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喏。”芳菲笑了一下,离开了漱玉宫。
罗玉夫人喝了一口羊乳,在冬日的清晨喝一杯浓浓的羊乳真是再好不过的,更何况,她现在心情很好。
对于赢正,她已不关心了,他喜欢谁,要封谁为妃子,对她而言没有什么关系,只要不是梅雪夫人就行。
是在什么时候对他死了心呢,在得知他如此偏袒梅雪夫人的时候,还是几个月没来看她一眼的时候,她曾经很认真的想过要和他在一起,就算他不够爱她也没关系,时间这么长,她会等到他爱上她的那一刻。
多么傻,她笑自己。
如果一开始就不喜欢,还有什么奢望他的将来呢,只是浪费时间罢了。
她虽是赢正的嫔妃,可她也是魏国的公主,堂堂公主,她自有自己的自尊,怎可甘愿一辈子去迎合不爱自己的人,与其这样,还不如早早放手,彼此都轻松。
喝完羊乳,她拿出了一只萧,披上披风,她要去留芳园,她和禾琴约好了。今天的天色正好,适合弹琴。
赵高也听到了那些消息,他心里有些苦涩,不过很快释怀了,只要怜卿幸福就好。
他依然悄悄躲在梅林的一角看着她,她不怎么笑,可是笑起来的时候,倾国倾城。
怜卿好像看见了他,她直直的朝他走去,赵高站在那里,紧张地眼睛都不知道该看哪儿,他垂下眼,不敢看她。
怜卿看着他,说道:“昨天的事谢谢你了。”
“不,不用了。”他小心的看了她一眼,见她正看着自己,忙又垂下了眼睛。
怜卿看着他窘迫的样子觉得好笑,她摘下梅树上的一朵梅花放到他手里,“这是你救我的谢礼。”
“那,那我就先走了。”赵高接过梅花逃也似的走了。
她看着他逃得匆匆,不由得觉得更好笑。
吕不韦把竹简放下,看着赢正,良久,才说道:“正儿,后宫之事……”
“够了。”赢正打断他,“寡人不想谈。”
几天后。
怜卿的伤好了很多,脸上的淤青也已消了一大半,那三道血痕也已结了疤,看样子没什么大碍了。
晚上,赢正来到梅林,怜卿刚刚点好了灯,她看着他,觉得他有些不对劲。
“你怎么了。”她问他。
“我想去一个地方,你愿意跟我走吗。”他说。
“去哪儿。”
“赵国。”
怜卿愣了一下,然后,她点头,“好。”
怜卿以为自己这一辈子都不会回去了,但是在赢正问她的那一刻,她答应了,说不清为什么,他想和她一起,那就一起吧。
当天晚上他们逃了出去,他们在第二天清晨租了一辆马车直往赵国都城邯郸。
邯郸。
邯郸好像永远都是破落的,那些破败的楼房已成了邯郸的印记,记载着赵国人的战争,他们的苦痛,和他们无望的明天。
城中人丁凋零,但是花楼很多,去的大都是权势人家的孩子,也只有他们,在这种时刻还没有真切的感受到战争,他们是这个战乱世界的宠儿,他们的生活就像覆盖在房屋上的雪,只有纯洁的白,看不到被雪掩埋的肮脏。
街上没有多少人,邯郸的冷清与咸阳的繁华成了鲜明的对比。
赢正看着荒凉的街道,想起了十年前邯郸的模样,十年前,邯郸也是这个样子,这十年,这座城竟是一点长进也没有呢。
怜卿的脸上蒙着面纱,她脸上的疤还没完全好,而且,她也不想被认出来,他们就这样慢慢地走着,迎着灰白的天空,走向前方。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六章
三天后,吕不韦发现赢正失踪了,他手扶着额头,对李季说道:“就算把整个秦国翻过来也要找到他。”
李季双手抱拳,道:“喏。”
不管世界变成什么样,不管邯郸变成什么样,邯郸的梅林依然安静的守在那里,不离不弃。
赢正站在梅林外,很久,还是没有进去。他看着郁郁葱葱的树林,那里面埋葬着一缕孤魂。
怜卿也看着梅林,好熟悉的感觉,她,以前来过这里。
这样想着,赢正已经走了进去,怜卿站在原地,她知道,他想一个人走,这里对他来说,有很特别很特别的意义吧。
她知道赢正一直爱着一个人,也许不是爱,是藏在骨子里与血肉一起生长的怀念,他埋得太深,深到连自己都快忽略了,因为这样,那个人变成了他的结,一个死结锁住了他的心,从此再也打不开。
当他终于承认了她不在的事实之后,或许,就是他打开心扉的开始。
