”陈玉看向她。
沈隽将视线落在自己手腕处的连星胎记上,“不明白你说的那个主角,有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还只是浪荡花丛虚度人生。”
陈玉一怔,随即讪讪一笑,人家写的就是都市泡妞种马文啊姐姐。
沈隽停下脚步,“反正要放暑假了,陈玉,你陪我去一趟山里吧。”
“什么?”陈玉瞪大眼睛,“去山里做什么?”
沈隽理所当然地说,“当然要去山里修炼了。”小说电视剧里不都是这么写的,想要修炼就要去山里啊。
陈玉:“……”
所以,你是完全放弃了原著里攻略一众对象的香艳路线,想要认认真真跑去修真?!
“怎么,你不想去?”
“不是。”陈玉立刻说,“现在只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现在的山大多被开发成了旅游景区,景区里的住宿,很贵啊!”陈玉不觉得沈隽想要餐风露宿。
沈隽一怔,随即烦恼地说,“也是,而且很多景区比城市里人还多。”
“呃,是啊。”
“那就乡下吧,我记得我们家乡下还有个房子,不知道婶婶有没有把它卖了,乡下的房子应该不值多少钱,而且最早那是太爷爷在住的……不如回乡下去看看吧。”沈隽定下来。
陈玉打开身上的钱包看了一眼,“我们只剩下三百块钱了。”
沈家没了之后,沈隽的信用卡都被冻结,原本她的银行卡里还是有钱的,结果都被那位好婶婶以还债为由让银行收走了,现在仅剩的三百块还是陈玉辛辛苦苦从沈隽的房间里翻出来的。
真是贫穷到山穷水尽了。
沈隽歪着头想了想,“这个应该可以卖吧?”她手一翻出现一枚散发着淡淡白色微光的玉牌,就和一般的扑克牌差不多大小,薄薄的一片,因为太薄,看着完全就是透明模样,上面纹刻的图样是血一般的红,十分醒目。
玉牌上红芒一闪,化作一枚碧玉扳指。
陈玉眼睛一亮,“那肯定可以!”
她怎么没想到!
沈隽将扳指交给陈玉,脸上有些不舍,“就这一件啊,可没别的能给你。”
以前她家境优越,自然也不需要打这些东西的主意。
“对了,你都好几天都没抽了吧?”
沈隽点点头,“我攒了十天准备一起抽的。”
“那现在?”陈玉兴致勃勃地说。
“等回家吧。”
现在他们能够住的只有仅剩下的一套小房子,还是最早沈隽的妈妈留下来的,沈家的财产能卖的她婶婶早卖得一干二净,恨不得刮一层地皮走,照她的心性,是不可能给沈隽留下一分钱的。
有一点沈隽和书里那位纨绔男主角是一样的,虽然她并不花心多情,甚至瞧着对爱情没多大兴趣,但沈隽生活的精细程度,往往令陈玉很有些抓狂。
毕竟是锦衣玉食长大了的,要一下变成什么都不计较的朴素人士,其实不太可能。
这套房子虽小,装修却很精致,沈隽的妈妈来自,当初在京城这里读书,家中只买得起这样的房子给她,连一切的装修布置都是沈隽外公自己操心的,简洁却典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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