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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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三月-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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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初春三月
作者:木清源


文案 
不经意的好,埋下了爱的种子。时机一到,自然生根发芽了。爱是你的守护和我的坚持。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苏时兴,沈默德 ┃ 配角:孟青,林婉儿,福伯 ┃ 其它:老少恋,报恩,情有独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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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时兴

  正是阳春三月,桥镇一派莺飞草长,大地复苏的光景。春雨淅淅沥沥下了有一段时间了,南方的空气总是潮湿的,还夹杂着丝丝凉意,虽是万物复苏的季节,但这连绵不断的春雨,着实让人没有兴致去注意萌动的春芽和含苞的花朵,但这一切于初到江南的沈默德却都是新奇的。他一直住在北方,那里的天气总是干燥而清爽的,从未有过这样一幅春雨绵绵的景象,这雨与北方的雨也不一样,北方的雨疏落大颗、时间短,但南方的雨却似细细的针,长长的,细细的,亮亮的,密密的连城了一片,果真像一幅朦胧的帘幕,将一切掩入其中。
  沈默德坐在窗前欣赏着窗外的风景,正感慨着南方景物的精致婉约,这时,房门响了,管家小吴进来了:“爷,外面有位小姐要见您。”沈默德心下疑惑,他这次来桥镇的消息除了苏家并没有人知道,但他并未告知来的具体日期,对方怎么自行找上门来了,而且还是一个女人,按理说,应该是苏老爷子亲自来,他知道他沈默德还是有这个面子的,为何对方派了一介女流,来人到底是不是苏家的。小吴见他有些踌躇,说:“爷,那外面的女孩子,自称是苏家的小姐,年纪挺小的但看气度和打扮,倒不像是骗人的。”
  沈默德走进客厅便见到一个水绿色的娇俏身影,虽然挺直了腰板,还是漏出一些稚气来,他为这女孩扮老成的样子感到好笑。“沈叔叔,请受晚辈一拜。”那少女就要拜倒,沈默德连忙扶起她正要落下的身子,说:“丫头不必多礼了,你这样做,倒显得有些生分了,再说,我有那么老么,怎么受得起这么大的礼。”那女孩子抬起眼眸满是歉意和尴尬地望了他一眼,道:“我爹说过,沈叔叔虽然年轻,但是行止和气度却是完全称得上是一位长者,所以时兴并不认为沈叔叔当不起时兴的大礼。”这丫头年纪轻轻,倒毫不怯场,显得落落大方,对答也是不卑不亢,这一点令他对她很是赞赏,想不到苏景云还有这么优秀的女儿。他笑了笑,看着一脸正色望着他的苏时兴,她的目光仿佛会讲话似的,证明着她刚刚那番话是发自心底。沈默德心下好笑,也明白了这少女是个真诚无欺的人,心下对她好感大增,道:“丫头,你就看得起我呀,以后叫我大哥就行了,不要叫叔叔了,我可不想在年轻人面前变老。你就当把你沈叔叔叫年轻点嘛,来,叫声大哥。”苏时兴有点害羞,她知道沈默德在打趣她,其实她一开始一直认为沈默德是个老夫子,直到他走进来,她才知道他知道这么年轻,叫叔叔嘛的确有点老了,叫大哥吧,又有点太年轻了,而且显得不尊重,衡量了一会儿她还是选择了叫他叔叔,谁知对方果真觉得她叫的老气了。