她很羡慕那个人,是叫飞雪吧,她想知道那到底是怎样一个人,能让他魂牵梦绕这么多年。
赢正站在梅林中央,不知该看向哪里,“飞雪,我来看你了,还有,再见了。”
忘掉吧,他告诉自己,忘掉吧。
“如果有一天我也像梅花一样香喷喷的就好了。”
“那么香来干嘛,你又不是用来让别人闻的。”
“可是那样的话以后当你看着梅花,闻着梅花的香味的时候就会想到我了呀。你就会说,原来我以前是一个那么香,那么香的人呀。”
“赵正,你会一直陪在我身边吗。”
“会啊。”
“你说的啊,那你可不许耍赖皮,我告诉你,你要是真的离开我了,我会哭的。”
“我才不会,我可是男子汉,男子汉就是说话算数的。”
“赵正,你怎么长得像个女孩子啊,跟子居他们那帮人长得一点儿也不像。”
“我干嘛要像他们,丑死了。”
“嘻嘻,我也这么觉得。还是你最好看,我们就像两姐妹。”
“才不是,我可是男孩子。”
“哎,飞雪。”
“什么。”
“我喜欢你。”
少年时期的赢正总是被欺负,因为他看上去太过娇柔的脸,跟同龄人比矮小的个子,还有温和的性格,小孩子总是爱欺负比自己弱的,所以很多人都把目光瞄上了赢正。
他们总爱嘲笑他是个女孩子,整天和女孩子玩儿,长大了干脆进妙香楼算了,赢正不理他们,他们便越发放肆起来。
飞雪总是站在赢正前面,那时候的她瘦瘦小小的,身体很单薄,但是她的脾气与她瘦弱的身体很不相符,她总是张开双臂保护着赢正,别人欺负他的时候,她就会捡起地上的棍子,还有石头打回去,那些人不敢惹她,都讪讪的离开了。
她总是对赢正说,没关系,我保护你。
从他们遇见开始,都是她在保护他。
孩子们不敢惹飞雪不全是因为她打起架来很凶,最主要的是子居喜欢她。子居是孩子王,很多小孩子都听他的,他让别人不许欺负飞雪别人也就不敢欺负飞雪了。
那子居的原名叫二胖子,他在家排行老二,生下来的时候八斤,是一个小胖子,所以就取名叫二胖子,后来他的家人有一天无意遇见了一个教书先生,教书先生觉得二胖子这名实在不雅,就给他改成子居,后来大家都叫他子居,但是私下里,不少人都叫他二胖子。
二胖子总是对飞雪很殷勤,他尤其看不惯老在飞雪旁边绕的赢正,所以孩子们欺负赢正欺负得特别勤。
飞雪从来不肯正眼瞧他,她曾对赢正说过,二胖子那种人只知道欺负人,她才不愿意和他来往呢。
后来二胖子的耐心被用光了,他把飞雪推在地上,问她到底要不要和他玩儿,飞雪不愿意他就要打她,赢正第一次打架就是那个时候。他冲上去就从后面搂住二胖子的脖子,两人摔在地上扭打起来,赢正不是他的对手,被打得鼻青脸肿,但是他也把二胖子的脸抓烂了。
飞雪心疼的看着他的脸,快要哭了,赢正却对她笑了,以后换我保护你。
也许从决定保护飞雪的那一刻,他就喜欢上了她,也许是更早,或许,从她救了他的时候他就喜欢上她了吧,只是那时他们太小,不明白喜欢二字的含义,那两个字,太重,绑住了赢正,十年,他始终没能得到解放。
赢正走出梅林,天快黑了,他们沿着梅林走到了一个破旧的小屋前。这栋小屋已经多年不曾住人,半掩的坏掉的门上积满了厚厚的灰尘,打开门,发出断断续续的吱呀的声响,像老人的咳嗽声,屋子里除了满室的蜘蛛网和灰尘,还有早已腐烂的稻草,什么都没有。
那一晚,他们在小屋里歇了一晚,晚上外面寒风呼啸,吹得门框框作响,赢正坐在小屋的一角,闭着眼,火光映着他的脸,怜卿就这样看着他,看了很久。
第二天,赢正带着怜卿走过了他小时候走过的所有的地方,怜卿跟在他身后,这些地方熟悉得像一个梦,梦境变成了现实就是她的感觉。她知道,这些地方她一定全都走过,原来,他们曾一起走同样的地方,看过同样的风景,这样一想,连赢正也变得熟悉起来,也许,她曾经见过他,也许他们曾经说过话,只是多年之后,记忆已模糊,她竟是忘了。
许久之后,赢正问怜卿,“你以前是住在哪里呢,能带我去看看吗。”
住在哪里,怜卿想了好久,对了,她住在西巷。
那也是一间空置多年的房屋,打开门,空气里全是灰尘,呛得人直咳嗽。
“这里,离梅林不远,原来以前我们离得这么近。”
怜卿不语,这里荒废了很久了,她摸索着找到了自己的房间,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她走进去,偶然看见墙上好像有划痕,她走近仔细一看,墙上歪歪扭扭刻着许多赵正的字样,再往下,飞雪与赵正的字样刺伤了她的眼。
她愣愣的看着这些字,十岁以前的记忆慢慢由模糊开始清晰了起来,这些字,是她刻的。
飞雪,赵正。
她转身急急的跑了出去,刚好对上正往里走的赢正。
“怎么了。”他看着她,她的脸色有点不对。
她把他拉出了小屋,大街上,她看着他,他,是赵正。
“你怎么了。”他有些担忧的看着她,她很少这么激动。
她抱住了他,她把头埋在他的胸口,说道:“你,还想着飞雪吗。”
赢正的眼神黯淡了下来,“不了,过去的事,都忘了吧。”
怜卿的手臂僵住了,很久,她终于放松了下来,“好。”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七章
一个月过去了,赢正还没有找到,吕不韦又得到消息,韩国的军队最近突然开始朝秦国西边挺进,来势汹汹。
怎么会这样,韩国近年来一向安分,现在突然有所动作必定是有了什么风声,难道是,他紧紧握住拳头,赢正的消息泄露了。
宫里有细作。
雪纷扬,邯郸被世界染成了一片洁白。赢正和怜卿坐在小屋子的门边看着白茫茫的世界,他们没有说话,内心一片平静。
屋子已经打扫干净了,添上了新的桌椅板凳,他们打算长久的居住。
怜卿问他,“你真的打算留在这里吗,秦国怎么办。”
赢正微笑不语,好一会儿,他淡淡说道:“总会有人比我更适合那个位置。”
突然,他转过头问她,“你想喝粥吗。”
“什么。”她说。
他笑了,牵着怜卿的手站了起来,他带着她一路小跑跑到梅林,如雪的梅花被白雪覆盖,隐隐有暗香袭来,混在空气里,化成了世上最冰凉的香味。
他轻轻掸掉一枝梅花上的雪,晶莹的花朵露了出来,美得不真实。
摘下一枝花,他将花拿在手里,迎着风雪慢慢往回走,大雪掩盖了他们的足迹,却永远掩不掉十年前的记忆。
十年前,他倒在雪地里,雪落在他的身上,他的身体已经感觉不到寒冷了,只有心,冻成了冰。
回到家,他用梅花做了一锅粥,粥上桌,怜卿笑着说,“好香。”
赢正笑着看着她,“猜猜里面有什么。”
她假装想了一下,笑道:“梅花。”
赢正也笑了,他看着怜卿,她的眼睛里少了冰冷,多了一些他看不懂的温情,明眸皓齿,绝代芳华,他想,如果飞雪长大了,肯定也会像她这样吧,美得倾国,只一眼便可撼动天下。
他突然有了错觉,她就是飞雪,那个第一次见到他就拼尽全力保护他的飞雪,那个他心心念念的,最爱梅花的飞雪。
“怜卿。”他说,“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就待在赵国吧,只有,我们。”
怜卿笑了,“好啊。”
赢正看着她,心中有一丝酸楚。
他怎么忘得了,曾经发誓要保护一辈子的人,给了他为数不多的快乐记忆的人,让他愧疚一生的人。放在心里,是他唯一能做的事。
飞雪,他的飞雪。
飞雪病了,好多天没有吃东西了,整个人瘦得不成样子。
绯月在厨房为她熬药,顺便给她煮了一点粥,厨房没有人,全部被她打发走了,空荡荡的,骇人的寂静。她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打开塞子准备倒在粥里,手在即将倒下去的时候停下了,她收回药,喃喃道:“反正她也没有利用价值了,别浪费了我的药。”
罗玉夫人很开心,每天她都去找禾琴,禾琴拥有天底下最高超的琴技,也拥有天底下最好的性格,只要见到他她就会觉得,在这偌大的秦宫,也有了一点活下去的动力。
天空,很灰。
故事,还在继续。
你的,我的,快乐的,悲伤的。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不得不说,这部小说,好像失败了。不过我不会放弃的,我的新书现代都市青春言情犯罪复仇小说《凌晨一点的星海》已经上传了,还请大家多多支持,这本书我付出了很多的心血,相信一定会很精彩的。