她听了沈默德的话,又落落大方地说:“沈大哥真是开明的人,真像爹说的那样待人毫无偏见。”沈默德知道这丫头说的句句话都是在夸他,但他觉得很受用,至少这丫头讲的都是些实话,并不像有的人信口乱夸。他心下高兴,觉得少女有什么事要求他,便问道:“丫头,沈老爷今天是不是有什么事去了?”时兴一听到这话,面色不自觉有些哀伤沉抑了起来,但很快恢复正常,她望着沈默德的眼睛,说:“家父前些日子刚去世了。”“啊?”沈默德万万没料到会是这种情形,觉得自己有些失态,望着低着眼的苏时兴,她面色沉静,嘴角却还是有掩藏不住的一丝哀伤,这丫头怎么做得到如此冷静,想是吃了不少苦吧,他叹息了一声,他知道苏景云去世的消息对她意味着什么,他自己就是豪门出身,怎么会不明白其中的利害。他拍拍苏时兴的肩膀:“丫头,节哀顺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告诉沈大哥。”
  送走了苏时兴,沈默德坐在窗边,沉思了起来,一旁的小吴问他:“爷,您真打算插手苏家的事,其实您与苏老爷并不算熟识呀,何必为了此事得罪人呢?”沈默德道:“小吴,你这就错了。我们虽是商人,但不是只讲求利益。人在这世上还有很多东西值得珍惜。我与苏景云虽然只见过数面,但彼此是真正欣赏和尊敬对方,他也算是我见过的商人中,为数不多的有气节有见识的人了。如今他的家产可危,接班人有险,我恰好能帮到他们,为什么不帮呢?我是万万不会袖手旁观的。”沈默德说的坚决。他又想起刚刚苏时兴跪在地上对他承诺的样子,那个女孩始终没露出一点动摇,没有一点被悲伤打垮的迹象。其实她还只是一个14岁的少女,为什么却承受住了这么多的悲伤。她让他想到了当年的自己,当年的他也是陷入了这般境况,只是那时的他至少还有刘伯的庇佑,而她,仿佛比他当年还要更无助些,所以才迫不得已来求他这个毫不相干的外姓人,人性真是凉薄,枉苏景云为这个家族做了这么多,撒手西去时,竟没一个人敢为他的后代站出来。他们不敢,他敢,就冲苏时兴的那句承诺,他也必须帮她。她说:“苍天在上,我苏时兴起誓,苏家若度过此难,今后必报沈家大恩大德,在我有生之年,沈家若出现困难,苏家必不旁观。如有违背,必遭天谴。”她说的话很中肯,没许生生世世,只说在她有生之年,这却让沈默德更加安心,他相信她说的话就像她的人一样,真诚无欺。真是个好女孩,可惜了。若是苏景云在世,她可以继续过着无忧无虑的少女生活,如今家族的担子压在她身上,她估计是再不得轻松了。他脑海又浮现起苏时兴那秀美而坚定的年轻面庞,内心不免又是一阵唏嘘。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发文,有写得不好的地方请多多指教哟

☆、再相逢

  “砰”地一声,又一个杯子被摔在了地上,里面传出骂声,若那声音不是暴怒的,可能会很好听。但偏偏声音的主人很少用它来表达除暴怒以外的情绪。可怜的丫鬟在一声驱逐令下了之后,像获得大赦似的立刻逃离了现场。沈默德站立的身子,扶着桌边,望着逃跑的身影,苦笑了一声,面上满是鄙视与不屑,心里泛开的却是难言的凄苦。三年了,已经三年了,他不知道这三年他是怎么熬过来的,但他却是熬过来的,他还是不敢去死,他没勇气。恐怕他死了,大多数人只会高兴,伤心的却是真正关心他的视他为己出的刘伯吧,刘伯老了,他不想刘伯白发人送黑发人,那对他太残忍,但他不知道他还能否坚持下去。他闭了眼,虚弱的身体站久了都会打颤,但他不想坐下,他不相信他会虚弱到这个地步。“咚”的一声,他还是重重摔在了地上。“少爷!”,刘伯手忙脚乱地跑过来扶起了他,让他坐到了床上。他淡淡地望着刘伯,问道:“刘伯,我,我怕是差不多了,假如我走了,你千万不要太伤心,养老的事情,我已经安排好了。”刘伯早已是老泪纵横,他擦干了眼泪,握住沈默德的手,说:“少爷,你千万不要放弃,我这辈子只求你平安,你可千万别想不开,少爷,就算是为死去的老爷和夫人活着,好吗?你要是走了,这个家也就散了,沈家也算是完了。”
  是呀,他还不能死,他甚至还没来得及为这个家留下一个后代。后代?他苦笑了,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幸福的。直到那对奸夫淫妇带着瓜儿一起跑了,还给他留了一封信,叫他不要纠缠,他才知道自己被带了这么多年的绿帽子。他那高贵美艳的妻子入府不久后就勾搭上了他最信任的管事,两人互通私情,有了瓜儿。而他一直对瓜儿宠爱有加,因为自那以后,那贱人就再未有过身孕,瓜儿是他唯一的子嗣。大概是后面他太忙,根本没很多时间去陪她,她若不合时宜地有了身孕,怕会引起他的怀疑吧,同时孙管事大概也是为了稳固瓜儿的位置,没允许那贱人再生下孽种。他会染上疫病,是他们所没料到的,为了保命,他们放弃了让瓜儿留在庄里的打算,当即两人携了细软就带着瓜儿逃了。他心里冷笑,看来那对狗男女虽然爱财,但还是心疼瓜儿的,还是更爱命的。他不由得又咳了几声。剧烈的咳嗽停都停不下来,几乎要把他的肺给咳出来了,终于“哇”地一声,他吐出了一小搓血来。“少爷!”刘伯的眼神里满是担忧,疼惜和痛苦。他虚弱的倚在了床上,淡淡地说:“刘伯,没事的,你先下去。”
  “老伯,您好,我找沈默德沈庄主。”一个细细柔柔的女声问道,刘伯转过身,一个明媚秀美的贵气女子站在那身后,客客气气地看着他。“你是?”女孩连忙答道:“我是江南苏家的苏时兴。”刘伯喃喃道:“苏时兴,这名字……”他记得了,每次默德服的药就是江南的陶瓷大户派人送来的。他早听说过,江南苏家现在是由一个小女娃当家,这早是商界的一则奇闻,难不成眼前的少女就是那个声名远扬的女当家?自从默德染上疫病后,山庄的生意一直凋敝,默德在受了身心的刺激后,脾气也一日比一日差,身边的很多人要么是受不了他的坏脾气要么是觉得梦德山庄再无前途,纷纷离去,得力助手所剩无几。多亏了江南苏家一直在幕后默默支持山庄,山庄才不至于倒下,而苏家那边好像也曾来过几封信,默德每次看过后,脸色神色总是会好上那么一段时间。也是,当年默德曾经帮过苏家的女当家,那女当家虽然年轻,但倒是很争气,这几年苏家发展的很不错,丝毫不逊色于苏景云当年,这让沈默德经常对苏时兴夸奖有加,当然也为自己没看错人而感到自豪。
  “沈大哥!”当沈默德听到这声清脆的叫唤时,心不禁震了一下,又立刻跌入了谷底。他当然知道是谁,前几日他刚收到她的书信,他心里既是忐忑又是不安,还隐隐有点期待。他有些恼怒自己的那点期待的感情,他在想什么,在期待什么,他应该立刻回信拒绝她的到来。虽然他对她有恩,那又怎么样,他再也不是以前的他了,不是她心中那个有着神圣光芒的他,他实在不想自己在她心中的形象毁掉,他宁愿死去也要当她心里的偶像,而不要她看到他如今的惨状,像别人一样怜悯他,甚至到最后躲避他。她一直是他的自豪,潜意识里,她也早把自己当成了他的作品,她一直在信里提到他对她的帮助,一有什么收获她总是第一时间写信告诉他,就像一个大哥那样依赖他,与他分享她的快乐。秀美整齐的字迹,温婉有力的言辞,就像她的人一样,他已经四年多没见她了,她总是很忙,带着弟弟四处奔波,他没生病之前比她更忙。所以两人一直只是书信往来,有次他去江南谈生意时,特意去了桥镇想去看看她,谁知又恰逢她去外面谈生意了。
  沈默德望着门边的少女,她长高了一些,但还是那么秀美娇俏,只是褪去了很多稚气青涩,成熟了不少,她正朝他笑着,整个人显得既明媚又温暖,就像她周围散发着和煦的阳光,美好得让人移不开眼神。这般模样就是他想象中那样,他感到她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但当她真正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发现自己的心还是有那么一点惊讶和……悸动。就像是严寒的长冬吹来了一阵和煦的春风,心里的冰天雪地,仿佛正慢慢崩塌。
  时兴见默德呆住了,笑嘻嘻地走到他身边,说:“沈大哥,我来了。你不欢迎我吗?”默德回过了神,他轻轻咳了一声,脸有些红红的,“少爷,没事我就先下去了。”默德这才注意到刘伯是和时兴一起来的,他刚刚光盯着时兴发呆,竟然没发现刘伯也在,这下可丑大了,果然刘伯促狭地冲他和时兴一笑,对时兴说:“苏小姐,你先和少爷聊着,我去给您准备饭菜。”苏时兴也不客气,大大方方地对刘伯说:“谢谢刘伯了,我还真有点饿了。刘伯不用太麻烦,简单点就好。”
  时兴对着默德的脸瞅了几眼,又拿起他的手腕捏了几下,弄得默德怪不好意思的,忍不住说她:“你一个姑娘家,怎么见了男人,动手动脚的。”谁知时兴反而笑得更不客气了。说:“啊呀呀,大哥,你以前也是在外面走过的人,如今见了小妹倒是脸皮薄了这么多。”默德被她一席话哽住了,时兴经过这几年在外面的奔波,再不是以前那个她了,现在的她比以前更落落大方,行商在外,即便再有钱,生活条件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当然除却那些个穷奢极欲的人,然而时兴明显不是那样的人,怕是在外面吃了不少苦,吃过苦后便对很多事情看得通透了很多,也没以前那么多顾忌了,其中一条恐怕就是男女之别,她本就是商界中的一点红,成天同那么多男人打交道,在这方面早就自然了。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她看起来和以前不一样的原因,她的眉色间除却秀美,还多了寻常女子不常有的豁达与果敢,蕴含着淡淡的英气。默德见时兴打趣他,想起几年前自己对她的打趣,感慨着物是人非,今非昔比,内心不免有点哀伤,又怕伤了时兴的兴致,便说:“你这丫头,现在倒学会反驳你大哥了。”苏时兴又笑了,说:“切,许你当年打趣我,就不许我现在报仇。”这丫头仿佛根本没把他的病放在眼里,还这样故意打趣他。她不是应该和身边人一样,见到他应该是一副怜悯或者疼惜的眼神吗,为什么他从她眼里只看到喜悦,明媚得像一束阳光,自然,恬静,柔美。他没料到是这么一副光景。他原先准备好的赶她走的言辞,在这一刻仿佛都烟消云散了,他知道从他看到她那刻起,仿佛有什么东西变了,他舍不得她走。时兴突然盯着他的眼,有些疼惜地说道:“沈大哥,你瘦了不少,脸上手上都没多少肉。”不过下一秒就两眼烁烁地笑起来:“不过没变的是还是和以前一样好看。”
  刘伯今天很高兴,默德今天吃的东西比往常多了不少,脾气也好了很多,脸上竟见了笑容,他当然是谁的功劳。他没料到这个从未见过的女娃有这么大的本事,其实,他也百思不得其解,其实默德和时兴的交集并不多,也就是通过一些信,为什么感觉他们像熟识了很久似的。不过,他倒相信苏时兴有那能力,她是个神奇的女子,对人很和气,很聪明,做起事来落落大方,长得也很好看,虽然是个商人,浑身却是掩不住的贵气和娇美气质,要是默德没生病,他们两真的算是可以成为一对璧人。以前的夫人美艳柔弱,看起来高贵,对人冷淡了点,仿佛是高高在上的仙子,背地里却做出了那么些让人不敢相信的事,默德虽说有点冷落了她,但对她吃穿用度从不委屈,对瓜儿也是宠爱有加,她怎么就忍心呢?想到这,刘伯也有点为默德感到伤心了,如果默德当年娶的是时兴这样的女子,今天断然不会这样。现在这样,却又遇到时兴这样好的女子,也不知对默德是好是坏,若是时兴对默德有意就好,但这样又耽误了时兴,因为默德得的是时疫,虽然保住了命,但身体是个半吊子,大不如前,随时可能病危,更要命的是这种病很有可能会传染,这也是为什么山庄人丁越来越凋敝的原因,除了像他一样对沈家忠心耿耿的人外,也就一些实在是穷得离不开山庄的人才留了下来。一切的祸源都是这病,或许这就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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